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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传统孝德的思考

作者:刘任丰 李 霞




  “孝”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内容和特征之一,也是儒家伦理思想中基本的行为规范和重要的道德范畴。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孝德一直居于社会价值体系的中心,并由此形成了具有原发性、综合性的儒家文化。传统孝德虽然曾受到广泛的批判,但传统孝德仍为现代德育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当前,我们要通过德育来继承和弘扬孝德这一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遗产,在道德教育过程中,注意吸收传统孝德的合理成分,以孝德为起点,提升人们的道德境界和德育实效性。
  
  一、传统孝德的主要内涵
  
  孝德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它是一种基于血缘关系的朴素的自然情感。后来,孔子及其所创立的儒家学派对孝的思想观念加以发挥,自此,传统孝德不仅仅是一种家庭伦理,而且包含了一种社会、政治和教育的价值。孝德在历朝历代的演化中,形成了具有中华特色的儒家孝文化。传统孝德的思想内容极为丰富,概括起来,主要包括养亲、敬亲、谏亲、无违、全体贵生、慎终追远等几个方面。
  
  二、传统孝德的现代批判
  
  1.严父道。先秦时期,儒家在讲孝时,往往将孝慈并举,父慈子孝是双向关系,既强调子女对父母要孝,又强调父母对子女要慈,这是一种纯朴的双向家庭伦理关系。然而,后世孝德的发展却走上片面化的道路,孝德只片面强调子事父,并推及臣事君、妻事夫的单向伦理关系,完全强化了家长的权利。
  2.重后嗣。在封建社会里,家族的延续是父权得以存在的基本条件。如果儿子婚后无子,家业无人继承,祖先无人祭祀,即被视为对父母最大的不孝。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孟子•离娄上》)这种“无后”即为不孝的道德观念,生子传宗接代的硬性要求,使封建社会原本就存在的男女不平等、妇女受奴役的现象越演越烈。这种重男轻女、多子多福的观念与我们的时代要求恰恰相悖,应当坚决摒弃。
  3.父子相隐。父子相隐,即父子之间互相隐瞒错误,知情不举。《论语•子路》记载:“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攮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对于现代法治社会而言,父子相隐是错误的,违背了法律精神,而且这种相互隐瞒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4.厚祭葬。在对待丧、祭等问题上,孔子提出“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以此表达对已故父母、先祖的思念与追忆之情,是有其理性和道德意义的。孔子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通丧也。”(《孟子•离娄下》)孟子说:“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孟子•离娄下》)但是,这种丧祭礼仪后来发展成为一套繁琐、僵化的繁文缛节。一些子女为免不孝之名,尽其所有,大操大办,这不仅助长了虚荣、矫饰之情,而且伤生毁性,铺张浪费,耗费了大量的资源和财力。
  
  三、传统孝德的教育
  
  1.通过富有时代新意的德育,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孝文化遗产
  现代社会的发展与传统孝文化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但是我们应该如何面对传统文化在过去的存在以及在未来的延续和发展呢?笔者认为,对传统孝德的现代改造中,德育是其中重要的一个环节。我们可以通过现代德育,对传统孝德文化进行符合现代语境的改造,在原生孝论的基础上,注入新的、符合时代精神的新内容。通过道德教育的批判选择和传统与现代的整合,德育既可以作为传承传统文化的载体,又可以成为改造旧道德的载体。道德教育在教人行孝、教人行善的过程中,要注重对孝德进行符合时代语境的改造,使封建孝德发展成为社会主义新孝德。德育对传统孝德的改造具体包括如下几个重要的方面:
  一是强调人格的平等性。封建孝德是建立在父尊子卑、父主子从的人格不平等关系上的。其中父辈是权利的主体,享有至高的权力,子女只能唯父母命是从,父子之间无人格平等可言,于是出现了“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的说法。而现代社会是建立在民主、平等基础之上的,亲子关系及一切人际关系的基础均是人格平等,这也是一切道德的基础。孝德教育要注意建立在人格平等的指导原则之上。
  二是强调权利与责任的对等性,并注意培养年轻一代深厚的责任意识。人格上的平等必须要求责任与义务的对等性。这就要求父母与子女都要尽到各自的责任,真正做到父慈子孝。也只有权利与责任具有对等性及深厚的责任意识,亲子关系才能真正得以和谐。
  三是强调自然亲情。传统孝道也讲爱与敬,但由于父子人格上的不平等,父权高高在上,父母及社会对做子女的管束甚严,子女对父母往往是敬爱有余、亲爱不足,子女与父母之间那种亲子感情得不到很好的培育,这也使子女与父母双方不能进行深入的沟通,自然亲情得不到充分的发展。孝德教育要剔除这种亲情不能充分发展的弊端,注意充分发掘这种自然亲情的道德力量,弘扬孝德中的自然亲情,使孝德中这种自然亲情得以提升和升华。
  
  2.吸收传统孝德的合理成分,提升人们的道德境界
  (1)以孝德为起点,培养个人的善良品质。在中国传统社会,孝德是首德和泛德,它不仅被当作全部道德的基础和源头,而且泛化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尤其是被当作了政治伦理。孝德这种地位的取得与中国封建家族社会、宗法社会结构是分不开的。但在当前公民社会里,孝德再也不是首德和泛德了,而仅仅是私德里的一种。但是,我们仍可以把孝德作为培养高尚人格的精神渊源,把孝德作为培养个人善良品质的起点。孝德是最起码的伦理道德,是人自幼就有的一种朴素感情。以孝为起点培养个人的善良品质,是一个符合德育规律的循序渐进的过程,即首先从爱自己的双亲做起,然后推己及人,逐步做到爱天下父母、做一个善良的人。这种推己及人的自然亲情,符合人的认识与情感发展的规律,易于为人们所接受。
  (2)以孝德为起点,培养人们普世的人文关怀。孝的价值并不只在于爱亲。孝亲表现是低层次的,但其内涵的推广和境界的提升却是至高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儒家由孝德而引申出的关怀天下的爱人之心,在现代社会却被冷冰冰的物质厉害关系所湮没。由传统孝德为起点,推己及人,由爱亲而及天下,孝是修养人格的切实基础。孝的涵义不仅仅表现在简单的爱人上,而且表现在爱社会、爱万物,进而达到天人合一、和谐统一的境界。孝之终极意义和价值在博爱。这种走出亲情范围的博爱意识极有利于人们之间的感情沟通,有利于人与自然的和谐融洽。德育应当善于利用传统孝德资源,不断深入发掘其中深层内涵为我所用,真正培养人们的善性良知,让每个人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对自然万物都抱有和谐友善的态度。
  (3)以孝德为起点,培养人们敬畏生命、善待生命的生命观。“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孝经》)意思是每个人要爱惜自己的生命,为承先启后而保护自己的身体。封建社会往往对孝德的这一要求持极端化的理解,但是,这句话仍然包含了极其丰富的思想内涵,我们可以从珍爱生命这一现代意义上对其进行解读。生命之于每个人的意义都是重大的,这就要求人们认真对待自己的生命,认真对待他人的生命、认真对待万物的生命。也正是从爱惜生命出发,人们才有了报恩之心,才有了敬畏生命之感,才有了珍爱生活的思想。这种对生命的感悟与敬畏,正是人们怀有普世的人文关爱的基础。道德教育要善于从孝德入手,让人们学会珍爱生命、敬畏生命,培养人们正确的生命观,以此作为提升自我道德境界的基础。
  (4)改善社会的道德环境,通过榜样润透、制度规范、舆论导向等,提高德育的实效性。道德教育需要一定的环境支持。传统孝德文化之所以能够源远流长,与封建社会重视孝德的社会环境是分不开的。在中国封建社会,孝德是首德和泛德,社会对孝德文化的发展提供了极好的社会环境,这表现在:一是通过学校教育普及孝德、传承孝德;二是通过榜样风范在世俗的润透,如“二十四孝”及历朝历代、各个地方的孝子故事;三是政府及社会给《孝经》以极重要的地位,并对孝伦理进行不断的研究,使其不断适应社会需要;四是法律、政治制度等对孝德的维护,如汉代可以通过“举孝廉”进入仕途、孝子能够免除徭役、法律对“不孝”定罪等等。如此一来,整个社会就形成了一股重孝的道德环境,中华孝道文化也一直流传了下来。孝德这一历史传承的特点给德育的启示是,德育必须要有一定的社会环境支持。当前,我国德育实效性不高与整个社会道德环境不无关系,因此,提高学校、社会德育的实效性,必须从榜样润透、制度规范、舆论导向等几个方面入手,不断改善社会的道德环境,形成重道德的文化氛围和价值评价取向。
  (责任编辑 孙晓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