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七二、欲为明断先能明辨

 

  妄①打人多怨,妄申文②多悔。执法本于守理③。灭理顺情,奉承他人,伤害自己。

  [注释]①妄:胡乱,随意。

  ②申文:陈述、说明的文件。

  ③理:天理。

  【译文】

  胡乱责打人犯必然多招致怨忿,胡乱向上级申报处理人犯则必然多有悔恨。执法应以法律为根本,依法行事。如果不顾法律、天理,只认人情,以他人的意旨为执法的依据,则必然会使自己受到伤害。

  【评语】

  悔恨说明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吴的。而固执己见,刚愎自用的人,总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别人的良言相劝充耳不闻,还认为是和他过不去。其实,百人百性,不可能人性皆同,各人都有自己的考虑,都有自己的处事观。

  对是非的看法不一,对正误的判断有别。为官者,虽不能明断,但应明辨。

  贪赃终有败露,枉法迟早会被识破,到头来,虽悔无泪,赃钱虽多也难逃一命。从这个意义上讲做事迹是应慎重,循规蹈矩,不出大错。

 

资料收集于网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