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三、浮言访案慎勿轻办

 

  恃信之官,喜以私人为耳目访察公事。彼所倚任之人或摇于利,或蔽于识,未必俱可深信。官之听信原不可恃,全在幕友持正不挠,不为所夺。若官以私人为先入慕,复以浮言为确据,鲜不偾事①。盖官之治事,妙在置身事外,故能虚心听断,一以访闻为主,则身在局中动多挂碍矣。故访案慎勿轻办。

  【注释】

  ①偾事:把事情搞槽、办坏。偾。毁坏、败坏。

  【译文】

  倚仗亲信办事的官僚,喜欢自己所信任的人作为耳目,去访察公事。他所倚仗信任的人,有的为利所驱使,有的鼠目寸光,这些人未必都是值得深信的。主事官员听信身边的亲信,原本就是靠不住的,身边的幕宾应主持正义,坚持公道,不被那些奸邪小人所左右。如果主事官员,听从亲信的话而有了成见,再加上身边的幕宾把一些虚假浮夸的言辞作为确凿的证据,那么就很少有不把事情搞糟的。官员处理的事务,妙在要把自己置身事外。这样才能够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进而加以判断。完全把传闻作为主要渠道,就会陷于迷雾之中,而且一有行动就会磕磕碰碰,障碍颇多。所以查访案子宜于谨慎,并不要轻易去做。

  【评语】

  近小人,远君子,并非官员不认识小人、君子,而是官员好恶使然。所以,凡是人小当道的地方,主事官员大多不是谦谦君子,不是想有所作为的人。他们并不着重公务,处理政务也是随心所欲,根本不愿做耐心、细致、艰苦的调查,更不愿多动脑子,考虑怎样才能搞好工作,而是随意听信一面之词,才可能把亲信的虚言浮语当作确凿的事实依据。如此做事怎能公正,怎能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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