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可卿符合贾府择媳标准



  有读者问,如果秦可卿没有特殊来头,那么她死了怎么会惊动皇帝、惊动皇宫呢?大明宫掌权太监戴权不是宫里的太监总管么?是权力最大的太监,如果没有皇帝批准,他能来宁国府上祭么?如果皇帝不批准,他敢鸣锣开道么?他这样做,不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么?
  这样我们就遇到了最大的一个悖论。这里有四个问题需要澄清,这四个问题都是二者必居其一:
  第一,皇帝究竟知道不知道秦可卿的真实身份?
  只有两种可能,知道或是不知道。
  按照有的说法,秦可卿“真正出身”的事尤氏、贾蓉、贾政、贾母、张友士等都知道,连焦大、瑞珠、宝珠这样的仆人都知道秦可卿是贾珍实际上的妻子;而且据说秦可卿由于自己出身比贾府还高贵,所以才在贾府生活得自由自在,甚至连贾珍的合法妻子尤氏都心甘情愿地让他俩胡来,而且丈夫贾蓉也老老实实地装糊涂,那么贾府上上下下几百口子就无人不知了。按照那种说法,还认为路祭有那么多高官显爵,表明他们也都知道。而且据说连焦大都知道秦可卿藏匿在宁国府是负有神圣使命的。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皇帝也肯定知道。也就是说,皇帝知道那个废太子之女一直被贾府藏匿着,收养着,而且成了三品威烈将军贾珍真正的妻子。据说大明宫掌宫太监戴权“亲来(宁国府)上祭”是皇帝批准的,那么皇帝肯定都知道的了。
  这样,紧接着就产生了第二个问题:
  第二,皇帝对废太子即所谓秦可卿之“父”的态度究竟怎么样?
  也只有两种可能,好或者坏。
  如果皇帝对废太子老亲王好,那么废太子就可以复爵,复不了亲王,复个贝勒、贝子也比国公强得多,那么秦可卿的真实身份早就可以公开而且受封了,根本不必掩盖,甚至根本不必送养生堂,藏匿在贾府十几年,更不必自杀。即使死了,追赐一个封号岂不省事?何必再花一千二百两银子买一个虚衔?
  反过来,如果皇帝对秦可卿的所谓“父亲”废太子老亲王不满,他能够容忍贾府私自收养罪人之女么?能够让他们那么大张旗鼓地大办丧事么?决不可能。尤其是清朝的密折制度那么厉害,犯了罪被圈禁的废太子老亲王的女儿藏在贾府,死后如此兴师动众地给她大办丧事,朝廷会轻饶贾府么?根据史料,曹想“乱跑门路”求人帮忙都因有人密报而受到雍正的严厉警告,他家怎么敢收留或娶那个父亲是皇帝死敌的废太子之女?而且居然养大到将近二十岁!所以秦可卿不可能有什么来头。
  第三,皇帝知道不知道废太子反对皇帝?
  也只有两种可能,要么知道,要么不知道。
  现在的说法是自相矛盾的。如果说戴权来宁国府上祭活动是皇帝批准的,那么皇帝显然是不知道这个废太子老亲王一直在反对自己,所以听说他女儿死了,还派大太监去上祭。但是这种说法不但缺乏文本依据,也不符合逻辑。
  据说皇帝每一次出去行猎的时候,反对皇帝的政治集团都曾经派人勘察地形,准备行刺,多次策划推翻皇帝的活动,都被皇帝挫败了。这么说,皇帝不但非常清楚地了解这个阴谋集团的存在,而且每次都挫败了他们反对自己的阴谋。斗争之激烈,之频繁,可见一斑。但是从清史记载中找不到这样的根据。还有,既然形势已经紧迫到了废太子即坏了事的老亲王要秘密传口信让女儿秦可卿自杀的地步,那么皇帝就不会不察觉他们的动静,早就秘密监视一切可疑之人,甚至早就采取断然措施,这从康熙、雍正、乾隆三朝严厉处置政敌(他们只是不大听话,远远没有到行刺的地步)的史实中都不难得到证明。康熙、雍正、乾隆三帝对政敌或潜在政敌的处置一个比一个严厉,王公大臣只要对皇帝略有不恭,即遭训斥、革职、削爵。三朝老臣大学士(宰相)七十多岁的张廷玉由于没有亲自去朝堂谢恩,而是派儿子去了,乾隆大怒,立即将他的伯爵削去。所以皇帝如果感到某人对自己构成威胁,就会立即除掉此人,决不会让他们的势力继续存在,对年羹尧、隆科多的处置就是典型,他俩的事情大家熟悉,不必多言。我们还可以从只是文字引起而不是反对朝廷的阴谋行动的文字狱得到证明。有清一代文字狱有案可查的一百六十余起,其中百分之八十即一百三十余起发生在乾隆朝。所以知道自己处于有政敌在篡夺皇位阴谋中的皇帝,是不可能派戴权去给自己的死敌的女儿上祭的。相反,皇帝会极其严厉地惩罚胆敢多年收留自己死敌女儿的贾府,那可就不是抄家那么轻的处置了,十五岁以上的男子都会杀光,女眷给别的王公大臣做奴仆,其他所有人被赏赐给功臣或军人为奴,或是拍卖。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惊动皇帝”,“惊动皇宫”,都没有文本依据,因为戴权不能代表皇宫。戴权的活动是个人行为,因为他与贾珍是“老相与”,老朋友。
  第四,从清史来看,允礽的太子之位第二次被废之后,已经彻底失势了,这次是毁灭性打击,朝野谁都清楚废太子永远不会再有出头之日。于是以八阿哥与四阿哥为首的两个集团才或明或暗地结党,准备成为储君,有朝一日即位为帝。但是这些皇子在康熙面前无不极度顺从,没有一点反对皇帝的迹象。因为康熙稍有察觉,他们就会受到严厉训斥甚至惩处。这种情况持续了十多年,直到始终牢牢控制着局势的康熙去世。雍正更不必说了,他对以同胞手足为首领的政敌处置之严厉,之无情,历史上也不多见。雍正在位十三年,加上康熙晚年,那个废太子集团的包括准备行刺在内阴谋活动居然能够持续长达二十五年以上而不被康熙、雍正、乾隆三帝发现,实在令人难以相信。而且康熙最后十几年势力最大的应该是八阿哥为首的集团,在雍正时期他们遭到毁灭性打击,怎么废太子集团或其残余却始终非常活跃?因此,要么还有一个比它势力更大更活跃的八阿哥集团余部在反对雍正和乾隆,要么那个所谓废太子集团在他第二次被废后就根本不存在了。
  有一个问题我们不能忽视,就是秦可卿的所谓亲生父亲废太子老亲王为什么要让自己的女儿自杀?
  从生活逻辑来说,做父母的要作出这样的决定是多么痛苦,多么残酷,多么困难,那肯定是万不得已才会出此下下之策。这里必须有足够的理由才行。首先是秦可卿在这场未遂政变中一定扮演了一个极其重要极其关键的角色,她重要到关键到了非死不可的地步。那么她扮演的是什么重要角色呢?这个“藏匿”在宁国府十多年的女人,在“有可能把皇帝杀掉”这样严重到无以复加的政治斗争中究竟起着什么重要作用?从政治斗争的规律来说,既然秦可卿的死能够为自己父兄的反帝阴谋取得“喘息的机会”,能够“延缓(废太子老亲王与皇帝)双方的大搏斗”,那么这种斗争肯定已经非常公开与白热化,皇帝怎么会不采取相应措施?从情节逻辑来看,既然问题严重到了父亲要女儿自杀的地步,小说中不可能没有与这个事件相关的上下游情节。所以从生活(事实)逻辑和情节逻辑来说,那些猜测都是不可能成立的。
  有读者问,北静王水溶会不会和那个“坏了事”的“义忠亲王老千岁”是一派的,是他们的庇护伞?不会。
  我们有必要注意一个重要的历史事实,那就是,清代康熙、雍正、乾隆这三朝尽管发生过多次严重的皇室内部的政治斗争,但都是公开的争权夺利,康熙朝后期以八阿哥允禩为首,以九阿哥、十阿哥、十四阿哥为骨干的一派,是完全公开的,连康熙都知道。从来没有过民间秘密结社式的说黑话派密使让某人的亲属自杀之类的事。一派如果失利了,那么主要成员全家都会受到严厉的惩处,决无例外。最典型的就是康熙的四皇子即位为雍正皇帝后,和他对立的八皇子、九皇子、十皇子甚至雍正的亲弟弟十四皇子都遭到极其严厉的处置。这些在史书上都有记载。清代的连坐制度非常严厉而残酷,最起码革去爵位,弄不好命都难保,全家遭殃。如果坏了事的义忠亲王老千岁是反对皇帝的,那么北静王水溶早就随着一网打尽了。水溶一直受到皇帝信任,这在《红楼梦》中有许多事实可以证明,如他得到皇帝的这赏赐,那赏赐。这些都证明他与坏了事的义忠亲王老千岁毫无关系。所以北静王不可能成为义忠亲王这一派余党的庇护伞。
  还有读者问,五十八回由于老太妃薨了,官员与诰命夫人们都去参加各种祭奠活动,在一个大官的家庙中,荣府赁(租)了东院,北静王府便赁了西院。东的地位是不是比西高?是否意味着荣府有着比北静王还硬的来头?而这就是因为秦可卿在贾府之故。
  可是这样就又出现了一个悖论:按照某种说法,秦可卿不是已经奉父母之命在“熟地”自杀了么,那不是就意味着老亲王废太子这一派又经受了一次极其沉重的打击,贾府已经没有秦可卿这个高贵出身的人了,而且北静王已经成为废太子老亲王余党的庇护伞了么?怎么还会比北静王地位更高呢?
  即使从这次居住来说,这个结论也是站不住脚的。从朝向来说,中国古代讲究南面为王,北面称臣。为什么为王者面南,为臣者面北?因为中国地处北半球,朝南的房子是阳光最充足的。如果在一个院子或聚居区中,当家长、当部落领袖、当君主的总是住在阳光最充足的北房里,面向南面;皇宫的大殿都是朝南的,皇帝面向南面,臣子自然就面向北面了,那么面南而坐的皇帝的右手是什么方向?西。皇帝左手是什么方向?东。中国古代尚左尚右历代不一,不过从唐朝开始,后来基本上都是以右为上了,所以当官的“左迁”就是降职的意思。白居易《琵琶行》的《序》开头两句就是:“元和十年,予左迁九江郡司马。”就是说,我从京师长安贬官到九江郡当司马来了。房屋东南西北地位的高低和阳光照射的多少有关系,北房(院子)坐北朝南,在一般院子里北房都是正房,两边是厢房。从阳光照射来说,在北房右侧的西房是仅次于北房的好房子,在北房左侧的东房则次于西房。东西院子地位的高低也应该符合这个规律。所以北静王府住在西院而荣府住在东院是符合彼此身份的,这种居住格局如果是曹雪芹刻意安排的话,恰恰证明北静王的地位高于贾府。
  有读者问:水溶对贾政和贾宝玉这么好,是不是和十四回写到的“不以异姓相视”,也就是不把他们曹(贾)家当汉族包衣奴才的下贱身份看待,不歧视他们?
  不是。
  因为这里错了一个关键性的字。十四回写的是“不以异姓相视”,是姓氏、姓名的女字旁的“姓”,而不是竖心旁表示性别、性质的“性”,这是首先要弄清楚的。另外,曹家是内务府正白旗包衣,是正白旗旗主的奴才,当然也是皇帝的奴才,但是不等于任何满族王公贵族都可以把这个两门国公和他们的子孙(这些人不少都有爵位和官职)都当作奴才,何况贾家还出了个当今皇帝的贵妃呢。连不可一世的忠顺亲王都不敢擅自到贾府抓人,就证明了这一点。如果贾府是所有满族王公贵族的包衣奴才,那忠顺亲王就不会只派长史官来了。曹雪芹在这里只是用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个普通礼仪,“不以异姓相视”,意思就是不把你当外人,就像同一个姓氏自己家族的人一样看待。“异姓”这个词明清小说中常见,用得最多的就是江湖好汉们往往一见如故,于是就“结为异姓兄弟”。
  在排除了秦可卿有什么特殊出身和神秘背景的所有可能性之后,我们还是回到小说文本自身上来。
  秦可卿是被秦业从养生堂抱来的弃婴,但是却不能简单地说秦可卿就是出身于养生堂,因而这样的出身就不可能成为宁国府的重孙媳妇。我们要注意这样三点:
  第一,是人们怎样认定弃婴的出身?
  假定有一个婴儿被父母遗弃在路旁,有人捡到并将他养大成人。捡到这个弃婴的也许是农民或者工人,也许是教师或者医生。这个孩子长大以后,别人只会按照他家长的身份、职业来确定其出身,说他出身于农民家庭或者工人家庭、教师家庭、医生家庭,决不会说这个孩子出身是“路旁”,不会说这个孩子是“野婴”,更不会说是“野种”,那是骂人的话,这是显而易见的。秦可卿出身的确定,同样是这个道理,不是按照她是否曾经在养生堂呆过,而是看她在谁家长大。
  我们首先来看看,秦可卿多大时候被秦业从养生堂抱回家的?
  第八回写道:“秦业现任营缮郎,年近七十,夫人早亡。因当年无儿女,便向养生堂抱了一个儿子并一个女儿。谁知儿子又死了,只剩女儿,小名唤可儿。长大时,生得形容袅娜,性格风流。因素与贾家有些瓜葛,故结了亲,许与贾蓉为妻。那秦业至五旬之上方得了秦钟。”
  我们来推算一下:既然现在秦业年近七十,那么应当是六十八或六十九岁,绝对不会小于六十七岁。而他是在抱来秦可卿之后年已五旬以上才得的秦钟。很明显,秦业的岁数减去秦钟的岁数,就应当和秦可卿被抱来的时间十分接近。那么应当是什么时候呢?
  我们来看看秦钟的岁数。第五回秦可卿说过,她弟弟和贾宝玉同年,所以应当也是十二三岁。这样六十七至六十九减去十二三,如果我们取中,那么秦业应当在五十五岁左右才得的秦钟。从上面那段话尤其是“那秦业五旬之上方得了秦钟”的语气来看,也应当是秦可卿被抱养好几年之后才得的秦钟。秦可卿死的时候多大岁数呢?十三回交代贾蓉二十岁,因此秦可卿死时应当是十七至二十岁。她的岁数不可能比贾蓉大。在这里我们不能忽略一个关键的字眼“抱”,而不是“领”。也就是说,秦业将她从养生堂抱回家时,她可能是个只有几个月大的婴儿,不会超过一周岁。如果秦可卿已经好几岁了,那就不叫“抱”养而叫“领养”,领了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回来。所以秦可卿虽然在养生堂呆过,但时间极短,她是在秦业家而不是在养生堂长大的。讨论秦可卿的出身要把这个至关重要的因素考虑进去,养生堂对秦可卿的成长实际上并没有任何影响。秦可卿的出身应该是为官作宦的秦业家。至于为什么她的亲生父母将她送到养生堂,也许家里太穷养不起,也许是私生子,这个没有关系。
  至于说秦业后来却又生了儿子秦钟,证明他有生育能力,怎么自己不想法生一个,倒去养生堂抱了一儿一女,似乎有些说不通,因此就推断秦可卿一定有神秘背景。其实秦业这种情况也没有什么可奇怪的,生活中由于结婚后久不生育,抱养了孩子,后来自己又生,这样的事并不罕见,在封建社会可以纳妾的情况下,尤其容易出现。我有个朋友结婚十几年没有生育,结果从福利院(相当于从前的养生堂)抱了一个。谁知第二年夫人就怀孕了,接着生了一个儿子。大家都说他们是铁树开花。还说,怪不得民间有个说法:抱来的孩子能给人招来自己生孩子。大概秦业等不及了,抱了两个,结果没有想到续弦的夫人或者妾生了个儿子。所以这和秦可卿的出身没有内在联系。
  第二,是秦可卿出身不算寒微,她在秦业家受到良好教育。
  有读者认为秦可卿“出身寒微”,因为她父亲秦业只是个营缮司郎中,是个很小的官,所以秦可卿根本不可能成为宁国府重孙媳妇。因此我们首先需要探讨一下秦可卿的出身是不是寒微的问题。
  红研所校注本第八回在关于“秦业现任营缮郎”一句下有一条注释:“营缮郎——官名,明清时工部有营缮司,设郎中、员外郎等职。”按说这个注释已经可以证明秦业不是很小的官了。郎中相当于现在的司局长,这还是很小的官?
  现在我们根据《清史稿·职官志》来仔细看看:工部下设营缮等四个司,营缮司“掌营建工作,凡坛庙、宫(殿)府(敕建府第)、城郭、仓库、廨宇(官吏办公的地方)、营房,鸠(纠合,纠集)工会材(决定用多少人工和材料,让谁去承办),并典领工籍(掌管用工情况,因为和工程费用有关),勾检木税、苇税(管理木材、芦苇——苇箔等建筑材料的税收)”。营缮司除相当于司局长的郎中(正五品)和副司局长的员外郎(从五品)各数人外,下面还有一些主事、笔帖式之类的官。曹雪芹在那个文字狱特别恐怖的乾隆年间写《红楼梦》时为了避祸,故意模糊朝代纪年,所以往往杂用不同朝代的官职,这个营膳郎就不见于记载。所以秦业有可能是郎中或员外郎,也可能比这司局级要略低些。从主事六品和“学习行走者(见习官员)有额外司员、七品小京官”来看,这个营缮郎至少是个六品官,绝对不会小于七品,起码相当于处长。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时就说到,贾政一开始就是皇帝“额外赐了”“主事之衔,令其入部习学,如今先已升了员外郎了”。所以秦业与贾政同朝为官。这就是与贾府“瓜葛”的由来。和贾府相比,秦可卿家的门第虽然不算显赫,不过也是官宦之家,有可能是郎中或员外郎,总之比县太爷要大,不算寒微。
  至于秦业的名字,脂批有“业者,孽也,盖云情因孽而生也”,这是曹雪芹对“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故事作了重大修改后留下的痕迹。我们对这个人物要从他在文本中的表现来看,而现在的文本秦业已经与“孽”无关了。
  有读者认为,秦可卿如果真的只是秦业的女儿,那么她在贾府这样的环境中生活就一定会有自卑心理;既然她生活得很自在,那么她一定是因为出身比贾府更加高贵。首先,出身与自卑心理之间是否存在必然的逻辑关系就很值得怀疑。再说,这种猜测又陷入了一个悖论:如果秦可卿出身真那么高贵,一直因此而活得自由自在,她怎么会突然之间心理压力这么大,弄到最后被迫自杀?
  还有读者怀疑,人们对秦可卿的普遍好感似乎也有些不可思议,尤其是尤氏对秦可卿的评价之高,似乎不正常。其实这是很正常的,因为秦可卿出身官宦之家,并不寒微,她没有必要自卑。经过曹雪芹修改后的秦可卿,是一个性格温和,善解人意,很有教养,近乎完美的少妇。这种近乎完美特别明显地体现在我们前面提到的三个秦可卿形象中的第二个身上,就是贾宝玉在梦中见到的那个。这就是为什么她长得既有点像黛玉又有点像宝钗、乳名兼美字可卿的重要原因。由此可见,秦可卿名字的谐音不是“情可轻”,不是轻视的“轻”。“兼美”嘛,至少兼有黛玉和宝钗两个杰出少女的优点,曹雪芹怎么会轻视她呢?所以“可卿”是“可爱而亲切的女人”,“卿”是“亲近、亲切、亲热、亲爱、亲密”的那个“亲”。
  从秦可卿在贾府上上下下都得到好评来看,她在秦业家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凭什么这么说?这要从秦业这个营缮郎的官说起。因为可以肯定秦业是个清官。
  营缮司管的全都是朝廷的大工程。用咱们现在的话来说,都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全都是动用国家财政的大投资。这些工程从材料采购、施工到验收,都要由营缮司的主事、员外郎、郎中等中下级官员具体督办,最后才由侍郎、尚书甚至更加高级的官员们层层验收。咱们只要看看《红楼梦》十六回贾蔷受命去苏州买小戏子出发前的情况就行了。贾琏说:“这个事虽不算甚大,里头大有藏掖(舞弊、贪污的机会)的。”果然,贾蔷问贾琏:“要什么东西?顺便织来孝敬。”贾蓉也悄悄问王熙凤,要什么东西,开个单子让贾蔷去照办。二十四回贾芸从倪二那里借了十五两多一点银子买了东西孝敬王熙凤,加上花言巧语,谋了个种树种花的小差事,比贾蔷的那个差远了,但是也还领了二百两银子。后来拿五十两去买树,估计买花和人工,顶多再有一百两就足够了。除了还倪二的十五两多点,贾芸少说也能够落个三四十两。秦业在营缮司管工程,这工程让谁干,不让谁干;同样质量的料,用谁家的,等等,这中间名堂很多。所以营缮郎官虽不很大,却是个油水颇丰的肥缺。在那个极度腐败的乾隆年间(我们只要想想乾隆最喜欢的和珅就行了,和珅贪污的钱相当于现在的几千亿到一万多亿元人民币),贪污受贿成风。但是看来秦业比较清廉。第八回写到,由于“宦囊羞涩,那贾家上上下下都是一双富贵眼睛,容易拿不出来,为儿子的终身大事(去贾府家塾读书),说不得东拼西凑的恭恭敬敬封了二十四两贽见礼(见面礼)”;而且礼数十分周到,“亲自带了秦钟,来(贾)代儒家拜见了”。由此可见秦业是个清官,很有教养。所以不能从秦业为二十四两银子发愁就认为他是个很小的官,从而得出秦可卿出身寒微的结论。
  不过曹雪芹在十六回的叙述乍一看似乎有点矛盾:当时秦业已经死了,秦钟临终前还“记念着家中无人掌管家务,又记挂着父亲还有留积下的三四千两银子”。三四千两银子在当时可不是个小数,可以买好几个院子呢。不过对于已经年近七十在官府几十年的营缮郎来说,有这些积蓄也仍然可以认为是个清官。因为即使一年只从俸禄中积攒下一百两银子,三十年也有三千两了。问题在于,如果秦业死后还有三四千两银子的话,当初他何至于为了区区二十四两银子“东拼西凑”呢!也许这三四千两银子不是现金,主要是房子和田地。因为从前有钱的人都把买地当作最保险的事。钱容易被抢,地一般抢不走。从第八回对秦业经济状况窘迫的描写来分析,秦业应该是比较清廉的。之所以出现这个矛盾,是因为曹雪芹在原稿中的秦业可能和现在的不大一样,至少要有钱一些。因为原稿中的秦可卿不是个好女人,而这可能与秦业本人不好有关。所以脂批有“业者,孽也,盖云情因孽而生也”。曹雪芹在奉畸笏叟之命修改秦可卿的故事时,把秦业的形象也改得好了。由于《红楼梦》规模宏大,人物众多,线索多而交叉,因此曹雪芹在修改中留下一些漏洞的痕迹在所难免,类似这样的小毛病,《红楼梦》中还有一些。
  由于秦业是个清官,他对子女教育是会比较严格的。秦可卿死后,“那长一辈的想他素日孝顺,平一辈的想他素日和睦亲密,下一辈的想他素日慈爱,以及家中仆从老小想他素日怜贫惜贱、慈老爱幼之恩,莫不悲嚎痛哭者”。由此可见秦可卿很有教养,为人和善,人际关系极好。因此前面写到的秦可卿长大以后性格“风流”,不会是轻浮浪荡的意思,应该是“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那个“风流”,是能干、出色之意。对照晴雯判词中的“风流灵巧”,也可以肯定这里的“风流”没有淫荡之意。
  第三,秦可卿完全符合贾府择媳标准。
  二十九回张道士在对贾母说起要给贾宝玉提亲时道:“前日在一个人家看见一位小姐,今年十五岁了,生的倒也好个模样儿。我想着哥儿也该寻亲事了。若论这个小姐模样儿,聪明智慧,根基家当,倒也配得过……”贾母明确地表示了两条择媳标准:“你可如今打听着,不管他根基富贵,只要模样配的上就好,来告诉我。便是那家子穷,不过给他几两银子罢了。只是模样性格儿难得好的。”模样儿好,性格儿好,这两条秦可卿显然都具备,因此她成为贾蓉之妻是合理的,没有问题的。我们还可以注意到,虽然张道士的话中已经强调这户人家“根基家当,倒也配得过”,但是贾母对所谓“根基家当”毫不在意,根本没有问家里做什么官,是否有钱,可见包括“血统”什么的“根基家当”,确实不是贾府看重的,因而贾母才会对张道士特别指出“根基家当”不重要。我们不能预设一个前提,认为贾府就一定特别看重门第血统,而是要从作品的实际出发。贾母的话是最权威的:“不管他根基富贵,只要模样配的上就好,来告诉我。便是那家子穷,不过给他几两银子罢了。只是模样性格儿难得好的。”“不管……只要……(即)便是……不过……”贾母这个复句表达的意思再明确不过了。
  从张道士的话中我们可以得知,那家人家与贾府显然毫无瓜葛,贾府对他们也毫不了解。而秦业家与贾府起码还有点瓜葛,所以贾家知道秦家有这么个出色的女孩。因此秦可卿成为贾蓉之妻是完全合理的。《红楼梦》中虽然写到贾史王薛四家皆联络有亲,并不意味着必定要门第如此显赫才行。我们如果注意一下,荣府袭爵的贾赦之妻邢夫人,和贾府族长贾珍之妻尤氏都看不出有什么高贵的门第。第五回贾母之所以放心将宝玉交给秦可卿去安排,是因为“贾母素知秦氏是个极妥当(性格儿好)的人,生的袅娜纤巧(也就是模样儿好),行事又温柔和平(也就是性格儿好),乃重孙媳妇中第一个得意之人”。可见贾府老祖宗贾母最看重的确实是模样儿好和性格儿好这两条标准,没有别的。贾府的这个择媳标准广泛地深入人心,上上下下都很清楚。我们在王熙凤、尤氏、邢夫人等评论几个大丫鬟中都可以看到,甚至小厮兴儿在尤二姐谈及尤三姐要不要许配给贾宝玉时,都说:“若论模样儿行事为人,倒是一对好的。”因此我们不能忽略这个至关重要的标准来为贾府另立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这个二十九回有一段回前总批:“二玉心事,此回大书,是难了割,却用(史)太君一言以定,是道悉通部书之大旨。”由此可见,脂批者对贾母关于这两条标准的重视,认为不仅有助于了解择媳标准,而且对于正确解读整部小说都具有重要意义。这个看法是很有见地的。
  有读者问,贾母对张道士说的是不是真心话,是不是一种托词?
  我觉得贾母的话应该是可信的。如果是托词,那么贾母不说真话一定要有必要性。我们看看存在不存在这种必要性:第一,张道士不是一般人,是当年荣国公(第一代)的替身,辈分比贾母还高,彼此是几十年(应当在五十年以上)的老交情。他“曾经先皇御口亲呼为‘大幻仙人’,如今现掌‘道录司’印(管理道教事务,负责颁发道士资格证书),又是当今(皇帝)封为‘终了真人’,现今王公藩镇都称他为‘神仙’”。贾母对他非常敬重,称他为“老神仙”。第二,张道士看见宝玉越来越像当年的荣国公,“‘言谈举动,怎么就同当日国公爷一个稿子!’说着两眼流下泪来。贾母听说,也由不得满脸泪痕。”两人都是很激动,很真诚的。第三,张道士主动谈到那位小姐有三大优势:“生的倒也好个模样……若论这个小姐模样儿,聪明智慧,根基家当,倒也配得过。”但是贾母两次强调的只是前两条,对第三条根基家当并不看重。而且叮嘱张道士:“你可如今打听着……”然后强调了模样儿、性格儿两大标准。第四,贾母为什么要在张道士面前不说真话?她想达到什么目的?从文本来看,贾母以“托词”蒙骗张道士,既没有必要,无法理解,也没有文本依据。
  有读者问,是不是由于宁国府三代单传,所以才选了这个出身神秘的秦可卿?
  不是,二者不可能有任何联系。因为即使秦可卿果真是什么废太子老亲王之女,也不一定就能够保证她生儿子。有没有生育能力,能不能生儿子,这和女方的家庭出身没有必然关系。这个道理是显而易见的。
  顺便说说为什么“宁国府三代单传”。我们可以注意一下第四回的护官符中的小字注释:“宁国荣国二公之后,共二十房分”,“史公之后,房分共十八”,“王公之后,共十二房”,“薛公之后……共八房分”。房分就是家族的一支,从小说文本来看,应该是到相当于贾府的文字辈,即第三代。宁荣二公之后共二十房分,如果各一半,三代各十个房分,在当时应该说支庶虽然不算很繁盛,也不算凋零了。有一个现象很有意思,第三代长子贾敷八九岁就死了,次子贾敬虽然活着,却成年在城外和道士们胡羼,除了最后他死了发挥了一点作用外——我在本书“十二钗活动的平台”中有分析——这个人物实际上等于不存在。荣国府是小说人物活动的主要舞台,情况也类似。虽然贾政有三个儿子,但是老大贾珠已经死了。为什么不是死了,就是老不在家?这是因为,与重要人物是兄弟的人太多就要有他们的戏才行,从而会分散笔墨,所以作家只好让他们“计划生育”,按照作家的需要少“生”几个。
  那么秦可卿在与贾珍的关系中究竟有没有什么责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