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5期

儿童德育,对生命发展的引导

作者:徐初苗




  道德教育的主旨是鼓励人过高尚的生活,改善人的生存状况,提升人的生命质量。但长期以来,小学道德教育存在着严重的“非生理化”倾向,忽视了儿童蓬勃的生命状态。其一,学校道德教育活动忽视儿童生命活动的特点,以成人的方式来推销成人的价值观、道德观,如榜样教育的“高大”,如理想教育的“虚远”。其二,学校道德教育活动漠视生命价值的开发,某些道德意识的确立是以对生命本身的损害作为代价,如对“超时工作和学习”的过度颂扬、对“无私奉献和牺牲”的片面强调,从而给儿童造成一种错觉,似乎追求道德必须以“牺牲”时间、精力乃至生命为代价。
  美国道德哲学家弗兰克纳在《道德哲学导论》中曾指出:“一般地说,道德要求社会公正地对待个人,并且不要忘记,道德的产生是有助于个人的好的生活,而不是对个人进行不必要的干预。道德是为了人而产生,但不能说人为了体现道德而生存。”因此,小学德育不应定位在“牺牲”上,而应落位在“发展”上,一句话,小学德育是对儿童生命成长的引导。
  
  一、 德育目标贴近儿童成长
  
  社会心理学家马斯洛在分析人的需要特征时提出了著名的人的需要层次论,他指出人的需要是由低向高逐级发展的,低级需要没有得到满足的人,是不可能有高一级需要的。这给我们在德育目标的确定上有一个很大的启示,即德育特别是儿童德育的目标定位应当具有层次性,应该循序渐进。
  多年来,我们的学校道德教育一直存在“倒金字塔”的怪现象,即在小学进行的是共产主义教育,中学进行的是社会主义教育,大学进行的是爱国主义教育,研究生进行的是宿舍文明教育,留学生进行的是热爱家乡教育。这就造成德育目标、任务“隔离”于鲜活的现实生活,总想在一个假设的、净化的情境里用“高大”的架势去塑造人类的灵魂,超越了儿童的实际生活。这样的德育目标设置明显不符合儿童成长的需求,最终的结果是儿童既没有能坚强“顶天”,也没有能扎实“立地”。因此,对于小学德育,我们必须本着“低重心、低起点”的思想,从“近一点、小一点、实一点”的活动入手,使德育活动真正贴近儿童的生活世界,贴近儿童的生命成长。
  
  二、 德育实践着眼习惯养成
  
  1978年,75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在巴黎聚会。有人问其中一位:“你在哪所大学、哪所实验室里学到了你认为最重要的东西?芽”出人意料,这位白发苍苍的学者回答说:“是在幼儿园。”又问:“您在幼儿园里学到了什么呢?芽”学者答:“把自己的东西分一半给小伙伴们;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拿;东西要放整齐,饭前要洗手,午饭后要休息;做了错事要表示歉意;学习要多思考,要仔细观察大自然。从根本上说,我学到的全部东西就是这些。”这位学者的回答,得到了与会科学家的普遍赞同。终生所学到的最主要的东西,竟是幼儿园学到的良好习惯,这不能不令我们深刻反思自己的小学德育教育。从这个故事中,我们不难看出,良好习惯的价值在于它为儿童的成长、成人、成才奠定了一条坚实的道路,是实现了儿童生命世界的可持续的发展。因此,小学德育实践活动必须着眼于儿童习惯的培养。
  著名教育家曼恩说:“习惯仿佛一根缆绳,我们每天给它缠上一股新索,要不了多久,它就会变得牢不可破。”这个比喻非常形象、智慧。好习惯一旦养成,便会终身受益。也就是说,养成良好的习惯是德育最重要的任务,也是道德品质形成的标志。人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的习惯,透过一个细微的习惯,往往能分析一个人的思想、作风、道德或文明的程度。因此,有专家呼吁全社会携手培养小学生的10个好习惯,即“说了就要做、耐心听别人讲话、按规则行动、时刻记住自己的责任、节约每一分钱、天天锻炼身体、用过的东西放回原处、及时感谢别人的帮助、做事有计划、干干净净迎接每一天”。这是十分值得推广与借鉴的。
  
  三、 德育过程注重自我体验
  
  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只有能够激发学生去进行自我教育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儿童德育从生命发展的角度来看,它只能是自我体验教育,因为自我教育是成功教育的关键,只有达到心灵的共鸣,道德才能进入他的血肉,进入他的灵魂,成为他一生的追求。
  首先,自我教育以尊重为前提。对儿童这一生命体的尊重是小学德育一切活动的前提,可以说,没有尊重就不可能引发自我教育。德育的对象是人,德育的目的是使人成为人,使人过有意义的生活。这就必须承认儿童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人,是完整的人,是能动的人,是具有创造性的人。小学德育充分尊重儿童人格,满足其内在道德需要,体现生命意义和生存价值,关怀儿童这个完整的生命体,看到他们是个有思想、有情感的活生生的人。因此,在学校德育活动中教师应把主动权放给学生,把学生推向德育的前台,调动学生追求良好道德行为的“内动力”,让其在“我是主角”的心态下提纯自我,锻炼自我,正所谓“自省者强,自立则刚”。
  再次,自我教育以对话为形式。德育对话表明了德育从忽视儿童发展向重视人、重视人的发展的转变。灌输的本质是强制性的,封闭了儿童的思想,限制了儿童的智慧和道德发展。而对话德育立足于儿童自己认知、自己体验、自己领悟、自己抉择、自己践行。其根本职责或使命是关怀人的精神生活、关怀人的精神发展、关怀人的道德生命的自由成长。“道而弗牵,强而弗仰,开而弗达。”在自我教育过程中,要通过激发引导,让儿童在道德情景中自己去判断,去思索,在道德判断中认识自己,在道德思维中提高自己,从而更好地进行自我教育,使他们真正从内心感受到美好道德的无穷魅力。
  其次,自我教育以体验为途径。心理学研究表明:人们对看到的或听到的只能记住20%,但对他亲身经历的却可以记住80%。这就充分说明生活中的体验才是最重要的德育途径。若没有亲身经历和真实感受的体验环节,没有心灵的触动,就无法真正完成德育过程。体验,要以学校生活、家庭生活、社会生活和大自然为活动舞台,同时密切结合儿童的学习、生活和成长。通过开展我与父母、我与老师、我与同学、我与各行各业劳动者等体验活动,学习正确处理人与人的关系;通过开展我与集体、我与组织、我与社区、我与法律、我与祖国等体验活动,学习正确处理人与社会的关系;通过开展我与环境、我与资源等体验活动,学习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让每一次实践活动中的每一点真实感受,在心灵上有所触动,情感上有所升华,思想上有所收获,日积月累,潜移默化,积淀成为儿童生命里最珍贵的元素。
  
  四、 德育评价指向生命发展
  
  教育不能忽视评价,也不能回避评价,小学德育也是一样。小学德育儿童化最终要归于德育评价的儿童化。小学德育评价不是为了甄别而是为了发展,不是为了批判而是为了肯定,必须指向于儿童生命的发展,是对儿童生命成长的真诚引导。
  首先,儿童德育评价应给儿童一片阳光。小学德育评价是对儿童生命成长的引导,因此儿童德育评价有两个基本功能,一是导向功能,是“拉一把”;一是激励功能,是“推一把”。这是由小学期儿童的身心特点决定的。因为儿童的内心世界基本上还是空白,画上什么就会是什么,所以必须画上阳光,这样他们就会生活在希望之中。儿童的行为可塑性很强,因此必须以激励为支架,这样他们就会向着阳光生长。这就要求我们以宽容的心态、激励的方式评价儿童的每一个进步。我国幼教专家陈鹤琴先生也指出:“积极的鼓励胜于消极的制裁。”当然,鼓励不是说好话,不是掩盖问题,而是着眼于儿童的点滴进步,以此成为儿童道德发展的生长点。鼓励孩子们每一点每一滴微小的进步是德育的基本要义,因为良好的品德行为,其实都是在这一点一滴中积累而成的。教师的阳光评价,会有效地改变学生道德认知的倾向性、习惯行为的调控力,使儿童道德水平的实际发展状况比预见的更好。孩子的心灵是天真纯洁的,我们要用同样天真纯洁的心态来对待他们,才会得到他们的认同和欢迎。只有通过鼓励,才能引起学生的感情的共鸣。尊重孩子的想法,给孩子各种表现的机会,多用谈话、商量的语气和孩子们交流,多听听他们的意见,这并不要求他们表现得多么完美,只要是有了点滴的进步,就应施以鼓励,这样才能使儿童形成活泼、开朗、向上的道德个性。要知道,对于儿童,与其要求他应该如何做,还不如肯定它行为中值得肯定的东西。
  再次,儿童德育评价应多备几把尺子。尽管对儿童的道德要求是一致的,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受自因与他因的制约,儿童的道德发展水平是参差不齐的。同时,每一个儿童在不同时期的道德发展水平也存在着不平衡,这就要求对儿童的德育进行评价时多备几把“尺子”,注重多元评价。世上还没有一把能够准确度量人的尺子。因此,对儿童进行德育评价时,只有使用多把“尺子”,才能使评价结果更加接近道德水平的真实状态。对儿童道德行为水平实行元化评价,既关注学生的阶段结果,又关注学生的成长过程,力求真实反映学生道德素养,突破了以往一锤定音的、死板功利的评价模式,将学生道德发展水平、道德情感态度等纳入了评价范畴,更多地借助“成长记录”进行评价,不仅使评价更为全面,同时也更好地体现评价对儿童德育水平提升的促进作用。
  其次,儿童德育评价应落到儿童的心坎里。小学德育过程中,一种运用的是语化评价,还有一种是物化评价,就是用奖“小红旗”、“五角星”、“体验卡”等形式来激励孩子。应该说,这种方式方法是适合儿童心理特点的,容易引发他们对美好德育行为的追求。但是,儿童心理学也告诉我们,儿童以形象思维为主,如果把这一评价过程简单化,容易造成儿童只对“小红旗、五角星、体验卡”本身感兴趣而忽视对美好道德行为内在动因的觉悟。以做好事奖小红旗为例,如果我们不能引导儿童探究“帮助别人,快乐自己”的行为本质,只是一奖了之,时间一长,儿童就会形成做好事只是为了取得表扬(小红旗、五角星、体验卡)的错误的道德认识。那么,当他认为自己无望获得表扬或奖励时,他就不会去做好事。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学生在学校里一套,走上社会又是另一套了。
  
  责任编辑:白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