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4期

论中小学校长的课程领导能力

作者:王传金 谢利民




  在过去,乃至于现在,我们往往更多地关注校长(本文中的校长均指中小学校长)的行政领导职能,给予校长相应的行政级别和待遇,为校长提供行政管理培训等,这本身没有错。但我们不能“浓化”校长的行政领导角色,校长也不能仅仅陷于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之中,这是因为校长不仅仅是行政领导,还应该是“首席教师”和学术领导,尤其在当前新课程改革的进程中,校长除了要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外,还应具有较高的课程领导能力,切实承担起课程领导的职责。
  
  一、体现中小学校长课程领导能力的方面
  
  1.课程机制
  课程专家施瓦布认为,学校应成立由校长、教师、学生代表、社区人士以及校外专家、学者等共同组成的课程开发小组(或课程改革小组、课题研究小组等),使得课程改革的积极参与者有自己的组织,他们可以在这个组织中提出自己的建议并进行积极的探索,这对于学校的课程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也有学者认为,课程领导是一种复合体形式,这一复合体由在相互关联的教室、学校和社区环境中工作的各种人群组成;课程的哲学意蕴是教师、学生、校长、家长、大学教员、中心办公室专业人员及其他有兴趣的人士互相合作,共同探究和研讨。[1]从这个角度上讲,校长是学校层面课程领导的领导,其课程领导角色的首要体现应该是创设有效的课程运作机制,而课程运作机制又包括人力资源开发机制、决策机制、激励机制、评价机制、补救机制等。我们认为,校长既不能行政事务缠身,陷于日常管理之中而不能自拔,也不能走向另一个极端——陷于琐碎的课程事物之中,事必躬亲。这样,有效课程运作机制的创建和制度保障就变得尤为重要,也是校长课程领导能力的重要体现。
  
  2.课程决策
  既然校长是学校层面课程领导的领导,那么课程决策理应是其课程领导能力驰骋的又一疆域。我们将校长的课程决策分为参与决策和直接决策两个方面。参与决策是指校长要主动参与上级的课程决策,也就是说,在上级的课程文件研制过程中,校长要以专业组织成员的身份和个人的身份进行调查研究,向上级课程决策机构陈述建议,必要时还要进行游说,而不能像过去那样被动等待,看到正式课程文件发布后再“牢骚满腹”,甚至“消极对抗”。“如果校长能被人认为是学识丰富及见多识广的人物,则学区的行政人员及教师将会对校长投以更多的注意力。”[2]这样校长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上级的课程决策,这不仅能增强课程文件的学校适切性,从而使学校、学生、教师受益,同时也是上级课程决策机构所希望的。直接决策是指校长在其权力范围内对学校内课程事务的决策。校长的直接决策主要体现在校内的课程规划、课程设计、课表编制和学生学习方案、教师教业及学生学业评价标准的制定等方面。
  
  3.课程实施
  在课程实施场域中,校长的课程领导能力主要体现在对课程实施过程的监控。在课程实施过程中,有的校长不相信教师的课程实施能力,在拟订与执行复杂的教师绩效系统上花了许多时间;也有的校长认为实施课程完全是教师的事情,不需要监控,他们完全相信教师的课程实施的能力与自觉性。这两种极端的观念和做法都不正确。我们认为,正确的选择应该是校长对课程实施过程进行适度的监控,这是因为适度的监控可以提高课程实施的效率、保证课程发展的一致性,可以使校长更能够参与课程,使校长与课程的关系更明朗,这也是促使学校进步的一项重要因素。如果校长没有进行监控,而任由教师随意而为,则教师将会强调他们所熟悉者,而不会关心整体课程。[2]一个好的校长,首先应是一名好教师,并且要是“首席教师”,他首先要做到精通业务,能给教师强有力的影响和有效的指导。校长在成为校长之前多为优秀教师,但做了校长之后则往往不再或很少上讲台,渐渐脱离了教学实际,这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中小学校长不同于大学校长,他们要直接参与课程实施,做新课改的忠实实践者、不懈探索者和奋力先行者,要通过自己的课堂教学实践来诠释新课改的理念,为全校教师作“示范”和“向导”,这种身体力行的行为往往比许多文件和制度还有效。从表面上看,这种行为本身与校长的课程领导能力不相关,但恰恰发挥着课程领导的作用。
  
  4.课程评鉴
  长期以来,我国的课程评鉴标准单一、方法唯一,不同的学校、不同的学生参加相同的测试,并将其结果作为升学、选拔的唯一依据。在这种情况下,校长似乎不需要课程评鉴的能力,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印制好的试题拿来考学生就是了,然后再把学生的分数作为考评教师课程实施业绩的依据。虽然这种做法的不合理、不公平之处人人尽知,但在没有更好的课程评鉴方式方法出现之前,我们对此“无可奈何”并习以为常。但新课程的评鉴观发生了重大变化,倡导“立足过程,促进发展”的课程评价观,由过去强调评价的甄别、选拔功能,转向强调促进学生、教师、学校发展的功能;评价内容由注重学习结果的评价,转向学习结果、学习过程并重;评价主体由单一主体转向多元主体;评价方法由单一的量化方法转向质化与量化相结合;评价标准由整体划一转向尊重个性化的表现。虽然在实践中真正落实这种新的评鉴理念尚需时日,但这毕竟是课改的方向和目标。因此,校长要面对和思考这样的一些问题:1.如何评鉴国家课程?如何对国家课程进行校本化的统整和改造?2.如何评鉴本校的课程规划和设计?这些规划和设计是否符合国家纲领性的要求?是否符合本校的教师、学生实际?3.谁来决定课程评鉴的内容、标准?4.课程评鉴的复合体由哪些人员构成?5.如何收集和分析数据?解释和判断数据的标准是什么?6.如何应用评鉴的结果?等等。这些问题看起来似乎离我们很遥远,但却存在于我们身边。这样,校长就不得不面对自身课程评鉴能力的提高问题。课程评鉴具有很强的主观性,也很难操作,但也最能体现校长的课程领导水平。
  
  5.课程文化
  校本文化是学校传统文化的长期积淀,在育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许多校长对校本文化的形成与提升比较关注,投放大量的人力、物力,试图构建学校的特色文化。我们要阐明的是:课程弥散于学校的每一个角落,课程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应构建、提升学校的课程文化,并将其纳入学校文化整体建设之中;校长课程领导能力的终极体现是本校课程文化的形成与提升。纵观教育改革的历程,那种不考虑具体的国情、文化背景与传统,盲目地移植、照搬外国的理论或实验的做法曾使我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校长虽然不能完全左右学校外的文化,但可以引领学校内部的文化取向。学校的课程改革,必须经历一连串的课程决定过程,如课程规划、课程目标的制定,教材的选编,教学活动的设计,教学时数的安排,课表的排定,与家长的沟通等。这一切不能、也不应由校长个人单独完成,而应塑造积极参与的课程文化,鼓励教师、家长、社区人士和专家学者们参与决定,量力而行、因地制宜,切忌一哄而上、人云亦云。这样学校的课程改革才会更具合理性,也才会赢得广泛的支持,进而取得预期成效。
  当然,中小学校长课程领导能力的呈现场域不仅仅限于上述几个方面,但上述几个方面无疑是主要的。
  
  二、如何提高中小学校长的课程领导能力
  
  1.纳入评价
  相对于教师评价来说,我国的校长评价工作起步较晚,还没有形成系统的评价标准和方案,更谈不上拥有完整而科学的校长制度。我们建议,在校长评价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应将课程领导能力纳入其中并占据重要位置,为考核提供依据,也为校长提出提高课程领导能力的目标。在校长的选拔、任用、提升、考核过程中,应将课程领导能力作为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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