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第3期
虚假医药广告泛滥 媒体良知遭受质疑
作者:谭 翔
西南某知名城市,是虚假医药广告泛滥的“重灾区”,媒体非法登载虚假医药广告率高达88.5%。在这里,据称刊登一则医药广告的价格是刊例价的一折。某都市报广告部编辑透露:他们每年的广告收入中,70%的比例是医药广告投入,所以根本不敢得罪人家。那些野大夫正是抓住了他们的“命门”,因此横得很,送来一篇语句不通的、别字连篇的吹捧文章,并且明告一个字都不许改,否则不付款。编辑皱着眉头把稿子尽量理顺,再小心翼翼地向野大夫解释:“大的方面没有动,只是把句子理了理,您看行吗?”野大夫看看他那些“国际金奖”、“医学博士”什么的光环都在,鼻子里哼一声:“行吧。”编辑这才长出一口气:“总算把这位爷打发了!”有时上面查得紧,不敢再用“名医风采”栏目的幌子,必须标明是广告,为增加读者对野大夫的可信度,“聪明”的编辑就在野大夫的吹嘘文章的末尾加一个图章样的报花,上书四个字——“广告专版”,不过把四个字做成了篆书体,一般文化的读者根本认不出,还以为是美化版面的报花。
就是这些助纣为虐的行为使那些坑人广告大行其道并市场广阔。殊不知,这类变了戏法的广告,践踏的不仅是新闻真实性原则,影响着媒体的形象与声誉,更伤害了广大读者的身心健康。
其实,眼前经济利益的获得,是以牺牲责任、良知和公信力为代价的。这一点,相信媒体心知肚明。只是,在诱人的“金苹果”面前,有多少媒体能够守得住自己的道德底线?近年来,虚假医药广告夸大其词、肆意炒作,造成误诊、误治和误导患者,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和生命健康。据报道,由于虚假医药广告误导等方面的原因,我国每年大约有250万人吃错药。面对深受虚假医药广告之害的广大消费者,媒体又将何以待之呢?策划界曾有言戏称,“如果将虚假广告比喻成一场有预谋的凶杀,那么媒体就是帮凶,是谋杀者背后的递刀手”。这一点,难道不值得媒体去思考吗?
◆ 关键词——丧德
新兴医院广告事件发生后,众媒体对于明星乱闪其“明”、名人滥用其“名”,为自己谋取利益而做虚假广告误导了消费者,使消费者的权益和感情受到侵害的现象大加讨伐。但媒体也应该要知道,除了工商管理部门对此有责任外,这些虚假广告最终是在媒体播出的,媒体也应该自我反思。
媒体对“虚假医药广告”发布与质疑的两种不同态度,有评论称之为媒体之间的“人格分裂”,并将之归因于“公益”与私利。一些媒体为一己之利,牺牲公信,替虚假医药广告推波助澜,其危害不可小看。虚假医药广告从“电线杆时代”跨越式发展到“全媒体时代”,其传播范围与传播效果便有了“质的飞跃”,加之新闻报道式电视短片式虚假广告大行其道,且每遇处罚,“小杖则受,大杖则走”。于是乎,广告主“透支”诚信,媒体“透支”公信,骗取公众轻信与迷信。面对虚假医药广告,“人格分裂”现象不仅存在于媒体之间,亦存在于媒体之内:同一家媒体,为“公益”的报导与为私利的广告并存,甚至为“公益”(公共利益)的广告与为私利的广告并存,确实使人们怀疑传媒行业道德标准。当公众已经了解了真相,虚假广告与其说在杀伤公众,不如说在杀伤媒体自己,因为公众正冷眼笑看媒体如何在阳光下替人说谎。
客观地说,社会转型和市场经济的大潮在冲击着人们的道德观念,同样波及到媒体行业。在媒体置于市场竞争并且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追求经济利益本无可指责,但市场化并不代表无序,市场化并不是不需要道德,作为社会道德建设主力的媒体,更不应在自身道德上失去了社会的公信力。因为——“其身不正,何以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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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识别虚假医药广告
医药广告带有一定的专业性,普通患者很难作出正确的选择。本刊搜集了一些报刊上刊登的有关医药广告或文稿,其中疑点颇多,突出的有以下8大类:
1.没有药品广告审批文号、药品生产批准文号或刊登无效的批准文号;
2.宣传疗效和治愈率,如:“疗效最佳”、“药到病除”、“根治”、“安全无副作用”、“一盒见效”、“治愈率达100%”等;
3.宣传《广告法》明令禁止的药品,如:治疗肿瘤的药品,改善和治疗性功能障碍的药品,戒毒药品,医疗单位配制的制剂等;
4.像促销其它产品那样,大搞药品的馈赠或买一赠二或降价等活动;
5.利用患者的名义或形象以及医药科研单位的证明,做新闻形式的软广告。要知道,医药广告有人证也不足全信,有人用过的药品有效,如果仅是一二例,多则十来例,而且无科学的记录和统计,这在医学上是不被承认的。因为这种“真的有效”可能是偶然的。更不容忽视的是:在当今商业社会中,商家收买个别医生和病人作伪证的事也时有发生;
6.利用领导人视察的图片、题词做宣传;
7.声称能治愈癌症、乙肝、高血压、糖尿病、艾滋病等目前世界上仍无法治愈的广告。要知道世界上没有什么“秘而不宣”的疗法,任何人只要发现了治愈癌症、艾滋病等绝症的方法,他一定会名震四海;
8.标榜获国际大奖或通过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认证。要知道世界上没有不被公开报道的医学成果,只要某项研究一有突破,必定先由权威的专业期刊披露,而一经报道,有关科学家就会对新药或新方法提出各种意见,进行新的验证,有的还会提出截然不同的试验结果。过去有些新药或疗法,就是通过这种重复性的验证而最终判明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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