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2期
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困境与超越
作者:张晓东
4.严守底线伦理
底线伦理是指维系人之为人的本性、样态、特质的起码的伦理道德,是一种与人的本性和本质同一的基本伦理,是只要还有人性都认可并遵循的普遍伦理,底线伦理实质上是一个低度的道德共识。底线伦理实际上也是一种普遍主义的伦理,它是要面向和要求社会的每一个成员,而不是仅仅要求其中的一部分人,或其中最高位或最有教养的少数人,也不是仅仅要求除一个人或少数人之外的大多数人。守住伦理道德底线不是代表一种悲观的情结,而是坚持求真务实的态度,也不意味着关注底线就可以轻易放弃对人类终极价值的道德关切,更不能放弃对个人道德问题的关注,而是把人类对终极价值或信仰伦理的执着,看作是一种深厚的伦理精神资源,不断对底线进行规约与引领,实际上也只有实现对最低限度道德的普遍性和有效性的达成之后,才有可能、有意义地谈论并实现更高层次的道德价值与目标,走的是一条自下而上的道德建构路线。
三、 超越:课改困境的伦理救治
1.关注课改中的弱势群体
当前我国基础教育课程领域最大的不公正来自强势群体对弱势群体基本权利的侵害,而不是强势群体无法平等享有课程权利。农村地区、城市薄弱学校中的学生和进城务工者的子女都是课程改革中的弱势群体,而且农村教育一直是基础教育的大头与重点,我们要想全面地推进课程改革,维护课程公正是当务之急,这也是党中央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难题不解决,课程改革的最终目标很难实现。全纳教育在国外已经得到了越来越多人士的认同,全纳教育要求无条件地、义务地、开放地接纳各种各样的儿童。不管是来自农村的,还是智力存在障碍,或是家境贫困的,他们都履行同等的义务和享有同等的权利。伦理公平要求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强制性课程政策,在相对平等的前提下,切实保证弱势群体的基本课程权利,担当弱势群体的扶助者,千万不能在课程改革中进一步拉大强者与弱者的差距,这有违课程改革精神的本质。
2.建构和谐的人际伦理关系
营造融洽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社会氛围,首先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人为本,就是要以人为根本,每个人在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上都是一样的,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围绕课程改革要形成一种新型的伦理关系,要打破过去那种等级化的运作方式和官本位的旧有文化,在行政部门与基层学校之间建立平等对话的交流关系,以一种协调的交往伦理应对课程改革面临的诸多矛盾。如果没有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课程改革就会失度失衡,各项有效的措施就会迟滞僵化。交往伦理的在场将为改变单一呆板的课程管理提供宽松的环境,课程参与者要就课程管理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允许不同观点的交流与碰撞,承认有异己者,有不同意见才能有创新、才能有发展,才能形成一个相互启发、相互激励的合作氛围,在此基础上达成共识,保持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双向渠道的畅通,形成良性循环,拉近课程决策者与课程实践者之间的距离,使他们能互动起来,相互为对方的发展注入活力。
3.进行伦理层面的制度建设
新课程改革必然会引发对旧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的冲突,习惯了过去的课程生存状态和权力分配,由于惰性的驱使,有时候人们想的不是如何去认同制度、服从制度、创新制度,而是千方百计利用权力、人情、关系等去争取制度的“豁免权”,以达到对过去权力的继续享用,对过去生活的安之若泰。我们必须通过制度伦理为课程改革搭建平台,首先,这些制度要充分体现新课程的伦理关怀,把公正、道义、幸福等理念融入到课程中去,并且要通过切实有效的措施,让每个人都可以分享这些人文关怀,体会到新课程给予人的价值与意义。其次,要将一些伦理精神制度化,作为课程改革的保障措施,为课程改革提供伦理支撑,通过规范与制度促进课程建设者们道德的养成。最后,不同的制度之间要形成伦理的共契与协调,不能一个制度要求人们放开手脚,去创新、去生成,去关注学生的生命成长,另一个制度又把人们的手脚捆住,通过各种各样的所谓质量监测、抽查,让教师们又回到原来的教学状态。
4.从最底线的道德做起
转型期的中国出现某种程度的道德下滑是可以想见的,尤其在传统伦理正处于现代化过程中,西方伦理又观念驳杂,更加剧了中国社会道德观念的混乱。但是,道德作为一种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在社会发展的任何时期都不可能完全消失,即使在社会大变动的时期,底线道德仍然会发挥一定的作用。道德崇高不是不需要,而是过于崇高会让人有一种距离感和虚幻感,尤其在当下的伦理背景下,人们会对道德崇高产生怀疑,甚至造成道德的去崇高化。教育领域的道德现状绝不容乐观,课程改革更需要伦理道德的介入,伦理道德是一种重要的课程资源与价值支持,但是我们应该从一些起码的道德做起,比如要尊重他人、讲究诚信、保持良心等。换言之,最起码应当有一个是非、荣辱和对错的观念,这些观念要保证课程改革在伦理层面的正义,要保证置身于课程改革中的人都有一种道义上的支持与鼓励,让他们觉得自己做的事不算崇高,却是有道德的,是对得起自己良心的,然后在此基础之上不断提升我们的道德水准。
(本文作者系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助理研究员。)
(责任编辑付一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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