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9年第1期
校长专业化、职业化及其制度保障
作者:张 波
一、 校长专业化
对什么是校长专业化,研究者们形成了以下几种主要的看法。
“校长专业化的含义是:校长在逐步深化对教育意义认识的基础上,不断增强历史使命感与专业精神、不断提升道德与伦理追求、不断提高学校领导专业技能与能力的过程。”[1]这种观点认为,校长专业化的过程离不开政府和社会的帮助,但更重要的是校长自我发展的过程,是校长在自我激励的基础上,自加压力、自我提高的过程。
“校长专业化就是指校长内在的知识技能结构不断更新、演进、丰富和完善的过程,即校长在专业精神、专业理念、专业思维、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气质等方面的持续发展过程。”[2]认为校长应该成为学校发展的决策者、师生员工的服务者、学校发展的经营者、学校与社会的沟通者、现代学校教育的研究者。知识宽泛、才能卓越、思维科学、意识超前是专业化校长必须具备的四大显著特征。
“校长的专业化不仅应该是他们作为一名教师所需要的业务能力和人格特征方面的专业化,还需要纳入学校领导行为和管理知识等方面的其他要求和内容,更加宽泛而具特殊性。”[3]认为校长的专业化涉及许多方面,比如校长有没有专业的组织以显示其群体性的社会地位和影响,有没有专业的学术职称系列等。
此外,还有人认为专业化的校长应具有教育思想力、学校管理力、人格影响力、自主学习力等基本特征[4];更有人认为校长专业化必须达到五个标准:(1)具有现代教育意识,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管理理念,具有强烈的服务观点。(2)构建以教育管理知识为核心的复合型知识结构。(3)具有学校管理的专业能力。(4)具有学校管理的智慧与艺术。(5)接受专业养成教育和专业训练,参加一定的专业团体[5]。
从以上对校长专业化内涵的界定来看,一种是侧重强调校长的知识技能结构和表现形式,一种是强调校长对教育意义的认识、理解以及校长的自我发展,一种是与教师的专业化相比较而言,强调校长专业化中对其领导行为和管理知识的特殊要求。他们的共同点是关注校长专业化要素的基本构成以及校长专业化动态发展、变化和提高的过程,而围绕校长专业化内涵,从校长专业化的特征、标准、影响要素、角色扮演等方面所做的解读,则显得空泛、零乱,像“教育思想力”、“学校管理力”、“自主学习力”等用语的表述,也给人以生硬、牵强之感。
事实上,对校长专业化的研究仍没有超出对校长素质研究的范畴,即校长的专业化是校长素质的基本要求和具体化,离开了校长的素质,无论怎么“化”也化不出校长的专业或专业的校长。即便是校长“专业化”了,那么校长的专业化也不是外在赋予的,不是一大堆堆砌在校长身上的理想化了的“某某者”或“某某家”的代名词。校长的专业化更多地是校长的自觉、校长的内生内长、校长对“校长”的体悟,除此以外,或许校长专业化原本什么都不是。
二、 校长职业化
最早提出“校长职业化”这一命题并大力倡导校长职业化的王继华认为:“职业化校长是指专门从事学校经营和教育服务的专业校长,它不是一种职务,而是指一个具备某种能力和精神特质的社会群体。校长职业化就是要把校长从官本位的传统束缚中解放出来,由任命制的事业管理者转变为聘任制的产业经营者,由执行计划的职务校长转变为关注市场的职业校长。”[6]校长职业化的要害,就是要冲破传统计划体制的束缚,用能力为本的市场用人机制取代权力为本的计划用人机制。在此基础上,吴江、张秀阁将校长职业化的涵义概括为三个层次:第一,校长职业化是指经由专门训练并获得认证资格,具有管理、经营学校及教育科研、开发学校的职业技能;第二,校长职业化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对教育实施市场行为的管理过程中,校长也不再是政府任命的一种行政职务,而只是受聘于市场的职业;第三,校长职业化是指专业人才或有志于校长职业者,可以依据其相应的任职资格,通过教育市场获取校长职业[7]。
校长职业化内涵所表现出的积极意义就在于它为中小学校长的选聘开辟了一条有别于传统选聘方式的、在倡导者看来也是主要的甚或是唯一的渠道,它为有志于校长职业者提供了一个价值实现和自我发展的可能性空间,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完全由政府行政任命校长的弊端。但正如许多年前人们所关注和提倡、事实上也已经在进行着的教师也要由市场配置一样,校长由市场配置早已不再是新生事物,几乎所有的民办中小学都是通过市场选聘校长的。值得注意的是,既然民办中小学通过市场选聘校长,那么这种“职业化”了的校长,其“专业化”程度无疑会更高一些,治理学校的能力自然也会更强一些,但事实上,很多民办中小学的管理和教学质量至少目前还远没有人们所期望的那样好。究其原因或许是多方面的,是市场上没有足够优秀的校长候选人?还是“职业化”的选聘校长的方式本身存在什么问题?但无论怎样,至少可以说明“职业化”校长选聘所依赖的市场,其自身的发育程度还很低,还很不完备、很不成熟,试图以市场“职业化”的方式取代其他所有的校长配置方式,很可能在相当一段时间内还只是校长职业化倡导者的一厢情愿。
说职业化校长不是一种“职务”,而是具有某种能力和精神特质的“社会群体”,并将校长的“任命制”与“聘任制”、“执行计划”与“关注市场”、“事业管理者”与“产业经营者”、“职务校长”与“职业校长”、“能力为本”与“权力为本”等对立起来,似乎只要校长不再是“职务”,不再是“任命制”、“执行计划”,不再是“事业管理者”和“权力为本”,那么校长就算得上是“职业化”了。这样一种对校长职业化的理解,实在是将校长“庸俗化”、“简单化”了。无论职业化校长是怎样的“社会群体”,校长也还是“校长”,也还是一种“职务”,校长固有的角色和职能还依然存在,校长职务并不排斥自身所具有的“某种能力和精神特质”。“任命制”早已不是当下校长选用的主要方式或唯一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校长并明确其聘任的期限,也绝不再是什么新鲜事,何况“任命制”也还有许多可取之处。校长“执行计划”并不意味着不“关注市场”。校长是“事业管理者”并不一定就不可能同时也是“产业经营者”。校长是“职务校长”,同时也可能是“职业校长”。“能力为本”与“权力为本”并非是对立关系,“能力”并不排斥“权力”,“权力”也需要“能力”。至于说到“官本位”,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也不论是“官”还是“民”,都可以不加思索地、将之视为阻碍一切事业发展与进步、遭世人唾弃的罪恶之源和罪魁祸首,事实上,任何一种社会形态都需要“官”,是“官”都有其“位”,问题是什么人在当官、为什么当官和怎样当官,更何况与所有的所谓“官”相比,也许中小学校长对自身的“官”是最不看重的,因为对大多数中小学校长来说,他们骨子里还是把自己看作是知识分子。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