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8期
学生评教研究综述
作者:魏振波 冯淑慧
一、学生评教的必要性与意义
对于学生评教的必要性,研究者大都持肯定态度。从社会学的角度看,现代教育已经成为个体生命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关注生命体验,提高生命质量,是学校教育的重要责任,“学生评教”是学生在学校教育体验中的呐喊,是一种文化生命特征的反映。[1]在我国加入WTO之后,教育作为学校生产的服务产品,其存在的价值就是为学生发展服务。学生作为学校服务的对象,有权对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作出评价。从教育学的角度看,学生作为教育的对象和教学过程的亲历者,教育者需要倾听来自他们的声音。从教师管理的角度看,学生评教可以使学校管理层获得真实而全面的信息作为评价教师最直接的依据,有利于作出更合理、更全面的考核评价。[2]从师生关系的改进和教师专业发展的角度看,学生评教能够充分体现现代教学中的民主意识,从制度上保障学生与教师人格平等的地位,交给学生民主监督的权力;[3]可以使教师获得大量的反馈信息,及时了解自己教学中的优势和不足,调整自己的教学观、学生观,倾听学生对教学的需要和要求,不断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4]来自实证性的研究表明,当学生的评价范围限制在描述教学活动时,学生参与教师评价的信息具有相当高的效度。从这个角度讲,在收集教师评价信息的众多途经中,学生对课堂教学的评价是最为有力的材料。[5]
与此相反的意见是,学生身心不成熟,学科专业知识不足,对教学行为缺乏科学的认识;加之部分学生缺乏实事求是的态度或动机不正确,完全从自身的利益和情感需求出发,因此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和理解难免片面,有时甚至会发生偏差。同时,教学又是一门深奥的艺术,教学的许多方面连教师都不是很清楚;教师的个性、风格等也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特殊性。这些因素决定了学生评教具有明显的弊端,对教育教学工作不利。
对于同一个事物,如果从不同的角度进行或同一角度的正反两面进行审视,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从学生身心成熟度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的角度看,学生可能远远不能跟专家比,但是,从学生在教学中的地位、教师评价信息的全面性的角度看,学生评教无疑是需要的。换个视角看,如果学生评教能够使学生不成熟的方面得到凸显与改进,那恰恰是学生评教有助于学生发展的表现。其实抛开这些争论,仅从现实的情况看,学生评教也是必要而且是迫切的。在教学过程中,教学方法的选择、教学活动的设计等都是教师一手包办,学生在整个教学活动中是一个完全被动的接受者,即使教师备课时“备学生”,那也是教师按照自己对学生应该掌握什么和学生需要掌握什么的假设与推测,没有建立在师生之间的平等对话与沟通基础上。在教学评价中,学生没有机会表达自己的声音,不能将自己对教学的需要与看法反馈给教师和教育管理者,这对自始至终都参与教学活动的学生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种忽视。要使评价发挥它对教师教学的诊断与发展功能,就必须改变学生在教师评价中的权力缺失的现状,给予学生表达自己需要、主动参与教学过程的机会。
二、学生评教的内容
评价的内容是影响学生评教科学性的重要方面。对评价内容的研究主要包括谁来确定内容,确定什么样的内容,为什么选择这些内容。评价内容如何确定,能够反映出评价背后的理念。评价内容的确定,可以单纯由学校教育管理部门完成,也可以在管理部门的组织下由教师、学生、专家多方参与下完成。学生评教指标的制定主要由管理部门独立制定,它以管理为目的,代表管理者的意志,很少考虑教师或者学生的需要,正如有的研究所指出的那样,目前的学生评教看似民主,但实质上仍然是一种由管理者主导的自上而下的教师评价,学生被动参与,他们在评教中的心理状态和情感因素、体验和收获没有受到真正的重视和关注。[6]不仅如此,它还容易成为教师教学的束缚,使教师感受到更大的压力。现代教育评价强调评价主体的多元化,评价内容的确定需要相关人的参与,教师、专家、学生、家长都是教学的利益相关人,他们都应该参与到教学评价中去,这不仅可以使评价主体与内容更具全面性,而且能够提高参与者在教学过程中的积极性。但是,当前对评价指标产生过程的研究并不多,研究者大多默认评价标准应由学校教育管理部门制定,只有少数学者呼吁标准的制定应在多主体参与下完成。教学评价和教师素质评价是学生评教的主要内容,具体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内容的组织与表达、课堂管理、教师的知识基础等方面。[7]选择这些内容的理论支持主要是教学过程理论和有效教学理论。在新的课程理念的影响下,教师评价的指标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强调教师教学过程中的创新;重视教学过程中师生的互动,尤其是学生的参与;关注教学目标的达成状态、学生的思维状态;关注情感因素在教学中的作用等。[8]
从一定意义上说,评价内容引导了教师专业发展的方向。用固定的评价标准来衡量各个学科和各种水平的教师,难以得到教师的广泛认可,更不能起到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作用。对不同专业发展阶段的教师有各自的评价内容侧重,使不同学科的评价内容能体现学科的特点,这是进一步的研究必须解决的问题。
三、学生评教的途径与方法
提倡评价渠道多样化。学生对教师的评价不仅包括由教学管理部门组织的评价,还应该包括教师为了解自己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随时在学生中所做的调查以及学生自发组织的对教师的评价。[7]学生评教不仅具有教学管理功能,还有促进教师发展的功能和改进师生关系的功能,单纯由教学管理部门实施的学生评教,灵活性与时效性不强,很难及时有效地提供服务于教师专业发展的有针对性的信息,而教师自己组织的调查以及学生组织的评价则是根据教学的需要而进行的,有很强的针对性与时效性。因此,确定学生评教的实施途径时应该全面考虑其所能发挥的教育教学功能。
主张评价方法多元化,以质性评价为主。当前学生评教主要的方法是问卷调查法。对此,有的学者认为,应改变单一的问卷调查评价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学生评教活动,如学生座谈会、学生个别谈话、网上评价等。[7]这样可以充分发扬民主,加强管理部门、教师、学生之间的沟通。这种方法既使教学主管部门获得所需要的内容,也给了学生充分发表意见的自由。但问题是,要做到这一点是有很大难度的,因为在喜欢听好话的文化环境里,教师很难面对面听取别人不同的意见,尤其是学生的意见。另外,学生敢不敢说实话也是一个问题。其实,这恰恰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师生之间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平等,缺乏真正的沟通和交流。而网上评教则容易出现个别与教师有过节的学生对教师实施人身攻击的尴尬局面。[8]
每种方法都有其利弊,应各取其有利的方面,形成多种方法的互补。从信息收集的灵活性和深入程度来说,学生座谈会、个别访谈能够使教师或者教育管理者直接与学生面对面,获得学生对教学更真实、更深入的看法,而问卷法则可以从信息收集的广度和参与学生的数量上保证评价的全面性,使评价具有统计学意义。作为用于教师管理的重要信息来源之一的学生评教,应该以量化的评价为主要手段,辅之以质性的评价,在反馈信息时应相互综合考虑,看它们之间是否具有一致性,并对存在的差异进行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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