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5期

对合作学习在实践中出现偏差引发的思考

作者:阎 艳 程治国

相容的途径之一就是彼此缩短心理距离,但是无限缩短带来的却是物极必反的结果。这是因为在人际交往中,每个人都要求独占一定的空间,即人际空间。人们会为了争取自己的心理空间,在心理上对他人的接近有一种天然的排斥。虽然人们一方面需要与他人建立密切的关系,另一方面,又需要心理上的自由,需要一定独享的心理空间。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合作学习是需要一定条件的。它不是惟一的教和学的方法,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应该采用多种方法。而且合作学习也不等于简单地讨论,讨论只是合作学习的一种形式。并不是所有的问题都值得学生用合作的方式来解决,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合作学习的。为了更好地进行合作学习,笔者拟从建构合作学习的基本要求入手,来认识合作学习,以及从这样一个侧面继续对合作学习在实践中出现的偏差进行思考。
  
  三、建构合作学习的基本要求
  
  进行合作学习,笔者认为还应该有以下一些要求。
  首先,教师要了解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征。对不同年龄和心理特点的学生进行合作学习时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小学生掌握的知识、认知能力和对事物的意识、空间观念较初中、高中学生来说是有限的,那么在其合作学习时对他们的要求和组织形式就不能完全雷同。同样,教师对不同年龄和心理的学生的指导方法也是不同的。
  再次,合作学习要以学生的个体学习为基础。独立在前,合作在后。特别是对一些文科类知识的学习,其语言有多纬度、模糊的特点,因此在理解上也是多元的;再者各人的经验、阅历不同,不同的学生可以对文本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解读。
  第三,要明确哪些内容适合合作学习,什么时候适合使用合作学习。合作学习适合于那些答案不具有惟一性,但是每种答案背后又可能有不同逻辑推理、事实依据的争论性部分。另外,综合性强的教学内容也往往需要合作,否则,仅凭一个人的知识和能力是难以完成学习任务的。
  合作学习也并不是在任何时候都需要运用的。比如当具有开放性的问题出现时,在学生的认识出现偏差,需要纠正或在学生的学习任务比较繁忙需要协作时开展合作学习。
  最后,合作学习要想取得实效还离不开教师的有效指导(包括合理将学生分组)以及对学生的合作学习作出恰当的评价(有关内容已有学者专门)《述,在此不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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