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2期

大学内部管理的文化维度考量

作者:王 飞 伊继东




  
  2.1大学内部管理理念的文化性
  大学内部管理理念的文化性要注重科层制管理与人本管理的有机结合。大学教育是引导人向真、向善与向美的社会实践活动,大学内部管理有别于行政管理和企业管理,科层制度在大学的作用是有限的,因为这是大学这个“有组织的无政府状态”的特点决定的[1]。在反思传统大学内部管理弊端的基础上,托马斯萨乔万尼指出,需要对传统的领导观进行反思,对原有的领导框架和领导内容加以扩展,而且将文化领导置于领导的核心位置。特别是他在“领导权威的来源”的阐述中对传统科层领导模式和人格领导模式的评价,提供了不少对现行大学管理模式和现状进行思考的资源[2]。虽然现代化的管理是以控制、系统、封闭为特征的,但从大学内部管理的角度来看,更多的应该是民主、开放式和人本文化精神,所以坚持文化管理应该是以文化治校、文化立校的一个前提理念。
  大学内部管理理念的文化性要体现全新的高等教育目的观。“文化人”就是高等教育的终极目的。社会的发展与完善要以人的完满发展、以人的个性发展、需要的满足为前提条件,而不是相反;社会发展是人的发展的手段,是为了“文化人”的目的的最终实现。有了这种高等教育目的观,在大学内部管理中,就可以避免一些违背公正理念的教育管理行为,可以更科学地遵循高等教育和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可以极大地激发教师和学生的内在需求,实现人的潜能的最大发挥。大学内部管理理念的文化性还要建立在平等、尊重的新型师生观基础上。
  
  2.2大学内部管理者的管理文化素养
  大学内部管理者自身的文化素养往往决定着大学内部管理的风格和实效。孔子:“为政以德”,“其身正, 不令而行, 其身不正, 虽令不从”,都说明管理者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具有良好的文化人格是做好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管理者的文化管理素养也直接影响大学的管理水平和学生健全人格的养成。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大学领导、行政管理人员、教师和科研人员都是大学的管理者,共同组成大学内部管理的团队,他们的管理文化素养体现在大学的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的具体细节上,体现在大学共同体生活的空气中,更体现在学生大学高等教育情境下生命整体生长的时时处处。
  
  2.3大学内部管理制度的文化性
  “文化是制度之母”[3],制度是广义上的文化。管理制度体现着大学的管理思想和管理理念,也集聚着校领导、行政管理人员和教师们的文化智慧与文化理想,管理制度的设计和建设是大学管理思想得以实施、高等教育思想转为高等教育实践的媒介和抓手。大学的管理制度必须建立在以师生为本、无私奉献和公平公正的基础之上,必须“彻底剔除管理中带有弃(嫌弃性)、歧(歧视性)、卡(设卡性)、压(压制性)、惩(惩罚性)等含义的规定和措施。”[4]同时,也要根据学生身心成长规律和发展的不同阶段制定不同的规章制度,决不能简单化、形式主义,决不能太刚性化。
  大学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要坚持公正原则和善行的原则。公正原则是指对所有个体的平等对待和尊重,这意味着每一个教师、每一个学生、每一个管理者以及大学共同体的每一个其他成员都必须受到同样平等、尊严和公平的对待。善行原则是指对作为共同体的大学整体事业与利益、未来发展的关切,这意味着每一个教师、每一个学生以及每一个管理者都被视为整个利益共同体的大学中的相互依存的成员,而且大学所采取的每一项管理行动都必须是谋求这一共同体的利益。根据美国政治哲学家罗尔斯的观点,制度的公正优先于个体的善,大学内部管理制度必须内在地蕴含公正和共同利益这一价值要求[5]。具体到实践操作层面,在制定管理制度时可以借鉴罗尔斯所提出的那些正处于“无知之幕”后的人们对公正的前提立场的选择的做法。当管理者处于这种“无知之幕”之下时,假定自己对自己的一切一无所知——也就是说,制定制度时不知道自己是学生、教师还是管理者,也不知道自己在大学的层级结构中处于什么地位。罗尔斯认为,如果在“无知之幕”被揭开之前不知道自己实际上是什么人的话,就会按照原则行事,并作出不考虑自利的决策,这样制定出的制度和规章就会更公平、更公正。因此,作为文化共同体的大学其管理制度建设就会更具有文化性。
  
  2.4大学内部管理行为的文化性
  大学内部管理的理念、管理制度最终要通过具有形形色色文化素养和不同个性的人体现在具体的管理操作行为中,大学的管理行为无处不在,涉及方方面面,既有人、财、物的管理,又有教学、教材、科研管理;既有教师队伍建设管理,更有学生日常高等教育。管理行为是管理制度、管理规范与管理对象有机融合的双向互动的创造性活动,是管理思想的具体化,是整个大学内部管理活动的关键环节。管理行为的文化性要体现以下几个统一:一是理论与实践的统一,科学的大学教育理念不是停留在管理者的脑海里,不是口头上说说,要切实做到理念与运行的统一与融合;二是动机与手段的统一。事实上当前大学内部管理者在观念上都是为了学生的成长,为了教师的职业发展,为了大学事业的进步,但与这些总的动机并行的往往是一些具体管理者于某些具体时空,在一些具体动机支配下的具体管理手段,这些具体管理手段导致的结果往往与理念中的结果背道而驰,与自己所秉持的高等教育观念大相径庭,这就导致大学内部管理中出现许多“反大学教育”的不文化现象;三是外在管理与自我管理的统一。管是为了不管,大学内部管理是为了师生的和谐共生,是为了激发师生个体内在的发展潜力和激情,实现外在管理与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有机统一。大学在加强管理过程中需要加强自身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和环境文化建设,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优良学风、校风、大学管理文化,为实现师生的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从而实现大学和谐、持续、健康的发展。
  就当前总的现状来看,大学内部管理和大学教育本身的文化性受到质疑,大学这个文化组织内的整体文化环境需要重建。大学作为一个高等教育共同体,肩负着学生成长的教育责任,从这种教育责任出发,从学生天生具有的未完成性和无限的发展可能性出发,立足大学人是文化人,大学内部管理者应该对大学这个团体的整体状况进行长期、动态的文化审视和把握,着力建设一个民主开放、活泼和谐的文化大学。
  
   参考文献
  1 马文W彼得森.高校组织理论和研究的新进展:分化还是整和?[J].郭娇译.北大教育评论,2003,(10).
  2黄正发.大学内部管理模式的再思考[J].京高等教育(普教 版),2004,(7-8).
  3庞青山.大学学科论[M].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2006.
  4曾光清.大学内部管理的道德问题[J].学与管理,2003,(8).
  5 [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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