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两造之住址,远近及邻证姓名。邑难健讼,初到时词多,然应准新词,每日总不过十纸余皆诉词催词而已。有准必审,审不改期,则催者少而诳者怕。不久而新词亦减矣。手自注记,不过数行,何至于劳幕中为之。已有明效,官则受词时可以当堂驳还,词断不能多,何惮于记?故欲求无事,先在省事,此一方也,试之世验,实政官声俱不难致。放告须在日中,可以从容阅讯令代书旁伺,情节不符,即可根问何戳及做状之人,立究讼师,不致被诬者受累。安民之道,莫善于此,断不可委佐贰收词。
【译文】
记录下诉讼双方的家庭住址、住处离官府的远近,以及和他住在一块的邻居、证人的姓名。一个地方,即使特别好打官司,也不过在初来之时词讼较多,只要允许递状子,每天总计也不过十几张,且都是诉讼状和催促结案的状子。只要获准诉讼的,就一定要定下审判的时间,而且审判的时间也不能够改期。这样一来,催促了结案子的讼状就会减少,而且那种猖狂的诉讼状,亲手注记,不这几行字,哪里用得着幕僚来动手呢?我这样做,结果是非常好的,做官的在接受诉讼状时,可以当堂驳还。这样一来,新的诉讼状就绝然不会增多,怎么记不住呢?所以说,如果想没有太多的事,那就先得为自己省事。这一个方法,我多次使用,均有良好效果,为老百姓办实事,做官的声望就会轻易得到。叫那些有冤枉受错判的人来告状,时间应该放在中午,这样便可以从容地阅读诉讼状,详细讯问情况。叫代写的人在旁边侍候,如果发现告状人所讲的情况与掌握的不符,就可以立即详细访问保释的人和写状子的人,立即向师爷追根究底,这样就不会被乱告状的人拖累。安定老百姓的方法,总的说来,没有比这样做更好的了。断断不能够叫自己的副官、参谋等接收老百姓的诉讼状。
【评语】
处理政务,要公正平和,没事不要找事,要让百姓安居乐业,安心生产。
经济发展社会安定人民富足,诉讼就可能减少,地痞、恶棍以及讼师也就没有市场了。当官的要经常注意搜集情况,随时摘记自己的思想,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力求判案迅速准确。如若没事找事,做些自以为是标新立异的不世之功,实际是无益社会的主观臆断,那么就会使老百姓不得安宁,社会也不会稳定,更谈不上政绩和官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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