九一、诬告成败重在官风

 

  豪强侵占,律所不容。若世业相承,重加修整;或本非官产,原听民便。

  往往地棍藉端挟持,需索不遂,即饰词讦控。一经准理,必先差查。差查不已,必须勘断,官或不暇遽及,则棍差朋比,费已不赀①。此等借名启讼之人,多非善类。能于呈控时严切批斥,使小人畏法,固为上策。否则催主人速勘严征,必有阴受其福者矣。

  【注释】

  ①赀:计算、估量。货zī,计量。

  【译文】

  豪强侵占,是法律所不容许的。如果是世代家业相承,又重新加以修整;或者本来就不是公家产业,还是听任百姓处之。往往有地痞恶棍寻衅滋事,勒索不成,就玩弄文词控告对方。官府一旦批准审理,定要先派差役调查,调查没结果,就须裁断。官府有时无暇细察,那些地痞就与差人相勾结,借机敲诈勒索,案子还没了结,钱财就已被勒索净尽。象这类找借口打官司者,大多不是好人。如果能在他们呈交诉状时就严厉批评,使那些小人畏惧法律,才是上策。否则,催促主判官迅速断案,严加惩处被告,必定有暗地里受其福佑的人。

  【评语】

  地痞恶棍,时时可见。如果政府有权威,官员很廉明,地痞恶棍就难有市场,就不敢肆意妄为。因此,社会秩序的好坏首先在于政府和其官员,埋怨别人是无济于事的。即使地痞恶棍为勒索而诬告,如果官员了解民风,熟悉民情,就是不去实地考察也应该能驳回,并且明察事理,严惩歹徒。至于吏役与地痞勾结,那也与用人不当,管理不严,官风不正有关,怪不得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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