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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价值论研究综述

作者:许 萍




  对于教学价值的具体分类,笔者认为同样应该从系统和整体的角度入手,因为它们都是相辅相成的,不能偏重于任何一个方面,否则,就又回到了教学的功利性价值、工具性价值以及纯理性价值的时代,与在后现代课程观基础上进行的教学改革的宗旨相背离,从而影响了教学价值的整体性发挥。
  
  1.4教学价值的规定性
  教学的最终目的在于促进人与文化的双重建构,促进人的文化生成[9],即“成人”。师生关系是教学价值的本质规定性。在师生交往活动中,最重要的是明确师生各自在教学过程中的地位、任务和需要。教学价值的形成特性,是教学价值在形成过程中固有的、特有的规定性。在教学过程中,学生既是学习活动的主体,又是教师施教的对象,学生具有主体和对象的双重属性。认识主体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及主体自身的价值化,对于强调教学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提供了一个基本的理论支点。教师和学生是构成教学过程的两极主体,他们人格平等、相互作用、相互依存于教学过程之中,形成教学活动的师生互动特性。否则,就不能实施教学活动,由此而体现出师生对象性关系的均衡性[10]。因此,在以师生互动为特征的教学活动中,教师主体性与学生主体性同时存在,相互依附,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1.5教学价值的实现
  教学作为价值活动,是以需要为动力的,离开教学需要,教学将难以维持。从构成来看,教学需要包括社会需要与个人需要两部分。个人需要是指教师、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目的与要求,教学只有具有满足个人需要的可能性,才会产生相应的吸引力,使师生投入其中,使教学对个体的价值从而对社会的价值得以实现。在被动的教学价值获得方式里,个人没有明确表达自己教学需要的意识,也缺乏主动争取自己需要得以满足的精神,教学动力不足,缺乏生命力也就不足为怪了。现代心理学与教学理论都证实了自然、宽松、和谐、自由的环境,和蔼、民主的教学方式,开放的教学态度更有利于吸引学生全身心投入学习,发挥主体性,全面实现教学价值[11]。
  高德鸿、熊匡汉认为,教学是在实践基础上相对独立的价值实现过程,学生发展是教学价值实现的基本目的。教学价值实现过程是教学活动中学生的知识价值、能力价值、品格价值和方法价值的具体实现过程。全面实现教学价值需要构建新型的教学结构,即构建一种既能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又能充分体现学生学习主体作用的新型教学结构;从重视教学的单一价值转向重视教学的全面价值;从忽视情感的教学价值转向重视情感的教学价值;从忽视学生主体地位的作用转向重视学生主体地位的作用[10]。
  建构完整的教学体系,实现教学价值,必须保证教学目的的完整性,教学过程的完整性,教学内通的完整性,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完整性。在教学中改变单一的方法、手段,充分发挥师生的主体性,把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两条途径结合起来,技术手段和艺术手段结合起来、语言和非语言两种方式结合起来,促进师生主体性的完整建构和人格的全面成长[12]。
  
  1.6教学价值的评价
  评价在本质上是评价主体对价值事实的观念性把握,是一定评价主体对价值事实的评估和认识;这种认识是评价主体关于价值事实相对于自身有无价值和有何价值以及价值大小所作的判断,并且表现出一定的态度。石云霞认为价值评价活动的类型有下意识水平的评价、情感水平的评价、理知性水平的评价以及实践活动水平的评价[13]。而马志政认为价值评价的类型从评价的性质来分有定性评价、定量评价和定势评价;从评价的主体来分,有个体评价、群体评价和社会评价[14]。具有正确的价值评价标准,同时还应该采取合理的价值选择原则,即合规律性与和目的性的统一、社会选择与个人选择的统一、兼顾与急需的统一、择优与代价的统一原则[15]。
  鉴于目前的研究,有论者指出:在评价方式上应超越单一的以考试为唯一的评价手段,寻求日常观察与课堂提问的正规化、制度化;关注的应该是学生个人的学力水平、学习状况、综合发展素质情况等有关学生整体发展的内容;诊断教学价值实现过程中在方向、进程、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纠正和完善,引导和激励创造教学价值的人不断努力。在评价主体上应把学生置于评价主体的地位而不是教师,因为学生有自己的需要,教师所期待的价值实现与否往往主要通过学生来确证和表现。在评价标准上不能过分依赖考试成绩,但由于目前尚无更好、更具体可行的评价标准,即使大多数教师、学生、家长并非认同考试成绩标准,却也是欲罢不能[16]。
  既然考试不能作为唯一的评价手段,考试成绩自然也不能作为评价的唯一标准。虽然一直在反对高考以分数取人的招生制度,反对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发展的程度,但始终找不到一种更完善的解决方法。既然提倡用诊断性和形成性评价方式,为什么不能考虑运用综合性的评价标准,将学生平时的学科考试成绩、实践活动的参与能力、道德素质的实际表现、特长的展现程度等作为综合考虑、分析、评价的因素。虽然暂时这个标准的制定和推行还存在一定困难,但笔者相信随着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教学价值的评价问题可以得到真正解决。
  
  1.7教学文化
  学校应该建立一种能够产生让人下意识中释放潜能的管理心理效应的管理文化,保持教师良好的价值观,保持教师之间协调一致的合作,保持教师对学生应有的爱心,促进学生对学校管理制度的深切理解与自觉认定实施。同时建立起能够提高学生综合能力的多样化课程体系,注重时间的延续性和空间的无限性,教师自觉地完善课程体系,并以最适合与提高学生综合能力的教学方法来传授知识[17]。合理、开放、完善的教学文化的形成,有利于教师自主性和专业化的发展,有利于学生主体性和全面素质的综合发展,从而有利于教学价值的生动实现。
  
  2当前教学改革中存在的教学价值论问题
  
  2.1教学价值主体
  教学活动作为教师教和学生学的双边互动活动,是一种对成的关系,教学活动是人的活动,教师和学生作为人这个类存在,自然而言也就成为教学活动中的主体。但是近年来,理论界出现了其它几种教学主体说,有“教师主体说”,“教师、社会、学生三方互为主客体说”,实际上它们都忽视了教学价值的内涵,也造成了现在的教学中,忽视学生的主体需要,过分注重教师的主体性,教学实践活动更多的考虑对社会的功利性和工具性价值。社会对教学的种种价值期待具体地转化为对学校管理层与教师的要求,学生没有机会了解社会价值期待的内涵与对自身的意义,面向教师而作的“学生主体”问题的论证,使学生主体意识和实践性活动不强;教师面对固定而严格的工作绩效评价体系,无暇顾念学生主体观念的表达;家长的过分溺爱压制了孩子主体性的发挥;学生自身缺乏自信和得不到成人的嘉许,无法使自己的主体地位得到确证[18]。为此,笔者质问:“教学是为了谁”-教学当然是为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应该在教学活动中产生、形成、培养学生的主体性,并表现于教学活动中,而不是用教师和家长的权威来压制学生主体性的发挥。学生主体参与教学是时代的要求;学生主体参与教学是课堂教学实施素质教育的切入点;学生主体参与教学是个体心理发展的必要条件[19]。促进学生的积极和有效参与,完善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切实保证二者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性地位,是保障教学价值实现的重要条件。
  
  2.2价值标准
  如何判断一种教学活动,无论是教学过程还是教学模式有没有价值,有什么样的价值,就需要依据一定的标准,这个评价标准的好与坏、全面与缺失、综合与片面直接影响教育教学活动的进展,影响到学生全面能力的发挥。如前所述,国家、学校、教师、家长过分依赖学生的考试成绩,并以此作为教学价值评价的唯一标准,是应试教育影响下的必然结果。考试对于检查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是必不可少的,却并不是唯一的甚至一成不变的评价标准。1986年我们国家提出“素质教育”的概念,在反对“应试教育”盛行的同时,还要求一种综合性的评价标准出炉。但遗憾的是,这个标准至今没有出台,是因为人们对它的期望值太高,抑或是它害怕自身承担的责任太重,而迟迟不敢显露庐山真面目。对此,笔者在前文已经斗胆提出自己一点小小的见解,希望能够起到抛砖引玉之作用。
  

[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