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3期

论英文主语的无灵性倾向

作者:郭文颖 游建民 丁书新




  例2:1970年,他在一家小工厂工作。
  译:The year 1970 found him working in a small factory.
  例3:于是,暮色中匆匆的人群里,总有我赶路的身影,雨里、雾里、风里、雪里,只盼着早些回家……
  Thus the gathering dusk often finds me hastening home in a hurrying crowd.Whether it rains or snows,windy or foggy,it is the.longing to be home that quickens my steps.
  例句3中,译者巧妙地以时间副词“黄昏暮色”作为全句的主语,且不说后面的结构如何具有艺术感染力,单是这主语的选择就是翻译的妙笔。原文中的“我”早已消失在匆匆的人群里,用“我”字当头做主语显然不太合适,“dusk”出现在句首适时地“拯救”了全文,动词find也就合情合理。除时间副词外,按照西方人的思维模式和英语表达习惯,还可以用地点词做主语,通常以时间、地点等词语作主语的句子,常用see,witness,find等动词作谓语。
  例4:在南京城发生过许多重大的历史事件。
  译:Nanjing witnessed many great historic events.
  
  五、增补新词为译文中的无灵主语
  
  并不是所有的句子都能找到相应的词语作主语,有时需要稍作变通,取原文以外的新词作译文中的主语。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请看如下的例句。
  例1:君子之交淡如水。
  译文1:The friendship of gentleman is insipid as water.
  译文2:The hedge between makes the friendship green.
  此两句译文同为无灵主语,译文l选择原文中的词语做主语。译文显得单调、呆板,毫无生气,有死译之嫌;而译文2选取原文以外的全新词语hedge做无灵主语,全句无有灵词语出现,使译文更显干练、精辟。与原文的语体风格完全吻合,是神似的译文。
  例2:这件事不像看上去那么简单。
  译文1:This incident doesn't seem so simple.
  译文2:There is more to the incident that meets the eye.
  译文2中增加了more这一新词,使译文准确到位,一个新词的出现大大增加了全句的英语味道,使其变得更加客观自然。
  综上所述,通过列举一系列的具体实例,英语主语的无灵性特征彰显无疑,英语——作为一门科学的客观语言。其主语选择的无灵倾向性值得我们关注,值得我们思考。更值得我们学习,这样才能真正地掌握一门外语,真正地领悟它的魅力。
  
  (责任编辑 刘永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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