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6期
法学本科教育的困境与出路
作者:刘立霞 路海霞
这种考核方式远远不能适应社会对法科学生素质的要求。大学本科法学课程的考试更应注重考核考生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推理能力、判断能力,而较好地检测这些能力的论述题和案例分析题应当在考试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对于考核的内容,应以法学原理、基本法律制度为主,而不应以在实务中完全可通过查找获得的信息为主。此外,应将学生的平时表现作为考评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学生在课堂上参与讨论和辩论的表现应成为考评学生的主要依据。
2.4实践环节的改进和创新
1)目前法学本科教育的实践教学方式主要包括法庭旁听、模拟法庭、社会调查、法律咨询、法律宣传、实习、论文等。针对实践环节流于形式的时弊,首先,对某些实践课程的学分应做出硬性规定,提高学生的参与程度;其次,完善对实践成果的评估和固定。目前实践课往往是以一篇实践报告为最终结果,而对实践报告的内容等没有严格的规定,对报告的评判也过于宽松,使得部分学生即使不参加实践也很容易获得学分。因此对实践报告的内容和评分标准应做出严格规定。此外,一些实践课因缺乏事后的交流和经验总结而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对此应注重实践后师生之间的交流,如通过分组讨论和教师点评等形式固定实践成果;第三,某些实践课程应保持其经常性,如模拟法庭,尽量使全体同学多有机会参与其中并承担不同的角色,从而体验不同的角色特征;第四,实习阶段学生往往难以真正得到训练实际操作能力的机会,对此,公检法部门应承担接受和指导法科学生实习的义务,司法部可以为此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2)积极开展诊所法律教育。诊所法律教育是一种实践性的教育方式,是培养法科学生在完成专业教育时应具有的法律意识、立场、技能的法学教育[5]。诊所法律教育仿效医学院利用诊所实习培养医生的模式,使法学院学生学会在法律实践中“诊断”并开出“处方”,为处于困境中的委托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
诊所课程运用了大量传统法律教育不曾使用的方法开展课堂讲授,包括角色扮演、实景模拟、大组讨论、小组讨论、观摩与反馈等,方法新颖生动,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诊所课程不仅注意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注意培养学生与人合作的精神及掌握与不同类型的人(当事人)打交道的方法和技巧。这种学习使学生体会到课程的实用性,也令其从新的角度思考“人际关系”。课程注意引导学生从职业的角度思考和讨论问题,培养学生的职业思维习惯,特别引导学生思考律师职业在社会中的真正定位和法律工作者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2.5法学双学位、辅修制度和法学教育
法律服务市场对我国法律人才的素质及其知识结构提出了新的要求:社会急需懂法律、又有其他专业知识背景,尤其是计算机、科技英语、金融商贸等理工类专业知识背景的复合型法律人才。不少高校已经意识到这些问题,并且掀起了法学本科教育改革的浪潮。如一些有条件的理工科高校采取了2+2双学位式教育,要求学生要有其他理工专业背景,在2年其他专业的学习以后再转入法学专业学习2年并且在毕业时授予一个法学学士学位和其他专业的本科学位。又如部分高校以本校在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方面具有的交叉综合优势为依托,为非法学专业又有志于攻读法律的学生开设法学辅修班,对最终考查合格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或法学辅修证书。这些改革一是迎合了社会对复合型高级法律人才的需要,另外也对困难重重的法学本科教育注入了一丝生机与活力。当然,这种特色教育模式需要以本校综合教育资源为依托,在招收对象、课程设置、学制安排等方面做出科学规划,决不能无视本校特点蜂拥而至、亦步亦趋。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