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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成教育对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价值思辨

作者:周青莎




  [摘要]如何使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整个社会关注的问题。文章从具体性、实践性和长期性三方面分析养成教育在实施荣辱观教育中的重要价值。
  [关键词]养成教育 道德教育 社会主义荣辱观
  
  当代青少年群体普遍表现出历史责任感不强,对文化学习提不起精神,有的人整天无所事事,甚至连学业都无法完成。一部分人崇尚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的甚至道德沦丧,是非、善恶、美丑不分,对待祖国和人民这些非常神圣而崇高的概念反应淡漠。这些消极现象反映了我国社会转型期道德进步与社会发展的冲突,也凸显出对青少年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荣辱观教育可以通过各种不同的形式来实施,但笔者认为对于青少年的荣辱观教育来说,养成教育的价值显得犹为突出。
  
  一、养成教育的定义及其特性
  
  从广义上讲,养成教育是指人的基础的心理素质、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生存能力的养成及其教育。而狭义的养成教育则是专门指人的基础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养成及其教育。养成教育强调实践性、规范性、具体性和长期性。所以养成教育需要通过严格管理、规范行为、长期践行以及外在培养与自我内化等多种教育手段达成,追求在潜移默化、自然熏陶中形成一种不需要任何外力监督和内部动机就能自然表现出来的健康的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和生存能力。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养成教育与一般的认知教育是相对应和相补充的。
  养成教育对于帮助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优良道德品质的价值体现在它的特性和功能上。养成教育虽不是德育的全部,但却是德育中最“实”的部分,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是德育的“质”的指标,是学校教育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养成教育对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价值分析
  
  荣辱观是道德意识中最重要的构成因素,其实质在于辨别和认定在道德上应当以何为荣、以何为耻;荣辱不分或甚至错判荣辱,势必导致道德上的糊涂甚至邪恶。“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就是它具有非常具体的内容、系统的规定和要求,它既是对中华民族传统道德的精辟概括,同时又赋予了鲜明的时代特征,乃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这种荣辱观教育决不仅仅是一种知识和理论的教育,它更应该是一种实践的教育,是一种行为习惯的培养和养成。因此,也必然要求通过养成教育来落实和实施荣辱观。
  
  1.养成教育的具体性决定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渗透在点滴习惯中
  为什么我们这个德育在教育中始终占据重要地位的国家,在一些地方、一些年青人身上如今却连最基本的道德操守都已丧失?原因是错综复杂的,但笔者认为,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养成教育的缺乏。长期以来,无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还是社会教育,偏重于说教、树典型或者大张旗鼓地搞宣传来进行道德教育,而忽略了从一点一滴的生活中对个人良好习惯的培养和教育。比如有的学生也知道骄奢淫逸是不道德的行为,但却经不住周围人攀比的诱惑,吃穿玩用非名牌不可,拿着父母的钱一掷千金丝毫不知心疼。实际上,人的日常言行举止、所作所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并非道德判断之类的理性使然,更多的是习性造成,即所谓“习惯成自然”。青少年正处在生理与心理转型的高峰期,具有很大的可塑性,同时也是最容易受到外界影响的群体。青少年时期的养成教育具有明显的不可逆性,一旦该时期的养成教育被搁浅或者缺失,就可能造成终身无法弥补的遗憾,尤其是对青少年道德感和荣辱观的教育更应注重日积月累的养成。
  
  2.养成教育的实践性决定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重点在知行统一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对今天社会诸多价值观念评价标准的构筑与维系,它的深刻意义在于唤醒我们的羞耻感意识,激发我们的荣誉感和正义感,从而在生活和工作的各个方面都自觉地去践行。单靠熟练地背诵八句话是无法真正领会其深刻内涵的,即便在墙上贴满标语、三天一个集会两天一次学习也都无法使一个道德缺失者在短时间内“焕然一新”从头做人。而那些形式化的东西愈是做得复杂、做得风风火火,社会荣誉观教育的真实意义就愈加被遮蔽和冷落。“道德本身就是一个言行一致的社会现象,道德培养的目的在于铸造高尚的品德进而指导自己的行为,践履正是为这一目的服务的手段。”
  
  3.养成教育的长期性决定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决非一日之功
  品德的养成是一个因势利导、循序渐进的过程,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亦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那种指望突击教育就能培养出诚实守信、艰苦奋斗的想法是不现实的,也是不符合教育规律的。积水成渊,集腋成裘,只有从细微之处持之以恒地养成,青少年荣辱观教育方能取得成效。
  
  三、规范与纪律的养成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保证
  
  人有三种属性:一种是与动物性相联系的人的自然属性,即本原性的人性;一种是与兽性相对的人性,即本质性的人性;还有一种显示存在的人的综合属性,它是前两种人性综合与运动的结果,是由文化、文明作为载体而传承的,具体就是通过各种教育活动,在教育者和社会风气的影响及互动中养成的。从教育学理论看,教育实际包含两个非常根本性的东西,一个是转变,一个是价值取向。所谓转变就是指个体从生物学意义上的存在转变为一个社会性的存在,由一个受自然欲望支配和控制的个体,转变为具有一定道德意识,并且受到自我控制和自觉理性约束的人。这种转变包括了在个体的身上增加和引导其发展出适应社会的素质,革除不符合社会要求的东西,增强其自觉抵制和克服本身以及外部的各种自然欲望、冲动和诱惑的能力。所谓价值取向,则是指体现在这些转变中的方向与价值,它反映和要求的是一种正确的转变,朝好的方向的转变。对青少年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正是要帮助青少年增加和发展“荣”的素质,革除“辱”的东西,进而成为合格的公民。
  此外,个体不是直接以一个道德和理性存在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相反,常常是直接和本能地受自然欲望所支配与控制的。完全靠个体的自由发展不可能实现理性的道德判断和社会转变,需要一定的外部引导的帮助,甚至是一定程度的规范和约束。也正因为这种规约的作用,使得这一过程不可能是完全愉快轻松的。因此,真正从习惯和思想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并不是一件非常轻松的事情,对个体而言它也意味着一定的磨砺和锻炼。如果说个体的某些物性在一定程度上会使人留恋的话,那么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培养和树立,以及道德意识与行为习惯的形成,也意味着某些个人欲望的放弃和限制。“道德规范作为社会规则,在任何时候都具有一定的外在他律性。”从这个意义上说,必要的规范和纪律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保证。
  综上所述,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途径和形式是综合性的,养成教育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但是笔者认为养成教育对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价值是无可替代的。
  (作者单位:西南大学教育学院,重庆 北碚,4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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