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6期
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政策选择
作者:谭 贞
所谓教师任用政策,是指党和国家为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对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教师培训、教师评价、教师职务评聘以及对教师的激励所制定的行为准则。教师任用政策应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的,其内容应包括教师培训政策、教师评价政策、教师评聘政策,以及对教师的激励政策。
(1)教师培训政策
所谓教师培训政策,是指党和国家为提高教师的素质,对教师培训所制定的行为准则。
教师培训是提高教师素质的重要途径,是有效地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助推器,是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根本保证。从刚走上工作岗位的上岗培训,到更新知识、学习新技能的培训;从国内进修深造,到国外留学;从学历提高培训,到教学艺术培训,培训作为一种提高在职教师的全面素质的教育手段,与教师的专业发展密切相关。
教师培训,包括新教师的上岗培训和在职教师的进修提高等。教师培训的主要形式有:在职研究生班、助教进修班、骨干教师进修班、国内访问学者、国外进修等。教师培训政策要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教师培训中的职权和职责,教师参加培训的学习、生活保障制度,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建立教师培训与评价、职务评聘、待遇等挂钩的制约机制,充分调动教师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妥善安排教师培训的内容和方式。
(2)教师评价政策
所谓教师评价政策,是指党和国家为推动教师专业发展,根据教育目标及教育教学规律,对教师评价所制定的行为准则。其内容应包括:评价的内容、指标、形式和原则等。做好教师评价工作,要制定准确的评价内容、科学的评价指标、易于操作的评价方法,使评价结果与教师的实际水平和业绩相吻合,使评价有利于教师个体的成长和教师群体的优化,从而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教师的专业发展是与教师评价工作相伴始终的,同时,教师评价也是制定学校劳务报酬、职称评定、职务升迁以及奖惩的客观依据。
教师评价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对教师的基本要求。评价内容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到教师评价的质量。完整的教师评价应包括思想道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四个方面。①思想道德,主要是教师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②业务水平,主要指与教师担任的职务相适应的教学水平、学术水平和工作能力。③工作态度,主要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态度,包括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和工作积极性。④工作业绩,主要指教师的工作实绩和贡献。教师的评价,应当按担任不同教师职务相应的任职条件和职责,分类进行。
教师评价指标体系尽可能地采用定量处理,或者尽可能地为定性指标找到定量处理的途径。
(3)教师评聘政策
所谓教师评聘政策,是指党和国家为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对教师职称评审和教师职务聘任所制定的行为准则。其内容应包括教师职称评审和职务聘任。职称是一个教师教学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体现,其评定没有数额的限制。而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教育教学的需要按照高、中、初级职务各占一定的比例设置,受岗位职数的限制,并且是在被评聘人取得一定的职称后择优聘任的。这里为了叙述的方便,将教师的职称与专业技术职务当作同一概念“职务”对待。
我国高等学校的教师职务设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教授、副教授属于高级职务;讲师属于中级职务;助教属于初级职务。我国中小学教师中高级教师为高级职称,一级教师为中级职称,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为初级职称。每一岗位有明确的任职资格和应履行的职责,任用后享有相应的待遇。这样就能促使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积极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努力完成本职工作,有利于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有利于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教师职称评审是由一定专业人员组成的资格评审委员会依据任职条件,按照一定程序认定,并颁发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聘任则由学校行政领导根据学校岗位设置需要和限额进行限期聘任或者任命,担任相应的职务。教师聘任的程序包括定编设岗、竞争上岗、签订合约、聘期考核和聘余人员管理等。教师聘任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根据确定的各类职务岗位数,采取个人申请、民主测评、组织审查等步骤,开展竞争,择优聘任。
(4)对教师的激励政策
所谓对教师的激励政策,是指党和国家为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运用物质和精神手段,对教师进行奖励和惩罚所制定的行为准则。
激励的实质在于满足人们的需要,开启人的内在动力,使其朝着组织所期望的目标前进。教师在专业发展过程中需要不断满足自己,这期间,激励是不可缺少的。要保证激励的有效性,应该做到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物质奖励包括奖金、实物、晋升工资,改善住房和医疗条件,组织疗养、参观或为受奖教师提供学习、进修机会等。精神奖励是一种荣誉,如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
奖励是激励,使先进更先进,惩罚也是激励,它能催人奋进,也能激发人的斗志,促使后进变为先进。对不能履行职责的教师给予必要的惩罚或者其他处理,是以外在的强制力监督和约束教师行为的重要手段。
3.教师待遇政策
所谓教师待遇政策,是指党和国家从宏观管理层面对教师的待遇所制定的行为准则。教师的待遇包括工资、住房、医疗等方面。教师的待遇是其社会地位、经济地位的体现,是能否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的关键因素。同时,对教师的合理流动起着调节作用。
(1)工资政策
所谓教师工资政策,是指党和国家为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对教师的工资待遇所制定的行为准则。教师的工资是教师通过进行教育教学的智力劳动所获得的、国家以货币形式支付给教师的劳动报酬,是教师养家糊口的物质基础。它不仅是衡量教师个人价值的一个重要标志,同时也是决定教师队伍稳定性和职业吸引力的主要因素,并直接影响教师工作积极性的发挥和教师的专业发展。
我国教师工资政策实行的是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制。在工资构成上,主要分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和津贴两部分。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为工资构成中固定的部分,主要体现工作能力、责任、贡献、劳动的繁杂程度。职务(技术)工资标准,是按照专业技术职务序列设置的,每一职务分别设立若干工资档次;津贴为工资构成中活的部分,主要体现教师岗位工作特点和实际工作的数量、质量差别。津贴的标准与教师的实际工作数量和质量挂钩,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
(2)住房政策
所谓教师住房政策,是指党和国家为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对教师住房待遇所制定的行为准则。教师住房是教师待遇的重要方面。教师住房政策应在住房标准、住房补贴等方面有所规定。
确定教师住房的标准应考虑教师工作的特点。尤其是高等学校的教师一般都需要在家进行备课、批改作业、读书、学习、撰写科研论文等活动,有时甚至还要在家中接待、指导学生,在住房空间上的要求应高于其他行业。因此,确定教师的住房标准要适当高一些,以满足教师的上述需要。
(3)医疗政策
所谓教师医疗政策,是指党和国家为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对教师医疗待遇所制定的行为准则。它应包括基本医疗经费、身体检查、大病救助等。
教师多使用粉笔板书,用嗓过度,容易患急、慢性咽喉炎和呼吸道疾病。而且,由于长时间伏案工作,容易患颈椎、腰椎等疾病。因此,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检查,及时防治教师职业病,对于保证教师的身体健康十分重要。根据目前的劳动条件,应对教师实行特殊医疗政策。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内容的划分,只是为了研究的方便。实际上,它们之间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相互联系的。有时,一个政策文本就会同时涉及以上几个方面的内容。
参考文献
[1]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993(2).
(责任编辑付一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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