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7期

现行体制下中心学校运行模式的点滴思考

作者:陈家富




  
  三、完善中心学校运行模式的几点建议
  
  1.适时来个回头看。县教育主管部门要对已经运行一年来的中心学校模式,来一个回头看,去伪存真,使之逐步走向规范化、完善化。
  
  2.中心校班子成员,要大兴学习和研究之风。打铁先得本身硬,要想管理好一所学校,班子成员必须以求真务实的作风,赢得广大师生的赞同。同时班子成员,要立足课改前沿,成为课程改革的行家里手,确保课程改革得以全面实施。
  
  3.切实调整县域财政体制,达到教育事权、人权、财权的统一。作为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对于保障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和学校的正常运转,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各级党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不打折扣,下决心把这一重大决策落实好,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实现县域教师同工同酬,而不只是统一发放的问题。按照省规定的标准,将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列入县级或县乡两级财政预算,把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教育信息化建设、“两免一补”资金等都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使农村中小学的建设和发展,有一个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财政体制调整后,农村中小学教师的人事管理权上收到县即可达成目的。对于调整财政体制,各省市要加强调查研究,列出时间表,限期达标,并将其作为干部考核晋升的重要条件。
  
  4.尽快建立和出台合理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分担机制。第一,明确县级政府在义务教育经费分担上的重要职责。可由省级人民政府逐县核实财力,提出财政支出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最低比例,让县级政府在财力许可的范围内承担起能够承担的部分。第二,县级财政不足的,按照分项承担的原则,由中央、省、市级政府给予足够的转移支付。第三,明确乡镇和村队在发展义务教育方面的责任。
  
  5.加大政府自身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增加投入就是要增加政府在义务教育
  公共经费投入的总额,这是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体制,改变义务教育经费短缺状况最主要和最根本的途径。一是要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使之逐步达到4%的目标。二是要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中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使农村中小学达到国家规定的最基本的办学标准。三是切实落实财政性教育经费的增长比例要高于当地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的要求。还要注意在提高国家总体教育投入水平的同时,向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农村地区倾斜。
  
  6.尽早出台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法,从法律的角度予以保证。长期以来,投入不足制约了农村义务教育的快速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讲,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对教育的重视程度决定着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水平,具有一定的弹性和随意性。如果不从法律的角度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予以保障,即使体制再好,财力再充裕,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不足的问题也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
  
  7.提高农村学校教师待遇,让农村学生享受公平教育。要加大对农村薄弱学校经费投入,努力做到县域范围内教师同工同酬。同时,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投入的比例,让农村学生早日享受公平教育。
  眼下,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许多人都耳熟能详,并且习惯地称之为“以县为主”。那么,县级政府到底有什么责任呢?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写得很明确:“县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对本地教育发展规划、经费安排使用、校长和教师人事等方面进行统筹管理的责任……县级政府要增加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预算,依法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并接受其监督和检查。”但是,实行“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绝不仅仅是让县级政府把农村义务教育这副重担一肩挑。所以,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教育经费分担机制,克服政策体制方面存在的缺陷,已成为推动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的当务之急。当前,国家逐步加大了对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的力度,但这终究不是长久之计。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把修订《义务教育法》列入计划,许多有识之士也为此提出了许多建议。
  在国家预算法中规定,国家每年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不能低于4%,并应严格规定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恰当比例。
  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机制,进一步明确国家、省、市、县等各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责任,保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有稳定可靠的来源,推动农村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新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体制尚未很好建立,而乡村两级已不再积极承担义务教育投入责任,这就需要进一步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县、乡、村在发展义务教育中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
  统一以省定标准对农村义务教育成本进行核算,对达不到省统一标准的财政贫困县,省级财政要给予政策和资金倾斜,积极推动农村教育的全面、健康、和谐发展。
  在逐步扩大农村学生“两免一补”惠及面的基础上,应从农村开始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完全免费制。人们不禁要问,2007年后,实行九年义务教育费用全免,到那时,县级政府到底能买多大的单?这不能不引起我们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深思!
  但是,我们相信,随着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完善,随着科学合理的教育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分担机制的建立,“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应该成为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的“助推器”,而不是成为阻碍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的“绊脚石”。
  (责任编辑付一静)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