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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尔伯格道德认知发展理论对小学德育的启示

作者:卢先群




  劳伦斯·柯尔伯格从杜威的道德哲学和道德心理学中得到启发,以皮亚杰的儿童道德发展阶段论为基础,进一步提出了儿童道德发展的三个水平六个阶段的道德发展理论模式。这一理论的提出引起了世界各国的极大关注,德育界甚至言必称柯尔伯格。本文试图通过对柯尔伯格的道德认知发展理论进行评析,为我国小学德育实践提出肤浅的建议。
  
  一、柯尔伯格的道德认知发展理论概要
  
  柯尔伯格在广泛实验的基础上,历经30多年的完善和发展,形成了三个水平六个阶段的道德认知发展理论体系。该理论的基本内容包括:
  1.前习俗水平
  处于这一水平的儿童对文化规则中的是非善恶观念十分敏感,能够区别文化中的规则和好坏,懂得是非的名称,但其道德判断仅着眼于人物行为的具体结果或自身的利害关系,他是根据行为对自己的后果来解释好坏的(受罚、得奖)。这个水平包括两个阶段:
  (1)服从与惩罚的道德定向阶段。以对自己身体所产生的后果来决定行为的好坏,避免惩罚就是价值,而不是尊重以惩罚所支持的基本的道德秩序。缺乏是非善恶的观念,以惩罚和服从为导向,依据事物的后果来判断行动的好坏,是这一阶段儿童道德判断的特点。
  (2)相对功利主义的道德定向阶段。对行为好坏的评价是看能否满足自己或他人的需要,正确的行为就是那些可以满足自己需要,有时也可以满足他人需要的行为,但满足他人的需要是以交换为前提的,而且只能认识到交换的现象,认为交换就是“物物交换”,而不是根据忠义、感恩或公平来进行的。开始认识到规则不是绝对的,每个人都有各自的利益和观点,并且最终都是以自己的利益来作决定。这一阶段大约在七八岁时开始发展,在整个小学的几年中,大多数儿童多处于这个阶段。
  2.习俗水平
  这一水平的儿童认为按照家庭、集团或国家所期望的去行事就被认为是有价值的,而不管它所产生的后果如何。这种态度不仅服从于个人的期望和社会的秩序,而且主动去维护、支持这种秩序,并以与这种秩序有关的个人或团体自居。他们把现行的社会规则加以内化,认为规则是正确的,意识到人的行为要顺从现行社会秩序,且有维护社会秩序的内在愿望,并遵守、执行这些规范。这个水平包括以下两个阶段:
  (1)人际和谐的道德定向阶段。以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一致或“好孩子”为定向,凡是讨人喜欢或帮助别人而为他们称赞的行为就是好行为,对道德行为的评价标准看是否被人喜欢、是否对别人有帮助、是否会受到赞扬,希望维持和谐的关系,但没有普遍化的“制度”观。
  (2)维护权威或秩序的道德定向阶段。儿童认为尽自己的义务,对权威表示尊敬和维护既定的社会秩序本身就是正确的行为。以服从权威为导向,服从社会规范,遵守公共秩序,尊重法律的权威,根据自身在制度中的地位来确定角色、规则和人际关系,否则就内疚。此阶段的推理在青年中期之前开始出现。
  3.后习俗水平
  儿童显然努力在摆脱掌握原则的集团或个人的权威,并不把自己和这种集团视为一体去确定有效的道德价值和原则。该水平的特点是,道德判断超出世俗的法律与权威的标准,而以普遍的道德原则和良心为行为的基本依据。包括两个阶段:
  (1)社会契约的道德定向阶段。儿童清晰地意识到个人的意见和价值是相对的,强调要求有一个一致同意的程序和规则,但同时也强调要根据对社会是否有用的理性考虑来改变法律的可能性,即个体认识到法律、道德准则仅仅是一种社会契约,是可以改变的。一般他们不违反法律和道德准则,但不用单一的规则去评价人的行为,认识到每个人均有不同的价值观,对人的评价既考虑道德又考虑法律,表现出一定的灵活性。
  (2)普遍原则的道德定向阶段。个体判断是非受一种普遍伦理原则所指导,而不受外在的法律和规则的限制。根据自己选择的具有普遍性和融贯性的伦理原则作出道德决定。这些原则就是公正原则、互惠原则、人权平等原则。柯尔伯格认为,正是个体形成这种抽象的、超越法律的普遍公正的原则,才使个体获得了生活的最大适应性,领悟到人生的真谛,不仅认识社会秩序的重要性,还认识到并非所有的社会都能实行完美的原则。
  
  二、柯尔伯格道德认知发展理论对我国小学道德教育的启示
  
  目前,我们的小学道德教育虽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道德教育收效甚微。在这样的情况下,研究和借鉴柯尔伯格的道德认知发展理论,对于我们反思小学道德教育现状、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无疑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必须重视小学德育课程的科学性
  现阶段我们的小学德育工作的最大问题就是没有认识到德育的科学性。首先,忽略了德育的重要性,没有把道德教育工作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学校德育成了一门与语文、数学一样的知识性学习科目,甚至是作为一种可有可无的点缀科目而存在。其次,忽略德育的规律性,我们习惯于按成人的认知水平来理解小学生的道德思维和感受,不注意总结小学生个体道德认知能力发展的基本规律,以致德育工作的效果难以令人信服。再次,忽略德育工作的研究,当今我国小学的道德教育只有教育,没有研究,即使有研究,也多是以学生的思想状况、道德认知等问题的一般性了解为主,对实际缺乏指导作用。
  2.必须重视小学德育个体的差异性
  在柯尔伯格看来,由于个体的道德认知水平和接受能力的差异,每个人所处的道德发展阶段也各有不同,在道德教育过程中,教师必须了解成人与儿童以及儿童与儿童之间在道德理解上的差异,确定儿童道德发展所处的阶段,然后根据儿童认知程度的差异进行有的放矢的个性化教育。
  长期以来,我们在道德教育中非常重视对小学生共性的培养,忽视了小学生在能力、认知上的特殊性和差异性。要改变这一状况,就必须从尊重小学生的个体差异着手,分层次、有重点地推进小学的道德教育工作,使道德教育真正面向每一个学生。
  3.必须重视小学德育手段的开放性
  我国小学德育工作者尽管也总结出了不少的德育方法,但讲解、背诵、书面考试仍是德育工作的主要手段,有人嘲讽这种手段为“贝多芬”(背多分)。这种脱离学生需要和生活实际的教育方法,其实是一种封闭性的教学手段,严重背离现代教育理念,违背道德教育基本规律,造成道德教育趣味性不浓、实效性不强。
  根据皮亚杰的关于儿童逻辑推理和智能发展三个阶段:一是前运算阶段,二是具体运算阶段,三是形式运算阶段。7~11岁的儿童已进入具体运算阶段,已能进行逻辑推理、事物归类以及处理有关具体事物的数量关系,但还不能组成一个结构的整体,一个完整的系统。
  小学生虽然有了一定的逻辑推理能力,但对事物的抽象能力和系统理解能力还不足。要想改革这种落后的教育方法,必须创设民主和谐、师生互动的教学情景,切实做到以学生为主体,采用开放性手段,建立教师与学生之间自由、真实的交往,使学生能积极、自觉地参与到道德教育过程中去。教师应按照小学生不同年龄段的特点,整理、设计他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的具有现实意义的道德两难问题,根据不同的讨论主题,扮演不同的社会角色,充分发表各自的真实见解,然后由老师予以点评和引导。这既符合小学生思维活跃、敢想敢说的特点,又可以使他们直面复杂的社会现实问题,把道德教育与社会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从而提高他们对道德问题的自主判断能力,使道德观念真正入脑入心,把传授知识与陶冶情操、培养道德理想与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有机地结合起来。
  4.必须重视小学德育内容的生活性
  德育的目的不是简单地传授某一方面的知识,而在于人们正确的道德信念及其行为方式的形成。所以德育内容要求对学生更有吸引力,更能打动他们。
  首先,小学德育教材要有生活气息。德育和生活是紧密联系的,因为其目标本身是指向生活的,它是要让学生形成正确的行为方式,而这些行为都是要在生活中体现出来的。所以德育教材应尽可能地反映生活,再现生活,增加教材的感染力。另外德育教材应该把生活中经常出现的道德冲突呈现出来,以引起学生的认同感,从而进一步思考这些道德规范。
  其次,老师在德育教学中,无论是教学手段,还是教学素材都应充满生活色彩,要弥补教材的不足,尽量使道德教育和学生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
  
  参考文献
  [1] 王琴.柯尔伯格道德发展理论及其意义.河南教育学院学报.
  [2] 朱家安.从柯尔伯格的道德认知发展理论谈现代德育观的建构.广西大学学报.
  [3] 万作芳.柯尔伯格的道德教育思想及启示.教学与管理.
  [4] 蔡茂华.柯尔伯格主体性道德教育观及其启示.中州学刊.
  (责任编辑白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