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有陋规之处,必多应酬。取之于民,用之于官。谚所谓以公济公,非实宦囊也。久相沿,已成常便,万不容于例外加增,断不可于例中扣减。倘应出而吝,象齿之焚,不必专在贿矣。
【译文】
大凡陈规陋习多的地方,送往迎来的应酬也一定很多。其费用是取之于民,却用之于官。民间谚语所说的“以公济公”,并不是用来充实当官者的口袋的而主要是用于应酬。各种陈习长久以来相互沿用,已经成了一种常例。
万万不许在常例之外,再增加额外的负担,也断不能在常例之中扣减。
假如应该拿出来的,舍不得拿,就可能出现象齿之焚。因此,不要吝啬钱财。
【评语】
公款吃喝,古已有之。由此升级,演成腐败。为什么这种恶习不能根除呢?取之于民,用之于官,肥之于私。这是民脂民膏,是百姓的血汗。应酬是有来有往的,你一餐八百,我一餐定要上千,互相攀比,以示心诚。至于钱从何来,不够了向上要,要不来就向下摊派,搜刮民财,反正是不会自己掏腰包的。沿以成习自然是奢侈之风日盛,腐败之势更烈。谁还有心工作,谁还能把公事当做自己的事干,那么下民百姓还能有什么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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