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12期
“校中校”的六大弊病及其原因
作者:金绍荣 王德清
五、“校中校”扰乱了义务教育市场
1.“校中校”有悖于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小学名校的社会伦理原则
我国社会正处在关键和敏感时期,教育的发展和利益的冲突、特殊的地位和作用要求名校在伦理上以更高的标准约束自己。名校在义务教育的竞争市场中要秉承教育公平的理念,履行真正的示范作用。“校中校”依托“名校”办“民校”,实际上就是在拿原有公立学校的声誉、实力与民校竞争,这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在挤压真正民办学校本来就很有限的生存空间。我国对民办教育的办学政策规定就十分严格,而“名校”办“民校”(即校中校)就这么轻而易举,甚至条件不具备都可以办学。这首先就是一种基础教育市场的竞争不公,有悖于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小学名校的社会伦理原则。
2.“校中校”有悖于义务教育市场中不同投资主体和谐相处的原则
学校的成本最大就是土地和房屋的投资,而“名校”所办“民校”(即校中校)是拿国家的一些优惠权和资产来办,是低成本甚至是无本经营,因为有的“校中校”就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于是,许多“校中校”凭借自己的势力从其他公立学校和民办学校中挖走优秀的教师和学生资源,这对“纯民办学校”而言是一种极具杀伤力的竞争,它扰乱了教育市场,不利于义务教育不同投资主体间的和谐共处。
3.“校中校”助长了大众轻视民办学校的倾向
中国老百姓的教育价值观念的取向本来就重公立轻民办。“校中校”借办“民校”来更进一步吸引大众的眼球,变向性地也就是在歧视民办教育。因为它只是把“民办”当作了捞钱的工具,实质是在肯定自己的公办。这严重扰乱了中国的教育市场,不利于中国义务教育的发展。因为,我国“普九”单靠公办难以完成,还需要鼓励采取社会参与,市场调节的办法来整合教育资源、兴办一些民办教育(这些民办学校应独立于公立学校之外,具有独立的法人、独立的校园、校舍,独立的核算和独立的办学)来激活教育活力,加快“普九”的步伐。为此,“校中校”对真正意义上的民办学校来讲是一种不公平的竞争,应该取缔。
六、“校中校”影响了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1.“校中校”影响了教师的自身学习
学校集中优秀师资办所谓的“校中校”,其实说白了就是为了应试。为了保名声,学校还是要以“考试质量”为保障。许多学校优质教师就不得不超负荷地工作。在这种高疲惫和高压力下工作,许多老师根本无法顾及学习、提高,影响了教学水平的提高,不利于新课改的实施。
2.“校中校”影响了教师专业化发展的人文环境
在“校中校”中,许多精英教师在被校方重用、重奖的同时,使另一部分教师产生了不平衡心理,教师队伍产生内耗,难以形成合力,不利于校本科研,也不利于校本培训,进而不利于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校中校”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师专业化发展的人文环境。
3.“校中校”影响了教师的职业道德的发展
“校中校”的高额收费为许多优秀老师提供了“发财之道”和“发财借口”,许多优秀老师也开始把自己的“优质资本”作为捞钱的手段,他们以“补课”为由向学生收取高额费用,有的还收受家长的“特殊慰问金”。有的甚至办起“校中班”、“班中班”和“家中班”。这些事物的产生,在一定程度上都是“校中校”惹的祸,因为学校为他们开了个头,为他们的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提供了心理支持。为此,我们可以看出,“校德”的败坏会影响“师德”的发展。
为此,对于目前经济实力还不强的中国而言,使全体学龄人口有公平的受教育机会仍是我们关注的重点,也就是说,必须优先解决“有学校上”的问题,然后才是“上好学校”的问题。无论从公平还是效率的角度来看,“校中校”在目前中国的义务教育中没有存在的合理性。
参考文献
[1] 詹姆斯·科尔曼.教育机会均等的概念.国外教育社会学基本文选,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
[2] 成锡峰.校中校破坏教育公平性.山西新闻网,2005.
[3] 办“校中校”弊多利少.普教研究,1997(2).
[4] 让“择校风”、“校中校”远离义务教育.www.peopl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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