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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家庭体育现状及对策研究
作者:吴玉华
一、我国家庭体育的内涵及其特点
家庭体育是指在家庭生活中,以家庭成员活动为基本形态的活动,是家庭成员根据自己的爱好和需求,按照一定的体育要求所进行的以增进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养成良好的健身习惯为目的的各种体育锻炼活动形式的总和。它包括父母或其他年长者在家里对儿童和青少年进行的体育教育;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环境中的体育活动。它是以身体锻炼作为基本途径,并结合运用娱乐体育、作息制度中的体育活动、节假日旅行、远足、游乐和体育比赛等,既是家庭社会活动的一种形式,也是社会体育的一种具体形式。家庭体育有以下特点:
1.广泛的群众性
我国是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大国,现有3亿多个家庭。如果我们把所有家庭都动员起来,家家户户都参加体育活动,那将是一支多么大的体育队伍。家庭体育的这种极为广泛的群众性是其他任何体育形式都不能代替的。家庭体育为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提出的群众体育要“因人、因时、因地制宜”原则提供了更多的可行性条件,使全国健身活动更具广泛的群众性和可行性,人人都能持之以恒参与健身。
2.锻炼时间的业余性
家庭体育主要是家庭成员利用属于自己的业余时间,以积极健康的娱乐方式,经常性地参加家庭共同喜爱和擅长的体育项目,丰富家庭成员的余暇生活,满足家庭成员的精神需要和社会需要。在活动中通过相互帮助默契配合,征服对手,克服困难,使心理上得到满足,增进身心健康。
3.特有的继承性
人们在家庭里接受祖辈对自己的教育和影响,也用同样的内容和方式去影响自己的后代。古今中外有许多“体育世家”、“武术世家”,这都是家庭体育继承性的结果。家长的体育意识和价值观、体育技能和专长,对于子女兴趣爱好的培养,以及传统体育文化的继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源远流长的中国武术,以家庭姓氏命名的拳术如陈氏太极拳、杨氏太极拳等,大多是家庭内部以祖传父、父传子的形式流传下来的。少数民族中丰富的独具风格的传统体育活动,如赛马、射箭、摔跤、滑水等,也主要是受家庭中父兄的影响,并在长辈的指导下进行练习。此外,民间流传的各种运动游戏,如风筝、秋千、踢毽子、舞龙、舞狮子等都具有家族史。家庭体育形成的传统习惯不但对家庭世代成员的成长产生影响,而且对民族文化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4.场地器材的简易性和内容的丰富性
家庭体育内容丰富多彩,从健身、健美到体育观赏、体育娱乐;从三大球到各类棋牌;从早晚散步到节假日郊游、田猎、爬山;从小孩游戏到老年人的气功、太极拳等等都是家庭体育的内容,并且场地器材简便易行,方法灵活,可以是有器械的,也可以是无器械的,可在自家庭院,也可以是公园空地,还可以到野外去。这种小型多样的锻炼形式十分适合我国目前公众体育场地器材缺乏的现状。
5.锻炼方法的灵活多样性
家庭体育锻炼方法灵活多样,操作方便,安全实效。由于参与者都是家庭成员,关系亲近,活动形式有时不要很正式,可以适当改变规则和玩法,显示出趣味性和随意性的特点。在活动过程中,家庭成员之间可以相互进行健康锻炼方法的指导,如子女可以介绍在学校中学到的锻炼手段,家长可以传授在单位或社会活动中掌握的锻炼方法,老年人也可以介绍长期摸索到的健身经验。这样相互启发和指导,其乐融融,既锻炼了身体,又增进了相互的感情,还学习了锻炼方法。
二、我国家庭体育的现状分析
随着社会的进步,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成员直接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人数明显增加,根据中国群众体育调查结果报告:我国家庭体育人口的比率1991年为35.04%,1996年为38.14%,2001年为40%,呈逐年上升趋势;农村体育家庭中参加体育健身的人数有较大幅度上升;老年人已成为家庭体育的带头人;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家庭体育覆盖面逐渐扩大。目前我国家庭体育虽然正被越来越多的家庭所接受,但仍处在起步阶段。
1.家庭体育的价值取向
从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以及穗、深、港家庭体育调查显示,家庭体育活动的价值取向呈多样化,按“健身”、“娱乐”、“事业要求”、“消磨时间”依次排列,以“健身”为目的占绝大多数,排在第一位,“娱乐”排列第二位,由此可见,“健身”和“娱乐”是人们参加家庭体育的主要目的。
2.家庭体育的主要内容与构成
2004年北京城区小学生家庭体育现状调查显示,家庭体育活动内容呈多样化,且具有城区化地域特点。60.8%的家庭选择体育游戏,56.7%的家庭选择散步,分别列调查内容的前两位,选择观看体育项目、阅读体育报刊等的有44.1%,列第三位,说明家庭体育的活动中还有25的人群“好静不好动”。在活动项目上,表现为跑步、散步、羽毛球等非对抗性的项目仍然为多数家庭的首先内容,远远大于网球、保龄球、野外体育活动等项目,说明人们喜爱传统项目,新兴项目的推广仍需一段时间。我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各地区的家庭体育内容带有明显的地域和民族特征,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由于受多种因素制约,山区和农村的健身活动内容及人数与城镇相比还较为落后。
3.家庭体育活动的地点、形式、频度和时间
据北京地区和广州、深圳、香港等地的调查显示:在家庭内进行体育活动的虽有一定比例,但在房前屋后及公园广场等居住点附近的空地之处进行家庭体育活动的人占绝大多数。其中北京占到被调查总数的68.3%,广州为35.89%、深圳为36.6%。锻炼形式主要以家庭成员和熟悉的同事好友为主,自发而成一种松散的群体组合形式。同时家庭体育活动频度呈两头低的趋势,即低频度和高频度的少。以穗、深、港三地为例在一般频度和较低频度占了被调查总数的76.5%,北京城区小学生家庭体育活动平均数为每周2.62次,尚未达到家庭体育每周3次以上的标准。
4.家庭体育消费情况
家庭体育消费状况是反映家庭体育状况的参照物。家庭体育消费越高,越能为家庭体育的开展提供先决条件。据陈雁飞的调查,北京城区小学生家庭体育消费中,33.2%的家庭年体育消费不到500元,29.4%的家庭年体育消费在500~1000元之间,23.2%的消费在1000~2000元之间,10.6%的消费在2000~5000元之间,而消费超过5000元的仅占3.6%;珠江三角洲2000年家庭体育消费每户均960元,城市家庭每户1280元,农村的每户570元。家庭健身器材开始进入家庭,珠江三角洲平均每户拥有体育器材5.2件,约有1.3%家庭拥有1000元以上的健身器材;其中深圳82%的家庭有健身器材;长江三角洲平均每户拥有4.3件,仅有1%的家庭拥有1000元以上的健身器材。体育设施面积方面的调查显示:人均体育设施面积上海、浙江、江苏、广州、珠海、深圳、东莞分别为0.36平方米、0.44平方米、0.58平方米、0.40平方米、0.71平方米、0.67平方米、0.66平方米;每万人拥有体育场馆分别为2.4个、3.7个、4.38个、2.2个、2.34个、2.8个、2.42个,并且这些体育设施主要集中在城市,远离居民生活区。说明现阶段,我国家庭体育消费水平较低,比起发达国家的体育消费水平有很大差距,同时,城乡之间的消费差距过大,城市明显高于农村,家庭体育活动场地设施过少,活动环境和档次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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