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止尤物说二尤(1)



  《红楼梦》中有几十个人物都写得各有特点,所以才能给读者留下难忘的印象。不过香菱这个人物在《红楼梦》中有点与众不同,在《红楼梦》的薄命女儿中她出场最早,第一回就写了她的家庭以及她家与贾雨村的关系,她是如何被拐子拐走的;接着第四回又交代了她被拐后的不幸遭遇,由于贾雨村的徇私枉法,彻底断送了她与父母团聚的机会。至此,她给读者的印象似乎这个人物很重要,但是她随薛家进京后涉及她的故事很少,甚至一些与她有重要关系的情况,比如宝钗为她改名香菱,她成为薛蟠之妾,都是通过别人的嘴交代的,或者一带而过。贾府不少重要活动都没有她的表现,通常只是提了她的名字一下,表示有她在场而已,只起了个符号作用,并没有成为艺术形象,而且多数情况她连在场的机会都没有。这实在有点出人意料。香菱与许多比较重要的人物的主要区别在于,她基本上没有自己独立的以她为主的戏。身份地位和她差不多的少女少妇,如鸳鸯、晴雯、袭人、平儿、紫鹃、司棋、尤二姐、尤三姐等等,都有一些令人印象深刻的独立的戏,但是香菱除了学诗以外,几乎没有以她为中心的故事,而且学诗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在陪衬、突出宝钗和黛玉。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曹雪芹把香菱放在了金陵十二钗副册之首,这必有道理,不会仅仅因为她是妾的缘故,《红楼梦》里的妾有好几个呢。我们只要想一想,金陵十二钗正册之首是黛玉和宝钗,又副册之首是晴雯和袭人,都是曹雪芹最喜爱的少女,在她们身上寄托着某些理想或表达了某种遗憾,她们在小说中占有重要地位。香菱自然也不会例外。
  那么曹雪芹究竟重视香菱什么呢?或者说,曹雪芹为什么要塑造香菱这样一个艺术形象呢?
  香菱有一个独特作用,这是其他少女、少妇所没有的,那就是由于香菱和她父母命运的变化,带动了许多其他重要人物的出场,使他们聚合在一起,并深化了其他艺术形象。
  《红楼梦》的人名很有讲究,创作方法体现在人名上主要是甄士隐和贾雨村,表示将生活中的某些“真事隐去”,而以虚虚实实真真假假的“假语存焉”。这两个人,一个是香菱的父亲,一个是靠香菱父亲资助才得以进京赶考,中了进士,走上仕途。而且这两个人贯穿整部小说始终。《红楼梦》前八十回写了五个案子,除了第七回提到的冷子兴案外,还有四个案子:第四回葫芦僧乱判葫芦案,十五和十六回王熙凤策划的导致张金哥与守备之子自尽案,四十八回通过平儿嘴里转述和评论的贾赦霸占石呆子古扇案,六十八回王熙凤策划的让张华去都察院状告贾琏案。这四个冤案中的两个,葫芦案和古扇案都由贾雨村一手操办的。而贾雨村之所以能够做官,关键就在于香菱的父亲甄士隐资助了他五十两银子,这是一大笔钱,使他能够及时进京赶考。所以贾雨村发迹是靠了香菱之父甄士隐。而葫芦案的主要受害者之一恰恰就是香菱。贾雨村这个家伙恩将仇报,彻底断送了香菱返回父母身边的希望。由于葫芦案贾雨村包庇了薛蟠,巴结了薛家、王家、贾家,为贾雨村日后飞黄腾达奠定了基础。
  《红楼梦》爱情主线的两位女主角林黛玉和薛宝钗原来都不住在京城,黛玉在扬州,宝钗在金陵,只有她们都到了荣国府,宝、黛、钗三角关系的感情戏才演得起来,整部《红楼梦》的大架构才得以建立。而黛玉和宝钗分别进京,都和香菱有直接、间接的关系。
  黛玉进京,是因为得罪上司被罢了官的贾雨村在她家给他当启蒙老师。贾雨村罢官,是因为当过官,而他当官的关键归根结底还是香菱之父甄士隐当年资助他及时赶考中了进士。没有这个当官、罢官的经历,贾雨村不可能成为黛玉的老师。黛玉的父亲林如海写信给贾政,请他帮忙保举复官,并带黛玉进京。所以贾雨村官复原职,黛玉进京,和香菱之父,也就是和香菱有间接关系。
  香菱对于宝钗进京的带动作用就更加明显了。第三回结尾写得明明白白,薛家进京的直接原因是由于“薛蟠(在金陵)倚仗财势,打死人命,现在应天府案下审理。如今母舅王子腾得了信息,故遣他家内的人来告诉这边,意欲唤取进京之意”。而薛蟠“倚仗财势,打死人命”,就是因为抢夺英莲(香菱)而起。结果贾雨村良心泯灭,放走薛蟠。于是薛宝钗随着母亲和哥哥进京了。
  正因为香菱主要起着一个带动别人出场的作用,所以她来到京师以后,这个使命就完成了,从此以后几乎就无事可做,只能偶尔扮演一个陪衬别人的角色。另外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由于她是薛蟠的妾,薛家虽然住在荣国府,但是在东北角的梨香院,是个虽通荣府也通外面的独院。香菱这个妾的身份地位和梨香院的独特位置,也决定了她不可能经常出现在荣国府的重要活动中,更不可能轻易成为大观园的重要成员,因此她的戏份必定很少。况且薛蟠纳她为妾后根本就不拿她当回事,连薛蟠几乎都没有什么戏了,香菱出场的机会自然就更少了。很明显,这两个条件至少要改变一个,才会有香菱比较独立的戏。这个条件改变的因素,我将在本书“十二钗活动的平台”中分析。
  曹雪芹作为一位伟大作家,不可能在香菱这样一个比较重要的角色中犯头重脚轻的低级错误。我们只要看看香菱的判词就能够明白,除了正册的十二个女子外,出现在判词中的只有晴雯、袭人,第三个就是香菱。也就是说,这十五个少女、少妇的命运是曹雪芹要在《红楼梦》中着重描写的。因此香菱这个艺术形象除了在结构上对其他人物起带动作用外,一定还有别的重要艺术使命。从册页将她安排在副册之首来看,香菱形象的重要性很可能超过正册中的某些少女,比如迎春、惜春、巧姐。
  那会是什么呢?
  香菱的文化基因就深深地镌刻在她的名字尤其是原名“甄英莲”之中。
  第一回在写甄士隐“如今年已半百,膝下无儿。只有一女,乳名英莲”时,有一条脂批,指出“英莲”就是“应怜”,应该可怜,应该怜悯。香菱姓甄,全名是“甄英莲”,谐音“真应怜”。我们知道,金陵十二钗都是以悲剧结束一生,按说都“应怜”,为什么曹雪芹偏偏把这个名字给了甄士隐的女儿,强调、突出她“真应怜”?曹雪芹直接告诉读者,这个少女“真应该值得人们特别可怜”。这在曹雪芹笔下所有被同情的少女、少妇中是罕见的。香菱确实特别命苦,不但幼年被人贩子拐走,后来卖给了呆霸王薛蟠为妾,她甚至连自己的父母是谁,何处人士,自己的真实姓名和实际年龄都不知道。所以判词说她“平生遭际实堪伤”,恰如其分。她确实值得人们深深地同情与怜悯。
  问题是香菱最“应怜”的是什么?如果仅仅是指她从小被拐卖等事情,那别人也有类似情形。七十七回交代,晴雯也是被人(赖大家)用银子买来的,当时刚刚十岁,可是“也不记得家乡父母”了。看来赖大家买她之前,晴雯已经被拐或被卖过了,当时她一定很小,还不记事。如果十岁才被卖,那就不会连家乡父母都不记得。晴雯是丫鬟,地位还不如作为妾的香菱,而且最后也被迫害致死。由此可见,曹雪芹突出香菱“真应怜”必定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须要我们去认识和体会。
  有一个现象须要我们特别注意,那就是香菱名字的变化。香菱的名字经过了从原名“英莲”到宝钗为她改作“香菱”再到夏金桂让她改为“秋菱”的变化过程。《红楼梦》中人物名字被主子改换,这种情形不少,比如,袭人原名珍珠,是宝玉将她改为袭人的。紫鹃原名鹦哥,是给了黛玉之后改的。当然,珍珠、鹦哥很可能都不是她们最早在家的名字,是成为贾府丫鬟之后主人取的。比如珍珠、鹦哥本来都是贾母的丫鬟,和鸳鸯、琥珀、翡翠、玻璃等放在一起,就能够看出显然是主子按照一定的序列统一取的,都是珍宝和良禽。所以她们原来一定有父母取的名字,不过因为在小说中没有特别意义,不提罢了。不管怎么说,人物名字这样一改再改,在《红楼梦》人物中似乎只有英莲即香菱一个。因为林红玉改为小红,只改了一次,而英莲改了两次。而且香菱根本不记得自己曾经叫英莲。作为《红楼梦》第一个出场的薄命女子,曹雪芹如此重视人物名字的设计,香菱的名字决不会例外,它一定具有某些深层次的含义。
  我们首先要从香菱判词中寻求线索:“根并荷花一茎香,平生遭际实堪伤。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乡。”那么判词从名字上暗示了读者什么呢?
  英莲再出现时是在第七回,这时她已经被改名为香菱。甲戌本脂批说:“二字仍从莲上起来,盖英莲者应怜也,香菱者亦相怜之意。此是改名之英莲也。”这话大体上不错,不过我觉得还没有将“香菱”二字的自身意义完全解释出来。菱与莲虽然都生于水中,但是莲的根茎扎于泥里为藕,茎伸出水面开出荷花。所以判词说“根并荷花一茎香”,暗示她就是英莲。在有父母(泥中之藕——偶)的情况下,她可以开出荷花(青春少女),结出莲子(结婚生子),过上正常女人的生活。而菱虽然也是水生植物,却并不扎根于泥,暗示香菱已经失去父母。不过这“菱”与“莲”一样仍然是美好的,所以叫做“香菱”。虽然荷花与菱花都有香气,但是菱香和莲香却有一个重要区别。因为荷花是多年生草本植物,而菱为一年生草本植物。所以当英莲变成香菱后,就意味着这个女孩生命力的短暂。那么造成香菱生命短促的原因是什么呢?是因为薛蟠娶了夏金桂之后,“香菱”被迫改成了“秋菱”。菱为夏末秋初开花,秋季结实,一年的生命周期就结束了。所以香菱改名秋菱,意味着她的生命将比原来要结束得更早。
  四十八回香菱学诗是香菱从金陵来到京师,进入贾府后塑造香菱艺术形象的一个重要内容。在前八十回香菱故事中正好处于中间,可以看出曹雪芹注意结构平衡的良苦用心和不凡功力。
  那么曹雪芹写香菱学诗究竟想表达些什么呢?
  香菱本来对作诗基本上一窍不通,所以拜黛玉为师,黛玉说她“不知诗”,确实不过分。黛玉对如何才能将诗写好,大发宏论,有虚有实,耐心指点,和宝钗虽然也支持却不大热心,形成了鲜明对比。因此香菱学诗的第一个作用是为了突出与陪衬黛玉、宝钗这两个主要人物。第二个作用是使大观园的活动更加活跃,不但宝琴等来了,刚刚学诗的香菱在五十回芦雪庵争联即景诗中居然也有了两句。而且在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中表现得十分活跃,是“强死强活”地给探春灌酒的三四个人之一。可见大观园的环境有利于人性复苏,有助于少女少妇们精神创伤的修复。只可惜香菱在大观园生活的时间太短暂了。
  但是我们最须要注意的毕竟是香菱学诗对于香菱艺术形象塑造本身的作用。
  四十九回宝钗在评论香菱苦苦学诗时曾经说“呆香菱之心苦”,香菱学诗确实很下功夫,连梦中都在念叨。四十八回宝钗说:“你本来呆头呆脑的,再添上这个(学诗),越发弄成个呆子了。”前面我们提到晴雯身世也和香菱有共同之处,但是有一个重要不同是我们须要注意的,那就是晴雯被卖到贾府是十岁,很快就到了贾母身边,而贾母身边有许多丫鬟,其中就有比她略大的鸳鸯,和她年岁差不多的原名珍珠的袭人和原名鹦哥的紫鹃等等;而且宝玉本来就住在贾母这里,早在迁入大观园之前晴雯就与袭人等一起主要照顾宝玉。所以晴雯生活的人际环境要比香菱好得多,有利于美好人性的保持和修复。而香菱被薛蟠抢来时已经十二三岁(第四回门子语),她所受的苦难和这种痛苦经历对性格的消极影响,要比晴雯大得多。由于香菱的悲惨遭遇,在她身上缺乏少女通常具有的那种灵气。香菱学诗并没有学到诗人气质,没有学到诗人那种追求自由、抒发情感的意识与情绪;香菱只是学到了一些写诗的技巧,都是些皮毛。所以香菱的呆,不是笨,也不是宝玉式的痴情,而是精神上的麻木!
  夏金桂的出现彻底断送了香菱的最后一点希望。小说对夏金桂有几句关键性介绍:她年方十七,按说属于宝珠类的女儿,但是由于家长对她“百依百顺……娇养太过……爱自己尊若菩萨,窥他人秽如粪土”。这已经不只是娇生惯养、骄傲自大,个人修养上的缺点,而是惟我独尊,目空一切。夏金桂出嫁前严重的问题在于,由于她在家里称王称霸惯了,所以打定主意一过门就“须要拿出这威风来,才钤压得住人”。夏金桂显然在家庭中早就已经不是宝珠,早已成了死珠子,结婚后又自觉地要降伏丈夫,欺凌小妾。夏金桂追求的不是爱情,而是权力。她在对权力的追求中,人性进一步失落,并异化为兽性。
  七十九回香菱遇见宝玉的对话是前八十回中香菱最重要的一场戏,也表现了香菱最应该发人深省和令人怜悯之处。在贾宝玉看来,谁家的女儿嫁给薛蟠那是“不知道造了什么罪了(造孽,遭罪)”,而香菱却真心诚意地感到高兴,几乎是在与薛蟠分享幸福。所以当宝玉从她嘴里得知薛家已经决定迎娶夏金桂,问起夏家的情况时,香菱兴高采烈长篇大论地向宝玉介绍夏家和夏金桂本人,说薛蟠如何出门做生意时顺路去看望这门老亲戚,也是户部挂名“数一数二”的皇商;还自豪地说这夏家如何“非常的富贵。其余田地不用说,单有几十顷(一顷一百亩,合六万六千多平方米)地独种桂花”,从宫里到王侯府中直到买卖人家,都叫他们“桂花夏家”。还说,如今夏家没有儿子,只有老太太和这个姑娘,“可惜”这门绝后了。香菱不是以旁观者的身份介绍,也不是怀有敌意、醋意冷嘲热讽,而是看作自己的喜事那样。这种精神状态和情感反应,真是令人感到不寒而栗。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宝玉看她竟然毫无警觉,急忙提醒她说:“咱们也别管他绝后不绝后,只是这姑娘可好?你们大爷怎么就中意了?”作为当事人之一的香菱所关注的重点和态度跟宝玉完全不同。香菱却笑着说,薛蟠和夏金桂的结合“一则是天(生的)缘(分),二则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似乎在述说一件完全和自己利害无关的婚事。不但没有任何利害关系,而且还是自己的一大喜事一般,说:“我也巴不得早些(将她迎娶)过来,又添一个作诗的人了。”小说在这里写道:“宝玉冷笑道:‘虽如此说,但只我听这话不知怎么倒替你担心虑后呢。’”宝玉对香菱的担心不但没有引起香菱的警觉、清醒和感谢,她反倒怪罪宝玉多事,认为宝玉不正经。小说写道:“香菱听了,不觉红了脸,正色道:‘这是什么话!素日咱们都是厮抬厮敬的,今日忽然提起这些事来,是什么意思!怪不得人人都说你是个亲近不得的人。’一面说,一面转身走了。”香菱认为宝玉是“有意唐突(冒犯)他”,从此就故意“远避”着宝玉。
  香菱虽然是薛蟠之妾,但是,娶了没半个月,薛蟠就不拿她当回事了,连王熙凤都为她感到“可惜”。人类在两性关系上具有明显的排他性。丈夫对于妻子爱上别的男人,或者妻子对于丈夫爱上别的女人,都是不能容忍的。也就是说,一个人对于自己所爱的异性爱上与自己同性别者,会本能地产生反感。这是人类最敏感的情感反应。按说薛蟠娶妻,对香菱精神上是严重的伤害,也必定会有利益冲突。尽管在当时那种社会里,作为妾的香菱根本无力阻止薛蟠娶夏金桂,但是她的正常心理反应应当是感到痛苦和嫉妒,至少是无奈与冷淡。然而我们在七十九回看到的香菱却是由衷地为薛蟠娶夏金桂感到无比喜悦,忙碌得快活而自觉。对于宝玉对她的担心不但不感激,反而责怪。这表明封建道德观念对香菱造成的深重毒害,使她失去了人类最基本最敏感的情感反应——性的排他反应。她的女性意识完全丧失了,使她不但不去做任何抗争,反而自觉地快乐地将自己推向深渊。她不是被迫放弃自己的丈夫,而是自觉让出这个男子并且帮助另外那个女人去占有他。所以香菱最应该可怜的正是这种极度的性麻木,自觉的妾意识。曹雪芹通过香菱这个艺术形象批判的正是最道貌岸然的封建礼教对女性造成的严重精神创伤。这正是香菱形象的独特典型意义。
  一百二十回本高鹗续写的后四十回,有功有过,其中最大的败笔之一就是香菱的结局。
  一○三回写夏金桂想用毒药害死香菱,结果阴差阳错,她被自己放了砒霜的汤毒死。于是香菱后来成为改邪归正的薛蟠的正室,最后死于难产,“遗一子于薛家以承宗祧”。像薛蟠这样随便就将人打死的恶人,很难想象他突然会有本质性改变。而香菱的死因改为难产,变成了属于医疗技术方面的问题,而不是夏金桂的迫害,与社会责任无关。一个严重的社会悲剧成为个人悲剧,于是大大削弱了悲剧意义。这个结局完全不符合曹雪芹的原意。
  香菱的结局在第五回她的判词中写得十分明白:“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乡。”她是被夏金桂迫害而死的。香菱拒绝宝玉对她的关怀,心甘情愿地受薛蟠的凌辱,受夏金桂的摆布,因此她不可能摆脱判词为她规定的命运。从七十九回后半回到八十回的前半回,夏金桂从一进薛家门后就千方百计地迫害香菱,致使本来体格就“怯弱”的香菱“加以气怒伤感,内外折挫不堪,竟酿成个干血之症(中医称之为‘干血痨’,一种严重的妇科病),日渐羸瘦(消瘦)作烧,饮食懒进,请医诊视服药亦不验效”。因此香菱是在不久之后就死去的,决不可能拖得很久。一○三回的处理和曹雪芹原初的设计完全不同。高鹗不会看不出来,所以是故意改变的。它反映了中国人民族文化心理的一大弱点:大团圆结尾,即使不能十分美满,也不要太悲惨。这不,香菱虽然死了,可是夏金桂也死了,而且死在她之前。香菱终于成为正室,而且留了个儿子。有些读者可能会得到某种心理平衡。其实这种心理十分有害。中国许多被称为悲剧的戏曲、小说都有这种好人受尽苦难终于得到好报,金榜题名啦,有情人终成眷属啦,坏人得到惩罚啦,好人死而复生啦,冤案被昭雪啦,等等。总之,所谓悲剧,往往有一个令人感到满意的结尾,甚至是喜剧结尾。对这种结局的向往固然表现了中国人的善良一面,总希望人性与生活的美好,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但是也反映出中国人不敢面对残酷现实,甚至逃避痛苦,自我麻痹的消极意识。
  后四十回香菱的结局不但从个案来说完全不符合曹雪芹的原意,而且也和曹雪芹对“天”也就是当时末世社会的批判相违背。我们从小说中看到,英莲(香菱)无论从长相到脾气到聪明,都是非常出色的,上上下下的口碑都很好。从她学诗进步之快就证明她的聪明不下于任何少女。第一回癞头和尚不是说她“有命无运”么?所谓“有命”就是她生来就是个“有材补天”的少女,“无运”就是因为她生于末世,所以不仅不能补天,而且命运悲惨。最后这种结局虽然比较符合中国人的口味,让人感到香菱虽然还是死了,可是终于得到了某些补偿,老天爷还是有眼的,这个社会还是有公道的,但是却大大削弱了悲剧激励人心的力量。这当然不仅仅反映在香菱的结局上,而是整个后四十回最根本的缺陷。
  长达整整七回的二尤故事好像是整个插入《红楼梦》的,这是怎么回事?
  尤二姐尤三姐都承认自己过去品行不佳,有“淫”行。它严重到什么程度?
  这种“淫”至少在尤三姐身上似乎说不通,成为悖论:如果尤三姐果真深爱柳湘莲,长达五年,那么她就不会和贾珍父子有什么大事。如果她与他们父子关系如此严重,那么她就不可能对柳湘莲爱得这么深,非他不嫁。二者必居其一。说起“红楼二尤”,读者印象都很深。“二尤”的提法清代就有,不过不普遍,通常都是单独说尤二姐、尤三姐。这“红楼二尤”的说法,有可能是民国以后的事。也许是由于京剧《红楼二尤》的影响,“红楼二尤”更成为一个固定的提法而越发为广大读者所熟悉。这个现象反映了《红楼梦》结构上的一大特点:它既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又有一些局部的故事具有某种相对独立性。比如第八回至十四回的秦可卿的故事,三十九到四十二回的刘姥姥二进荣国府的故事,五十五至五十六回李纨、探春、宝钗三驾马车管理大观园的故事,七十三到七十七回的抄捡大观园的故事,等等。不过,无论是秦可卿的故事、刘姥姥二进大观园,还是三驾马车在大观园搞改革以及抄检大观园的故事,都不能从《红楼梦》中抽出来,否则下面很多别的情节就会出现断裂。只有“红楼二尤”的故事不一样,它独立性特别强,是一个具有完整性的板块,独立和完整到了可以从《红楼梦》中剥离出来单独成书的程度。比如说,这几回里男一号贾宝玉只是偶一露面,并列女一号林黛玉和薛宝钗几乎无事可做,也只是偶尔一见踪影。也就是说,把这个板块从小说中完全抽出来,基本上不会影响下面的故事进程——当然这样会降低《红楼梦》的整体思想艺术价值,尤其是会削弱家族衰败、官场黑暗、社会没落这条线的分量,也不利于王熙凤形象塑造的丰富性。不过总的说来,从结构的角度着眼,二尤故事具有可剥离性,这是任何其他板块所没有的。虽然现在这个板块与《红楼梦》的其他故事融合得比较好,并不显得十分游离,不过这个现象还是值得我们特别注意,这占了整整七回的红楼二尤故事好像是整个插入《红楼梦》的。这是怎么回事呢?
  再有,我们在读《红楼梦》的过程中还会感到,红楼二尤的故事好像有些突然,前面缺乏铺垫,有的情节有点断裂感:这么重要的两个人物,只在十三回秦可卿办丧事时写到这个那个都有谁谁谁来了时顺便提了一句,“尤氏的几个眷属尤氏姐妹也都来了”。究竟是几个姐妹?怎么称呼?都没有交代,以后几十回便没有了一丝踪影,显然丧事办完又回去了,而且没有再来,所以戏份之少连某些贾府的三等丫鬟和小厮都不如。直到六十三回也就是前八十回过了整整四分之三之后她们才正式出场,可是这姐妹两个一出场就是连续的七回,直到六十九回为止。在回目上几乎占了前八十回的十二分之一强,成为前八十回后四分之一中的重头戏,在数量上比贾府大地震抄检大观园还多两回。二尤故事的叙述中提到了一些关于过去的很重要的事,可是前面从没有出现过。
  最明显的是,六十五回尤二姐与贾琏商量,要把尤三姐嫁出去。贾琏和尤二姐都摸不透尤三姐想嫁给谁。尤三姐对姐姐说,她心中有人了,让二姐往五年前想去。五年前尤三姐到底发生过什么事?前面一点也没有交代,而是通过六十六回尤二姐对贾琏的一段话来补叙:“说来话长。五年前我们老娘家(周按:这是尤氏姐妹的老娘,即外婆;不是贾蓉的外婆尤老娘)里做生日,妈(这才是小说中的尤老娘)和我们(姐妹)到那里拜寿。”他家请了一些票友演戏,“里头有个作小生的叫作柳湘莲,他(尤三姐)看上了,如今要是他才嫁”。尤二姐还转述说:“也难为他(尤三姐)眼力。(三姐)自己说了,这人一年不来,他等一年;十年不来,等十年;若这人死了,再不来了,他情愿剃了头当姑子去,吃长斋念佛,以了今生。”两人正说着,“只见尤三姐走来说道:‘姐夫,你只放心,我们不是那心口两样的人,说什么是什么。若有了姓柳的来,我便嫁他。从今日起,我吃斋念佛,只伏侍母亲,等他来了,嫁了他去,若一百年不来,我自己修行去了。’说着,将一根玉簪,击作两段,‘若一句不真,就如这簪子!’”从此“真个竟非礼不动,非礼不言起来”。尤三姐爱柳湘莲真是爱得铁了心了,真正到了海枯石烂不变心的地步。可这只是尤三姐的单相思,而且是一见钟情。柳湘莲丝毫不知,有一个这么出色的姑娘已经爱了他整整五年了,而且准备爱他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