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8月15日,日皇裕仁宣布无条件投降。 9月2日,同盟国在东京湾的美国“密苏里号”战列舰上举行了日本投降签字仪式。 就在密苏里号战列舰上的日本投降签字仪式结束不久,盟军最高统帅部在3个月的时间里,连续发出4批逮捕令,将一百多名前日本军政要员列为甲级战犯嫌疑犯,其中就有曾经指挥南京大屠杀的松井石根。
1945年11月6日,中国政府在重庆成立处理日本战犯的最高机构——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由此,拉开了审判日本战犯的序幕。 半个月后,在德国南部城市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将纳粹战犯押上了被告席。纽伦堡审判向世界传达了一个清晰的信号:绝不放过那些发动侵略战争的罪人。
从1945年12月中旬起,中国分别在南京、广州、台湾等地组建了军事法庭,审判日本乙级和丙级战犯。 1946年1月19日,驻日盟军总司令麦克阿瑟签署盟军总部第一号特别通告,下令设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同时公布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
宪章共5章17条,规定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任务、组成、诉讼程序及管辖权等。宪章指出,法庭有权审判犯有以下三种罪行的日本甲级战犯:破坏和平罪;普通战争罪;违反人道罪。 经同盟国的多边磋商,包括中国在内的11个国家在东京成立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1946年2月7日,日本东京刚刚下了一场大雪,中国检察官向哲浚和助理检察官裘绍恒受中国政府委派,来到东京,参加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的起诉与审判。 一位名叫高文彬的东吴大学法学院毕业生随后也应聘担任翻译,赶赴东京。 中国的检察官一到东京,立刻向国际检察局递交了中国政府认定的11人战犯名单,其中就有南京大屠杀的制造者之一谷寿夫。
谷寿夫,日本东京人,毕业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和陆军大学。1928年就曾参与制造了“济南惨案”。1937年8月,他率领第6师团入侵中国华北等地。因进攻上海、南京的需要,第6师团被调至华东,一路杀向南京。谷寿夫素以凶狠毒辣的作风著称,在每一次重大的作战行动中,总是放纵自己的部下犯下令人发指的罪行。
在向哲浚他们到达东京的前一天,谷寿夫刚刚被盟军作为乙级战犯逮捕,关押在巢鸭监狱。 1946年3月20日,中国法官梅汝璈从上海飞往东京,到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任,当天的中国报纸报道了这一消息。
梅汝璈到东京不久,一位中国朋友赠给他一把宝剑。梅汝璈在这一天的日记中写道:“中国的戏文里常有这样的情景,若是手里拿了‘尚方宝剑’,就可以‘先斩后奏’。但如今是法制时代,必须先审后斩,否则,我倒真要先斩他几个,才解我心头之恨!”
1946年2月15日在南京成立的“中国陆军总司令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任命石美瑜为庭长,葛召棠、李元庆、叶在增、宋书同等人为法官,审判由中国驻日代表团引渡和从全国各地法庭移交的日本战犯。4个月后,法庭改称“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
为了审判取证的扎实准确,庭长石美瑜和法官们亲自到万人坑实地调查,取回了大量证据。 而此时在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国际检察局已经决定要把日军在中国南京的大屠杀列为法庭重点审理的章节。于是,裘绍恒等人又赶回中国,进行取证工作。
在各国检察官和助手们的通力合作下,起诉书的撰写工作终于在1946年4月28日全部完成。起诉书最终确定了共28名日本被告。 1946年4月29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首席检察官季南正式向法庭递交了起诉书。 28名日本战犯面对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他们的正式指控,白纸黑字,触目惊心,交织着血腥与阴谋的往事浮现在他们眼前。 巢鸭监狱里异乎寻常地一片寂静。 丧钟就要敲响。
1946年5月3日上午8点42分,押送日本战犯的美军道奇客车来到远东国际军事法庭门口。第一个从车上下来的是前关东军总司令南次郎,紧跟在他后面的是日本前首相广田弘毅。 第六个便是南京大屠杀制造者松井石根。 为了弄清南京大屠杀事件的真相,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此设立了一个独立的单元进行法庭调查。 这是整个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中,最沉重、也是最震撼人们心灵的时刻。
第一个在法庭作证的,是当时在金陵大学医院工作的美籍医生罗伯特·威尔逊。他目击了日本人在南京的血腥屠杀,就在他的医院里,不断有被日本兵刺伤、砍伤、烧伤和强奸或者死里逃生的人被送来,这个拥有180张床位的医院始终爆满。
3个死里逃生的中国证人出现在法庭上,他们是南京居民尚德义、伍长德、陈福宝。他们的证言得到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重视和很高的评价。 中国检察官向哲浚和美军上校托马斯·莫罗检察官向法庭提供了包括中国和美国人在内的多份确凿的宣誓证词。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还得到了一份十分珍贵的影像资料,这段影像资料被检察方面作为物证当庭放映,拍摄这些画面的人,就是曾经担任过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委员的美国牧师约翰·马吉。 约翰·马吉牧师的证言以及他所出示的影片资料,让法庭上的所有人感到无比惊愕。东京的日本记者在他们的报道中一连用了“惨惨惨”3个字形容说:“那一刻,令人战栗不已。”
法庭调查揭露出的血腥罪证,同样让日本国民深感震惊。 法庭在审理南京大屠杀事件时,还接受了一个非常特别的作证文件,那就是纳粹德国驻南京大使馆拍发给德国外交部的一封秘密电报。 电报在概括地描述了日军在南京杀人如麻以及强奸、放火、抢劫的普遍情况之后,结语是这样说的: “犯罪的不是这个日本人,或者那个日本人,而是整个的日本皇军。它是一部正在开动的野兽机器。”
由于谷寿夫不是甲级战犯,所以已经被排除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之外。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开庭之后不久,中国的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根据现场调查和民众的控告信,向盟军总部提出,要求将他引渡到中国,接受审判。 1946年8月1日,关押在巢鸭监狱的谷寿夫由中国驻日代表团派人押送至中国。 于是,南京审判的第一个焦点就集中在了谷寿夫身上。 在走进南京的战犯拘留所的时候,谷寿夫居然向中国人露出了如此的神态。这个曾经骄横跋扈、不可一世的屠夫,内心充满恐惧。这一刻,他一定闻到了死亡的气息。
在紧张的3个月法庭准备时间里,中国法官开庭几十次,传讯了数以千计的中外证人,拿到了强有力的证据,写出了有分量的法庭起诉书,对谷寿夫可能采取的狡辩战术进行了充分分析,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审判方案。
这本相册是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的“京字第一号”证据。1938年1月,在南京金陵照相馆当学徒的罗瑾,利用日本军官上门冲洗照片的机会,冒着生命危险拷贝了一份。以后,由他的同学吴旋继续保存。
1946年,吴旋将这本特殊的相册交给了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 1947年2月6日,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南京黄埔路口的励志社大礼堂,对谷寿夫开庭公审。 这一天,自发来到法庭旁听的南京市民把大礼堂围得水泄不通,没有座位的人就聚集在大礼堂外面。 当法庭宣布指定两个律师为谷寿夫辩护时,他拒绝了,并且傲慢地说:“我比律师先生更了解事实。” 中国法官质问说:“被告谷寿夫,你对检察官指控你在南京大肆屠杀无辜百姓的犯罪事实,有什么话说?”
谷寿夫开始兜圈子:“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我奉天皇的命令向中国作战,交战双方都要死人,我深表遗憾。至于说我的部属屠杀南京平民,则是没有的事。” 一批当年南京大屠杀的幸存者与见证者登上证人席作证,控诉日本军队在南京犯下的累累罪行。 谷寿夫仍旧坚持抵赖说:“我的部下是有文化有教养的军人。两军对垒造成的伤亡不可避免。至于百姓伤亡,可能是别的部队的士兵干的。”
此时,中国法官亮出了手中握有的王牌:“请《陷都血泪录》的作者郭歧营长出庭作证!” 法庭上所有的人都屏住呼吸,等待这位证人的出场。 郭歧,原来是中央军校教导总队的辎重营中校营长,南京沦陷时没有来得及撤出,在铁蹄下的南京停留3个月,根据他亲眼目睹的事实,写了一本《陷都血泪录》。
接着,当年的世界红十字会南京分会副会长许传音出庭作证,叙述他亲眼所见日军到处烧杀抢劫奸淫妇女的罪行,证明红十字会南京分会曾掩埋被害人尸体4万余具。 尽管铁证如山,但谷寿夫仍旧推说对于这些指控他全然不知。他要求传唤日本军官小笠原清出庭作证。 小笠原清登上证人席,说据他研究的结果,认为当时雨花台是中日双方激战的地方,中华门一带早就没有了居民,所以没有屠杀对象。 然而事实上,大量的和平居民就是在中华门一带被日军杀害的。
在开庭公审谷寿夫的一个月以后,1947年3月10日,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做出庄严判决,庭长石美瑜宣读判决书:“谷寿夫在作战期间,纵兵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并强奸、抢劫、破坏财产,处死刑。” 1947年4月26日中午,谷寿夫被押往雨花台刑场,执行枪决。 那天,南京城万人空巷。
1946年下半年的一天,已经担任检察官秘书的高文彬无意中发现了一篇早年的报道:“《日日新闻》上面在正面,正面的角上,有那么大一块。我日文懂一点,仔细看,一看,是两个日本兵进行杀人比赛,一个杀了105,一个杀了106。这两个人,一个叫向井敏明,一个叫野田毅。那我看到这里,我就认为,这个太不像话了。所以我就把那当天的报纸,连着照片,都放进去,写了信就寄给(中国),通过(中国)驻日军事代表团的飞机,送到南京军事法庭。”
中国的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接到这个来自东京的举报后,立即向驻日盟军总部提出请求,通缉这两名战争罪犯。 1947年8月20日和9月2日,已经在家乡做起小买卖的野田毅、向井敏明分别被驻日盟军的国际宪兵逮捕归案。 另一个当年在南京砍杀300多个无辜中国人的日本军官田中军吉也于1947年5月18日被盟军抓获并押送到中国。 1947年12月18日,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将田中军吉与向井敏明、野田毅合并审判。三人被判处死刑。 1948年1月28日正午12时,三人被押赴南京雨花台刑场,执行枪决。
当南京雨花台传来正义的枪声时,在日本东京,松井石根,这个南京大屠杀的元凶,他的末日也即将来临了。 中国检察官向哲浚和美国检察官莫罗先后出庭,指控以松井石根为首的日军使中国南京居民陷入极大的痛苦和暴力之中,妇女遭到野兽般的奸淫,一群群日军暴徒用枪弹、刺刀不停地制造举世罕见的死亡和恐怖。 松井石根的辩护律师伊藤打断莫罗的发言,要求把所有概括和带结论性的言词从庭审笔录中删去。
首席检察官季南起身大声驳斥伊藤:“不可否认的是,南京沦陷后,紧接着是一连串对数万名战俘、和平居民和妇女儿童的杀戮、欺凌和严刑拷打,是对毫无军事意义的众多房屋的破坏。这个事件就是被称之为现代战争史上独一无二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为什么要删去?!” 松井石根为自己辩护说,他们对中国的侵略是兄弟之争,他们在南京的军事行动是有组织有控制的。
最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对于发生在中国南京的大屠杀做了如下认定:“在日军占领后的最初六个星期内,南京城内和附近地区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的总数超过了20万。……而且,这一统计数字还不包括那些被焚烧的、被扔进长江的以及被日军以其他方式处理的尸体。”
法庭所做出的这个估计无疑是相当慎重、甚至是保守的。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写道: 发生在中国南京的大屠杀是日本军队有预谋、有组织、有计划的罪恶行动。 松井石根是日本陆军的高级军官。他既有义务、也有权力控制自己的军队和保护南京的不幸市民。由于他玩忽职守,他必须对南京大屠杀承担责任。 在南京大屠杀发生11年后,同样也是冬天,1948年12月22日深夜,松井石根和其他6名日本战犯相继被执行绞刑。
中国南京的市民终于看到了正义之剑的凛冽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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