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八、救灾散赈功德无量

 

  荒政难办,不能有功,但求无过。须安抚之,不使哀鸿离散。控御之,不使乌合逞凶。灾象将成,即行具禀,即成灾,则据报通详,俟委员到日,将被灾村庄勘明,成灾分数,分晰造册,具印,勘各结申送。其成灾地亩数目,另行续报,并停征赈恤事宜,或候饬遵,或议详请示,一面分头查勘,正佐各员尽心办理,务期无遗无滥。

  庄头当差地亩被灾,例不委员勘报,庄头禀报时,令其呈明内务府,俟内务府委员到境,同州县会勘造具册结,给委员带回,一面送府核转。今改由附近大员委勘取结矣。

  夏灾不出六月,秋灾不出九月,不可因循,尤不可讳饰。盖时和年丰,固守土之福。然天灾流行,何地蔑有?苟图省事,置若罔闻,一旦访之自上,或哄之自民,匿灾严谴,不可逭矣。

  查勘成灾,按田地实在被灾分数,如百亩之田,五十亩全熟,有五十亩无收,即此五十亩为成灾十分。不可以熟田五十亩合计为成灾五分也。

  语云:水灾一线,旱灾一片。盖因水灾有低洼被水,高阜无恙者,有大水一过,即行涸出,无碍收成者,非旱荒之禾苗枯搞,一望可见也。总在实心实力,查勘的实,不轻听里书乡保之言,斯无捏冒。

  近例夏禾被灾先行题报,查勘分数,俟秋收后另行办理,不可轻议赈恤。

  秋灾不出九月,一至下旬,即应将被灾情形题报,仍照例扣限造册。若州县于九月内不及勘明申详,至请蠲之时,始行造送,即干迟延议处。

  被灾应竭分数,造具册结,由委员及本管道府加结送转,分路查赈。先就灾重之处,分定村庄挨户清查,分别极贫次贫大小口数开载赈册。一面即晓谕听候给赈,不得扶老携幼,纷纭四出。如果被灾十分九分,众口嗷嗷,或就查清之处,先行抚恤。若被灾稍轻,则俟查完给赈。

  定例:例灾六分,极贫者,给赈一月;次贫者,不赈。浙省无分极贫、次贫,俱抚恤一月口粮。大口日给米五合,小口减半。被灾贫民,如有携眷外出,存有空房,即于草册注明姓名、口数,酌其应赈不应赈,注明草册内。

  俟闻赈归来,覆册补赈,可免冒混之弊。详报户口之时,须声有闻赈归来之人,另容续报,以例临时一面收赈,一面册报。

  贫生由儒学报名,灶户由场官造册,旗户归理事听,令屯目查报。其清查户口,应一体查办,册内分别注明,非专查民户,他日又另起炉灶也。

  庄圆头地亩被灾,地方即行详报。附近大员委派邻近州县监同履亩查勘。

  按其被灾分数,造册出结,详咨转送内务府。应免差务,应给口粮,照例办理。如遇庄头呈报一二三四五分,收成已至成灾者,照例请委员会勘、出结转报,至于收成六七分为歉收,八九分为丰收。庄头歉收一分,即应免一分差事,虽收成九分,变为歉收一分。地方官确查实在收成分数,详咨查办,不可照民田因未成灾遂置勿论。夏麦秋禾,勘明收成分数,照依查报民户之例,于六九两月开折详咨户部,转咨内务府查办。

  户口应赈不应赈,须详细分别,册内详明。若稍有生计而不能无藉于赈济者,应除去壮丁,赈其老幼。亦将不必全赈之处注入册内,以杜日后混行告争。

  查灾散赈,官役盘费、饭食及造册纸张等项,例准开销。每有旧役乡保向灾户需索钱文,藉端派累,甚至贿嘱冒滥,真正贫民,反有遗漏,宜严行查究。

  领赈须预给印票,赴仓领米,验即发。其有老弱妇女不能负戴者,听其托人代领。

  场内人手要多,便于分发,不使守候挨挤以倒毙。时加稽察,不使斗级人等得作弊。附近米场,劝令好善绅士出资赈粥,或有饥饿不及举火者,以粥济之。视其捐之多少,酌量奖励。

  查灾散赈,往往委员协办,未受佐理之益,反多供亿之繁。其贤智者,自逞才能,意见不合。其心庸者,非但不能襄力,反以照应未周,故生枝节,每多掣肘。若本处各员力可办理,亦即禀明,不必委员。傥既委员,照例给与公费外,一切应酬不可吝惜,庶能和衷共济。

  旱灾得雨后,可以补种。水灾则急,宜设法疏消,水退后亦可种植,如晚禾秋麦以及荞麦、蔓菁之类。无力之户,例应借给籽本。成灾五六七分者,每亩给谷三升。八九十分者,每亩给谷六升。如折色,每谷一石折银六钱。

  佃种者,给佃业主。自种者,即给业主。但不可使无地穷民乘机冒领,以致将来催追费力。

  周礼以荒政十二聚万民,一曰散利,二曰薄征,三曰缓刑,四曰驰力,五曰舍禁,六曰杀哀,七曰眚礼,八曰杀哀,九曰蕃乐,十曰多昏,十一曰索鬼神,十二曰除盗贼。嘉靖八年大理寺评事林希元上书,言救荒有二难:

  得人难,审户难。有三便:极贫民便赈米,次贫民便赈钱,稍贫民便赈贷。

  有六急:垂死贫民急馈粥,疾病贫民急医药,病起贫民急汤水,已死贫民急埋葬,遗弃小儿急收养,轻重系囚急宽恤。有三权:权借官钱以桌籴,权兴工作以助赈,权贷半种以通变。有六禁:禁侵渔,禁攘盗,禁遏粜,禁抑价,禁宰牛,禁度僧。有三戒:戒迟缓,戒拘文,戒遣使,此皆古人美意良法,须随时酌行。

  【译文】

  救济灾荒的事务难办,不能有功,但求无过。应当安抚的,不使灾民像哀鸿离散。应当严格控制的,不使乌七八糟的人纠集闹事。灾害将成的时候,应将详情禀告。已经成灾,则据实上报通告,等到上司派来的官员到达,将受灾村庄勘查清楚,将受灾的程度分别编造册籍,将所有的情况审查加印,申送上报。受灾的土地亩数,另行续报,并停止征收赋税,救济抚恤的事情,或等候上司训令,或详细请示,一面分头勘查。正职、佐理等官员,尽心办理,务求没有遗漏的、没有滥报冒充的。

  庄头、当差的田地受灾,按规定不派人专门勘查上报。庄头禀报时,责令他们向内务府呈报,等内务府派官员到受灾地,会同州县一道勘查,编册具结,供特派官员带回,一面呈送知府衙门核实转报。现在已改由附近督、抚高级官员派人勘查、取结了。

  夏灾的禀报处理不超过六月份,秋灾不超过九月份,不可拘泥于规定,尤其不可以隐瞒和掩饰,四季和顺,年成丰收,确实是守土官员的福气,但是天灾流行,哪个地方没有呢?如果贪图省事,把灾害当作没听见,一旦上司查访出来,或者被者百姓告发检举,隐瞒灾害的罪过,必受严厉谴责,是不可逃脱的了。

  勘查受灾成数,按照田地实际受灾分数。如一百亩的田土,五十亩全部成熟,有五十亩没有收成,这五十亩就为成灾十分,不可用成熟田上五十亩共同计算作为成灾五分。

  谚语说:水灾一线,旱灾一片。大约因为水灾有低洼的地方受淹,高坡无恙,大水一过,就自行干涸、无碍收成,不像旱灾的禾苗枯槁,一望就可以知道。关键在于实心实力勘查落实,不因信书使、乡保的报告,这样就没有造假的弊端。

  近来规定,夏天的禾苗受灾,先行提报、勘查受灾分数,等秋收后另行办理,不可轻率地奏议济抚恤。

  秋灾不超过九月份,一到下旬,就应将受灾情形呈报,仍然依照规定限期造册具结。如果州县在九月份不及勘明奏详,到了请求捐免的时候才开始造册申送,就犯了迟延的罪过。

  受灾应当免除的分数,编造册籍,逐一具结,由上司委派的官员与当地道、府行政长官一同加印具结,送转各地,按照行政区划进行核实救济。首先在遭灾严重的地区,分定村庄,一家家清查,分别最穷、次穷及一家老小人数载入救济册籍。一方面立即告示周知,叫他们听候救济,不准扶老携幼、纷杂外逃。如果受灾程度很重,大家都没有吃的,饿得嗷嗷叫,或者就在清查的地方,先进行救济抚恤。如果受灾较轻,就等清查完毕以后进行救济。

  按照规定、受灾六分,最穷的供应一月的救济粮,次穷的不救济。浙江省不分最穷次穷,都救济一个月的口粮。人数多的家庭,每天供给五合米,人数少的家庭减半。受灾的穷苦百姓,如果有携带家小眷属外出,留有空房子的,就在救济册上说明姓名、人数,斟酌考虑他们该不该享受救济,注明册籍内,等到他们听说国家救济抚恤而归来,核实册籍补救济,这样可以避免冒领混领的弊端。详报户口的时候,应当注明有听说救济而归来的人,另外容许续报,以便到时候一边救济,一边编册上报。

  穷困书生由州县的学校报名,监户由各地监场官吏造册。旗人归理事厅办理,责令所住村庄的头目查核申报。在清查户口的时候,应当统一查核办理,在册籍内分别注明。并不是只查汉民户口,以后又另起炉灶查核其他人。

  庄园领主的田地受灾,地方官立即详具上报。附近的总督、巡抚一类高官委派邻近的州县或相当于州县一级的行政官员到受灾的地方勘验核查,按照受灾的分数造册、出具证明,详拟咨文转送内务府。应当免除的差役,应当救济的口粮,遵照有关规定办理。如果遇到庄园主呈报一、二、三、四、五分收成,已形成灾害的,依照规定请上司派专人会同勘查,出具证明转报。

  至于收成六七分为歉收,八九分为丰收。庄园主歉收一分,即应免一分差事,虽收成九分,也视为歉收一分,地方官确查实际收成,详细查办,不可比照老百姓的田地,因为没有造成灾害就搁置一边不予理睬。夏天的麦子,秋天的稻谷,勘明收成分数,依照查报老百姓户口的规定,在六、九两个月详拟奏折上报户部,转咨内务府查办。户口应该不应该救济,应当详细分别,在册籍上注明。如果是稍能自求但又不能不借助于国家救济的家庭,应当删除壮年男子,救济老人和小孩,也应当把不需要全部救济的户口注入册内,以防止将来发生杂混冒领和上告争斗的情况。勘查灾情、散发救济钱粮的官吏差役,盘编费、饭食费以及编造附籍的纸张费等项开支,按规定准予报销。

  经常有书吏差役、乡官地保向受灾户敲诈勒索钱物,借机摊派差事杂务,甚至指使他人冒充受灾户滥领枕济钱粮,而真正的贫穷人家反而有遗漏。对此应当严厉进行核查追究。

  领取救济粮食,应当预先发给印票,到仓库领米,验明就发放。其中有者弱、妇女不能背负带的,听任他们托人代领。

  发放救济粮的米场内人手要多,以便于分发,不使百姓守候排队,相互拥挤以至倒毙。随时加以查询,不使掌斗定量的差役得人钱财、徇私舞弊。

  附近有粮仓(或粮店)的,劝说乐善好施的殷富人家出钱发放救济粥,间或有饥饿疲乏、来不及回家煮饭的人,就用稀饭救济他们。根据士绅们捐钱的多少,酌情给予奖励表彰。勘查灾情、散发救济,经常都是派员协助办理,没有收到佐理的益处,反而增加接待的麻烦和意见的分歧。派来的官员中有贤能智慧的人,自逞才能,意见不合,其中平庸贪婪之人,不但不能助一胄之力,反而以照顾不周主出许多枝节,常常掣时牵扯。如果本地各级官员有力办理的,就向上禀明,不必另夕矮派官员。如果已经委派了官员,除去按照规定供给公费外,一切应酬不可吝惜,以期齐心协力、同舟共济。旱灾得雨后,可以补种。水灾则来势险急,应当设法疏通消除,水退后,也可以种植如像晚稻、秋麦以及荞麦、蔓菁一类的作物。没有能力种植的,按规定应当借给种子。受灾成数达五、六、七分的,每亩供给谷种三升。八、九分的,每亩供谷种六升。如果将谷物折合成银两,每一石谷子折合银子六钱。租佃别人田地的,借给佃主。田地自种的,就借给本户。但不可使没有土地的穷苦百姓乘机冒领,以免将来追还时耗神费力。

  《周礼》以治理灾荒的十二条措施聚合万民,不使离散。一是散发平时的积聚,使老百姓获利。二是减轻税收。三是缓施刑罚,四是放松老百姓的力役差事。五是舍弃山野林泽的禁令,让百姓取食于山林。六是去掉关市的税收。七是减少吉礼中的繁文缛节。八是凶礼之中减去礼节,九是闭藏乐器而不作。十是不备婚礼而娶嫁。十一是祈祷鬼神。十二是积极除掉盗贼。

  明代嘉靖八年,大理寺评事林希元上书谈论救灾的事,有二困难:任用官吏难,清查户口难。有三适宜:极为贫困的灾民适宜于救济米粮,较为贫困的灾民适宜干救济银钱,稍有贫困的灾民适宜于借贷钱粮。有六项急需:

  临近死亡的贫苦灾民急需施舍救济粥,生了病的贫苦灾民急需医药,病愈的贫苦灾民急需稀饭,已经死亡的贫苦灾民急需埋葬,被遗弃的小孩急需收养,轻重囚徒急需宽大抚恤。有三项警变:权且借官钱用来粜米或籴米,权且兴办劳作事宜来帮助救灾,权且减少一半利息贷种给灾民生产救灾以为变通。

  有六项禁止:禁止侵吞渔利,禁止窃取夺占,禁止卖米,标止压抑价格,禁止宰杀耕牛,禁止出家为和尚。有三项警戒:戒迟缓,戒照章拘泥,戒铺张摊派。这些都是古人美好的愿望、优良的法度,必须随时斟酌推行。

  【评语】

  这些都是古人在他们那个时代为官为僚的经验之谈,从中我们也可借鉴些东西。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为官一任,很难说不遇上天灾,但怎佯对寺,如何处理,就是一个官员为官态度和办事能力的体现了。如果勤于政事,体察民情,就会及时发现灾情,周密布署,妥善救助。就会使大灾免于大害,百姓身受其恩。如果荒于政务,沉涸酒色,任由灾情发展,就会使小灾而成大害,因此,为官者既受任一方,就应该为一方造福。万不能火上浇油,雪上加霜。须知救灾散赈,是功德无量的善事。也是当官者的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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