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5期


论姜宇清组诗《乡村纪事》所体现的生态意识

作者:郑健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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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说,是诗,就融注了诗人的一片真心真情,就能给读者带来美好的情感体验。但不难发现,现在有太多的诗歌,读过就忘了,既不会于人以回味,更不会于人以沉思;有太多的诗歌,没有了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感动,和来自生命的真挚。然而在这么多或有关城市或有关乡村的诗中,乡村的诗歌却总能在土得掉渣的字里行间,给人带来愉悦。这些诗歌纯朴、率真,在看似有意无意式的家常语言中,却饱含有炽热的情感、优美的旋律和清新的格调。初读发表在《诗刊》二〇〇三年第七期(下半月刊)上的诗人姜宇清的《乡村纪事》,就觉得它土得掉渣,而再读后又给人以清新的感觉。它没有了做作的无病呻吟,也没有了谁也不懂的故弄玄虚。在他的诗中,我读出了一般乡土诗所有的乡土情结和“桃源式”的乡村生活情景,我更读出了隐含在诗歌中的绿色的自然生态意识和深沉的社会生态意识,他思考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建构,思考在乡土之味中生态意识的高扬,可以说,这是诗人有别于其他诗人之处。
  诗人姜宇清是河北人,现生活在东海之滨——宁波。还在家乡时,他就已开始创作乡土诗歌,歌唱其家乡。上世纪末,他从遥远的北方来到经济飞速发展的港口都市。原以为离开了黄土,离开了草原,他也就停止了吟唱。然而港口城市浓重的商业氛围虽然让太多的人成为了“文化沙漠”中的庸碌之辈,却没有让姜宇清从小形成的对黄土地的一片深情有任何的消失。作为农民的后代,他,一如既往地歌唱着故乡的人、故乡的草、故乡的一切,他以土地、家园、乡人、动物为审美对象,把自己庄严、厚重、神圣、深沉的乡情倾注在诗句中,怀着对人与自然的本质力量的赞美,真挚地向往和追求对人性美与自然美的表现。“浓郁的生态意识”是他诗歌的特色。
  二十世纪是人类生存方式发生根本转折的时代,人类在从大自然获得了空前的物质和能量的同时,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却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各种危及人类生存安全的自然灾害不断发生。森林被毁,生物濒危,河流污染,臭氧破坏,水土流失,沙尘暴肆虐等等,由此生态告急,环境恶化,这样的现实迫使人们认真地审视自己与自然的关系,反思自己的行为。正在从征服自然走向守护家园,人类才逐渐明白,再也不能像从前那样任意践踏自然了,人类需要紧急自救,需要善待生物,善待地球。这就是生态意识。这种生态意识,就是向往自然,亲近自然,在自然的广阔与浩博面前寻找曾有的质朴,因此它其实是一种价值意识,是人类对自然界价值的全面肯定,并确认生态价值是自然界对人类的最高价值。同时生态意识也是一种回归意识,因为自然是人类之母,人类是自然之子,人类向往自然的博大、安静、温馨,希望重新投入自然的怀抱,接受自然,返璞归真……目睹过大自然原始风貌和乡人原生态生活的诗人姜宇清对这种人与人、人与大自然的变化的感受更为敏锐和强烈,由此他很自然地对原生态的大自然生活和社会生活更是向往。于是在姜宇清的诗里,就充满了浓浓的生态意识。在诗中,自然的一切是那样的值得赞美和肯定,自然的存在、人的存在、人类社会的存在在他的笔下是那样的和谐。
  《冬末,我去做一件重要的事情》,这首诗是关于农事的,关于土地与肥料的,关于季节转换的。这一件“重要的事情”其实再普通不过,是农业生态中一个小小的农事环节,但在季节的流动中,在童贞的回溯中,我们却能够看到现今已稀有的劳动的热情和土地般淳朴的本质。海子曾有过这样的诗句,“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 / 喂马,劈柴,周游世界 / 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 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可以这样说,《冬末,我去做一件重要的事情》一诗所描绘的,或许正是海子曾想置身于诗中的情境吧。
  《长夏远了》,这首诗中有多个亮点,一是“水车”,一是“菜根”,一是“大蝶”,接连而过的意象在长夏的时光中展开,充足地表现出生态的乡村那种精美悠长的画面,不仅画面,而且声音、语境点染得也很辽阔。“我做着赏心悦目的事情,我听着/水与菜畦嚼嫩绿的舌,长夏远了……”这种情景怕是只有到乡土记忆的深处才可留连吧。
  《牧羊人的睡相》中的牧羊人恐怕是世上最“清贫”的人了,连小偷也说“你让我偷你什么呢?”这是非常幽默的意趣。他确实除了一顶“绣过花”的“草帽”和一根“挽了粉缨”的“鞭子”外,什么也没有了。但他却又是真正富有的人,他拥有天空、土地、羊群、湖水、日头和芳草。这是对生态对生命的逼真又冷凝的描绘,是对“天人合一”的审美观照,“山水相”、“草木相”,这些生命的本相被描绘得既单纯又静美,令人有回到“原初”的状态和图景,这种状态和图景是大气的,而其中的神韵又是灵动的。
  《九岁记忆》中描写的,我想不光是有关亲情的,其生态特征更是文化的。“……我喜欢这些‘印’,沙土上的爪印/草滩上的蹄印,雪地上玉兔的脚印/我追着‘印’,从清晨追到黄昏/‘印’尽头是兔子的红色的耳朵和眼睛/其他都融在雪中”这里,你能看到文字的源头,诗之“象形”的本来,且被含蓄地传神地表现着“呈于象,感于目,会于心。”
  《绿色太阳》是一幅视觉画面。句子达到了高度凝练的程度。“山冈的杯子/沏满绿茶…… / 绿色太阳/蜡染的效果”是一幅略含朦胧状模糊状的山水写意。背景的绿与色调反差极明显的镜头的“红”发生互换、互渗,使村庄有了异样的色彩美。那只“伟岸的红公鸡/跳上墙头,又漫步走上屋顶 / 它在屋脊的蔬草里伸长了脖子/但没有叫 / 它发现那太阳做了一次配角/成了它的一片 叶子”这里,“红公鸡”与“绿叶子”的配合,已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配合了,这是前生态的,其艺术感染力是极为强烈并充满画趣的。常人眼里的火红的太阳,因为春日里四周围的绿色包围,因为红公鸡的点缀,反而变成了绿的了。这不正是诗人眼里的最美的生态吗?诗人奇特的想象以不事铺张的语言表现出来,看视离奇,但用太阳被绿色环境染绿的奇句,把作者对自然的独特关注强烈地凸现出来,既出乎意料又合乎情理。
  《一只蓝鸟》其实没有鸟,它是一瞬间的幻象,是清一色的蓝,这是乡村天空的大调,诗人的笔致是细腻的,“蓝鸟”是“剥落了的一小块蓝天的颜料”。没有被破坏的大自然,一片纯净的蓝天,把周围的一切都染蓝了,一点儿没有杂质。面对充满诗意的田园风光和大自然的美景,诗人流露的是无比喜悦的心情并形诸笔端,诗歌使得大自然获得了生命、力量和美。
  《雨前燕子》的画面感很强。一般艺术家画风景多画雨后,而姜宇清诗之风景多画在雨前,应该说雨前可能更具气势。他写过两首“雨前”诗,一是《诗刊》一九九六年第四期发表的一首,是写雨前的一条蛇,其线条、内蕴都极富隐秘的美。一首就是写“雨前的燕子”,以散文、家常格调显现,将风景静物、人情人性揉为一体,你朗读着,会倍感舒服,极富诗歌的语言特色和艺术魅力。
  姜宇清的诗歌是乡土的,也是生态的;但他对生态的理解又不仅仅存在在自然层面上,更是存在在精神层面上。在姜宇清的诗歌里,生态意识还表现在人类对自身生命意义和精神价值的思考上,表现在对人类社会发展和自然生命延续的理性追索上,表现在对生命存在的终极关怀上,一句话,即在诗歌中表现出社会生态意识。如果说,自然生态本是一个生物链关系的话,那么社会生态更应该是一个和谐发展的生命链接,人们之间以友善和互助构成生生不息、平衡发展的良性生态循环。包含人类和其他物种在内的大自然、人类所在的社会都具有生命意义,人类把社会和自然作为有生命意义的共同体来观照,树立人类的生命意识,将自己与自然、与社会视为一个生命的有机整体,像珍爱自己的生命一样珍爱自然和社会,那么,人类也就能处理好与自然、与社会的关系,能保证与自然、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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