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9期

我国基础教育压缩管理问题探微

作者:罗建河 韦 华

量选择位置居中的学校,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2千米。处于两所学校的服务半径边缘地带的村庄,可以保留该村村民自由选择入学的权利。
  学校撤并之后仍然有很多遗留的问题需要解决,最主要的是财产处理问题。面对这个问题,因为利益相关,不同的利益集团(教育行政部门、乡村和村民)有着不同的意见,往往是争争吵吵、拖来拖去,致使被撤并学校价值巨大的财产长期没有明确的归属,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实际上,财产的处理问题是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的:对闲置的教育资产, 《义务教育法》第16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教育法》第9章第72条规定: “侵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以此为依据,我们认为,可以首先将学校的财产分为房地产和教产两大块,按不同情况,区别对待。教产坚决收回。撤点学校的办公用品、图书仪器、课桌椅等资产应该随学生转入新的学校。这样,可以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益;同时节省经费开支,减轻农民负担。房地产则可以灵活处置。根据国务院、省清产核资的文件精神,首先对学校房地产的产权进行界定,然后通过协商,让渡其使用权,所得收入或根据产权按比例分配,或全部用于中小学的布局调整。我们可以采取十字方针:改造、转让、租赁、拍卖、开发。所谓改造就是将原来承担九年义务教育任务的学校根据当地的现实需要或者改造成校办工厂,所得收入可以补助办学,或者开办村级幼儿园让农村适龄儿童也都能接受学前教育等。所谓转让就是将房地产有偿或无偿转让给当地农村基层单位,以用做办公、开会、娱乐等活动的场所,例如可以无偿转让给地方办成乡镇敬老院,将部分孤寡老人妥善安置,也算是教育为社会奉献的一份爱心,同时也为镇上的孩子提供了尊老敬老的教育活动场所。所谓租赁就是将房地产租赁给当地农民或外来投资者。所谓拍卖就是根据有关法规进行拍卖。所谓开发就是让开发商投资开发,实现房地产的增值。无论是改造、转让或者租赁、开发所得收入首先应该用于发展当地教育事业,进行联办学校的新校建设或者开办学前和高级中等教育。
  教育压缩管理的第二个重要问题是教职员工编制。当前,全国有不少地区教师队伍存在结构性失衡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学段分布与学科结构不合理,高中和部分地区初中教师缺乏,外语、体育、美术、计算机等专业教师短缺;城乡分布失衡,总体上城市教师超编,农村和边远地区缺少优秀合格的教师;人员构成上不合理,农村代课教师还占有一定的数量;初中和高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教师学历尚未达到合格标准等几个方面。而基础教育的压缩正好为我们调整优化中小学教职工队伍提供机遇。各地区可以建立和完善教师交流制度,运用政策导向,引导超编学校教师调整充实到缺编学校任教,城市超编教师调整到农村和边远地区任教。要有计划地开展“城镇支援农村、近郊支援边远、强校支援弱校”的工作,定期将城市和强校的骨干教师和中青年教师交流到农村和薄弱学校任教,从整体上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切实解决农村和贫困地区合格教师紧缺和素质不高的问题,促进中小学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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