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棺木纯属偶然



  在对秦可卿的大量误读中存在着一系列二者必居其一的悖论,这是我们应当特别注意的。“悖”就是相反的意思,“悖论”就是相反的结论,要么这样,要么那样,二者必居其一。决不可能两个都成立。
  也就是说,如果秦可卿有极其特殊的身份,那么就必定会发生某种情形,而决不可能发生另外一种相反的情形。如果发生了另外那种情况,那么就证明秦可卿没有任何特殊身份。总之,这两种相反的情况决不可能都出现。
  有的读者在对秦可卿出身的猜疑中,除了前面讲到的把太医误会为御医外,还有几个地方也有疑问,需要我们来做一些探讨,看看能不能成立。贾蓉补上了龙禁尉,能不能证明秦可卿有什么神秘出身呢?
  不能。
  贾珍花了一千二百两银子捐的五品龙禁尉,丝毫也不能说明秦可卿出身就有什么了不起的来头。虽然大明宫掌宫太监戴权说,如今三百员龙禁尉还缺两员,昨天襄阳侯的兄弟拿了一千五百两银子送到他家,买走一个。另外一个永兴节度使冯胖子要给他儿子买,戴权说把这个留给贾蓉。因为戴权和贾珍是“老相与”,就是老朋友,铁哥们,所以他说贾蓉是“咱们的孩子”。其实这个头衔是虚的,蒙人的,贾珍也不是不明白。我们只要看看《红楼梦》后面的内容就知道了,贾蓉真要是补了龙禁尉实缺,那是要天天到宫里上班的,而且轻易不能回家,书里还能不写到一点去值班之类的事情么?哪有一点影子?贾蓉还不是照样在家里瞎混!他要是真的补了龙禁尉,不时在皇帝身边警卫,二十九回贾珍还敢让小厮啐贾蓉么?打狗还得看主人面呢。所以这个五品龙禁尉完全是个空头衔,不是实职,不能到皇帝身边值勤警卫。只有一个“候补”的名义,五十三回写到快过年了,贾蓉到光禄寺去领皇帝赐的年例,就是赏银,签字就是“龙禁尉候补侍卫贾蓉”。他这“候补侍卫”连真正的候补都不可能,除非你不断地大把大把地往里搭钱,那么若干年后兴许就能补上了。所以贾蓉这个“龙禁尉”,那是戴权和户部(相当于今财政部)尚书(部长)“老赵”联合主演的吃空额的把戏。吃空额是旧社会官场和军队流行的做法。襄阳侯的兄弟花一千五百两银子买,贾珍花一千二百两银子买,都是把钱送到戴权家的。用咱们现在的话来说,那是内部优惠价,是户部尚书赵部长厂家直销的,所以便宜。贾珍花这么多银子买下的目的就是丧事办得风光一些。所以戴权让贾珍把银子送到他家去,不要送到户部。如果送到户部衙门,虽然仍然是空额,就没有优惠了,那就成了户部创收,戴权和户部赵部长贪污起来就不大方便了。戴权不是特别关照了么:“若(送)到部里,你又吃亏了。不如平准一千二百两银子,送到我家就完了。”从襄阳侯的兄弟花一千五百两银子来看,如果把钱送到户部去,恐怕两千两也未必拿得下来。戴权只要了贾珍一千二百两,确实是看在“老相与”老朋友的份上,内部优惠价还打了个八折。所以关键就是把银子送到他家去,要不然贾珍花的钱要多得多,而这个太监和户部赵部长就落不下多少好处了。户部尚书老赵那里,他派小厮说一声,起一张五品龙禁尉的票,再给个执照,把履历填上,就行了。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通过贿赂,办了一个真的假执照。
  为什么说它是真的假执照呢?那是户部尚书赵部长亲自签发的,那还不真!
  为什么又说它是假的呢?那是因为它仅仅是个执照而已,不能真的去紫禁城给皇上当警卫,那非得当刺客抓起来杀头不可。
  这个起一张五品龙禁尉的票,再给个执照,把履历填上,就像咱们报纸上揭露的,有的学校公然出卖文凭!你说这文凭是真的还是假的?它当然是真的,是学校发的,盖着学校大印,有着校长签名,那还不真!不过那是用钱换的,要认真查起来,什么开学注册,平时考勤,考试成绩,毕业论文,学籍记录,一样都没有,所以又是假的。这就是“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真假有无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这里头还有辩证法呢,只不过被他们用歪了罢了。
  六十三回贾敬死了,皇帝念其为开国元勋之后,“追赐五品之职”,也是空衔,不过比那一千二百两银子捐的风光多了,因为不在于没花钱,而是皇帝追赐的头衔。
  《红楼梦》还写到一个捐官的空衔,就是贾琏。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时,说贾琏捐了个同知,就是副知府,也是五品。可是在《红楼梦》前八十回的几年中,贾琏始终在给家里办事,即使出差到外地,也不是官府的差事,而是家里有事要托外地的官府办。所以贾琏一直是个“候补同知”,至于什么时候补上实缺,那就要看你花多少银子了,银子花够了,候补就能够变成真正的官了。
  《红楼梦》捐官补了实缺的有没有?有。四十五回贾府世代老仆赖嬷嬷的孙子赖尚荣在主子的关照下,家里“花的银子也照样打出你这么个银人儿来了”,那就不是一千两千两的数了,足足等了十年,不断地往里添钱,从二十岁熬到三十岁,这十年少说也得有三五千两银子继续搭进去,才能补上这个从五品的知州。这赖家虽然是奴才,却非常有钱,光是家里的花园包给他们自己的奴才管理,一年就有二百两银子的收入。因此,贾蓉花一千二百两银子弄来的五品龙禁尉,绝对是个真的假货,只是一个头衔而已。
  当然啦,贾珍如果年年往里搭钱,再花上几千两,贾蓉真的补上龙禁尉也是可能的。不过他们等不上就被抄家了。
  我们还回到秦可卿,这里的悖论在于:如果秦可卿果真是废太子之女,来头那么大,连皇帝都批准宫里最大的太监戴权亲自上祭,那么皇帝赐给贾蓉或者秦可卿一个什么品级的头衔不就行了么?戴权怎么还敢收贾珍的一千二百两银子呢!
  至于说在“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中探春抽到诗签“日边红杏倚云栽”,众人笑道:“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大喜,大喜!”有读者认为,元春明明是皇贵妃,应当是皇妃,这里故意用王妃,一定是有所影射,和秦可卿的神秘出身有关。其实不然。因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周朝的“王”就是指“天子”,因此后世单独使用“王”有时也可以表示天子。比如南宋大诗人陆游的名篇《示儿》:“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这里的“王师”就是大宋朝廷的军队,也就是皇上的军队,而不是某个王的军队。
  顺便说说,一千两银子大约相当于现在多少钱呢?六十五回有个细节可以作为参考。当时贾琏偷娶了尤二姐,在宁荣二府后面的小花枝巷买了一所有二十多间的房子,又买了两个小丫鬟,贾珍又把鲍二夫妇拨给伺候。尤老娘和尤三姐也住在这里,总共有“十来个人”(将近十个)。贾琏每月给多少钱开销呢?“贾琏一月出五两银子做天天的供给”。就算吃饭罢,工钱(月钱)什么都不算,五两银子多值钱!
  有读者问,给秦可卿用的那副棺木的板子,本来是一位“义忠亲王老千岁要的”,因为他获罪革去爵位了,就没拿走。秦可卿用上了亲王本来要用的板子做棺材,这能不能证明她的出身有什么特别的讲究呢?
  不能。
  如果秦可卿真有什么特别来头,甚至那副板子是专门为什么身份特别高贵的人留着备用的,那么秦可卿死了之后,据说了解秦可卿出身底细,不仅把她藏匿在府中,还把她作为秘密妻子的贾珍,马上就会让人把这副板子做成棺材给她用了,不会到处找好的木料,看了几副都不中意,最后才找到这副。那副樯木板子给秦可卿做棺材完全是出于偶然。小说写得很清楚:“可巧薛蟠来吊问(吊唁),因见贾珍寻好板”,这才偶然提起有这么回事。这关键性的“可巧”二字,我们可不能忽视。而且薛蟠也还不是十分清楚,说,“叫作什么樯木”,贾珍这才赶紧让人抬来的。这副板子之所以在老亲王死了以后一直留在薛蟠家的店里,也没有任何政治原因,与秦可卿是废太子即这位老亲王的女儿的神秘出身也没有任何联系。薛蟠说得很明白,是“没有人出价敢买”,而不是因为别人级别不够“没人敢买”。之所以一直留到如今,关键在于“出价”二字。也就是说,价钱太贵了,一般的有钱人也买不起。“出价”二字我们如果不注意,就会误以为是什么高贵出身的原因。而且正如薛蟠说的:“拿一千两银子来,只怕也没处买去。”请注意,这一千两银子都不够的还只是买板子,把它加工成棺材,工钱、油漆等等还要不少钱呢。所以这板子不是给秦可卿留着的,也不是因为她有什么高贵出身才能用的,而是碰巧薛蟠来了说起,又遇上不惜一切代价为秦可卿大办丧事的贾珍,于是才给秦可卿用了。因此棺材板子和秦可卿的出身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曹雪芹笔下的文字真是有讲究,《红楼梦》这才那么禁得起琢磨。咱们阅读的时候也不要忽略了这些关键性字眼,要不然就会产生误会,费了好大的劲,猜了半天,云山雾罩,绕来绕去,越绕越远,越弄越糊涂,其实曹雪芹早就说清楚了。
  和棺材板子有关的还有一个细节也很值得我们注意,因为这里也存在着一个悖论,也就是要么这样,要么是恰恰相反的结论。如果这个成立,那么另一个必然被否定,二者必居其一。这就是贾政的态度。
  秦可卿要是真有什么特殊身份而且是从婴儿时期就藏匿在宁国府的话,贾府老一代至少贾政这一辈的主子应当心中有数,那么他们肯定不会反对给秦可卿实行厚葬。但是贾政却不赞成贾珍用这么好的棺木,说:“此物恐非常人可享者,殓以上等杉木也就是了。”贾政此言重点是在“常人”二字,后面“也就是了(也就可以了,行了)”这几个字是为了突出“常人”足够了。显然,贾政不仅感到作为公公的贾珍这样做,不合礼制,影响不好;而且他的话再明显不过,他认为秦可卿是常人,不是什么皇亲国戚,一品夫人,更不是什么公主、郡主这一级的人物,不宜用过于名贵的板子。因为民间有一种说法,福不能享得太过头,否则就会乐极生悲。对死者也一样,否则他的灵魂就不能安生,甚至会给生者和家庭带来不幸。这和贾府规定宝玉身边的丫头平时要叫宝玉名字而不叫“爷”的道理一样。六十二回写到,宝玉生日,王夫人“不令年轻人受礼,恐折了福寿,故皆不磕头”,也是同样道理。贾政如果知道秦可卿有什么特别的来头,他就决不会反对。贾政反对,正说明秦可卿身份没有任何特殊性,她不过是个常人而已。
  有读者认为,焦大醉骂“扒灰”之后按理说受到严重伤害的贾珍的妻子尤氏应该怒不可遏,怎么尤氏还无所谓呢?会不会是因为尤氏知道秦可卿来历非凡,所以对贾珍和秦可卿这种不正常的男女关系不但听之任之,而且对表面上看起来出身平常而实际上地位高于贾府的秦可卿还格外青睐?
  不会。因为这里也存在着一个悖论。
  如果尤氏事先就知道秦可卿有特殊血统,神秘身份,她与贾珍之间有这么严重的问题,甚至是所谓贾珍的秘密妻子,所有这些尤氏不但都容忍了,还处处夸这位儿媳妇,这说明多年来尤氏宁愿牺牲自己的幸福,也要巴结这位名义上的儿媳的家长,什么亲王之女的特大人物。这对一个女人来说真是太不容易了。果真这样的话,那么在秦可卿死了之后尤氏怎么会托病不出呢?她应该积极参与大办丧事,竭力协助贾珍把事情真相掩盖过去才是呀!既然尤氏在秦可卿死后家里忙得不可开交时托病不出,就说明她在秦可卿死前不久才得知贾珍与她关系不正常,也证明秦可卿没有什么特别的来头。
  第七回焦大醉骂的时间是在秦可卿生病的事情发生很久之前。文中有交代,当时每月十五的月例银子还没有发放,后面在秦可卿病了以后,尤氏说,是十五以后秦可卿才突然病了的。但这个十五不是秦可卿病的八月十五之后的那个月,而是头一年。因为第八回几次写到天气很冷,雪雁奉紫鹃之命给黛玉送手炉取暖,晴雯说手都冻僵了,等等。所以焦大醉骂离秦可卿发病有八九个月之久。而当时尤氏、秦可卿听了焦大醉骂,居然都没有反应。这不是因为什么秦可卿知道自己出身高贵,有恃无恐,这不符合她的性格。合理的解释是,“扒灰”虽然是指公公与儿媳妇私通,但是如果做公公的对儿媳妇不大正经,言语举止轻佻,也会被骂作“扒灰”。所以焦大醉骂“扒灰”时,不是确指,而是泛指。当时不但尤氏听见了,一起将王熙凤送到大厅的秦可卿也应当听见的。但是素来心思很重的秦可卿并没有影响情绪,可见那时秦可卿与贾珍之间确实还没有什么大事。而尤氏压根就没有往坏处想。如果已经有这些问题了,尤氏态度早就变了。秦可卿没有在意焦大之骂,因为她并不认为是在骂自己,只以为焦大是酒后乱说,否则心思很重的秦可卿早就病倒了。
  与此相关的另一个悖论是,如果秦可卿真有什么特别的来头,而且她是贾珍实际上的妻子,在明知焦大骂贾珍也就是骂自己的情况下都无动于衷,一点也不害怕,有恃无恐,那么后来秦可卿就用不着自杀了。再说,秦可卿真要是什么亲王、废太子之女,而且是贾珍真正的妻子,焦大敢这么骂她?秦可卿能够容忍一个奴才这么骂她么?
  在这里我们要特别注意畸笏叟的那个权威性干预,注意原来回目中“淫丧”这两个关键性字眼。秦可卿自杀是因为与贾珍关系的暴露,这里没有任何政治性原因。我们要以文本为准,这是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
  所以,要么是秦可卿根本就没有什么特殊出身,尤氏是真心喜欢这个儿媳,而且当时秦可卿和贾珍之间确实没有发生什么事;要么是尤氏早就知道他们有事,只不过因为秦可卿出身太高贵,惹不起,不但自己一直心甘情愿地容忍,秦可卿死后尤氏还千方百计帮着贾珍掩盖真相,而且让儿子贾蓉也容忍——这简直太难为贾蓉了,眼看着自己的妻子成了父亲的实际上的老婆,好几年那么忍受着,作为读者真是不可思议。所以这也二者必居其一。结论只能是:秦可卿没有什么特殊身份,当时她和贾珍之间也没有发生什么大事,焦大醉骂是泛指,所以尤氏和秦可卿都没有在意。
  有读者问,秦可卿出殡时怎么有那么多高官显爵来路祭,是否可以证明秦可卿有特殊背景呢?
  不能。因为这里同样存在一个悖论。
  如果秦可卿真有什么特别的出身,是废太子老亲王之女,而老亲王是反对当今皇上的阴谋集团的首领,那么这应该是一个天大的秘密,只可能有极个别人知道,而决不会这侯伯那将军什么的大家都知道。如果大家都知道秦可卿是反帝集团某王爷的女儿之类的人物,才来路祭,这就表明他们都是反对当今皇帝的那个阴谋集团的骨干。那么这个集团就是一个成员众多、势力巨大而且活动相当公开的试图夺取皇位的政治集团。他们公然大张旗鼓如此露骨地路祭,难道不怕暴露自己而被皇帝严厉惩罚么?这不符合清代康熙、雍正、乾隆皇帝极其严厉而残酷地处置一切反对派的生活逻辑。再说,如果曹雪芹这么写反帝集团的公开活动,那么前八十回应该围绕这场斗争有许多笔墨,为什么后面看不见了呢?所以也不符合小说的情节逻辑。
  其实之所以有那么多王公贵族来祭奠,那是因为有些人与贾府世交。在介绍北静王水溶亲自到场时小说写得很清楚,因为秦可卿是“宁国公冢孙妇(嫡长孙即承重孙媳妇)”去世,和一般女眷去世不一样。再加上贾珍不惜代价为秦可卿大办丧事,所礼请的人家肯定特别多,来的自然也就规格不一样了。真要是哪位王爷寄养在这里的女儿死了,恐怕规格还得高呢。
  与此相关的一个悖论是,如果秦可卿是“藏匿”在贾府的,肯定会一切都做得十分秘密,以免引起朝廷注意,招来杀身之祸,怎么会如此招摇过市?
  另一个重要的悖论是,如果秦可卿真有个特大人物爸爸,尽管是废太子,毕竟是老亲王,而且哥哥也是亲王,公公贾珍敢对她染指么?那可是特大丑闻!而且还会影响皇室的声誉,朝廷决不会罢休。如果真的是父母通过张友士传达“黑话”命令她自杀,那么秦可卿突然死了,作为反帝集团首领的女方家长在丧事上总要做做样子,派个把人来祭奠,怎么女方家里会没有任何反应?合理的解释只能是,秦可卿没有任何特殊背景,族中没有什么有势力的人,贾珍很容易把此事摆平。
  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如果秦可卿真是反对皇帝的废太子的女儿,并成为贾珍事实上的妻子,尤氏只是名义上的夫人,不要说缺乏任何文本依据,贾府敢冒这个险收养十几年么?如果贾府真的不但收养而且将废太子之女变成贾珍事实上的妻子,那么贾府从贾母开始的许多主子都是那个集团的成员,一些重要仆人肯定也都知道这些底细。据说有读者有这种看法。但是我们从小说文本中看不出来。
  有读者问:张友士对贾蓉说的是不是黑话?我们姑且不谈那话究竟黑不黑,如果张友士对贾蓉说的是黑话,那么贾蓉肯定听得懂,贾珍父子肯定和秦可卿是一党。但是从小说中看不出贾珍、贾蓉有任何反对当朝皇帝甚至丝毫不敬的行为。相反,对于过年从光禄寺领回来的皇上的赏银,贾珍父子都是感激涕零的。
  有读者问:张友士大夫给秦可卿开的药方是不是传达了秦可卿真正父母让她自杀的命令?第一味和第二味药名是不是代表父母?
  不是。
  第十回这个药方写得明明白白,我们从学术研究的角度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第二味的药名第一个字是黑白的“白”,第二个字是算术的“术”。现在用的是简化字,所以算术的“术”和这第二味中药的第二个字,木头的“木”字右上角加一点就一模一样了。其实从前用繁体字的时候这两个字是不一样的。算术的“术”字可不是这么写,它夹在行走的“行”字中间,和中药的这个字有明显的区别。但是在作为中药时,不叫“báishú”,而念作“báizhú(音‘竹’)”。它本来不但不夹在“行”字中间,而且在写法上和现在的“术”有重要区别。现在右边是一捺,从前念“竹”的这个“术”右边不是一捺,而是一竖下来向右边横过一点再往上挑上去一点,有兴趣的读者不妨查查《辞海》、《辞源》、《汉语大字典》之类的书看看。因此张友士在给秦可卿开的药方中,只有“白zhú”而没有“术”这个音。即使这个字真的念错了,没念成zhú,那么这个“术”也不会由于曹雪芹从小在江南长大而念成现在的“宿”。因为在南京、扬州、苏州、无锡、杭州一带,“宿”不念sù,而是suò,和算术的“术”的发音有明显区别。最重要的是,以“宿”这个字来表示天上的星星或星座时不念“宿”(sù),而念xiù(秀),二十八星xiù。《红楼梦》三十六回写到,贾宝玉被他父亲贾政毒打之后,虽然“一日好似一日”,贾母虽然高兴,不过总是有些放心不下。于是便将跟随贾政的亲随小厮头儿叫来,吩咐说,以后如果贾政再让你们叫宝玉,你们就说“我说了,一则打重了,得着实将养几个月才走得;二则他的星宿不利,祭了星,不见外人,过了八月才许出二门”。最容易见到的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本对“星宿”不仅做了注释,而且还特别对“宿”注音(xiù,秀),是很认真的。所以“白术(báizhú)”绝对不可能变成“白宿(báisuò),再变成“白宿(báixiù)”。由此可见,“人参”、“白术”两味药也决不可能代表星宿,更不可能代表父母。说张友士传达了秦可卿父母让女儿自杀的命令,缺乏文本依据。
  至于说张友士传达了这个命令后秦可卿不久就自尽了,也不符合实际。十一回凤姐来看秦可卿时说,“如今才九月半”,这已经是张友士给秦可卿看病之后了,所以张大夫给她看病是她病了不到一个月的事,九月中旬。秦可卿是什么时候死的呢?十二回写到,这年冬底,林如海病重,来信让黛玉回去。然后贾府赶紧作准备,“作速择了日期”(因为要黄道吉日适宜出门的日子才行),由贾琏护送黛玉回扬州去了。十三回开头交代说,秦可卿是在“贾琏送黛玉往扬州去后”托梦给凤姐的,所以秦可卿死于冬末春初,是在张友士看病过了两个多月之后。再说,既然情况严重到了要让自己女儿自杀的程度,那么朝廷中一定发生了极其严重的事件,此事一定会立即在社会上产生巨大反响,在贾府必定有其他重大影响。小说中不可能不反映,抄家甚至比抄家更严重的事早就会发生了,而不会只发生秦可卿自杀这样一件孤立的事情。所以从情节逻辑上也说不通。
  所谓张友士传达“黑话”命令秦可卿自杀还有一些令人难以理解的地方:既然秦可卿已经知道父母要让自己自杀,她怎么拖了两个多月才执行?秦可卿是在张友士来前二十日左右突然病倒的,按照政治阴谋与废太子之女说,那么秦可卿的父兄家一定发生了非常非常严重的事情,秦可卿得的是政治病,贾珍、尤氏等都是一党,对此应该一清二楚,也都会从政治角度着急和寻求解决办法,而不会找些治普通病的医生来。
  至于说瑞珠自杀是因为知道秦可卿出身的秘密,就更不可能了。因为既然连焦大都知道秦可卿是从小“藏匿”在宁国府的废太子之女,那么贾府上下无人不晓这个秘密了,瑞珠为此自杀就没有必要了。反过来说,她和宝珠这样的丫鬟如果是因为知道秦可卿是奉了废太子之父命由于政治原因自杀的,那就证明贾府有许多仆人都知道秦可卿的所谓神秘出身,她自杀就不可能继续保守这个秘密。所以瑞珠自杀显然与秦可卿出身无关,而是与得知了贾珍、秦可卿之间的隐私,生怕贾珍容不得她,被迫自尽。
  有读者问:水溶的名字与乾隆的皇子永瑢有没有什么关系,是不是“把永去掉一点”,把瑢字“去掉玉字旁当中的一竖,变成三点水”,就成了“水溶”了?
  这个说法不能成立。
  “永”字去掉一点不是“水”字,因为最上面还有自左而右的半横呢。我查了迄今为止收字最多最权威的《汉语大字典》(四川辞书出版社、湖北辞书出版社1993),也没有这个字。不知道究竟有没有这个字,也不知道这是个什么字。不过可以肯定,反正它不是“水”字。那么“永字去掉一点”的这个“一点”如果不是一“、”,而是指代表“少”的“一点儿”,行不行呢?也不行。因为这种代表“少”的“一点儿”究竟指什么,指多少,是很不确定的。如果一个十画左右的字去掉一两画还可以算作去掉“一点儿”,但是笔画多的,去掉多少画才算是“一点儿”呢?汉字繁体字笔画最多的字是哪一个,究竟有多少画,我说不好。我随手查了一下《汉语大字典》,有一个字由四个繁体的“龙”字组成,上面两个,下面两个。这个字念打折扣的“折”,意思是唠唠叨叨,话多。每个繁体“龙”字是16画,四个“龙”总共64画。如果去掉每个“龙”上的那一点,总共去掉四画,不到百分之十,也可以算是只去掉“一点儿”。可那是个什么字呢?不知道,没有这个字。“瑢”字的道理也一样。斜玉旁是由两横一提中间加一竖组成的,去掉那一竖,剩下的是两横一提,也不会变成三点水,加上右边的“容”不知该念什么,也不知道有没有这个字。汉字中没有这种两横一提的偏旁,应该没有这个字。所以它不可能成为水溶的“溶”。这种任意改字的做法在学术研究中不可取。如果这个字去“一点儿”,那个字“去一点”,而且还“去”得不像,不知道“去”成了个什么字,大家都不认识了,字典上也查不着,不利于阅读,研究就更谈不上了。而且这样“去”来“去”去,那么除了“一”字和“乙”字这几个只有一画的字没法再“去”外——“去一点”就没有了——那么所有的汉字都可以在一个不确定的“去掉一点”的情况下,任意改造成自己需要的字,然后弄出各种各样的想象和猜测来,这样做不符合学术规范。
  有读者问,永瑢的父亲、康熙的皇子允禧的“天香庭院”有“天香”二字,是不是秦可卿自缢的天香楼的原型?能不能作为秦可卿是某亲王之女的旁证?
  二者之间没有联系。因为古代常常用“国色天香”来形容又美又香的花卉或美女,后来引申为某些其他美好的事物。“国色天香”是个并列结构,有时候也说“天香国色”。也可以拆开单用,因为最早“国色”和“天香”就是分开用的。如唐代白居易诗《山石榴花十二韵》说:“此时逢国色,何处觅天香。”元代贯云石在《斗鹌鹑佳偶》中形容美女说:“国色天香,冰肌玉骨。”明代冯梦龙《警世通言》中有个名篇《杜十娘怒沉百宝箱》,里面写到,旁边那条船上的孙富看见杜十娘“果(然)是国色天香”。《镜花缘》三十四回形容一个女人:“虽非国色天香,却是袅袅婷婷。”以“天香”来形容美好的环境也很多。杭州离西湖很近的街上有一家著名的老字号餐馆就叫“天香楼”,但是和秦可卿绝对没有任何关系,否则谁敢在有人上过吊的楼里吃饭!
  说到天香楼,我想顺便探讨一下,秦可卿为什么不在自己屋里而在天香楼悬梁自尽?
  由于没有文本依据,这个问题我现在只能作一些推测了。自缢者都是将自己所踩的凳子之类的东西踢翻,使自己悬空而气绝,所以凳子倒地会发出声响。如果旁边有人,就会被惊动。由于秦可卿屋里或者外屋有丫鬟伺候,就睡在旁边,凳子倒地的声音很容易惊醒她们而被她们立即发现,从而得到及时解救,于是她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去自尽。我们要注意,在修改前的本子里,回目就叫“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淫丧”二字表明,秦可卿本人在和贾珍的关系上负有相当的责任,这样,“天香楼”就不是一个干净的地方,而是一个罪恶的所在。而现在我们看到的经过曹雪芹奉畸笏叟之命修改过的脂本,并没有明确说秦可卿是在天香楼自缢的,只是说,“另设一坛于天香楼上,是九十九位全真道士,打四十九日解冤洗业醮”。很明显在暗示读者,她是在那里自缢的。秦可卿自缢的地点曹雪芹并没有改动。地点虽然相同,涵义却有所不同了。修改后的秦可卿在天香楼自缢身亡,除了决心一死以保全家族名誉外,是否也有以死来证明自己清白的意思?从曹雪芹对她的道德评价的改变来看,模糊天香楼的作用有利于使秦可卿形象正面化。此外,从审美角度考察,有助于读者去拼接那些经过删改后留下的蛛丝马迹,拓宽审美空间。
  上面我们讲到了好几个悖论,都证明秦可卿根本不存在什么特殊的背景。不过这些还不是最大的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