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2期
“教师公平”视野下教师评价机制的重构
作者:陈炳飞
三、 “教师公平”视野下评价体系重构的策略
一所学校只有形成“以人为本”的评价制度和操作规程,才能给所有教师以相同的人文关怀,尊重、激励和关爱每一位教师,保障弱势群体生存、发展和参与管理的基本权利,使所有教师都能分享学校发展的成果与喜悦;才能公平对待教师付出的劳动和取得的成绩,形成合理差异,以鼓励先进,激发教师和学校活力,使努力工作、刻苦钻研的一切源泉得以充分涌现;才能充分考虑教师的尊严,还教师最基本的自由,而“自由不仅是发展的首要目的,也是发展的主要手段”,进而唤醒教师的生命意识和创造意识,促使所有教师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因此,学校要不断完善评价机制,制订既彰显平等、又注重激励的评价制度,形成便于操作、又科学合理的评价方式,真正实现教师公平,以促进学校和教师的共同发展。
1.强调发展性评价,体现评价目标的激励性
⑴根据学生的进步程度评价教师。只有起点和过程均是公平正义的,才有可能保证结果也是公平正义的,以学生的发展状况评价教师,就要突出学生在原有基础上的进步。学校可以建立学生发展档案,对学生进行全程跟踪分析,通过对学生包括学业成绩在内的多种素质进行纵向比较,了解学生的进步状况,分析教师行为对学生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据此评价教师;而不是横向比较学生在某一时间断面的成绩,以同一标准评价不同起点的教师。
⑵根据教师的长期表现评价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是一个循序渐进的漫长过程,个别教师可能会因为偶然因素(如学生素质好)的影响,轻松取得“辉煌”,但多数教师获得的多是常态的、平凡的成绩;而且,教师的责任心和工作能力是不断变化的。因此,学校要形成长效评价机制,建立教师成长档案,密切关注教师在态度、能力和行为等方面的变化,以教师在长期工作过程中稳定的表现和成绩为依据,对教师进行长期的、动态的审视和把握,将教师评价理解为一种连续的、系统的过程;杜绝割裂地、短期地、静止地评价教师,降低偶然性成绩和行为的权重,使所有教师的努力真正得到公平、公正地评价。
⑶面向未来评价教师。评价教师的最终目的是让教师获得更多的工作满足,促进所有教师获得不断发展。因此,评价制度可以淡化教师过去的行为,不完全依据教师已经取得的成绩,关注教师的发展趋向和发展潜力,加大教师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工作热情、成功愿望、进步速度、学习意识等要素的占比。整个评价体系着眼未来,注重调控,强调激励,关注教师潜在的受尊重和被激励的需求,激发教师渴望成功与发展的内部动机,鼓励他们进行积极主动的发展;尤其要注重对青年教师的鼓励、扶持和培养,以发展的眼光看待他们,促成他们业务水平和心理素质的稳步提高。
2.突出综合性评价,体现评价过程的科学性
⑴多元评价。学生的素质不仅体现为学生的学业水平,还包括身体、心理、审美、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多方面的素质;同样,促成学生全面发展的教师素质也是多元的。因此,评价制度要兼顾教师的教学实绩、师德、综合素质、教研能力,从多角度对教师实行专业化发展和职业品德等多项素质并重的综合评价,以促进教师的全面发展;依据学生的发展状况评价教师时,则要兼顾学生全面、协调发展的状况,而不是仅以学生的书面学业成绩单一评判教师,以杜绝只重智育和认知,轻视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化发展的功利化倾向。
⑵多重评价。评价教师是一项复杂工作,如果评价工作过于简化,容易造成不公平现象。例如:由一位或少数评价者听一次课,并据此评定执教者的教学水平,可能因为评价者业务水平、评价者个人喜好、同事关系,以及被评价者临场发挥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评价结果严重失真。因此,合理的评价体系要改变“一评定乾坤”、“一人说了算”的评价方式,通过多重评价的方式增加结果的可信度和公正性,例如:增加评价者的数量,以多人评价代替一人评价;增强评价的次数,以多次评价代替一次评价;改变评价者的构成,变单向的“上对下”评价为多向的民主互评,通过管理者评价、同事评价、家长评价、学生评价和自我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使评价结果更为客观、公正。
3.实行弹性评价,体现评价手段的灵活性
⑴以柔性评价代替刚性量化。有些学校推行“量化管理”,对教师的各项评价都精确到具体的分值,甚至出现小数点,并以细微的分差区别教师的优劣;事实上,许多教育教学工作虽有优劣之分,却难以过细量化,如一节课、一份教案能打多少分,不同人的结论不同。绝对量化的考核方式无视教育工作本身允许的多样性特点及其应有的弹性,可能出现较大的误差,挫伤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因此,教师评价制度宜从刚性量化走向柔性评价,以等级制取代打分制;如果打分,可以在“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算出平均值,再根据事先设定的分值区间,并结合定性评价的结果分成等级,以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弥补打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偏差,并通过有限度地模糊教师之间的细小差异,在突出优秀者的同时,让弱者看到希望,鼓励所有教师努力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
⑵以区别对待代替划一要求。评价制度要尊重教师个体合理的自然差异,尊重每位教师性格和人格的独立性,在相对公平的大前提下,立足教育教学工作的本质要求,对不同个性和特点的教师进行区别对待、灵活评价。例如: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只看综合效果、不限具体模式,允许教师在课堂上充分张扬自己的个性,给予教师自由创新的教学空间,为每位教师设计和实施课堂教学提供更大的自由选择机会,以充分发挥教师各不相同的长处,实现教师潜能的最大发挥,促使每位教师都能得到充分的、个性化的发展。
⑶以兼顾全体代替倾向主流。多数学校的教师构成越来越趋向于多元化,不同年龄、来自不同地域、毕业于不同学校的教师具有特定的文化环境和教育背景,可能形成不同的价值取向、文化修养、知识结构、志趣追求、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多元化的教师构成是一种珍贵的资源,学校评价制度要体现管理者海纳百川的气度,能兼顾不同类型教师的特点和利益,给予他们同样充分的尊重和关爱。允许各类教师采用自己最熟悉、最有效的工作方式,鼓励他们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唯才是用,使所有教师的价值都能得到充分的体现;促进各类教师之间的平等交流和相互学习,实现全体教师的和谐融合和共同提高。进而激发所有教师的工作热情,形成多元融合、百花齐放的学校文化特色,使学校充满生命的活力和发展的张力。相反,仅依据多数教师特点制订的评价制度会失之保守和偏颇,导致学校只有一张面孔、一个声音、一类颜色和一种风格,使学校和学校文化的发展失去必要的活力和动力。
4.纯正评价队伍,实现评价结果的公正性
⑴着力提升评价者的道德水准。“尊重与平等是学校管理思想的道德基础”,评价者要做到公正无私、宽厚善行,杜绝出现显性或隐性的歧视、压制、排挤、偏见等行为,以及自利、偏向、拉拢等举动,以确保评价制度公平、公正的操作,使每位教师都受到同样尊严、公平的对待。评价者还要具有强烈的责任感,能意识到自己工作对学校和教师的重要影响,认真规范、谨慎细致地做好评价工作,使每位教师都得到同样客观、真实的评价。
⑵着力提升评价者的业务素质。评价者应该是教育教学的行家里手,熟知本学科教学业务,了解多种多样的教育教学方法,能排除自己个人喜好的干扰,科学、客观地评价教师。评价者还应该具有高超的评价智慧,能透彻理解评价制度的内容,切实将评价工作当成促进教师发展的手段、而非目的,在评价过程中做到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以实现评价手段与评价目的、评价动机与评价效果的和谐统一,使评价工作能真正促进教师职业的发展和学校事业的进步。
(责任编辑刘永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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