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6期
新疆六所普通高校公共音乐课程设置的调查与分析
作者:张 梅
24.2%的受访者希望学校以后开设“声乐”。
从表4中也可以看出,“流行音乐欣赏”、“器乐”和“声乐”这3门课程是大学生最希望学校以后开设的课程,这说明现在的大学生已不再仅仅满足于在音乐知识上的听。从表2中可以看到目前6所高校中只有新疆大学开设了“器乐”和“声乐”这两门课,有3所高校这两门课中一门都没有开设。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有些学校音乐课程的开设不以学生为主体,师资力量薄弱、有什么教师开什么课,并且课程设置不完善等原因造成的。
另外,大学生喜欢流行音乐已经是校园文化中-个普遍现象,流行音乐也是学生平时接触最多的,大多数学生认为音乐只是用来消遣娱乐、放松身心的。由于音乐知识的缺乏,大学生对流行音乐的理解还停留在较浅的层次,他们对音乐的喜好呈“自发性”、“偏食性”,只关注音乐的外在表现形式,映乏对其内涵的深刻了解,缺乏辨别良莠的能力。那么,在高校是否应该开设有关流行音乐欣赏课程,以便用正确的方式引导学生提高音乐审美的能力,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3 高校音乐课程的重新定位与改革构想
3.1 普通高校音乐课程设置应重新定位
从上述调查数据中可看出,虽然音乐课程在部分高校(如新疆大学和新疆医科大学)中开设比较全面,教学设备较为完善,学生选课效果也较好,但是在大部分高校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如公共音乐教育管理不规范、部分高校课时明显偏少不能满足教学要求、大部分学校音乐课程的开设不以学生为主体、课程设置不完善。因此,笔者认为普通高校音乐课程设置必须进行重新定位。
1)高校音乐教育应以学生为本,把学生当作主体。各高校应根据学生素质、兴趣和爱好,结合本校的教学设备、师资条件等实际情况,在激发学生兴趣的基础上,开设各种类型的音乐选修课,让学生有尽可能多的选择范围,使每个大学生都能参与音乐艺术的审美活动,最大限度普及和提高大学生对音乐艺术的鉴赏力,从而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6所高校的大学生普遍存在着音乐基础较差但艺术兴趣浓厚的现象,各高校音乐选修课要符合大学生的知识层面和理解能力,不能单纯停留在愉悦欣赏上,应该有一定的理论深度。这就要求各高校应当更加科学、合理、有效的设置音乐类课程,应当遵循学生的心理规律和年龄特征,在教学中注重开发学生的音乐潜能、培养创造力。音乐课的教学过程应遵循由小及大、由近及远、由浅入深,从易到、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引导学生逐步从社会基础、文化背景、哲学思潮各个角度赏析作品,调动学生积极思考和分析,使学生能够透过艺术认识社会。
2)建立科学合理、具有统一标准的普通高校音乐教学与评价制度。客观、科学、准确的教育教学评价是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从调查中可以看出,大部分高校课程设置较为零散,没有整体的构想,缺乏课程设置方面的科学论证。调查的6所普通高校目前都没有建立科学合理、具有统一标准的普通高校的音乐教学与评价制度,以至于在实际操作中,人们对于教育行为是否符合普通高校音乐教育规律没有标准可依循。这导致一些教师在教学中随意性强,对学生学习情况的反馈也不太关注。因此,主管教育部门应该制定公共音乐教育统一的课程标准,使之既区别于中小学的音乐教育,又区别于专业音乐教育,从而减少各高校公共音乐教育的随意性,并适合于非艺术专业的学生的实际特点和需要。另一方面,各高校应成立公共音乐教育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公共音乐教育教研室并归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以便于将公共音乐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形成系统完善的教学体系;
3)高校公共音乐课应合理纳入学生的学分管理。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的精神,各高校应当开设各种具有特色的艺术任意性选修课程或系列专题讲座,以满足学生的不同兴趣和需求。面向全体学生开设的公共音乐选修课应该以提高全校学生的整体音乐素养和审美能力为宗旨,在学科建设上,音乐课程应当分为限定性选修课和任意性选修课,并将限选课及任选课纳入学分管理。各高校应当要求学生在大学期间必须修满2个艺术学分或上完一至二门艺术基础类课程,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方可毕业,以此来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3.2 对高校音乐课程设置改革的构想
根据6所普通高校音乐教育的现状,笔者认为高校音乐课程设置改革的总体思路是:①音乐课程设置应包括理论课和实践课两种类型,课程设置应该坚持以公共选修课为主,个别课为辅,公共选修与个别辅导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统一的原则;②课堂教学应当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应坚持以课堂教学为中心,辅之以第二课堂教学。音乐课程的课堂教学应分为公共选修合班课与个别小课,其中公共选修合班课的内容应当以音乐基础知识、欣赏课和理论课为主,个别小课应以技艺课为主。具体而言,音乐课程设置的改革应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1)公共选修合班课应包括以下课程:“音乐欣赏”、“基本音乐知识”、“中外音乐史”、“唱歌教学”、“音乐美学和音乐史”、“合唱与指挥”和“新疆少数民族音乐欣赏”等。这些课程大多具有很强的知识性,旨在让学生掌握一些音乐常识,提高学生的鉴赏与辨别能力,增强学生理性思维的能力,对提高他们学习音乐的兴趣和审美能力有直接的帮助;
2)器乐和声乐等个别课程的开设。器乐、声乐等教学应以个别课的方式开设,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爱好进行选择,这样,音乐基础较好的学生的专长也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个别课程的开设让学生有了广泛锻炼的机会,并帮助学生成为丰富校园的艺术生活、促进校园第二课堂开展的骨干力量;
3)第二课堂可作为课堂教学的重要补充。第二课堂开展的目的是面向全体学生,普遍提高学生的文化艺术素质。高校音乐课改应把第二课堂涵盖进来,采取灵活的方式(如:将艺术团的排练课程记入学生的学分、组织各种有关音乐艺术教育的短期培训班、讲座、观看校内外演出等等),吸引更多学生参加,以弥补课堂教学的不足,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
总之,针对新疆6所普通高校音乐教育的现状,公共音乐课程内容的设置应做到:确立长远计划和近期目标,变单一、孤立的教学为综合、联系性的教学;对传统的音乐基础理论课内容进行拓宽、整合改造和重新构建,变技术性的教学为审美式的教学,让学校音乐教育的功能得到最充分的发挥。音乐课程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要让高校的公共音乐课程真正为提高大学生的整体音乐素养和人文素质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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