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0期

复读现象剖析及对策

作者:陈益林 韦 宁




  4.惯习性复读行为
  惯习的行为也即“本该如此的”行为,是“理所当然”的行为,通过习惯进行的行为。惯习式行为模式是一种生成性结构,是产生惯习的社会结构对个体的影响所致。产生惯习的社会结构就包括考生家长的望子成龙心理、学而优则仕的社会期待心理等。农村复读生人数的增加便证明了这一点,落榜生如若不通过复读来改变自己命运,留在农村,则被认为是非惯习行为,是要遭耻笑的。学而优则仕的民间教育价值观、望子成龙的家庭期望值使得落榜生选择了复读这一“理所当然”的行为。在我国高考考生的心目中,通过高考考取心仪的高校是天经地义的事,也是最被期待的结果。人们对高考升学已经形成了一种信念。
  三、 思考与建议
  复读行为对当前的高校招生制度、高三毕业班教学带来了冲击,但仍大可不必对复读现象横加指责,欲“严加取缔”。因为,举办复读班,允许考生在落榜后继续复习再考,体现了教育公平性原则,体现了高考的平等性、竞争性、公平性原则。今天允许复读现象存在的价值与意义,就是为了更加凸显高考的公平,就是为了更能维护考生权利,解决之路在于如何合理规范办好复读班。社会各界不应漠视复读生渴望进入大学校门的愿望和权利,而应正视现实和加强反思。对目前普遍存在的公办高中举办复读班,有关部门不应简单地一关了之,而应以疏代堵,本着对复读生负责的态度,找出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规范实施。
  1.统一“复读行为合法性”认识,更新观念
  《高等教育法》等法律规定提供了“复读行为合法性”的法律依据,明确了公民考试权利的合法地位。考试权是一种公民权利,公民依法享有参加考试的权利,公民的考试权利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政治权利、劳动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在公民社会现实生活中的延伸和具体表现。要发展繁荣复读文化,巩固复读行为的合法性基础,为复读行为的合法性奠定稳固的社会认识取向、社会情感取向和社会评价取向,增强社会对复读行为的认可、接受、信赖和参与程度。
  2.复读生自我准确定位,卧薪尝胆锤炼自己
  复读生在决定复读之前应慎重考虑,要考虑到自己复读一年的机会成本和时间成本。复读生本身也要加强心理知识的学习,努力把自己培养和造就成一个具有健全人格、身心健康和良好社会适应能力的高中生。“当一扇门向你关闭,必然有另外一扇门向你敞开”,复读生要有如此般的豁然心态和警醒的头脑。复读生要有卧薪尝胆的勇气,在复读生活中锤炼自己,面对挫折不屈不挠,从查找自身主观原因入手,通过复读生活来改变自身命运,以坚强的意志来度过复读生活。
  3.教育主管部门规范复读办学体制
  教育主管部门要成为复读现象监督和管理体。首先,要制定并实施复读班管理及监督规章制度,以便规范各省市的复读班举办机构的权利、责任、义务与行为,对复读班举办机构的资格做一严格限定,明确复读生群体的权利及义务。应允许公办学校举办复读班,但要根据学校实力而定复读班规模,并由教育主管部门审批,严禁复读班中乱收费,公平公开透明收取费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要破除当前“明禁暗行”、“遮遮掩掩”的态度,实行对复读现象的合理引导,保障复读生参加高考行为的“合法性”。其次,倡导社会力量成为复读班举办主体,并由教育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指导。此外,为保障更多应届学生能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教育学生珍惜考试权利,教育主管部门要限制复读生群体规模,解决好高分学生取而不上的问题。可尝试试行降分录取制度,制定合情合理的复读学生二次高考成绩核算方法,如将第一年高考分数的10%+第二年高考分数的90%定为复读学生二次高考成绩。
  4.平衡院校发展差距,促进各类型、各层次的高等教育均能得到有效发展
  复读这一教育中异常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院校之间的差距,这与择校现象有相似之处。旺盛的大众高等教育需求与优质教育供给之间的矛盾、高校之间教学质量的差异、院校之间的不均衡性发展,使得考生在填报志愿和进行升学选择时常持名校心理,非重点院校不读。国家优先发展若干所重点大学,启动了建设世界一流大学进程,这必然导致高校之间差距较大,加剧了高等教育领域内部资源配置的失衡,导致了大批普通本科院校教学质量差、学生就业难、考生不愿意就读的现象,这是复读现象发生的根本原因。只要高校之间实力相差太大,非重点大学毕业生、冷门专业就业难问题存在,复读生市场就将永远存在,复读的人数仍将会越来越多,将导致应届学生的“复读依赖症”,出现应届生“大不了重新读一年”的心理。促进高等教育的跨越式发展,促进高校之间的均衡发展是控制好复读行为的治本之策。
  5.改革现行高考招生制度
  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已经来临,高等教育精英教育弱化了。要化解复读需求强烈的矛盾,高招制度必然要改革。每年高校招生录取结束后,总有不少已被高校录取但不去报到的考生重返中学复读。低分考生复读,高分考生也复读。出路在于改变现行的高招制度,让高校给予考生更多的选择空间,“实现选拔精英化、考试经常化、考试中介化、招生自主化” [3]。只有在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形式、考试时间、考试次数、招生对象、录取方式等方面进行一系列符合考生实际、代表考生意愿和利益的改革,高招制度也才能随之取得一定成效。当前可行的思路是按照市场经济思路改革高考体制,借鉴国外GRE、托福等考试模式,增加考生的考试次数、入学次数、录取机会,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录取的自主权,保护高校和考生的利益。
  6.复读培训机构应重视复读生管理,加强对复读生的精神激励
  复读培训机构要加强复读生群体的管理,为复读生创最优学习环境。部分复读生个性太强,人际关系敏感,固执,甚至有藐视教师的现象。因此,有必要摸索复读生成长规律,既促进复读生学业进步,帮助他们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也要加强对复读生的精神激励,提高其成就动机水平,要让复读生抬起头来。复读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有着较多的心理问题,“高三复读生的强迫、人际关系、抑郁、焦虑、偏执、恐怖因子分高于应届毕业生,复读高中生的心理健康状况低于应届高中毕业生。” [4]余欣欣,肖庆延(2003)的研究也表明:40.39%的高中复读生存在中等以上程度的心理问题,12.51%存在严重的心理问题。为保证复读生的身心健康,学校应加强对这一群体的心理卫生知识教育,做好心理疏导,以保障学生个性和心理的健康发展。
  7.家庭、社会要肯定复读再考是对“一考定终身”的必要补充和修正
  家庭、社会要为复读生营造一个宽松的学习与生活氛围,肯定复读生也是公平的高考竞争者。选择复读是个人不甘落后,改变个人命运的一次人生选择。复读是应当充分肯定并予以支持的。要破除种种来自社会各方质疑复读现象的压力,取消对复读生“另眼看待”的政策。尊重考生的复读选择,正是尊重个人意愿、以人为本的体现。家长要为复读生们营造一个温馨的家庭环境,不要对他们施加太大的压力。并且要为他们做好后勤工作,保证在营养、卫生、娱乐等方面满足他们合理的需求。积极与他们谈心,及时了解他们在学习与生活中出现的一些困扰他们的问题,给予他们物质与精神上的全力支持。
  
  参考文献
  [1] 王茗辉.今年高考已结束制造2万复读生.法制晚报,2006-08-16.
  [2] 苟人民.高考公平的实证考察及认识来源.中国教育报,2006-05-24(5).
  [3] 江畅.我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刍议.湖北招生考试,2006(04).
  [4] 周瑞兰等.复读高中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山东精神医学,2004(3).
  
  (责任编辑孙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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