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0期

文学翻译的美学视角

作者:李 霞




  文学翻译是翻译的一大类型,要探讨文学翻译,我们首先不能不提到翻译。那么什么是翻译?简单地说,翻译就是把文本由一种语言转换到另一种语言的过程。无论于何种角度考虑,译本从无到有,是一个创造的过程,是建立在一定文化和文化修养以及一定科学知识基础之上的,所以翻译就是再创作,翻译本身就是一种美。作为翻译的一个分支,文学翻译也有其美学内涵。中国现代文学家茅盾同志说:“文学的翻译是用另一种语言,把原作的艺术意境传达出来,使读者在读译文的时候能够像读原作时一样得到启发、感动和美的感受。”
  翻译同美学有着颇深的渊源。在西方,早在公元前,西赛罗(Cicero)就提出了翻译须工于辞章之美的要求。20世纪法国译论家瓦勒利(PaulValery)指出,翻译的技艺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译者对文学作品“真值”的审美感知。从严格意义上讲,西方古典翻译理论就是古典文艺美学的一部分。而我国翻译史上的译论,大抵是对译文的美学探索或评论。在古代佛经翻译中,就有人提出过“美言不信、信言不美”的哲学——美学命题。近代和现代的文艺理论界也一直存在着对形式美、内容美、意境、传神等美学范畴的讨论。古代学者就提出过不少影响后世的美学观点。孔子有“尽善尽美”之教诲。孟子曰:充实之谓美。荀子坚信:不全不瘁之不足以为美。而古代希腊毕达哥拉斯的美学观则是美是和谐与比例,柏拉图的美学思想则另辟蹊径,以“理念”为其基础,而亚利士多德的美学思想则以“模仿说”为核心。
  翻译美学的研究对象包含审美客体(原文译文)和审美主体(译者读者),就像外因是通过内因起作用一样,其审美客体是通过审美主体而起作用的。翻译美学的研究,即运用美学和现代语言学的基本原理,研究和探讨语际转换中的美学问题,了解翻译审美活动的一般规律,提高对原文和译文的审美鉴别力。
  审美的目标终端是美感。美感,这种由客观对象,如自然、艺术品和其他人类产品所引起的愉快的心理体验的产生,是以人的生理功能和心理功能作为基础的,同时作为一种特殊的认识,也是建立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的。作为思维转化为文字的直接现实,翻译除了以生理感官直接感知对象外(阅读),还以社会感官感知对象,了解其社会意义和内容(共鸣),涉及至少两种以上的语言和文化背景。“比喻的主要目的是用比直白语言复杂的方式对物体、事件或品质作出更精确明了的描述。”因此,翻译文本时,比喻总是让译者斟酌不定。如果“好的翻译就是把原文中的优点全部移入译文,使译作读者能像原作读者一样地清晰理解和强烈感受”。
  在《文学翻译原理》中,张今先生引了Arthur Cooper的译文来说明文学翻译中美学的重要作用。译文如下:Vintner below Fountain Yellow,“Spring In Old Age,”still do that vintage?Without Li Po there on Night’s Plateau.Which people stop now at your wineshop?在这里,库珀对原诗的意味不甚了解,结果,译诗也就索然无味。首先,这个译文不说“纪叟”,而说“酿酒的人”,失去了原诗应有的感情色彩。把“黄泉”说成是“黄色的泉水”,如果不加注解,读者恐怕不会知道酿酒的人已经死了。如果加注,那读诗的趣味又要大受损失,更别说美感了。至于“老春”,就是陈年老酒的意思,不必译成“老年的春天”,这样一译反倒不像酒名。“夜台”逐字直译,恐怕也不能使读者知道这是“坟墓”的委婉说法。尤其是最后一句,原文是说黄泉之下没有李白这样的老主顾,好酒还能卖给什么人呢?还有什么人能像李白这样识货呢!译文却说成,现在还有什么人停留在你的酒店里?仿佛李白关心的真的是喝酒的主顾似的,这就使原文语重情长、意浓如酒的美感丧失殆尽了。因此这篇译文只是浅层次地译出了原诗的词,忽略了从读者的美感心理角度分析原诗,没有传情达意,更谈不上美。
  翻译美学是一种理念,在文学翻译中若能够正确运用,就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调整单一被动的翻译心态,克服审美疲劳,调动潜在的语言能动,激发处于懒散消极甚至是休眠状态的语感,使译者的精神处在一种全新的、积极主动的“工作状态”,从而形成沛然的思维活力,迸发出巨大的创造力,笔端流泻出上乘的译文来。审美、咀嚼美、挽留美,甚至创造美的激情一旦涌动,译者笔下的译文“旧貌换新颜”,也就不足为奇了。试比较:It did not hurt him half as much to tell May a lie as to see her trying to pretend that she had not detected him.原译:对夫人撒谎给他造成的心灵伤害,还不到发现夫人假装没有识破他的谎言而造成的心灵伤害的一半。如此译文,信则信矣!Not half as much to as...不就是“……还不到……一半”的意思吗?可如此译文算得上佳译吗?如果有了美学理念的关照,又会如何作用于翻译实践呢?试改译如下:对夫人撒一次谎,让他心酸,察觉夫人刻意假装没有识破他的谎言,让他心碎!从原译的 “……还不到……一半” 到改译的“让他心酸让他心碎”。译笔便从空洞拘泥走向具体显豁。改译不仅巧妙地保留了原文as…as结构的对称美,而且更获得了“心酸、心碎”带来的感觉之美和形象之美(毛荣贵,2005:134)。
  中国美学大师朱光潜教授曾经说过,我们对英语的学习和研究有三个不同的视角,即功利性的、科学性的和美学性的。这个理论同样适用于英汉翻译过程中,尤其是在文学翻译中,因为汉语具有很强的趋美性,很好地驾驭语言才能把原文的美体现得淋漓尽致。具体说来,翻译的美学性应该体现在其音韵美、节奏美、简约美、丰润美等各个方面。
  (1)音韵美。Only a very slight and very scattering ripples of half-hearted hand-clapping greeted him.原译:欢迎他的只有轻微的、分散的、三心二意的掌声。首先看译文,原文的译者没有美学概念,老老实实按原文对应译下来,很生涩。汉语的音韵美的长处是什么?叠音词。同样是这句话,如果改成汉语的叠音词的话,效果会大不一样。试看:欢迎他的只有轻轻的、零零落落的、半心半意的掌声。
  (2)节奏美。One of my friends is lucky enough to be housed in a building constructed in the age of Henry VIII.Almost every other day,groups of tourists will congregate outside his window,peering in curiously,as if he were part of the history.原译:有一位朋友有幸住在一幢亨利八世时代的古老建筑里,隔三差五窗外就有一批指指点点的游客,把他当成古董一并参观了。这句话把原文的主要意思都表达出来了,但并不是很完美。语言学家吕淑湘有句名言,说我们读任何东西都是“眼耳并用”的,汉语是一种有节奏的语言,即使不大声朗诵,默诵也可以听到自己的声音。句子有了节奏感,不仅可以传情达意,还可以使读者身临其境,产生共鸣,这就是语言绝妙的感觉。稍作调整,改译如下:有一位朋友有幸住在一幢亨利八世时代的古老建筑里,隔三差五,窗外就驻足一批游客,指指点点,把他连同这古屋,一并当古董参观了。通过朗读和刚才的译文比较一下,其味道是不一样的,后者读出来就有感情,当然这种感情来自于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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