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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贝马斯交往理论对中小学德育的启示
作者:吉同权 钟海兰
一、中小学德育面临困境的原因
1.德育主体——工具理性
这里所说的德育主体是指道德教育工作者——教师。在当前的中小学德育中,作为德育主体的教师呈现出明显的工具理性。他们被理解为教育的工具,其工作直接服务于现存的教育秩序,并尽可能地去调和所使用的手段和目的。在德育中,教师扮演的仅仅是道德知识传授者和学生品行的监督者的角色。在课堂上,他们只是现行的道德行为规范的传播者,对书本知识、制度的内容全盘接受,没有对知识生成自己的理解。在德育的具体工作中,教师成了工作的机器,完全按照一定的模式来开展自己的工作。可以说,作为德育主体的教师,其工具理性体现得淋漓尽致。
2.德育对象——人的迷失
德育的对象是学生。道德不仅是知识,还是情感、意志与行动。无论是知识的接受,还是情感的体验、意志的激发与行为的养成,都离不开德育对象主体性的充分发挥。所以光指望德育对象对知识的接受是远远不够的,也注定不能很好地完成德育的任务。在当前中小学德育中,德育对象的主体性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甚至于把德育对象看作被动接受道德知识和道德行为规范的客体。具体表现在:(1)缺乏参与,仅仅是限于对知识的接受。在当前的中小学德育工作中,教师往往只注重向学生传授德育知识,很少有相关德育活动的开展。即使开展了一些德育活动,很多也只是流于形式,活动缺乏创新,气氛不够和谐、民主。导致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师生之间、生生之间没有实质性的、有意义的交流,使活动失去了它原本的意义。(2)千篇一律,没有注重个体的差异和实际。当前的中小学德育模式,过分注重集体教育,忽略了个性人格的养成,不顾学生的心理需要,如兴趣、爱好、理想、人生观、世界观等。过多强调集体、社会,从而违背了个体的情感和意志的真实需要。在具体的德育操作中,往往不会根据不同学生的特点,提出富有针对性的道德要求和目标。有些教师容不得有差异和个性的学生存在,对问题学生的不道德行为动辄辱骂、惩罚,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也滋生了学生对德育的抵触情绪。德育目前所灌输的大同思想,培养千篇一律的个体,导致了个体人的迷失,不仅背离了德育的宗旨,也违背了人的存在本质。
3.德育实践——脱离生活
当前中小学德育作为一种知识性的教育,在获得自身独立存在价值的同时,却忽略了学生的生活世界。脱离了生活世界的德育,使学生在实际的生活中发现不了德育的真正意义,也无心将德育知识付诸道德实践。学校德育没有受到广大中小学生的欢迎,德育内容不切实际、脱离生活是主要原因之一。主要表现在:(1)教材内容陈旧,未能根据新形势的变化作出相应的调整。传统教材的德育内容所要传授的具体道德价值和道德规范是以社会本位为取向的,过于强调集体利益而忽视个人利益,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调整。(2)课堂内容脱离生活实际,未能满足学生的精神生活需求。德育课堂上,大多数教师在学生面前对现实采取的不是批判、超越的态度,而往往是对社会好的一面大加颂扬、对社会的阴暗面避而不谈。(3)德育缺乏生活实践。尽管学生对德育理论知识掌握得扎扎实实,但由于缺乏生活实践,这些理论知识就变成了空洞的东西,不能用来很好地指导生活实践。
4.德育话语——权威霸权
话语是思想的表现形式,德育话语是德育思想得以表达的工具。当前的中小学德育话语存在着明显的权威和霸权,而不是平等的对话和交流。在日常的对话中体现为这样两种方式:一是控制方式,话语中带着的是命令和强制的语气;二是劝导方式,在言语交流中,话语中带着的是奉劝、教导的语气。
5.德育评价——主观片面
在当前的广大中小学中,德育评价仍采取应试教育的模式,通过对德育知识的考核,以分数的高低来简化德育的评价。有的学校采取主观性的操行评语评价,有些教师以才论德,凭自己的主观印象对学生的品德作出武断的评价。在整个评价过程中,也仅仅德育教师和班主任参与其中,其他教师和家长并没有参与进去,至于学生,就更无权进行自我评价。有的学校面对学生升学这一关,对学生的道德评价仅仅流于形式,为了能让学生顺利升学,只评优点,不评缺点。
二、哈贝马斯交往理论对当前中小学德育的启示
1.发挥德育双方的主体性,让德育交往趋于平等
哈贝马斯认为,交往行动至少是两个以上具有语言能力和行动能力的主体的内部活动。交往主体之间的关系是互动的、双向的。交往双方都是出于自愿,主动地去理解对方的话语和行动。基于这些,他强调交往中必须尊重对方的主体地位,否则这种真诚的交往就不能发生,更不能深入下去。因此,处于交往中的双方要彻底摆脱工具理性,不应带有任何的功利目的,将一方的思想强加给另一方。德育主体和德育对象在交往中构成了交往的主体。要使师生之间、生生之间能进行真诚的交往,至少要在以下两个方面对当前中小学德育的做法有所改变。
一方面 ,德育主体——教师的主要任务是为交往双方的师生之间和生生之间提供一种合理的德育场。这种德育场应是和谐的、民主的,是包括学生在内的每一个人都有发言权的,都可以坦诚地、自如地向另一方吐露自己心声的场所。
另一方面,让每一个参与交往的人充分发挥其主体性。交往的双方和各方都是不同的个体,要让各方能真正参与到彼此之间的交往中来,就得发挥交往双方的主体性。而要让这种主体性能得到充分发挥,彼此之间的人格就应是平等的。
2.德育回归生活,从生活中再现交往德育的意义
哈贝马斯认为,与他人的共在,是一种生活世界的共在,也就是交往实践中的共在。这种生活世界中,交往行为者是在其中运动的,并且是互动的。对具体的行动者而言,生活世界是行动者必须首先遵守的背景条件。当前中小学德育不仅脱离了现实的生活世界,而且没有关注学生的精神生活,导致了德育低效。要摆脱这种困境,德育回归生活,从生活中再现交往德育的意义已成为必然。首先,教材内容要与时俱进,对旧的不适合新形势的德育内容作出相应的调整,并且要关注学生的精神生活;其次,让师生参与交往实践,通过实践,让学生自觉地感知道德规范的必要性。
3.德育话语由权势话语向民主话语转变
哈贝马斯认为要使交往行为趋于合理化,选择恰当的语言进行对话是必需的。他把语言视为交往行为的杠杆,认为交往行为就是对语言的合理使用的行动,交往行为就是对话活动。当前中小学德育话语中存在着明显的权威和霸权,突出表现在一些权势话语上。由于这些语言的存在,使交往双方在交往过程中的地位明显不平等,这种交往也凸显其不合理性。而要使德育交往趋于合理化,德育话语就必须由权势向民主转变。在德育交往中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对话,采取自由开放的方式,以使双方达到地位上的平等,实现自由坦诚的交流。这样交往双方就更容易就一些共同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达成共识。而如果强制性地迫使对方接受,容易出现交往失真的现象。德育交往失真,失去了德育本来的意义,也失去了交往的价值。
4.德育评价指向人的美好生活,最终实现人与人的和谐交往
在哈贝马斯看来,人类奋斗的目标就是实现交往行为的合理化。这昭示着德育评价应指向人的美好生活,最终实现人与人的和谐交往。因而,公正客观应作为德育评价的根本原则。德育评价的知识取向是不科学的,那种虚假片面的评价更是不可取的。要改变这种不合理的做法,德育评价者就应该将目光放在交往双方的真诚程度上。只有这样,德育的真正价值才能得以实现。也只有这样,德育才能成为人的美好生活的助推器。
参考文献
[1] [德]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第一卷).重庆:重庆出版社,1994.
[2] [德]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第二卷).重庆:重庆出版社,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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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刘放桐等.新编现代西方哲学.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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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段慧兰.德育观嬗变与德育话语更新.求索,2005(5).
[7] 杨淑萍.论道德教育实效性低下的内在原因.山西大学学报,2004(4).
[8] 曹亚芹,郑玉琴.注重个性差异适应素质教育——素质教育形势下的德育工作.绥化师专学报,2002(4).(责任编辑 付一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