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第11期

关于调味及调味品

作者:黄金华




  食用油除了上述的植物类油之外,还有动物类的油脂。常见的有猪油、牛油、羊油、鸡油、鸭油等。实际上动物油脂用于烹饪的历史,在时间上远远早于植物油。现在人们往往谈脂色变,其实这当中有相当多的误解。说到底,动植物油脂各有利弊,不宜一概而论。这方面已有大量专家的论述,见诸于报章杂志,不必由我在此赘述了。如果由于疾病的的原因,当然应按实际情况来决定取舍,而健康的正常人,则只要掌握适度,不要有过度的偏向就可以了。事实上一些要保持原料本色的菜肴,用猪油的效果要胜于植物油;口味也是一样,猪油的香醇浓郁,比植物油有过之而无不及。过去本帮菜中名闻遐迩的“生煸草头”,除非顾客特别要求用素油,否则是一律用猪油来炒的。
  当然,时代不同了,过去人们愁的是营养不良,而现在烦恼的却是“富贵病”;再加上科学的发展,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不单是懂得摄取食用油脂的量必须要严加控制,而且对煎、炒、爆、炸会产生有碍健康的物质也引起了关注;对烹饪过程中产生的油烟会危害人体这一点,也加深了认识,这可真是一大进步。世事难万全,有其利必有其弊,因此,人们就必须面对现实,有所为,有所不为,该改进的则改进,该放弃的就放弃;这才能够与时俱进。
  
  酱油
  
  酱油的酿造及使用要比酱稍迟,约从东汉开始,当时称“清酱”(崔《四民月令》),其后有豉汁、抽油、酱汁、晒油等名称。用豆、麦等为原料,经天然发酵或人工发酵酿制而成。品种从大类来分,有深色酱油(如老抽、双套抽油等)、本色酱油(如生抽、珠油等)两种。另行配制加工的有鲜酱油(如宴会酱油、海鲜酱油之类)、虾子酱油等。
  酱油中含多种氨基酸及有机碱,具特有的芳香和鲜味,用来改善菜肴的口味,改变或增浓菜肴的色泽,在味精未发明或未普及之时,使用的面很广。酱油鲜艳的红褐色很悦目,但一桌菜中使用得多了,从整体上来看,也会显得单调,应该是尽量突出菜肴各种原料固有的色彩,才会显得真正的丰富多彩。因此,整桌菜肴的色彩搭配要统筹安排,酱油应用到确实需要的地方。至于鲜酱油、虾子酱油之类,多作蘸食或凉拌之用。
  市售酱油品牌繁多,价格悬殊,但并不见得价格高的,质量就一定好。有一些品牌,外观工艺可算上乘,但内在质量极为一般,用高价去买这一类产品,岂不冤者枉也。特别是某些进口品牌,其价高是包含诸如税费、运费等因素,与质量并不相干。
  
  酱
  
  酱古称醢,历史比酱油悠久。据《周礼·天官》载,周天子的御厨房储藏酱竟达120瓮之多。孔子曾说“不得其酱不食”,可见酱在当时已是生活中的必需品。前面说的醢,是指动物肉类酿制的酱,大多已弄不清是什么样子的了。但现在的虾酱、蟹酱市上尚有售,至于猪肉辣酱、牛肉辣酱、金钩辣酱之类,则是动物原料与豆面酱品的复合制品,与醢有什么关系,就不得而知了。在烹饪中使用的酱,一般是指“以豆合面而为之”的产品。根据原料的不同,有黄豆酱、蚕豆酱、甜面酱、豆瓣辣酱等,用于“酱爆肉丁”、“八宝辣酱”、“宫保鸡丁”、“粉蒸肉”之类菜肴。酱经油炒或隔水蒸后,再与其他佐料调和,可配成多种口味的蘸料。
  
  食糖
  
  食糖亦为基本调味品之一。取材于甘蔗制糖的历史,算将起来也已经有2000多年了。《汉书》中有“甘蔗围数寸,长丈余,颇似竹,断而食之甚甘,榨取汁曝数时成饴,入口消失,人谓石蜜”的说法,可见当时已能制成块状的糖了。后来南北朝时期陶弘景的《名医别录》中说到将产在广州的良种甘蔗“取汁为沙糖”,足见制糖的技术向前跨了一大步。到了宋朝,制糖技术又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在苏东坡、黄庭坚的诗句中出现了“糖霜”、“蔗霜”的词儿,可见当时的蔗糖是越做越细,越做越白了。那时还出了王灼的《糖霜谱》,这是我国最早的制糖专著。甘蔗盛产台湾、福建、广东诸省,当地的制糖业后来在世界的蔗糖业中也曾占重要地位,特别是对东南亚诸国产生过很大的影响。
  食糖的另一种原料:甜菜。这在我国起步较晚,约20世纪初在黑龙江试种开始。
  食糖的品种多样,有白砂糖、绵白糖、冰糖、葡萄糖、饴糖、蜂蜜、赤砂糖、土红糖等。在烹饪中,作为甜味菜点的主要调料。
  此外,在一般的菜肴中也能起提味、增鲜的作用。苏州、无锡一带的菜肴,尤其是加酱油红烧的菜肴,多咸中带甜,糖就成为不可缺少的调料。其他地方的菜肴,虽不像苏、锡地区的那样带甜味,但有些也需加适量的糖以提鲜、矫味。
  白砂糖、绵白糖、冰糖都可直接用于烹饪;适量的葡萄糖可以保持肉的鲜红色泽(如制作香肠、火腿肠、方腿之类);饴糖主要用于烧烤及制作糕饼,以起色和起脆;蜂蜜多用于制作糕点;赤砂糖、土红糖现在多为白砂糖取代,使用较少,但某些传统风味小吃、糕点之类还是需要它的。
  糖除了作为调味品之外,它本身也是促进人体健康的营养品。解放前,限于经济条件,我国人均食糖的年消费量不足0.5公斤。1970年有一个统计数字,当时世界食糖人均年消费量为20公斤,而我国人均年消费量约为6公斤。而美、英诸国人均年消费量高达55公斤左右。然而,事物的利弊都是相对的,当初我国社会上可没有流行现今那些个概念的“富贵病”。可见糖吃多了也无可例外的对人体健康会起负面作用,李时珍早就告诫我们,对于糖,要防止“徒取其适口,而阴受其害”。
  
  胡椒
  
  胡椒在烹饪中是使用最广的辛香料,倍受人们喜爱,在欧洲曾为争夺胡椒而攻城略地,大动干戈。
  胡椒取材于胡椒树的果实,成品分黑胡椒和白胡椒。黑胡椒选用的是未完全成熟及成熟后不饱满的果实,经发酵后晒干制成;白胡椒选用的则是成熟饱满的果实,去皮及果肉,取种子烘干而成。
  有人问黑胡椒与白胡椒究竟两者孰优孰劣?虽然由于取材的原因,黑胡椒成品率高,白胡椒成品率低,从大宗买卖的价格来说,当然白胡椒要贵一些,但不能由此而判别其优劣。它们的区别不是优劣的问题,因为它们各有其自身价值。胡椒具香与辣两个特性:若论香,则白胡椒优于黑胡椒;若论辣,则黑胡椒更甚于白胡椒。
  烹饪中的使用,一般均按需要加以选择,如:“炒鳝糊”、“红烧鱼块”等,为的是祛腥增香,还有如汤面、馄饨之类,为取其辛香开胃,提高食欲,一般都选用白胡椒。有些菜肴要借助其辛辣,如“黑椒牛排”。不过,这当中也有例外,“醋椒鳜鱼”是本色汤菜,若用黑胡椒则必然有碍观瞻,故只能用白胡椒。
  胡椒辛香温热,能促进食欲,肠胃寒湿者宜之;阴虚内热,咽喉、眼睛有疾者当忌。
  
  味精
  
  19世纪中期,德国化学家们发现了一种呈现鲜味的物质,名之曰:“谷氨酸”。20世纪初,日本首先将这鲜味之源作为商品正式投入生产,并取名曰:“味之素”。我国正式生产味精是1923年,先是在上海,后遍及全国各省。
  味精早年是用蛋白质水解工艺进行生产,现已为淀粉发酵工艺所取代。味精的鲜味是来自一种叫谷氨酸单钠的成分,它不耐高温,当温度超过120℃以上就会分解为焦谷氨酸钠,不仅鲜味丧失,还会产生毒素。但也不必为之色变,任何食品处理不当,都会给人体带来不利,何况又不是不可避免的。
  味精在碱性较浓的溶液中会产生一种难闻的气味;在酸性较浓的溶液中不易溶解,只有在弱酸性溶液中其鲜味才能充分发挥。味精用量宜适度,过多会产生一种似涩非涩的怪味。
  味精与菜肴本味的关系,好比是演唱与伴奏的关系。使用味精是为突出菜肴固有的鲜味,唯有如此才能做到“百菜百味”,而若喧宾夺主,则必然“百菜一味”,这岂不令人扫兴。
  有人主张弃用味精,如若这样,则必须掌勺的要有真本事,所谓“好厨一把盐”;吃的人也要有本事,是真正的知味者,然而,“人莫不饮食也,鲜(很少)能知味也”,知味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现在几乎每一款菜都离不开味精,一旦不用,恐怕多数人会感到菜不好吃,有人甚至连鸡汤不放味精也会说“不鲜”!
  当前现实的问题不是用不用味精,而是怎样使用味精。其实,味精只要使用得恰当,它的增鲜作用是应该得到肯定的。既然味精怕高温,那就在起锅时放;放多了不好吃,那就少放一些,在实践中摸索,多作些比较,这适当的量是能够逐渐把握的。有人提供了一个粗略的数据,说是食盐用清水稀释400倍,人的味觉就感觉不到咸味了,而味精则需3000倍以上。味觉的灵敏度因人而异,何况还有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因此这数据有颇大的局限性,但两者之间的比例关系却有一定参考价值,就是说食盐与味精的用量约为8:1,再按菜肴原料本身具有的咸味、鲜味或其他因素进行调整,经目测堆量的办法进行试验,结果尚令人满意。当然,这是一个极其模糊的概念,只是为了便于读者操作。
  市售味精通常有粉状和结晶状两种,前者容易溶解,特别是用来作凉拌菜时,更显得方便;后者纯度较高,不易吸潮。
  上世纪60年代之后,有所谓“特鲜味精”上市,那是味精升级换代产品,是在原谷氨酸单钠的基础上增添了2%的鸟苷酸钠,使鲜味大幅度地提高。现在风行的“鸡精”之类,是在制作工艺方面作了更进一步的改良,使更具个性化。
  味精中含钠,用量少尚无大碍,用量多则忌盐的病人就必须注意,不可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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