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五、办案依法宜有断制

 

  断制云者,非师心自用也。案无大小,总有律例可援。援引既定,则例得无干者,皆无庸勾摄,人少牵连案归简净矣。乡见貌为精慎之吏,不知所裁,以极细事而累及邻证,延蔓不休。有因而破家酿命者,曾为寒心,敢陈苦口。

  【译文】

  所谓判案果断,并不是指独断专行,刚愎自用。案件无论大小,其判断总是有法律作依据的。有了依据,那些与案件无关的人,就不需要传唤,牵连的人少,案件就简洁明了。我以前见过一些外表好象精明谨慎的官吏,遇上棘手案子却不知该怎样下手,因为一些极小的事而拖累到邻居和证人,案子越办越复杂,无休无止。有的人还为此家破人亡,闹出人命。我因此常感到痛心,所以在这里又苦口婆心地提出劝诫。

  【评语】

  判案准确的前提是官员要熟悉法律,要查明案情。不骚扰邻居、证人,并不是说不向邻居、证人了解情况。判案对蛛丝马迹都不能放过,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准确判案,不枉不纵。不仅办案宜如此,做事也同样要果断,只要不出原则,

  就要敢做敢当,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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