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2期
学校发展规划制定中存在的问题及规避措施
作者:陈玉云
一、 规划价值取向不清,导致定位模糊
在规划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发现,有许多学校仅仅把规划当作应付上级政府要求而制定的“文本”,被定位为示范性高中评比所需要的重要文件,或是教育督导中被检查的对象,或是仅仅关注评审能否通过,不太注重实施,或是请人代为制作学校发展规划。
由此,我们看到,对规划价值这样的定位,也必然导致了学校在规划制定过程中,根本不考虑规划内在的独特价值,甚至在未弄清学校发展规划的涵义和意义之前,凭着自己的经验理解和想象,去制定学校发展规划,这样的规划制定出来完全被沦为了“抽屉文件”。
笔者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类现象,关键原因是校长制定规划的价值取向问题。对于规划制定的价值取向选择问题,李政涛在《学校规划制定的两种取向》中提出了当前学校规划制定中两种基本的价值取向,即成事与成人。他认为,“当规划制定者以‘成事’为价值取向时,意味着他把制定规划作为日常要完成的各种任务之一。所以,制定规划,就是做一件事情。规划做完了事情就做完了,任务就完成了。”[1]也就是说,规划制定者重点关注的是做事情本身的“结果”,而没有考虑到规划制定后将对学校的发展和人的发展起到了多大的作用。由此看来,上述所列举的现象其实是在一种“成事”为主的价值取向下所导致的种种现象。
而“当规划制定者以‘成人’为价值取向时,意味着他希望通过做规划,实现学校中每一个人的发展,从而实现学校的整体发展。”[1]也就是说,规划制定者重点关注的是整个规划运行的“过程”,人的发展是他所有思考和实践的起点与终点。在规划过程中,规划制定者会时常思考如下几个问题:规划怎样围绕人的发展来制定?在制定规划的过程中,人发展了没有?发展了什么?这才是规划制定者应该追求的一种价值取向,在这种价值取向引导下,校长才会意识到,学校发展规划是“自己”的规划。任何人不能替代校长来做规划,而这一规划也只能是建立在自己学校发展基础上的,只能主要依靠学校校长和教师的自我努力。因此,学校发展规划的价值不在于抄袭某些好听的话语,不能请他人代替制定,而需要由校长和教师“自己”制定“基于学校、为了学校、发展学校”的规划。
当然,我们追求“成人”为主的价值取向,并不意味着不要“成事”。合理有效的思维方式是在“成事”中“成人”,在“成人”中“成事”;“成事”是为了“成人”,人成了,事情才会做得更好。以这种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来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无论是规划的宗旨、具体目标、实施过程、策略还是结果,较之以往都会发生质的变化。
二、 脱离学校实际而制定,缺乏发展起点的发展规划
充分分析学校现状,明确学校目前处于什么位置,这是规划制定的首要环节,因为,每所学校发展都不是从零开始的,都有自己的历史,在自己以往发展的过程中,都会形成自己的传统和优势,也都有自己的缺陷和劣势。即使是新办的学校,也不是从零开始,学校建设过程中蕴含的多种文化因素、学校组成人员的不同经历和文化背景,都会对学校产生深刻的影响。因此,制定规划,必须有透彻、深入的现状分析。
然而,在规划评审过程中,我们发现,好多学校的规划往往不能从学校发展问题着手,或找不出学校发展问题症结所在,脱离学校实际而制定,不是“基于学校”,缺乏针对性,学校教师对这种规划没有基本的认同感,甚至于感到失望和无所适从。
规划的制定是建立在对学校实际深入思考和分析的基础上的,正如某些校长们所讲的:制定学校发展规划首先要知道自己的“家底”,确定切合自身发展的“抓手”。所以,在规划制定之前,所有学校都要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以明确学校现状,同时结合科学的管理理论进行分析,这样确立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更明确、更符合学校实际,也更科学合理。
据此,笔者建议,作为校长,为了使规划制定得更有针对性,需要非常仔细地梳理自己学校的发展历史,通过资料整理、讨论、调查研究等方式,明确自己学校的发展现状,面对自己独特的发展问题,分析其背后的影响因素,认识自己在改变现状方面所具有的基础和内外条件。只有这样,制定出来的规划才是有根可寻、有据可依的。
三、 目标选择不切实际,过空过大涵盖不全
这样的目标既不可测,也无法引领实践。如某中学三年发展计划的总体培养目标为:“坚定不移地贯彻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为核心的素质教育,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办学方向;培养学生具有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三“热爱”:热爱党、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两“精神”: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这个培养目标辞藻虽然华丽,因过空过大,却没有实际的效用。
作为一个学校规划的目标,它蕴含着学校的教育哲学,是学校共同体的教育理想和团体哲学信奉,是学校办学的核心,对学校所有工作都有指导价值。学校发展规划的这一部分内容,是最困难同时也是最有价值的。为此,确定学校未来三年至五年的发展目标,是学校发展规划中的重要内容。
本文认为,一个科学有效的学校发展的总体目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与国家和地方教育发展目标相一致。(2)符合学校实际情况。(3)适中,既有挑战性,又有实现的可能。(4)能够分解到学校各方面的工作中去,形成学校发展的目标体系。(5)目标在文字表述上必须清楚、明确,不能模棱两可,让人产生歧义;而且必须与学校现实工作相对应。
四、 遣词用句随意性较大,规划内容繁多而且琐碎
一是不经思考照抄时髦用语、自造新词、随意简称等,这些现象,在规划评审中经常看到。在指导学校规划制定与评审实践中,我们真切地感受到:学校制定发展规划的过程,也正是他们学习、思考的过程。在当前,各种教育理念很多,而相互间是有一些差异的,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制定规划者尤其需要鉴别各种观念与自己学校发展需要之间的关系,完全没有必要将自己学校的发展规划变为各种流行的教育口号大杂烩。
二是不规划内容太注重细枝末节,缺少整体观照,重点不突出。英国有专家提出,规划制定要尽量使其简单,这一点值得校长们深思。因此,学校在制定发展规划时,一方面要注重学校整体办学质量的提高,保证学校各个方面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另一方面也不能面面俱到,眉毛胡子一把抓,平均分配时间和资源,而要依据政府的办学质量指标体系和学校现有的发展水平确定需要重点发展的方面,集中突破,带动办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对学校而言即是依据《基础性指标》和《发展性指标》分析学校现状,明确学校优势、薄弱环节和未来发展的各种条件,在保证总体提高的基础上,确立几个重点发展项目,作为工作的重心。需要指出的是,重点发展项目的数量不宜太多,以利于一段时期集中学校各方面的力量突破原有的发展框架。一般情况下,重点发展项目的数量为4~6个。英国也是如此,根据教育标准局的规定,三年发展计划中,中学的重点发展项目最多为6个,小学最多4个。这里的重点发展项目既可能是学校的薄弱环节,也可能是其优势和特色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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