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1期

“素质教育的主渠道在课堂教学”观念之辨析

作者:龚珊珊

美感都能够通过认知品质的培养来获得。另一方面,现代社会所需要的很多素质如创造力、个性、自我意识、情感、意志等都被置于忽略的地位,然而这些品质恰恰是一个高素质的人所必备的品质。正如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交的报告所述:“教育的四个支柱”——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同生活、学会生存。“一般情况下,正规教育仅仅是或主要是针对学会认知,较少针对学会做事,而另外两种学习往往带有很大的随意性,有时也被看作是前两种学习的一种自然而然的延伸。”然而,委员会认为,“在任何一种有组织的教育中,这四种‘知识支柱’中的每一种都应得到同等重视。”
  (二)认为素质是外在的、可以传递的
  把素质看作外在的东西主要表现在,教育者希望通过教授的方式将自己或他人具有的品质传递给受教育者。于是对道德规范的讲解,对操作技能的分析成为培养品德和操作能力的主要途径。事实上,外在的知识若没有同主体已有的身心结构发生作用,就不可能转化为素质。正如“文化素质”不是指一个人所掌握的文化知识本身,而是指获取、处理和运用文化知识的技能、智力和能力;“优良品德”也不是指一个人记忆的道德规范,而是指在道德实践中所体现出来的乐于助人、克己奉公的良好品质。可见,素质不是外在的、可传递的。故素质教育不是肤浅、表面的教育,也不是停留在简单灌输、机械记忆和重复基础之上的教育。真正的素质教育既需要对知识的讲解和传授,更需要通过个体能动的主体活动将外在的知识技能、道德规范转化为内在的品质。
  (三)忽略学生的主体地位,把教师视为素质教育的惟一主体
  教育中主体问题是学术界长期争议的问题。认为素质能够通过传递——接受的方式获得,必然引发把教师视为素质教育的惟一主体的片面认识。其实,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了解到素质教育是重视发展、强调内化的教育。因此,尊重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和主体精神才是素质教育的根本宗旨。在素质教育过程中,教育者必须充分尊重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积极调动受教育者的能动精神;而受教育者也必须主动发挥自己的主体性,努力将学校和社会的外部要求转化为自身内在的品质。只有当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得到普遍认可之后,素质教育的顺利展开才有可能成为现实。
  
  三、对素质教育与课堂教学关系的再思考
  
  (一)传统的课堂教学主要培养与认知活动相关的素质
  倡导对课堂教学不断进行时空上的开拓和丰富,并不是对传统课堂教学的全盘否定,事实上,传统的课堂教学在素质教育中同样具有重要的作用。首先,传统的课堂教学能够培养与认知活动相关的素质。我们强调特定的素质必须在相应的活动中加以培养,那么认知品质也应当在认知活动中形成。在传统的课堂教学中,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积极主动的获取知识、寻求方法,成长为知识渊博并且懂得如何学习的人。尽管课堂教学之外的其他活动也有可能增长学生的知识,开发他们的智力,但是我们不可否认,课堂教学是使学生获取间接经验最便捷的方法。其次,传统的课堂教学对于培养学生其他品质具有基础性的作用。虽然“传递——接受”的教学方式并不能对认知以外其他素质的培养起决定性作用,但是对于道德规范、动作技能以及交往技巧的认识和理解,是培养学生相应品质的重要基础。尽管也有人没有学习过任何道德规范、动作技能和交往技巧,仍然能够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一个动作熟练的人,或者一个善于交往的人,但是对此类知识的学习和理解能够为所必须的实践活动提供方便。正是基于这一点,传统的课堂教学对于培养学生认知以外的其他品质起着奠基的作用。
  (二)全面的素质教育离不开扩展和丰富了的课堂教学
  素质教育要求塑造学生完整的身心素质结构,这是传统课堂教学远远不能满足的,于是就需要打破时空界限,将课堂教学扩展到更广阔的领域。要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就必须让学生深入到实践活动中,通过实际的操作来锻炼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精神;要培养学生高尚的情操和优良的品德,就必须让学生进行道德实践,使学生在对自己的严格要求中,在对他人的热心帮助中,在对社会的无私贡献中,塑造出优秀的品质;要培养学生良好的交往能力,就必须让学生在与亲人、朋友、老师、同学的交往中学会如何与人相处。以上种种品质的塑造都离不开扩展和丰富了的课堂教学。一方面,应将课堂教学从时间维度加以拓展,让学生时时刻刻都能学习;另一方面,又应将课堂教学从空间维度进行扩宽,让学生走出教室,走进自然,走入社会,处处都能学习。总之,只有突破传统课堂教学的时空界限,拓展素质教育的渠道,才能把学生培养成为学习的主体和生活的主体。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湖北武汉,43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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