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5期

新课改呼唤高考语文题型创新

作者:邓木辉




  理想的语文考试应该比较准确地检测出被检测对象在自然状态下的语文素养,换句话说,其检测结果应该与被检测对象比较稳定的语文素养相吻合。做到了这一点,语文考试就不会出现大学生、作家、研究生不如高中生的怪现象了。何以做到这点?笔者不揣浅陋,提出两点建议:
  1.取消《考试说明》
  《考试说明》明确具体地规定了考点,这是题型千篇一律、资料泛滥成灾、教学负担加重的重要原因之一。《考试说明》是出题的依据,有了《考试说明》,命题人就只能按照其规定的考点命题,命制的题型难免千篇一律。同时,有了《考试说明》,由于利益驱动,吃考试饭的刊物和机构就会依据考点编制大量粗制滥造的复习资料,而教学由于高考指挥棒的强大作用,不得不围绕考点紧跟题型陷入无边题海。如果没有《考试说明》,命题人在一种“随意”的状态中命题,命制的题型就不会千篇一律。也许有人会说:《考试说明》还是要有的,只要每年变换一下题型就行了。然而,只要有《考试说明》,无论是命题还是教学都要落实每一个考点,问题的性质仍然是一样。而且,如果没有《考试说明》,吃考试饭的刊物和机构编制资料就没有依据,其“权威性”就会大打折扣,其销路就不会那么红火,其赢利就不会那么可观,这样,复习资料或许会大大减少,至少,其指挥棒作用将会大大减弱。这样,高考指挥棒的作用也将会大大减弱,教学将会在一种相对宽松、相对自然的环境中进行,教学改革、教学创新等将会成为可能。
  取消《考试说明》,也许有人认为会导致出题没有依据,随意性大,对考生不公平。我认为,不必有这样的担忧。出题还是要有依据的,但所依据的东西不要太死太具体。取消《考试说明》后,出题可以以《教学大纲》及《课程标准》为依据。用《教学大纲》及《课程标准》的要求去检测学生,其结果也有千差万别,同样具有很好的区别功能和选拔功能。《教学大纲》及《课程标准》没规定具体的“考点”,它能使教学和考试在一种相对宽松、自然的环境中进行,其检测结果可能更接近被检测对象的语文素养实际。按《教学大纲》及《课程标准》出题,不依据太具体的考点,题型不再那么固定,可能有些“随意”,但这不意味着对考生不公平,因为,《教学大纲》及《课程标准》规定了高中生应达到的学业要求,而这样的要求对每一个学生都是公平的。
  2.变换考试题型
  不断变换考试题型,避免题型千篇一律,能弱化高考对教学的指挥棒作用,能避免固定题型带来得诸多弊端,能使教学在一种相对宽松和自然的环境中进行,为教学改革和教育创新创造条件,使教学改革和教育创新成为可能。因为只要有具体的考点和固定的题型,教学就会急功近利,只围绕具体的考点和固定的题型进行;而没有具体的考点和固定的题型,教学就不会被具体的考点和固定的题型牵着鼻子走,也没有“捷径”可走,只好以本为本,重视课本,以不变应万变,该怎么做就怎么做。
  高考作文不应该老是考话题作文。话题作文虽对学生限制较少,有利于考生写好擅长的文体,但由于它允许自选文体,不利于引导学生进行多种文体的写作训练,不利于培养学生多方面的写作能力;还由于它淡化审题,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审题能力和思维能力,故不应该老是考话题作文。应命题作文与话题作文交错进行,指定文体与自选文体交错进行。
  不断变换考试题型,这对教学似乎有“捉迷藏”之嫌,使考试不那么“有规律”,但它能淡化考试对教学的负效应,使教学和考试都能在比较自然的状态下进行,不仅能增加考试的信度,而且有利于教学改革……
  还需补充的是,虽然以上涉及到了教学基础知识的繁难,但笔者是主张考基础知识的,因为只考阅读、只考写作或只考阅读和写作都有失偏颇;一张高考卷应包括基础知识、阅读和写作三部分,只不过,基础知识的考查应形式灵活,可单独进行,可结合阅读题进行。
  总之,笔者认为,千篇一律题型有诸多弊端,应该改革教学评价,创新高考题型,应让语文高考在比较自然的状态下进行,从而增加考试信度,促进教改,推进课改。
  (责任编辑关燕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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