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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移民”的教育社会学分析
作者:邵云娜
多年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高考录取线一直实行差别对待政策。近年出现了一些高考录取分数线较高省份的高中毕业生,为了考取大学或者被更好的大学录取,瞄准了区域间分数线的差异,将自己的户口或者连带他们父母的户口,空挂到录取分数线较低的省市,高考前再到户口所在省市报考的现象,这就是倍受关注的“高考移民”。
大体而言,目前“高考移民”的移入地区可以分为三类,一是京、津、沪等经济水平高而高考录取分数线低的大城市;二是海南、安徽等经济水平较低且高考录取分数线也较低的少数东部省份;三是经济和教育水平很低而高考录取分数线更低的西部地区。由于上海、北京户口限制较严,流入成本过大,难以进入,因此尚未形成规模。而西部内陆一些省份迁移户口相对较松,一些人将户口转移的重点放在西部内陆一些省市,已经形成态势。东部成为折衷的选择。
二、 “高考移民”对教育公平的冲击
大规模“高考移民”的出现,让现有的高考录取制度备受争议,从公平角度看待这个问题,我们可以看到,教育公平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
1.“高考移民”现象对考生不公平
“高考移民”对考生的不公平,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高考录取分数线低的地方,大多数是经济条件比较落后的西部地区,相对而言教育水平也比较低。教育资源匮乏地区的学生,由于没有接受到良好的基础教育,理应在高考录取时享受分数线较低的“照顾”,而外地“高考移民”的大量涌入,则损害了他们接受高等教育的权益。另一方面,对“移民学生”而言,由于大部分来自高考录取分数线较高的省份,他们也有充足的理由认为,录取分数线的差异造成了教育的不公平,他们的权益因为本地区较高的录取分数线而受到了损害。
2.“高考移民”对高考制度的公平拷问
让我们把注意力从考生逐渐转移到高考制度上来,随着高考录取分数线的倾斜,作为连接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桥梁的高考已经成为饱受非议与批评的制度。现行的高考录取体制所导致的各地区入学机会严重不均,高考在某种程度上已成为复制不平等的阶层差异和地区差异的机器,极大地损害了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
“高考移民”的直接原因在于高考招生的地区歧视,不同的地方采用不同的录取分数线。虽然我国《宪法》和《教育法》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依法享有平等的教育的权利,但是现实跟法律大相径庭,我们的高等教育并不是根据成绩对一切人平等开放。同样的试卷,北京的录取分数线往往比其他地区要低,以2000年为例,北京的第一批文史类录取线就比湖南和湖北低了60~70分,而理科则相差最大达到了83分,这种差别对待的背后,凸显了中国地区之间的制度性壁垒和以邻为壑的省籍意识。
分省录取制度下的倾斜的高考分数线,是高考制度性的规则不公所导致的各地入学机会不均的重大问题。许多学者认为这已经成为教育领域最大的不公平,甚至在连续几年的“两会”上都有代表提议高考实行全国统一分数录取[1]。
3.正义原则对高考制度的公平性的再次判断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引入正义的原则可以更好地判断高考录取制度的公平性。当代美国著名学者罗尔斯对正义有精辟的见解。他认为正义必须满足两个原则,一是平等原则,二是差异原则[2]。第一原则具有优先地位,两者不可互相颠倒。平等原则是指每个人都有同等的权利,拥有最大限度的基本自由;差异原则承认社会不平等的存在,不同的人天生存在智能、体能上的差别,且所处社会背景也不尽相同,因此要差别地对待。
用正义的两个原则来审视高考录取制度,可以更好地认识录取制度公平内涵的缺失。首先,录取制度在正义方面最大的缺失就是违反了平等原则。录取分数的悬殊使得相同分数的考生在湖北等中部省份连专科都上不了,而在北京等地却可能上重点本科。这一录取规则的不公平为中部高考大省的考生进入大学人为地设置了地域性制度障碍,这是高考录取制度在教育机会均等方面的重大缺失,也是录取制度饱受非议的关键所在。其次,高考录取制度在差别原则方面也不尽如人意。公平的录取制度理应向西部省份等“处境最不利者”倾斜,使最不利者获得最大的利益。但现在除了向西部倾斜之外,也向经济、文化和教育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倾斜,带有明显的“马太效应”,有悖于对弱势群体利益补偿的原则。
三、 “高考移民”的合理之处
我们在说高考制度冲击教育公平的同时,却无奈地发现,“高考移民”的存在根本就是具有历史局限性的选择,“高考移民”是“合理”的存在。
1.社会环境导致“高考移民”的产生
我国传统的儒家思想就认为: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在今天的学历社会中,还是只有教育,才能成为社会阶层的提升机。教育系统的培养目标在19世纪中期是为了培养“民主共和国的好公民”,到了20世纪,这个目标已经变迁成为“在职业稳定的专业人员组成的社会里”做一名“成功者”[3],教育的意义已经从地位和政治领域转向经济领域和职业领域。在白领生活及其成功模式中,个人生涯中教育所占的比例成了决定其职业命运的关键因素。
威廉·富特·怀特所著的《街角社会》则为我们描绘了移民的转型。第一代移民首先是围绕家族组织起来的,其次是按照同乡的系统组成的。但是随着美国出生的一代长大成人,他们的生活模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有的青年凭借大学教育的提升作用,脱离了贫困的社区,融入了当地的主流社会,而有的没接受正规教育的青年,即使很聪明能干,却仍然留在贫民社区[4]。
迄今为止的每一个文明社会都存在社会分工和社会分层。社会分工把人分成不同职业;社会分层把人们划分为各种社会阶层。不同的社会职业、阶级或阶层就把人划归为社会贡献、地位和声望各不相同的群体。作为父母,总是对子女抱有较高的社会阶层期望,同时,受到社会大环境的影响,父母都认识到,对子女的期望的实现程度与教育不能分开。因此,父母千方百计要为子女创造进一步获得教育的机会。高考分数的区域差异,给了怀有较高教育期望的父母一个机会,“高考移民”的产生正是作为父母最利益的选择。
2.个人的利益选择使“高考移民”屡禁不止
西方的冲突理论认为,社会上不同的利益群体,为争夺稀缺的社会资源而相互竞争冲突。不同的利益群体持有不同的价值立场,会对同一社会现象作出不同或截然相反的判断。大学教育正是这项稀缺资源,在面对稀缺资源时,根据古典经济学的假设,我们都属于理性的经济人。而一个经济人似乎是不能容忍“贡献大收益小”这个失衡状态的,因为“贡献大收益小”是一种利他状态,而经济人的本性是利己的。考生十年的寒窗苦读,到头来因为地区歧视只能眼看可能还不如自己的人走入大学的殿堂,因此用高考移民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也无可厚非。
正是因为高考地区歧视背后的利益驱动,才有了高考移民。同样是北京的大学,如果其他地区的录取分数线要比北京高几十分,有可能的话,谁不想在北京考?
可以说,高考移民想要谋求的是高考招生的地域歧视利益,想分一杯羹,尽管途径不同,有的人是因为有权,有的人是因为有钱,有的人是因为其他原因。当然高考移民从其直接原因来看,都是招生中的利益驱使,然而从更深层次来看,其实是目前教育制度逐步走向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的一个缩影。总之,在高等教育商业化和竞争剧烈的情况下,“高考移民”是自然的市场反应,至于这在道德上是否可取,则取决于个人的伦理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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