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6期

例谈语文课标教材中数字用法的不规范现象

作者:颜丽娟




  
  三、 概数之间误用顿号
  
  (1)五、六月份是玉兰花盛开的季节。(苏六下P93)
  (2)从前在家乡,七、八月的夜晚,在庭院里纳凉的时候,我最爱看天上密密麻麻的繁星。(苏五下P38)
  (3)《用法》规定: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必须使用汉字,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得用顿号“、”隔开。因此,以上例句中表示概数的“五、六月份”和“七、八月”的数字用法不规范,两数字之间的顿号不能使用。
  
  四、 物理量误用了汉字和已经淘汰的计量单位
  
  (1)因此,1981年一次洪水,把该省多年来围河而得的34万亩水田一冲而光。(人高五P190)
  (2)汽车走了一百五十里,才到达目的地。(苏六上P93)
  (3)它装货容量六百吨,船体长二百二十尺,宽二十五尺。(北七上P161)
  (4)为了保护祖国最北部九十七万公顷的原始森林,三名森林警察部队的战士常年住在这里。(北三下P109)
  (5)白米卖到六十块钱一担,猪肉五毛钱一斤……(人高四P120)
  所谓物理量是指用于定量地描述物理现象的量,即科学技术领域里使用的表示长度、质量、时间、电流、热力学温度、物质的量和发光强度的量,使用单位应是法定计量单位。
  《用法》规定:物理量值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并正确使用法定的计量单位。小学和初中教科书、非专业科技书刊的计量单位可使用中文符号。因此,上述例句在数字用法方面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物理量值没有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例中的“一百五十”、“六百”、“二百二十”和“二十五”、“九十七万”应依此使用阿拉伯数字“150”、“600”、“220”、“25”、“97万”。二是使用了已经淘汰的计量单位。如“亩”、“里”、“尺”、”公顷”、“斤”。
  
  五、 计量计数时误用汉字
  
  (1)到1942年,凯巴伯森林只剩下了八千只病鹿。(苏三下P103)
  (2)后来,他又研制出多种烈性炸药,一生拥有二百五十项发明专利,被人们誉为炸药工业之父。(北六下P104)
  (3)我带着心跳,从头到尾一个个数下来,一共是九十八个红双圈。(人六下P133)
  从《规定》来看,一般情况下,文章中计数应使用阿拉伯数字。所以,上述例句中的“八千”、“二百五十五”、“九十八”,应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依次为“8 000”、“255”、“98”。
  
  六、 非物理量误用汉字
  
  (1)根据父亲的批语,我学着进行修改,那时我还未满十二岁。(人五上P103)
  (2)我一翻那定价:一元八角。(人六上P90)
  (3)有一位以捡破烂为生的老奶奶,先后收养了十七个弃婴。(苏九下P153)
  (4)他告诉我,走这条邮路送信,已经二十五年了。(北三下P109)
  (5)……她让达丽玛坐在自己对面,就像是对着四十二位学生,又开始讲起了课。(北三下P16)
  非物理量指日常生活中使用的量,使用的是一般量词。如30元、45天、67根等。
  《用法》规定:非物理量在一般情况下应使用阿拉伯数字。整数一至十,如果不是出现在具有统计意义的一组数字中,可以用汉字,但要照顾到上下文,求得局部体例上的一致。因此,上例中的“十二岁”、“一元八角”、“十七个”、“二十五年”、“四十二位”应依次改为“12岁”、“1元8角”、“17个”、“25年”、“42位”。
  以上是我们在对三版教材的比较中发现的有关数字用法不规范或使用混乱的问题,之所以出现这种不规范现象,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编写人员对数字用法不够重视,缺乏规范意识;二是编写人员对《用法》中所规定的数字用法不熟悉,只凭想当然地使用;三是《用法》本身的一些不确定性,使文字编写者难以把握。
  通过对中小学语文课标教材中数字用法的比较,我们对教材编写人员提出两点建议:首先编写人员要加强对《用法》的学习,明确汉字数字和阿拉伯数字的使用规范,研究数字用法,从理性上搞清楚数字的使用规律。其次,应该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把关,力求入选作品在数字用法上做到规范。对于一些名家名篇,尤其是一些早期的现代白话文作品应尽量作一些修改变动,不能为了保持作品原貌而牺牲了规范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中小学教材应该是宣传推广数字用法和规范计量单位的范本,既然国家已经对数字用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那么,作为编写人员应率先垂范,成为执行国家标准的榜样,努力做好教材数字用法的规范工作。
  [说明:(1)本文调查的中小学语文课标教材主要包括人教版的24册(2003年12月);苏教版23册(缺高中必修六,2004年12月、2007年6月);北师版16册(缺八、九年级下册,未出版高中教材;2003年10月、2005年6月)。(2)文中用“人”、“苏”、“北”分别表示人教版、苏教版、北师版;用一至九个汉字分别表示1~9年级;“上或下”分别表上册、下册;用“P”加数字表示页码。]
  
  参考文献
  [1] GB/T15834-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 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96.
  [2] GB3100-3102-93量和单位.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96.
  [3] GB/T7408-94 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
  [4]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84-02-27.
  [5] 张觉.现代汉语规范指南.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2.
  [6] 阎会计.语文课本中的数字用法亟待规范.中学语文教学,2000(11).
  [7] 吴葆勤.出版物数字用法考辨.北京:中国出版,2000(9).(责任编辑关燕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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