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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校本管理的特点及启示
作者:李素敏 朱瑞刚
除此之外,在一些校本管理实践中,企业和商业人士也对学校的发展有一定的发言权,他们参与学校公共关系、资金或教育设施等方面的管理。
五、 普遍建立实施机构:校本管理委员会
为了保障校本管理的顺利实施,必须依法建立一种组织机构,掌握学校管理的决策权,这种组织机构就是校本管理委员会(也称理事会)。委员会的成员一般包括校长、教师代表、社区代表、家长代表和工会代表(有的学区理事会还包括地方教师协会的领导和学生代表)。如在俄亥俄州的辛辛那提,学校校本管理委员会中1/3为教工代表,1/3为家长代表,另外的1/3由不是学生家长的社区成员担任。正是有了这种组织机构,校本管理才能在美国各州顺利实施。
在学校层面上设立校本管理委员会是一种法律行为。比如:肯塔基州《1990年教育改革法》规定:每一所参与校本管理的学校都必须成立一个由2位学生家长、3位教师和校长或学区行政人员组成的地方学校理事会。理事会组成人员的数量可以增加,但必须保持相同比例。家长代表不能与学校的雇员有任何关系。
六、 运用多样化的实践形式
1.“起源动力”多种多样
所谓“起源动力”多种多样指的是各学区或者各学校实施校本管理的主要倡导力量不尽相同,概括起来,主要有4种类型:“学区主导型”、“州教育厅主导型”、“协议主导型”和“机构主导型”。
2.理事会成员数量不一
不仅各州实施校本管理的学校理事会的成员数量不一,就是同一个州的不同学区和不同学校,理事会成员的数量也不尽相同。如佛罗里达州的代德县所属的学校,有的学校理事会成员多达30人,而洛杉矶学区的学校理事会一般由6~16人组成,芝加哥学区的学校理事会则由12人组成。
3.理事会所拥有的权力不同
在佛罗里达州的代德县,虽然学校理事会的一系列建议可能被学校领导接受,但最后的决策权仍然由学校的领导者(校长)掌握。在芝加哥,理事会不仅在学校预算、发展规划、考试方案及课程材料选择和新教师聘用等方面拥有决策权,而且还有聘用校长的权力。在洛杉矶,理事会虽然在很多方面具有决策权(教师具有真正的权力去参与学校管理),但它无权解聘校长或教师。
4.操作模式多样化
依据校长、教师、学生家长管理学校权力的不同,美国存在4种校本管理模式:(1)行政控制型校本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在保留现存科层系统的情况下,将决策权转移到地方学校层面,校长拥有决策权,教师和家长在学校管理中起到咨询和建议作用。(2)专业控制型校本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的目标是更好地运用教师的专业知识进行关键决策,诸如预算、课程和人事。(3)社区控制型校本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家长的需要,学生家长和社区代表在学校管理中处于支配地位。(4)平衡控制型校本管理模式。这种模式期望由与课堂教学关系最为密切的教师和家长来共同决策[4]。在具体的学校管理实践中,由于教育方针、政策、教育管理制度及学校具体情况不同,可能一种模式会有几种变式,或者是几种模式综合起来使用。
七、 启示
1.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
尽管校长负责制实施以来,我国基本完成了基础教育管理的权责由中央向地方的转移,但就整体而言,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科层化和集权式管理模式还没有出现根本性的改变。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仍然是事无巨细都向学校发指示、作布置,校长只能按照这些指示和布置去办学,开展各项工作。因此,上级主管部门应该进一步下放权力,把办学自主权交给学校,使学校能够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办学。
落实学校的人事和财政自主权是当前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的重要内容:(1)通过实行教师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和制定教师聘任制的实施细则,形成一种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灵活的用人制度,使学校有真正的人事权。(2)学校办学经费不足是制约学校财政自主权的重要原因,现在我国中小学办学经费的筹措渠道很窄,除财政拨款外,只能收取学生的费用,而收取学生的费用又往往是违规行为;因此,应该完善筹措和使用办学经费的法规,使学校有权通过争取社会捐款、个人赞助等多种途径筹集办学经费,支持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创新活动。
2.加强制度建设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和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是两个中央有关实施校长负责制改革的指导文件,这两个文件中的相关规定赋予校长依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依靠教职员工办好学校的权力,勾勒出包括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党组织在内的民主体制。而由于各个学校在财务状况、管理者的领导能力、教职工和家长的民主参与意识等方面的差异,关于校长应行使哪些权力、如何行使权力,民主体制应发挥什么作用、怎样发挥作用等具体问题,中央政策无法面面俱到,中小学也就无法仅仅依据中央的政策建立起健全的校长负责制体制和机制。为了增强校长负责制的可操作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就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校长行使权力的范围、途径,校长权力与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机构的关系;明确规定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机构的职权、行使职权的途径和方式、人员组成和定期开会制度等。
3.因地制宜实施校长负责制
我国各地各中小学的实际情况不同,不可能有统一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模式。在社会发展水平不高,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欠发达的地区,学校对传统的集权式领导方式比较适应,在工作上不善于自行研究和自觉创造,一切都习惯等待领导的安排和指令。在这样的学校推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可以充分拥有学校人事、财政、校产等方面的支配权,拥有工作决策权和组织指挥权,达到决策迅速、政令畅通、指挥统一、组织行为规范化的效果,同时要建立校务公开制度和学校工作建议制度,发挥民主监督和管理的作用。
在社会政治、经济等条件比较发达的地区,学校教职工和学生家长民主意识强,参与学校管理的热情高,可以实行一种民主程度高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和完善各种教职工和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委员会,赋予这些委员会参与管理的若干权力与责任,使他们的意志能够反映在学校的各项决策中。
参考文献
[1] Bailley W.J. School-site management applied. Lancaster,PA:Technomic Publishing Company. 1991.24-26.
[2] Harvey, Elizabeth. Reaching New Heights: A Guide to the Implementation of School-based Decision Making under the Kentucky Education Reform Act[EB/OL].http://www.eric.ed.gov/ERICDocs/data/ericdocs2sql/content_storage_01/0000019b/80/23/ce/b3.pdf,2008-08-28.
[3] 赵中建.从管理角度看美国学校教育改革校本管理的兴起及其特征.河南教育,2000(7).
[4] 曾雄军.美国校本管理的基本特点.中小学管理,2002(9).
(责任编辑付一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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