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在地层深处》

 



  内容简介

  华莱士·迪尼埃斯有个奇异的癖好:他爱在山岗转游,常常静坐凝视住所前的山峦,并且爱玲听星星交谈。山岗常常会在他眼前活动起来,改变面貌,古代生物纷纷出没。他还发现山岩之中禁锢着一个活生生的智慧生物。他异常关心这个地岩深处的生物,记录了这个生物发出的信息,当他向著名学者求助时,却被嗤之以鼻。
  于是,华莱士·迪尼埃斯自个儿多次去野猫洞,想和地岩深处的生命交谈。历尽艰辛,他终于解开了地岩深处禁锢的智慧生物之迷。

  一

  他常在山岗上转游,察看这些山岗在各地质年代经历的变迁。他侧耳倾听并把星球对话记录下来。他发现岩层深处藏有一个生物。他多次爬上一抹大树,过去,只有那些野猫重回它们那在悬崖峭壁上由于多年风雨侵蚀而形成的山洞时,才爬上这株大树跳近洞去。他孤身一人住在这荒芜的牧场上,牧场座落在两条河流汇合处高而窄的山脊上。他的近邻——此人心肠其够好的——特地到三十英里外的小城去向郡长告了一状,说他这个探索山岗秘密、观察天上群星的人,是一个偷鸡贼。

    ◆      ◆      ◆      ◆      ◆

  大概过了一星期,郡长顺路来到牧场。刚进院门,一眼就看见一个人坐在凉台的软椅上,面向对岸的山岗。
  郡长在凉台的台阶下站停,自我介绍:“我叫哈里·舍贝特,当地的郡长,顺路前来拜访您。我大约有五年没来这个偏僻地带了。您是新搬来的吗?”
  那人站起来,指指身旁的椅子说:“我来此三年了。我叫华莱士·迪尼埃斯。请上来坐坐聊聊。”
  郡长吃力地爬上楼,他们握手后,郡长便坐下了。
  “我看,您根本不种地嘛。”郡长说道。
  杂草丛生的田块紧连院墙。
  迪尼埃斯摇摇头说:“日子能过得去了,更多的我也并不需要。养了几只鸡,生生蛋,两头牛,搞点牛奶,做点奶油,还养了几头猪作肉食。说真话,杀猪这活儿我干不来,只得请人帮忙。噢,还有块菜地。这就是我的一切。”
  “这就行了,”郡长同意地说,“再要多搞,牧场就维持不下去了。老艾默斯·威廉斯把这里彻底给毁了。他这个牧场主啊,真是太糟糕了……”
  “但是,土地得到了休耕,”迪尼埃斯回答说,“休耕十年,最好二十年,它又可长庄稼了。现在,它也许只是对兔子、土拨鼠或者田鼠有点用处。还有,这里的鸟儿确实不计其数,我这辈子还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鹌鹑。”
  “这里的松鼠一向很自如,”郡长接过话头,“貉子也是这样。我想,你们那儿这时节还有貉子吧?迪尼埃斯先生,您会不会打猎?”
  “我连猎枪也没有。”迪尼埃斯说。
  “这地方很美,”郡长深深地偎靠在椅背上,微微摇摇脑袋,“特别在落叶之前,那树叶简直象有人特地给它着了颜色似的。但是,真是怪事,您怎么会弄得遍体伤痕的,老是攀高爬低的……不过这里确实美啊。”
  “自古以来的一切,这里全保存下来了,”迪尼埃斯说,“四亿年前,海水最后一次从这里迟走。打那以后,从志留纪的末期开始,这里就成了陆地。我国北方如果不是紧接加拿大地界,那么一定可以找到一些地方,从古到今一直没有什么变化。”
  “您是地质学家,迪尼埃斯先生?”
  “哪里,哪里!只是略有兴趣罢了。老实说,我只是有所爱好,可并不精通。总得想点办法消磨时间呀,我就沿着山岗来回转转,攀高爬低的。住在山上,不管乐意不乐意,都得跟地质学打上交道。这就渐渐地引起我的兴趣了。有一回,我发现一些腕足动物的化石,决心弄个明白,就订购了一些书读起来,读了一本又想读一本,这样就……”
  “腕足动物,这是恐龙一类的吧?我这辈子还没听说过这个地方有恐龙。”
  “不,不是恐龙,”迪尼埃斯回答说,“我发现的那个东西比恐龙早多啦。它们的形体非常小,就象软体动物或牡蛎,只是贝壳的螺纹不一样。我说的腕足动物是非常古老灼动物,早在几百万年前就绝种了。但是,毕竟还有一些动物能完整地留传到今天。当然,为数不多。”
  “这件事可能很有意义吧?”
  “照我看,是这样。”迪尼挨斯说。
  “您认识老艾默斯·威廉斯吗?”
  “不,他在我搬到这里来以前就死了。我是通过一家负责处理他遗产的银行买下这块地的。”
  “老傻瓜和所有的邻居都吵遍了,”郡长跟他说,“特别是和贝恩·亚当斯。他和贝恩就在这里大功肝火着着实实吵了一架。贝恩认定,艾默斯不想整修篱笆。而艾默斯指责贝恩故意把篱笆推倒了,好让自己的牲口到艾默斯的草场去,还装得好象无意似的。顺便问问,您和贝恩相处怎么样?”
  “一般化,”迪尼坎斯回答说,“还没有什么可埋怨的。我几乎不认识他。”
  “一般说来,贝恩也并不上是牧场主,”郡长说,“他打猎,钓鱼,找人参,到了冬天,甚至还去偷猎,有时还心血来潮去找矿……”
  “这里山岗底下确实有矿,如铅和锌,”迪尼埃斯回答说,“但是,开采可划不来,得不偿失,按照今天的价值来看……”
  “贝恩总是不大安份,”那长继续说下去,“他呀,宁肯不吃饭,也要吵架,只想找人探消息,缠住人不放。但愿你不要跟这种人结仇。前几天他到我那里还造谣,说是丢了几只鸡。您也丢过鸡吗?”
  迪尼埃斯笑了起来,“离这里不远有只狐狸,它有时也到我的鸡窝里来拖走一些贡品。我没有生它的气。”
  “真怪,”郡长说,“似乎世界上再没有比丢掉小鸡更能使牧场主恼火的了。我也同意,小鸡是值钱的,可还犯不着大动肝火。”
  “如果贝恩丢了鸡,”迪尼埃斯回答说,“那么看来祸首就是我的狐狸了。”
  “您的狐狸?听您口气,倒象狐狸是您畜养的……”
  “当然不是,狐狸不属于哪个人。但是,它就呆在这山岗上,跟我一样。我和它也该算是邻居。我难得碰到它,我一直在注意观察它。也许,这在其种程度上就算属于我的了。如果说,它在那里观察我的次数比我观察它的要多得多,我也不会觉得奇怪。它比我灵巧嘛。”
  郡长迟缓地从椅子里站起来说:“真不想离开这里啊。请您相信,我今天能和您坐在一起聊聊天,欣赏欣赏您的山岗,感到极为满意。您大概经常欣赏那些山岗吧?”
  “是的,常常欣赏。”迪尼埃斯回答说。

  他坐在凉台上,眼望郡长的汽车驰去,看它越过远处的山峰,从视野里消失了。
  “这是什么意思呢?”他自问道。郡长不会仅仅是“顺路前来”的。他来肯定是有事。这一场友好的似乎很随便的闲聊必有深意,郡长一边聊天,一边机灵地提了一堆问题。
  可能,这次突然的来访和贝恩·亚当斯有什么关系?那么,这个贝恩究竟犯了什么过失呢?难道因为他懒得出奇?他是有点蛮横,有点卑鄙,但主要是懒得出格。也许是郡长听说亚当斯自己酿了一点儿白酒,使到左邻右舍来查访,希望哪个人脱口透露点什么消息?这当然是白费劲,谁也不会说漏了嘴的。邻居们根本不把酿私酒当一回事,私酒对谁都没有半丁点儿坏处。贝恩酿了多少酒,难道这也值得大惊小怪吗?贝恩懒得出奇,不管他想出什么点子,都不会有什么大不了的。
  从山脚下面传来一阵阵铃铛的响声。迪尼埃斯的两头奶牛自己回来歇夜了。由此看来,现在的时刻比他估计的要晚得多。这并不是说迪尼埃斯重视准确的时间概念。自从他的手表从悬崖上摔下来碰碎以后,他已有几个月不去注意时间了,甚至都不想抽空把表送去修理。他并不感到需要手表。对了,厨房里有只跛脚的老式闹钟,但是它走时不准,无法计时。平常迪厄埃斯从来不去理会它。
  “再稍微坐一刻,”边尼埃斯暗自思忖,“然后就得动手料理家务了,要挤牛奶,喂猪,喂鸡,拣鸡蛋……”打从园子里瓜菜成熟之后,他几乎没有多少事了。当然,最近几天要把南瓜运到地窖去,再挑三四个最大的割开来送给邻家小孩做节日里玩的面具。就是不知道,是自己给他们把南瓜刻成假面具呢,还是让孩子们按照他们的想法自己去做,哪一种做法更好呢?
  铃铛的丁当声还远着呢,在这之前他还有不少时间。迪尼埃斯朝后靠在椅背上,一动不动地眼望着岗峦起伏的远方。
  这时在他的眼睛里,只见一座座山岗动了起来,形状开始变化了。
  早先发生这种情况时,他吓得昏了过去,现在已经有些习惯了。他看到过山岗改变了轮廓,山上出现来另一种植物和古怪的生物。
  这一次他看到了恐龙,一大群恐龙,不过身个儿不很大,想必是三叠纪中期的恐龙。主要是,他这次只是从远处观望而已,仿佛是从安全距离观看遥远古代的情景,而不象通常那样身临其境,进入到古代情景中去。
  幸好没有进入古代中去,因为还有许多家务事在等他做呢。
  迪尼埃斯细看着古代的情景,臆想着,现在他还能干些什么呢?他感到难以平静。使他不安的并不是恐龙,也不是比恐龙更早的两栖动物或很久很久以前生活在这些山岗上的其他生物,真正使他不安的只有那个禁锢在石灰岩底层深处的生物。
  应该,务必应该把那生物的情况告诉人们。象这样有意义的事情不能、也不该让其理没。这样等到将来,譬如说吧,一百年以后,如果那时候地质科学已发达到能够解决这一难题的高度,人们就能设法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或许还能使岩层深处的生命体重见天日。
  应该,当然应该留下一点笔记,详细的笔记。除了他迪尼埃斯,又有谁会去关心这个生物?他就这样动起笔来。一天又一天,一星期又一星期地记述着自己看到的、听到的、知道的一切。三厚本笔记本已写满了工整字迹,第四本开始了。笔记中,他尽力全面地、详细地、客观地记述一切。
  但是,有谁相信笔记里记载的东西呢?更要紧的是究竟有没有人去读这些笔记呢?很可能搁到某个角落的书架上落满灰尘,直到世纪终了谁也不会去翻动它们。即使什么时候有谁从书架上取下笔记,掸掉厚厚的灰尘,不辞辛劳地翻阅一下,又怎么能设想他或她会相信自己读到的东西呢?
  显然,首先得使别人相信自己记叙的真实性。即使是最诚挚的语言,如果出自一个死者之门,而且又是个默默无闻的死者,那也可能会被看成是一种病态的谵语。如果能有一个声名显赫的学者倾听迪尼埃斯的叙述,并且证实笔记内容的可信性,那就是另一回事略。这时,也只有这时,书中记述的一切如关于远古时代山岗上发生的情景,关于山岗下地底深处隐藏的东西,才会具有实际力量,吸引后代人的重视。
  找谁去呢?找生物学家?神经病理学家?精神病学家?还是找古生物学家?
  也许,这个学者钻研的是哪门学科这一点并不重要吧?只要他能仔细听完而不嘲笑就成了。最主要的是,认真听完而不嘲笑。
  这个能够听懂星球对话的人坐在自己的凉台上,看着正在啃嚼山上草皮的恐龙,回忆起有一次去找古生物学家碰碰运气的情景来。

  “贝恩,什么东西把你撑糊了。这个迪尼埃斯没有偷你的鸡,他自己的鸡已经足够了。”郡长说。
  “问题在于他的这些鸡是从哪儿弄来的。”亚当斯回答说。
  “乱扯,”郡长说“他是一个上等人。只要跟他谈上几句话,就可以看出来了,他是有教养的上等人。”
  “假如他是一个上等人,”亚当斯又问,“那他干吗要到我们这个偏僻的地方来?这里可不是上等人呆的地方。打从他二、三年前搬到这里来,还没有使过一点劲,只知道在山上闲逛,一会儿上去,一会儿下来。……”
  “他是个地质学家,或者说,起码是个地质爱好者。这是他的爱好。他说他在寻找化石。”郡长说。
  亚当斯好象猎狗发现了野兔子一样,立刻警觉起来,扯起嗓门说,“啊,原来如此。我敢打赌,他不是在找什么化石。”
  “你算了吧,”郡长说。
  “他找的是矿石,”亚当斯继续嚷着,“勘探有用的矿石,这就是他干的事。这些山岗底下矿藏丰富着呢。只是需要知道哪里能开采得到。”
  “你自己也为找矿花费过大量的时间。”郡长指出。
  “我不是地质学家,地质学家比我高明百倍。他们懂得岩层以及诸如此类的学问。”
  “看来迪尼埃斯不象是在探矿。他对地质学有兴趣,就这么回事。他已掘到一种软体动物的化石。”
  “也许,他在搜寻珍宝,”亚当斯又提出一种看法,“也许,他有什么意图或者计划?”
  “见你的鬼去去吧!”郡长生气了,“你自己不是知道么,从来没有人说过这里会有珍宝。”
  “这里有,”亚当斯坚持说,“早先法国人和西班牙人来过这里。他们都是探宝的行家。法国人也好,西班牙人也好,都在行。他们都找到了金矿脉。在山洞里挖掘宝物。在河那边的山洞里还发现过一副穿西班牙铠甲的遗骸,这决不是无缘无故的。那旁边是狗熊的遗骸和一把生绣的宝剑,这把宝剑正好插在狗熊肝脏部位……”
  “胡扯,”郡长厌恶地说,“哪一个傻瓜瞎说一气,你都信以为真。大学里来过一批人想找寻这遗骸。最后查明,这一切都是狗杂种们的胡诌。”
  “迪尼埃斯还爬山洞呢,”亚当斯表示反对,“我亲眼看到的。他在我们称为‘野猫洞’的那山洞里呆了多少钟头啊!为了进那个山洞,先得爬到大树上去。”
  “怎么,你盯过梢?”
  “当然盯过。他大概在打些什么主意。我就是想知道,他打的是什么主意。”
  “看他不因为你这种行径揍你个半死!”郡长说。
  亚当斯把郡长的话当作耳边风。“反正,”他说,“即使我们这里没有珍宝,铅和锌却有的是。谁能找到矿床,谁就是百万富翁。”
  “首先要弄到一笔资金才能开办这样的事业。”郡长说。
  “那么照你看他什么花样也没有?”亚当斯用鞋后跟挖着地皮。
  “他跟我说,他自己也丢了几次鸡,大概是被狐狸拖走的。你失掉的鸡大概也是这个原因。”
  “如果是狐狸拖走了他的鸡,为什么不把狐狸打死?”亚当斯问道。
  “他还没有为这事烦心。他似乎认为,狐狸有权得到俘获物。再说,他也没有猎枪。”
  “那,假如说他没有枪,也不想打,那为什么也不许别人打猎呢?他一看见我和孩子们带着猎枪,就不让我们到他的地段去,还挂上一块‘禁止狩猎’的牌子。难道有这样的邻居?你说这怎么和他搞好关系呢?我们从来就在这块土地上打猎的。老艾默斯算是难说话的人了,他也没有反对我们到他那里打一点猎。我们总是想在哪里打猎,就在哪里打,谁也没有反对过。大概,我觉得,打猎好象不该受什么限制,人们有权到他想去的地方打猎……”
  破旧的小屋前踩脏了的泥地上安着一张小凳,郡长坐到凳上,向四周望望:院子里有几只鸡在来回走动,漫不经心地随意啄食,一条瘦精精的狗躺在树荫下打盹,不对抖抖颈脖驱赶几只秋蝇;两棵树之间系着一根旧绳子,沉甸甸地挂着湿漉漉的衣服和毛巾;一只大木盆靠墙放着。郡长心想,“这位先生,难道竟懒得不能给自己买一根象样的晾衣绳来代替这根破烂绳索子吗……”
  郡长说:“贝恩,你是想惹是非呀。你讨厌迪尼埃斯住在牧场上不种地,你抱怨他不让你在他的地段上打猎。但是,他有权住在自己想住的地方,也有权禁止别人去他那儿打猎。我要处在你的地位,就不去管他的闲事了。谁也不强迫你去喜欢他。如果你不愿意,那尽可以完全不跟他来往。但是,不要诬告人家。否则你会找官司吃的。”

  二

  迪尼埃斯走进古生物学家的办公室,并没有立即认出坐在房间深处桌旁的那人。桌上零乱不堪,整个房间都显得乱,到处是长排的陈列架,陈列架上摆着许多嵌有化石的岩石块。到处堆着一叠叠的资料。光线暗淡的大房间给人一种不愉快的难受的印象。
  “博士!”迪尼埃斯招呼说,“您是多伦博士吗?”
  那人站起身,把烟斗插进已经积满了灰的烟缸里。他身材颀长,身板结实,斑白的头发蓬蓬松松,被风吹得粗糙的面孔上布满皱纹。他象熊似地移动双脚,趋前迎接客人。
  “您是迪尼埃斯吧?”他说,“是的,大概是的,我的台历上记着您三点钟来。很好,您没有失约。”
  迪尼埃所的手握进博士粗大的掌心里了。他向迪尼埃斯指指身旁的圈椅,自己也坐了下来。他从烟灰缸里取出烟斗,从烟盒里弄了点烟丝装进去,烟盒很大,占去了桌子的中央部分。
  “您来信说有要事见我,”他接着说下去,“顺便说一句,个个人都是这样说的。但是在您的信里,可以说有一种特别的东西,一种坚决的、真诚的东西,我也说不上来。您知道,我没有时间接待每一个来信求见的人。明白吗,每个人都是发现了什么东西,没有一个人例外。迪尼埃斯先生,您也是有什么发现吗?”
  迪尼埃斯答道:“是的,博士。我不知道该从哪儿说起。也许我还是从头说起吧,讲讲我的脑袋里发生的某种奇怪……”
  多伦把烟斗含在嘴里,埋怨说:“如果是这种情况,我大概并不是您需要找的人。还有不少人……”
  “啊,不,您误会了我的意思,”迪尼埃斯打断了他的话,“我不是来求医的。我的身心都很健康。说真的,五年前我遭了一场车祸,妻子女儿丧了生,我也身受重伤……”
  “请接受我的慰问,边尼埃斯先生。”
  “谢谢,但这是过去的事了。我的日子一度十分艰难,但我总算从灾祸中挣脱了出来。我到您这里来另外有事。我已提到身受重伤的事……”
  “脑部受了伤么?”
  “关系不大,至少医生都证明完全没有关系,较微脑震荡,仅此而已。比较严重的是胸部压坏了,一叶肺戳穿了……”
  “现在您完全康复了吗?”
  “就象从来没有生过病似的。但是,自从车祸那天起,我的智能就变得不一样了,仿佛我有了新的感觉器官。现在我能看见和领会一些似乎完全不可思议的事情……”
  “幻觉病吗?”
  “啊,不,我相信,这不是幻觉。我能看见古代的事。”
  “能看见古代的事——这该怎么理解呢?”
  “请允许我把事情的开头告诉您,”迪尼埃斯说,“三年前我在威斯康星的西南角买了一处荒废的牧场。我选择了一块与世隔绝、可以隐身的地方。自从失去妻子女儿,我对世上一切都感到心灰意懒。我经受住了失却亲人后最初的剧痛,我需要一个小小的安身之处,以便弥合自己心灵的伤口。请您不要认为我在为自己的行为辩护。我只是尽量客观地说清楚,为什么我要这样做,为什么我要买牧场。”
  “是的,我能理解您,”多伦表示赞同,“虽然我并不认为与世隔绝是摆脱困境的最好出路。”
  “可能不是的,但那时我认为这是一条出路。后来,我的意愿实现了。稳迷上了郊外这块地方。这里属于威斯康星州,是一块很古老的陆地。海水已有四亿年没有淹到这里了。更新世的冰川不知为什么也没有抵达这里。当然,也有一些变化,不过只是风化的结果。这个地区从没发生过地壳大变动,不管是山岩的移动,还是严重的风化过程……”
  多伦有些不高兴了,“迪尼埃斯先生,我有点不大明白,这跟……有什么关系?”
  “请原谅,我正在尽力把话题引到我来求教的内容上。这一切不是一下子突然发生的,而是逐步逐步来的。老实说,我曾认为自己神经失常了,好象觉得脑部的损伤比顶料的要严重,后来我终于失常了。您知道,我老是在山上转来转去。那个地方荒无人烟,七沟八弯的,景色迷人,似乎是造物主特意构造出来的。白天走累了,夜里就睡得着。但是,有的时候山岗会变动起来,开始只是微微有些变动,然后变动越来越大,最后,在原来的地方开始呈现另一派景象。这景色我从来没有看到过,任何人都从没看到过。”
  “您是要我相信,这周围的风光变得跟古代一样啰?”多伦皱起了眉头。
  迪尼埃斯点点头。
  “奇花异草,形状怪挺的树木。不用说,在较早的年代,没有草类,只有蕨类和蔓生的木贼类这一些矮生树。天上有奇鸟异兽和各种生物。还有剑齿虎.剑齿象、翼龙和穴居的犀牛……”
  “是同时出现的吗?”多伦不耐烦地打断对方的话,问,“全搅和在一起吗?”
  “没有。我看到的东西,每一次都属于某一个年代,区分严格,没有丝毫差错的。起初,我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但是,当我确信我看到的东西并不是幻觉之后,我就订阅了一些有关的书,仔细研究了一段时间。当然,我永远也不会成为一个专家,既成不了地质学家,也当不成古生物学家。不过,我的粗浅知识已足以使我区别各个不同的年代,并在某种程度上辨认我所看到的东西。”
  多伦从嘴里取下烟斗,插在烟灰缸里。他用粗大的手有力地抹了抹蓬松的头发说:“这是难以置信的,简直不可能有这样的事情。您说,您看见的这些现象是逐渐出现的吗?”
  “开始时,一上来都是朦朦胧胧的,看不真切——古代的情景模模糊糊地笼罩在现实的外面,而后,现实的情景逐渐变淡,古代的轮廓愈加分明。现在就不是这样的感觉了。有时,现代的情景被古代所代替以前,还仿佛闪烁一二次,但大多数情况下变化如同闪电一样,突如其来,现代的情景突然消失,我一下子进入到古代,古代的情景从四面八方包围着我,现实的东西就连一点痕迹也没有了。”
  “但是你知道,实际上您怎么有可能跨越到古代去呢?我的意思是指您的身体……”
  “在个别场合,我感到自己置身于古代之外。我身处现代,起变化的仅仅是遥远的山岗或河谷。然而,多数情况下,周围的一切都在变,尽管这是非常可笑的,我事实上绝不能跨越到古代去,您说的完全正确。我能看到古代,它给我的感觉是那样真切,即使处于活动状况也是十分清楚的。我可以走近树旁,伸出手去,用手指摸树身。但是,我不能有所作为。那里好象根本就没有我的存在一样,野兽发现不了我。我明明白白在离恐龙两步远的地方走过,它们还是看不到我,听不到我的声音,也嗅不到我。假如不是这样,我早就完蛋一百次了。这很象看立体电影。起初,我非常担心会把地形搞错了。有时夜里醒过来一身冷汗:我梦见我跨越到古代,一下子齐肩陷到地沼里去了,因为这些土在近几个世纪里不断受到风雨的侵蚀。可是,事实上什么也没有发生。一会儿我还生活在现代,而一秒钟之后,我便到了古代。似乎两者之间有一道门,门坎一跨我就过去了。
  “我己告诉您,实际上我不可能置身古代,但是,我也没有留在现代!我试图弄到点证据,我就带照相机拍了照片。但显影时,从显影槽里取出来的却是空白胶卷,什么古代的情景也没有。然而,更为最要的是,现代的情景也全没有拍下来。假如我真是梦幻症,那么,照相机里应该留下现代的镜头。可是,显然在我的周围没有一样东西可以拍到底片上去。我又想,该不是机子有毛病或者胶卷不对头吧?于是,我试了几个照相机的暗箱,换了各种胶卷,结果一个样,还是拍不出来。
  “我试着从古代带回一些东西。那里有无数的花,我便采了一点花。用不着什么劲就采下来了。不过回到现代时却是两手空空。我还做过其他一些尝试,心想,象花之类的生物带不回,那无机物质总可以带回来了吧。我收集了一些石头,可同样不能把石头带回家……”
  “您没有带个拍纸簿去画些速写吗?”
  “这我也想到的,但没有这样做,我不会画画。而且,我考虑带了又怎么样呢?拍纸簿反正还是画不上东西。”
  “但是,您还没有试过哪!”
  “没有,”迪尼埃斯承认,“没有试过。偶而,当我回到现代后隔些时候也画一点。不是每次都画,偶然画一点,根据记忆画。但是,我已对您说过来,画画我不在行。”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你,”多伦说,“真的,不知道。您讲的故事完全不可置信。不过,要是这里确实有点什么……请问,您一点也不害怕吗?现在,您讲这些情况时,声调是多么安详,多么平静!但是,起初您总该也有点害怕吧!”
  “起初,”迪尼埃斯肯定地说,“我吓得呆若木鸡,我并不是害怕自己的命保不住了,也不是害怕我掉进了深渊,再也回不来了。我最害怕的是精神失常。后来又增加了一种无法形容的孤独感……”
  “孤独感?”
  “也许,这词用得不确切。也许,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对环境的不相适应。我经常处在没有任何可能立足的地方,处在人类还没有出现,而且几百万年内仍不会出现的地方。周围世界是这样不可言状的陌生,我恨不得缩成一团,躲到偏僻的角落里去。事实上,绝不是世界陌生,而是我在那个世界里感到陌生。后来有时也会突然产生这样的感觉。虽然现在这种感觉对我已不再生疏,我好象也能克制住,但是,有时一种苦恼的情绪仍会涌上心头……在那遥远的年代,连空气连光线也是另一样的。可能,这只是一种想象的游戏吧……”
  “为什么不作这种肯定呢?”多伦接口说,
  “可是,我主要的担心,就是担心自己精神失常。这种担心已成过去。现在我相信,我并没有丧失理性。”
  “相信什么?人们怎么会相信这个呢?”
  “野兽、生物,这些我在那里亲眼看到了。”
  “好吧,您是根据后来读的书本中的插图才熟悉它们的吧?”
  “不,不对,主要不是插图,不仅是在插图上。当然,插图对我也有帮助。可是,实际情况恰恰是对不上号,关键不在于相似之处而在于不同之处。明白吗,没有一种生物跟书上画的是一式一样的。有些生物则完全不一样,完全不同于古代生物学家所绘制的图象。假如野兽丝毫无误地跟插图上一个样子,我就依然会觉得这仅是一种幻觉,和我在书本上读到的或看到的一个样子,会认为这些想象是从积累的知识中得来的。但是,假如表现出来的那是不同之点,那么,从逻辑上说,我的视觉并没有错。要不,我怎么能知道暴龙须下的垂肉呈七色彩虹的颜色,我又怎能猜出,有几种剑齿虎的耳朵上长着一撮一撮的毛呢?什么样的想象能够告诉你,始新世年代的巨兽,其兽皮和长颈鹿一样是斑纹状的呢?”
  多他转过脸对他说:“迪尼埃斯先生,我很难毫无保留地信任您所说的话。以往我所学到的一切知识都是和这些说法相对立的。因此我也不能不认为,不值得再为听这些荒唐的事情花费时间。不过,毫无疑问,您本人是相信自己的故事的。您给我的印象是个诚实的人。请您告诉我,您还和别的什么人谈过这个题目没有?和别的古生物学家、地质学家,或者,也许和精神病学家谈过没有?”
  迪尼埃斯答道:“没有,您是我找的第一个专家,第一个听讲这些情况的人。而且,我还远远没有讲完呢。说句真心话,这不过是个开场白。”
  “我的天!请问,您这话是什么意思?还仅仅是个开场白……”
  ‘是的,是开场白。您可知道我还能倾听星星对话呢。”
  多伦一跃而起,开始把散在桌子上的资料叠在一起,从烟灰缸里拿起熄了的烟斗,衔在嘴里。
  当他再次开口讲话时,声音已是干巴巴、冷冰冰的了:“谢谢您的来访,和您谈话真是使我得益非浅!”

  三

  “真不该这样大意,”迪尼埃斯自怨自艾地说,“真不该去扯什么星星!……”没扯星星之前,一切都很顺当。多伦当然是不会相信的。但是他还有好奇心,愿意听下去,可能还会进行小型调查呢,虽然这种调查无疑会是极其秘密的,小心谨慎的。
  “糟就糟在那个禁锢在岩层底下的生物一直缠在我的心头,”迪尼埃斯心想,“关于古代的事还不算一回事,岩层深处的生物不知比它要重要多少倍呢……但是,为了说清楚自己是怎么知道这个生物的,有意无意地必然会牵扯到星星上去。”
  迪尼埃斯又责怪自己:“当时脑子要动得快一些,话到嘴边打个顿就好了。唉,真是太蠢了:难得遇到这样一个人,虽则他有点犹犹豫豫,但准备听完你的叙述,而没有嘲笑一通了事。你呢?出于对他的感激,一下子扯到不该址的地方去了。”
  一阵阵过堂风从钉得很马虎的门缝里呼呼地钻进来,掠过厨房里的桌子,吹得桌上煤油灯的火苗直晃。
  傍晚,迪尼埃斯刚喂好奶牛就起风来。在阵风的袭击下,整个屋子晃动起来。屋子另一角的炉膛里烧着木柴,炉火抖动的光亮在地板上闪来闪去,烟囱被风灌得呼呼作响。
  迪尼埃斯回想起多伦明白地提示他去找精神病学家。也许一上来是应当去找这方面的专家的。可能,要使别人对你的所见所闻感兴趣,首先应当弄清楚,你是怎么样听到和看见别人听不到、看不见的东西的,为什么你能这样而别人办不到?只有深刻地懂得头脑构造和意识活动的人,才能够回答这些问题——如果问题真有答案的话。
  难道说,车祸的创伤竟会促使思维过程发生偌大的变化,能使头脑具有某种新的,从未有过的特征吗?会不会是脑震荡和神经功能紊乱触发了某种沉睡着的力量,而这种力量本该在今后千百万年间通过自然进化的途径才会逐步发展的?看来,脑部的损伤使这个进化过程在短时间内便完成了,而使他——仅仅使他一个人——的能力和感觉几乎超前了百万年?
  看来,这一看法即使不是十分完善的,也是唯一可以说得通的解释。也许,专家们还会找到某种别的理论。
  他从桌旁站起来,推开凳子,走近炉子。炉门歪斜得很厉害。迪尼埃斯用火钩把它往上微微撬起才把炉门打开。炉里的木柴己烧成木炭了。他弯着身子,从靠墙的木柜子里拣了一块劈柴,扔进炉膛,然后,又加了一块小一点的,把炉门关上,自言自语地说:“不管愿不愿意,这几天之内应该把炉门好好修一下。”
  他走出房间站在凉台上,望着河对岸的山岗。风从北边吹来,呼啸着绕过房子,向通向河流的深谷袭去。但是,高空晴朗清彻,似乎叫风抹了个干净。点点星光从天际洒落下来,星光在狂吼的大气中闪烁不定。
  他瞅了一眼星星,情不自禁地问自己:“它们今晚又在谈论什么事了吧?”但并没有去细听。要听星星对话,必须集中注意力。记得他第一次听到星星对话,也是在这样明朗的夜晚,他走到凉台上,忽然寻思,星星在谈些什么呢?它们之间能够交谈吗?真是个愚蠢的想法!古怪而不切实的念头!但是,既然头脑里冒出了这样的想法,他就真的开始倾听起来。自己意识到举动的荒唐,但同时又醉心于这件蠢事,就象一个确信有圣诞老人或驯顺的诞圣诞小白兔的孩子,他不断地对自己说,在这百无聊赖中,要是能听到星星的对话该多么幸运呀。于是,他听呀听的,终于听到声音了。不管叫人多么惊奇,但是不容置疑,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有一些异种的生命体在互相对话。他好象被接上了一根同时承担着几百万次、甚至几十亿次的长途电话对话的巨型电话电缆线。当然,这些对话不是用语言进行的,而是用某种特定的信息(也许是一种思维),这种信息并不比语言难懂。如果不能全听明白——说实话,全然听不懂的情况也是常有的——那显然是因为他缺乏有关的训练和知识。他把自己比作聆听核物理学家科学讨论会的门外汉。
  自从那晚以后不久,当他爬进人们称为野猫洞的那个不很深的山洞之后,他第一次感到岩层深处有生物存在。他想:“要是我不去听星星对话,或是听了不去深加研究的话,也许我再也不会怀疑到会有生命体埋在石灰岩层的深处。”
  他站在凉台上,眼望着星星,耳朵里只听得风声呼呼。过了一会儿,河对岸远处盘山公路上,闪过微弱的灯光——那里晚上经常有汽车驶过。风好象骤然停息了,仿佛是在积聚力量,以便吹得更加凶猛。就在这间隙的一刻,迪尼埃斯恍惚听到了另一种声音——一种斧头砍树的声音。他再仔细一听,又传来一声,但辨不清是哪一个方向传来的,风声把一切都淹没了。
  “也许是我搞错了,这么个夜晚谁还出来砍柴禾?”迪尼埃斯这样断定。不过,也不能排除猎人出来打貉子的可能性。猎人找不到隐蔽得很深的貉洞时,有时会情不自禁地砍起树来。这种做法不大合适,只有贝恩·亚当斯跟他的俊小子们会干得出来。可是,这样的狂风之夜,根本不适宜打貉呀。风把各种气味都搅混了,猎狗很难嗅出野兽的行踪。只有平静无风的晚上,才是猎貉的好时机。如果神志清醒的话,有谁会在这暴风之夜砍树呢?大风会改变树木倒塌的方向,弄得不好就压在伐木人自己身上。
  他又凝神谛听起来,想再一次捕捉住那个不明不白的声响,但是风停息片刻喘了口气以后,刮得比原先更厉害了。除了风的呼啸声,什么声音也辨不清了。

  阴暗的早晨一片静寂,风势减弱了,只听得轻微的簌簌声。
  迪尼埃斯半夜醒来晚听到风敲打着屋顶,窗框吹得象敲鼓一样咚咚作响。在两侧陡削的河谷里,大风悲切地呼号着。
  他再一次醒来时,一切都平息了。窗上透出拂晓的灰暗曙光。他穿上衣服走到屋外。周围悄无声息。天空布满云层,一点儿出太阳的先兆都没有。空气清冽,好象刚刚经过了一番洗刷,同时又很沉闷,因为地面上白茫茫地紧裹着一层潮湿的水气。满山岗的秋叶亮光闪闪,比在明朗的晴天还要风光。
  迪尼埃斯于完家务,吃罢早饭。就到山岗上闲逛去了。当他下了山坡来到最近的一条山谷时,心里暗想:“但愿今天不要发生时代变换的情况……”情况再反常,他也不至于每天都碰上时代变换的问题。他找不出可能引起时代变换的任何原因。有时,他很想哪怕只是大致上摸出个原因来,便作了种种详细的记录,早晨以来有哪些感觉,干了些什么事,甚至外出散步选择的路线也记下来,但是,仍然没有发现其中的规律。这规律性肯定隐藏在脑海深处,稍微一触动那根弦,便会具备新的功能。然而,这一现象总是突如其来,不由自主。迪尼埃斯无法掌握它,也不能有意识地控制它。有时,他试图按照自己的意志去变换时间,硬想使古代复现出来,但每一次都枉费心机。两者必居其一:或者是他并不知道如何运用自己的特殊功能,或者是这种功能实际上是不可能加以控制的。
  今天他真诚希望奇异的功能不要突发出来,他多想在山岗上逛逛,趁着山岗还没有完全失去它那最为迷人的景貌,充满着幽微的悲切:山林清晰的层次由于大气中雾汽弥漫而显得模糊含混,树木失去了劲头儿,象一群忠诚的老友默默地等待着他的来临;枯萎的树叶和苔藓在脚下沙沙作响,盖住了走路的脚步声。
  他下坡来到谷地,在一棵倒在地上的树干上坐了下来。近旁就是一条涓涓山泉,这是一条小溪的发源地溪水顾着多石的河道向下赐漏流去。如果在五月,山泉的间流处长遏了星星点点的沼泽花,小坡上铺满了颜色鲜嫩的野草。可现在既看不见野草,也看不见花朵。树木默然伫立准备过冬。夏秋的植物有的已经干枯,有的正在萎黄。落叶一层一层地覆盖着地面,象在细心地保护树根免遭冰雪的伤害。

  迪尼埃斯想道:“在这样的地方,好象一年四季的特征一下子揉合到一起来了。”一百万年以前,也许还要更早些,这里的一切就象今天显现的这个样子了。当然这中间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远在几千年以前,这些山岗以及整个世界是一年四季温暖如春。而大约一万多年以前,在北海,离这儿不远的地方,还矗立着一座足足一英里高的冰山。那时,从现今收场所在的山脊上,大概可以看到地平线外有一淡蓝的线条,那就是冰山的顶端。可是在冰川期,尽管常年冰雪封地,但已经有了四季的变化。
  迪尼埃斯站起来,沿着山坡上的羊肠小道继续前进。这是一条牛群通行的山径。当年,在这儿森林里放牧的,不是他的两条奶牛,而是整整的一群。迪尼埃斯沿着小道迈着步子,再一次——不知是第几次了——为奶牛的灵敏嗅觉惊讶不止:它们准确无误地选择在这个最平缓的坡度上踩出一条路来。
  他走到小道的转弯处,在一棵枝杈远伸的白橡树下停留了片刻,观赏着那棵参天大树——这是一棵天南星。这些年来,他对它总是百看不厌。大树已准备好过冬:绿中带紫的树盖完全脱落了,光秃秃地露出了一串串深红的果实。在即将到来的少食的月份里,它们可以充作鸟类的食物。
  小道向山岗深处蜿蜒开去。寂静的气氛越显得肃穆,白茫茫的水气变得更加浓重了。迪尼埃斯感到,周围世界乃是他独有的了。
  溪流的对面,就是那个野猫洞。透过畸形弯曲的雪松枝杈,它那土黄色的洞口大张着。春天里,小狐狸常在雪松树下嬉戏。从这里可以听到远处溪谷回流处野鸭子的呷呷声,长年累月风化形成的野猫洞就在陡峰上方的峭壁上。只是今天这里有点异样。
  迪尼埃斯呆然不动站在小路上,望着对面的山坡,心里感到有点不大对头,但是起初他闹不清楚是怎么回事。
  在他前面展现着峭壁的一大部分,他总感到缺少了什么东西。忽然他明白了:树没有了,就是长期以来野猫夜间捕食后攀着爬回洞去的那棵树,后来一些跟他一样有心想看看野猫洞的人也是从这棵大树攀上去的。自然,现在那里已经连猫儿的影子也没有了。还在第一批移民迁来后,这些地区的野猫就几乎被赶得干干净净,因为,野猫发起狠来会把羊羔掐死。不过,直到现在为止,仍不难发现野猫居留的踪迹。在山洞深处的角落里,往往会有撒得一他的骨头和小动物的颅骨碎片,这些都是山洞的主人不知什么时候抓来喂养它的下一代的。
  那棵坚实的老树挺立在这里大概不止一百年里。砍倒它没有任何意义,弯弯曲曲的木头根本不合用,而且,要把雪松从谷地拖出去,更加不可思议。昨天夜里迪尼埃斯上凉台去时,在大风停息的瞬间确是听到了远处笃笃的斧头砍凿声。想不到今天大树就失踪了。
  他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于是就往斜坡爬去。他竭尽全力,使劲儿地爬着。花岗岩山坡差不多呈四十五度的角度,他不得不匍匐前进,用手攀着向上爬,心里怀着莫名的恐惧,恐惧中还蕴含着一种比对大树失踪更困惑的东西。要知道,正是在这里,也只有在这里,在野猫洞里,才能够听到埋在岩层深处的生物的声音。
  迪尼埃斯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天。他头一次听到神秘的生物时,当时他不敢相信自己的听觉。他以为这沙沙声是种幻觉,是在恐龙中间溜达的声音,是凝神倾听星球对话而听到的声音。最后,他攀上大树爬到野猫洞里去了。这洞他来过不止一次,并得到一种反常的满足,因为他发现了一个如此难得的修静处所。他欢喜坐在洞口前面的台阶边沿上,凝视山谷对面布满山顶的树冠的上方,在那里可以看到岸边牧场上溪水回沉处水面的反光,不过,看不到溪流本身,如果要看到溪流,得继续沿山坡往上爬才行。
  他欢喜野猫洞和洞前的台阶,因为这里远离人烟,仿佛与世隔绝一般。他爬进洞见,照旧又看到了世界的一个部分,即使这是极有限的,然而却没有一个人能够看到他。“我同那些也喜欢与与隔绝的野猫一样了……”他不止一次地对自己说。其实,野猫在这里落脚不是为了远离人烟,而是因为这里十分安全——为了自身的安全,特别为了小猫的安全。谁也不会走近野猫洞来,通向此地的道路只有一条——靠老树的树杈作为跳板。
  有一天,迪尼埃斯钻到洞底,第一次听到了生物的声息。当然,他又看到了那些零星碎骨,这是很久很久前小猫伏在地上发着呜呜噜噜的声音,尽情美餐以后留下的残迹。他学着小猫的样子,也伏身在山洞地上。突然,他感觉到身旁有一种声音,象是从地底下,从岩层深处传上来的。起初,这不过是一种感觉,一种猜测:那里,在下面存在着某种生命。自然,开始他对自己的猜测也是非常怀疑的,过了很久,他才相信确有其事。又隔了相当一段时间,他才从相信到深信不疑。
  他当然不能用语言来叙述所听到的东西,因为事实上他没有听到任何言语。但是,某种生命的理性和意识通过他摸着洞底的手指和贴着石块的膝盖慢慢他传到他的大脑,他不断接收这些传送波,不用听觉器官便能听见传播的声音。而且吸收得越久,他越坚信,在那石灰岩层的深处,活活埋着一个智慧生物。终于在某一天,他断断续续捕捉到了某种思想的零星片断——毫无疑问是那个幽禁在岩层深处的智慧生物在工作时隐隐传出来的回声。
  他对听到的东西一窍不通。但是,记是这个一窍不通恰恰极为重要。假如他什么都能理解,那就可能会心安理得地认为自己的发现乃是一种幻觉。他的不理解正好证实他根本没有经验足以理解那些异常的现象。他约略感受到智慧生物之间某种似乎没有任何意义、也无法理解的复杂的脉络,这种脉络由许多细微的、互不相关的点滴信息构成,它异乎寻常,人们的头脑根本无法加以辨认。但是,他无意之中还是获得了相距十分遥远的这种概念。遥远的程度是理智难以想象的,你想的再远,也仅能触及广袤空间的一点边儿,如此遥远的距离只是在浩渺的太空里才可能存在。即使在倾听星星对话时,他也从来没有因为碰上了地外星球的时空观而如此地泄气过。
  在源源而来的信息中,常会听到一些地外星球的零星消息。地外星球的约略情景,使他隐隐约约地觉得这也许对人类的知识体系有益。但是,任何零星材料都不能清晰地加以复述,使它充实到知识体系中去。传到他这里的大部分信息,都超出了他的理解能力,或许也超出了人类可能理解的范围。然而,头脑里截获和掌握的这些莫名其妙的信息,愈积愈多,只是苦于无法为日常习惯的思维方式所理解。
  迪尼埃斯清楚地知道,它们(或它)决没有意思要和他对话,不,它们(或它)甚至连人类的存在这一概念也没有,更别说会知道有他这么个人了。不过,那岩层深处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是它(或它们——不知怎的,用多数似乎简单些)陷入了沉沉幽思?是它由于难以忍受的孤独而自语自语?还是它在试图和另一星球上与它不同的生物取得联系?迪尼埃斯渴望知道这一切,却办不到。
  他连续几个钟点坐在洞口前面的台阶上,认真思考着自己的发现,他竭力想让这些事实能够符合逻辑,使岩层深处有生物存在这一现象得到圆满的解释。于是,在毫无把握的情况下——确切地说,是在缺乏任何资料来证实自己思考的情况下,他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在遥远的地质时期,当时这儿还是一片浅海,有一艘飞船从天外飞落到地球上,掉进了海底的泥潭。历来经过几百万年,泥潭硬化变成了石灰岩层。飞船掉进陷坑后,使永远卡在那里了。迪尼埃斯自己也清楚,他的推论中心有一处薄弱环节,譬如说吧,岩层只有在压力下才可能形成,而且这种压力必然会强大到足以把任何飞船压垮的程度,除非这飞船所用的材料远远超过了人类技术的最高成就。
  “是偶然事件,还是有目的的行动?这个生物是无意掉进陷坑,还是有意在那儿藏身呢?……”他问着自己。既然任何抽象的推论都是荒谬可笑的,所有推论的必然性都建立在假设的基础上,而这个假设又缺乏依据,那么怎么回答都成。
  他沿着山坡向上爬,终于爬到峭壁脚下。一看,大树果真是被砍掉的。雪松倒落下来,从山坡上下滑了约三十尺,直到树枝攀住地面,和别的树丛交缠在一起才刹住。树墩子还很新鲜。刀斧砍削的白色痕迹在灰暗天色的映衬下很是显眼。在树墩面向山下的那一面,可以看到很深的斧印,余下的部分是锯子锯完的。树墩旁边有一堆堆淡黄色的锯屑,从锯痕看出,用的是双把锯。
  山坡从迪尼埃斯脚下这块坎平地开始陡直向下,在稍高的地方紧靠树墩,陡壁被土坝奇异地挡断了。多半是很久以前陡壁发生了石崩,石块滚到这里就卡住了。后来石块被森林的杂物所掩没,渐渐地又积起了泥土,土堆成了白桦丛生之地。那仿佛披上了一层白霜的白桦树干和其他幽暗的林木相比显得非常纤弱,简直轻得象幻影。
  “把树砍悼——还有比这更荒谬的行径吗?……”他反复地暗问自己。这树已没有任何价值了,唯一的用途就是可以攀着树枝到野猫洞里去。看来有人知道迪尼埃斯把这棵雪松当作通向洞里的桥梁,而居心不良地把这座桥给毁了?也许有谁在洞里藏了什么东西,为了切断通向密室的唯一通路而把大树砍了?
  但是,倒要问一问,谁有这样的狠劲儿,竟能在半夜里,在暴风雨中,靠了挂在陡壁上的一盏提灯,而且冒着随时会折断颈脖的危险去砍伐这棵树呢?是谁?是贝恩·亚当斯吗?当然,贝恩由于迪尼埃斯不同意他在自己地段正打猎一直怀恨在心,但难道为了这一点就值得出此下策来报复了吗?
  另一种推测就是有人在山洞里藏了什么东西,于是把树砍倒了。看起来这种推测比较近乎情理,虽说砍倒大树这件事本身只会引起对藏密处所的注意。
  迪尼埃期站在山坡上,困惑地摇摇头,感到疑团难释。后来他突然想到了去了解真相的办法。这一天才开始,反正没有事干。
  他沿着小道往回走,打算回屋找一条绳索。

  四

  山洞里空荡荡的,还是原来的样子。只有十几片秋叶被风扫到了洞壁的角落里,洞口还撒有一些从洞顶石板上掉下来的碎石片,这是永无止境的风化进程的微小证据,从前由于风化作用形成了这个山洞,今后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必定会毁蚀得无影无踪。
  迪尼埃斯回到洞门前面狭窄的台阶上,向山谷的对面望了一眼,感到十分惊奇:由于砍倒这棵独一无二的大树,整个景色变化多大啊,一切都变动了位置,连山岗也变成了另一个样子。但是再仔细定睛一礁,又发觉除了眼前的景色变得开阔以外,什么也没有变化。现在从这儿的台阶上,可以看到原来被松枝遮蔽了的远近景色。
  一条绳索从突出在洞口上端的石板上挂下来,石板的另一端一直伸进山洞的拱顶。绳索在风里轻轻摇曳着。迪尼埃斯觉察到了,便自言自语地说,“早晨可是一点风丝儿也没有呢……”说时风又刮起来了,还是很猛的西风。树木都被风刮得弯下了腰。
  边尼埃斯转间西边,脸颊上顿时感到一阵冷意。阵阵大风使他惶惑不安,一种恐惧心理从他心底油然泛起。人类自从不知遮体的群居时期开始,每当听到风暴来临时,心里使会产生象他观在这样的恐惧感。起风意味着天要变了,该攀绳上去,回牧场的家里去了。
  但是,说也奇怪,他不想离开这里。这种情况他以前也常有过。野猫洞仿佛成了他的藏身之地。在这里他有一种与世隔绝的感觉。他栖身的这个小小洞天是现实世界的一部分,但是似乎它已改变了本性,比起他所躲避的那个残酷世界,它要真实、可爱、纯朴得多。
  从小溪的回流处飞起一群野鸭。飞快掠过森林上空,一直向上飞过峭壁的弯曲处又折回来,从容地飞向小溪。迪尼埃斯注视着野鸭,一直等到它们消失在挡住了小溪视线的围堤树林后面。
  可是总得回去呀,还有什么可等的呢?打从一开始就是胡思乱想,有哪个理智清楚的人会相信——那怕只有一分钟——山洞里会藏着什么东西?!……
  迪尼埃斯转身走向绳索——绳索不见了。好几秒钟他圆睁着眼呆呆地望着刚才绳索还挂在那见迎风摆动的地方。接着他用眼睛四下搜索,看看能否找到踪迹,虽然这儿根本没有什么好找的。当然,可能绳索有点松动,沿着头顶上那块石板往下滑,但怎么会滑得连影子也没有了呢?
  这是一根新绳子,很结实,他亲手系在峭壁顶端的一棵树上的,而且结得很牢,结好后他还拉了几下,试试它会不会松开来。
  然而,绳索却好象被风刮走似的。要是没有人插手,肯定不会丢的。也许是哪一位经过这里,看到绳子,悄悄地把它解走,现在正躲在上面等着,看绳子的主人什么时候发现自己陷入窘境而惊吓得叫唤起来?这样愚蠢的玩笑在邻居间可算得上是高明的幽默了。不用说,最聪明的办法就是对这种恶作剧来一个置之不理,默默守着,让开玩笑的人反过来自讨苦吃。
  迪尼埃斯拿定主意,就蹲下来守候。他对自己说,“十分钟,最多一刻钟,开玩笑的人就没有耐心了。绳子就会乖乖儿地放回原处,我就可以爬上去回家了。我还可以把开玩笑的人请到家去喝两杯,不过要看开玩笑的是哪一个了,我们可以坐在厨房里—起取笑这件奇遇。”
  就在这时,迪尼埃斯突然发觉自己披风刮得身子缩成了一团,看来风比刚才更加刺骨了。西风转成北风,这可不是好兆头。
  在台阶上坐定以后,他注意到上衣袖管上麻麻点点地发潮,这不是雨点打湿的,雨还没下起来,而是雾气下沉的缘故。要是气温再往下降一、二度,那天气将更加讨厌……
  他虽然冷得发抖,还是守在那里,在寂静中竭力捕捉着每一个细微的声响:有没有脚下树叶的沙沙声?有没有攀折树枝的声音?如果有,那就证明峭壁顶上有人在。然而周围一点声音也投有。这是一个死寂的白昼,甚至台阶下面山坡上迎风摆动的树枝也失却了平常窸窸窣窣的声音。
  一刻钟显然早已过去,峭壁顶上依然声息全无。风好象超刮越大了。迪尼埃斯转过头来,无望地向石头挡板扫了一眼,脸颊上感到有一团团轻雾在随风飘拂。
  迪尼埃斯再也不能耐着性子和开玩笑的人别扭下去了,一阵恐惧向他猛烈袭来,他终于明白,时间等不及了。
  “喂,上面有人吗?……”他喊叫了一声,等着回答。
  没有回音。
  他再喊了一次,这次喊得更响了。
  通常,山谷对面的岩壁会激起回响。今天却没有,就连喊声听起来也很低,好象周围上了一堵灰色的吸音墙。
  他又喊了一次,但浓雾把他的声音吸走了,吞没了。下面传来一阵沙沙声。他知道这是结了冰的树枝在作响,迷雾在阵风间隙的当儿徐涂下沉,渐渐变成了冰棱。
  迪尼埃斯顺着洞口的台阶走去,充其量不过走了二十英尺的距离.但找不到任何出路。台阶突出在深不见底的幽谷之上,猝然中断了,顶上悬着一块平整的大石头。太好了——把他困在这里,真是没话说的。
  他重又躲进洞里蹲下来。在这里他至少可以避避风,且不管恐惧的感觉又向他悄悄袭来,相对地说,总要觉得舒适一些。山洞里还不算冷,可是温度在明显下降,要不浓雾就不会沉下来变成冰棱了。迪尼埃斯身上只穿一件薄薄的短上衣,又没有办法生火——他不抽烟,没有随身带火柴。
  到这时候,他才第一次真正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等到有人查问他跑到哪里去了的时候,早已是许多天过去了。平时很少有人访问他,实际上,谁跟他都没有往来。即使有人发现他丢失了,派人来寻找他,又有多大可能会找到他呢?谁会想到上山洞来看看呢?在这样的天气里,一没有火烤,二没有吃食,一个人能活多久?
  假如他不能迅速离开这里,他的牲口怎么办?这么坏的天气,奶牛是会自己从牧场回家的,可没有人把它们关进畜棚去呀。如果它们半饥不饱地站在那里,不消一两天,发胀的乳房就会使它们痛苦不堪。也不会有人去喂猪喂鸡。他头脑里闪过了这样的想法:“当那么些无力自卫的牲口依赖于他的时候,他无权轻率地以自己的生命去冒险。”
  迪尼埃斯爬到山洞深处,身子朝下贴在地上,把肩膀挤进最里面的那个洞壁,耳朵贴着洞底的石头。
  神秘的生物依然在那里。自然,既然把它围得死死的,比围迪尼埃斯还要死,它还能到哪里去呢。它正在大约三、四百英尺深的岩层底下忍受苦难。这么厚的岩层是大自然花了几百万年的时间慢慢堆积起来的。
  此时,生物又沉缅于回想之中,它心里想到自己已到了另一个地方。在它记忆的涓流之中,有的地方模模糊糊,有的地方却清清楚楚。辽阔的深色石质平原,一眼望不到边的整片石质地台;地平线上升起了一轮紫红色的太阳火球,在冉冉升起的太阳阳光的映衬下,似乎有一座建筑物——只能以地平线不平来作解释吧——不知是城堡,还是城市,还是有许多可供居住的山洞的巨大峭壁,究竟是什么东西,很难解释。甚至很难肯定,所有这些看到的东西是能说得清的。
  也许,这就是神秘生物的故乡?也许,深色的石质地带乃是作为它故乡的那个星球的宇宙港埠?或者,也不是故土,而是它到地球来之前所去过的某些地区?也可能,是这些景色太神奇,给他的印象太深刻的缘故、
  之后,它的回想里开始掺进另一些现象,另一些感觉信号,看来,这些信号都和某种生活方式、某些个性和气息味道相关联。当然,迪尼埃斯知道,如果把人类的认识体系硬去套禁锢在岩层深处的生物,那是很容易出差错的,但是除了人类的认识体系,别的认识体系他一点儿也不知道。
  当迪尼埃斯倾听着生物关于深色石质平原的回想,想象着冉冉而起的太阳和阳光映衬下地平线上突出的巨大建筑物的轮廓时,他做到了以前从来做到过的事:设法和生物——岩石的囚徒交谈。他试着让它知道,有一个人在倾听,而且听到了它;让它知道,它并不孤独,不是和一切都隔绝了的一想必它自己是这样认为的吧?
  自然,他没有用声音来说话,因为声音没有意义,声音永远也不能穿过岩石的厚度,迪尼埃斯只是在心里默默无声地讲着。
  “喂,谁在下面?我是你的朋友,我已经听了你好长好长时间了。希望你也能够听到我。要是你听得见的话,让我们谈谈吧。请允许我给你说说有关我自己和我所生活的世界的情况,你呢,也请讲讲你自己和你原先生活的那个世界的情况。还有,你是怎么陷到岩层深处夫的?我能不能多少为你做点什么,给你帮点什么忙呢……”
  他没有冒昧再说下去,讲了这些话以后,他又躺了一会儿,耳朵贴着坚硬的洞底,竭力猜测生物听到他的呼唤没有?然而报明显,它没有听到,或者,听是听到了,但没有引起足够的注意。它继续回忆着地平线上空升起的浑沌的紫红太阳的行星。
  迪尼埃斯责怪自己:“这有多蠢啊,去和神秘的生物谈话,真是太自负、太愚赢了……”在这以前,他一次也没有这样冒失过,只是听听而已。就象他没有试过要去与星星对话一样,在星星交谈时,他也只是旁听而已。
  要是认为自己有权去找这个生物谈话,又算发现了什么新的功能呢?也许,这个行动只是出于对死亡的恐惧?
  如果岩层深处的生物根本不知道什么叫死亡,如果它能够永远话下去,那又怎么样呢?
  迪尼埃斯从洞底的那个壁洞里爬出来,回到刚才可以蹲坐的地方。
  暴风雪开始了,下着雨夹雪,气温还在下降。洞口的台阶上己结上一层滑溜溜的坚冰。如果现在有人想在洞口散散步,这位勇士定然会从峭壁上滑下去摔得粉身碎骨。
  风越刮越猛,树枝摇晃得更加历害了。旋风夹带着雨水雪花和一簇簇树叶在山坡上飞旋。迪尼埃斯从自己坐的地方只能看到奇怪土堆上那些白桦树的树梢。这个土堆就在原来作为进洞桥梁的那棵弯曲大树近旁。突然他惊异地发现这些树枝晃动得很厉害,不象是被风刮的,白桦树一忽儿弯向这边,一忽儿弯向另一边,而且好象眼看着它往上长,树枝压得低低的,好象在无声地哀求着什么。
  迪尼埃斯匍匐着爬到洞口,把头探到外面去看看山坡上出了什么事。结果看到了,不仅树梢在晃动,而且,整片树林都在颤抖摇晃起来,似乎有只无形的手在使劲把树林从地下推出来。他还没有来得及思考是怎么回事,就突然发现,大地也剧烈动荡起来了。这情景就好象有人用慢速拍摄了岩浆翻滚、气泡膨胀泛起的镜头,如今正用正常速度倒转着胶片。随着土地地隆起,白桦树不断升高。小石子和尘土离开原地,沿着山坡滚滚而下。突然一块大石头飞离山坡,轰隆隆地直朝深谷滚去,一路上把许多林间灌木压得乱七八槽,茎断干裂。
  迪尼埃斯如着了魔似地注视着这块大石头。
  他自问道:“难道说,我成了地质上某种加快但说不上加快了多少倍的演变过程的见证人?”他力图弄明白,在这演变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些什么事情,但是一点也想不起来。土堆鼓了起来,塌向一边去。滚滚而下的泥流迅速地扩大着,褐色的泥层把刚下的白雪都盖没了。终于白桦树被推倒了,向下滑去,而在白桦树身下的树坑里出现了一个怪影。
  怪影没有清晰的形状,它的外形模糊,仿佛一颗星辰从天而降,熔成了一块不断变形没有定型的凝结块,当然它并未完全失去最初的某些特征。分子内部分散的、互不联系的原子积聚——如果能够看到这些原子的话——就可能是这样的形体。怪影在灰暗的阴天里轻飘飘地若隐若现,虽然没有实体,但是,看来具有非同寻常的力量——它从半塌了的土堆里逐渐升腾而起,直到完全脱出身来。它刚—脱身,就往上向山洞飘来。
  说也奇怪,迪尼埃斯没有一点恐惧感,只有一种无限强烈的好奇心。他竭力想看清楚,飘逸的怪影象个什么玩意,可是他没法作出任问明确的结论。当怪影飘到台阶上时,迪尼埃斯把身子往里移了移,重新蹲下身来。怪影又往前进了一二英尺,一直飘到洞门。说不上它是坐在那儿呢,还是腾空吊在悬崖上。
  “你说过,”浑身闪着金星的怪影对迪尼埃斯说,这既不是提问,也不是肯定,甚至不能说它是在讲话,这种声响和迪尼埃斯所听到的星球对话的声音一模一样,“你以朋友的身分和它说过,”怪影继续说(怪影所用的概念,不是“朋友”的意思,而是另一种也是表达亲热友好的概念),“你说你愿意帮助它,难道你能帮助它?”
  现在至少是提出了问题,而且意思很明白。
  “不知道,现在大概做不到。但是一百年以后可以——你听到没有?你听懂我的话了吗?”迪尼埃斯回答说。
  “你说,你可以帮助他,”怪影一样的生物回答说,“只是要等时间,请说清楚,要等多长时间?”
  “一百年,就是当行星围绕太阳中心转一百次。”迪尼埃斯答道。
  “什么叫一百次?”怪物又问。
  “你能看见我的手指吗?就是我手末端的这个东西?”迪尼埃斯伸出十个手指说道。
  “什么叫看见?”生物再问。
  “反正能感觉到它们就是了。请数一致有多少手指。”
  “是的,我会计算。”
  “它们一共有十个,”迪尼埃斯解释道,“十个十就等于一百。”
  “这个期限不是太久了吗?到那时还能帮什么忙呢?”生物回答说。
  “你懂得遗传学吗?你知道一切有生命的物质是怎么繁殖后代的吗?新生的生命怎么会知道,他(它)将是什么样子的?这个生命是怎么成长的?为什么他(它)会知道,该是怎么成长、将会成为什么样子?你知道决定细胞性质的核酸吗?知道它是怎么发展、具有什么样的功能吗?”
  “我不懂得你的那些词,”生物回答说,“但我明白你的意思。这么说来,你是知道所有这些东西的啰?这么说来,你和别的造物不同,你不是那种非常笨拙、粗野的生物,只知道呆在一个地方或是隐藏在土壤里,或是在固定的物体上爬行,或是在大地上奔跑?……”
  当然,怪影发出的声音根本不是一种言辞。除了单词——或者比除了具有单词感觉的思维以外,还有类似树木、洞鼠、松鼠、兔子、蠢笨的田鼠和善于奔跑的狐狸等的视觉形象。
  “如果我不知道,”迪尼埃斯回答说,“那么,我们人类中另外有人会知道。我个人懂得不多,但是有人一生都在研究遗传问题。”
  怪影悬在台阶边沿上,很长一刻默不出声。在它身后,树林被风刮得弯下了身子,暴风夹着雪花在狂飞乱舞。
  迪尼埃斯冷得发抖,就再往洞里面挪了挪,暗自思忖,在他的幻想中有没有出现过这个浑身金星闪耀的怪影呢?
  他还没有来得及考虑这个问题,生物又开始讲话了。这一次它似乎不是在对人讲,甚至完全不是对哪一个讲的,而是跟原来埋在岩层深处的生物一样,只是一种单纯的回忆。说不定,这些回忆并不是供人类使用的。但是,迪尼埃斯却无法摆脱它们。生物发放出来的形象信息传入他的大脑,充塞着他的脑子,挤走了他自己的意以,好象这些形象信息本来就属于迪尼埃斯,而不是属于他对面那个呆然不动的怪影的。

  五

  起初,迪尼埃斯看到一个空间——一个广袤无垠、严峻冷酷的空间,在这样一个超脱一切、漠视一切的空间,理智也会麻木,并非由于畏惧,也不是由于孤独,而是因为意识到在永恒的宇宙面前自己显得何等渺小,就象尘粒一样微不足道。一颗尘粒漫无目标地飘落在无穷的天际——不,它并不是毫无定向的,空间会留下它的踪迹,留下一个微小的标记,留下它的印痕。这些微小的踪迹、标记和印痕的实质是什么,你无法解释,也说不清楚,因为它们不在人的理解范围之内。但它们却点明了——当然是极不明显地——一条道路,在太古时代某种有生命的物质曾经沿着这条道路走过。不顾一切的决心、无限的忠诚、某种无法抑制的要求驱使尘粒循着这个模糊不清的踪迹,超越空间,超越时间,或者同时超越时空的界线,飘向任何地方,驱使它永不休止、毫不动摇、毫不犹豫地继续向前发展,直到达到目的,或者踪迹被风完全抹干净为止——假如空间有这种永不停息的风的话。
  “尽管这种决心是属于异类的,但会不会在这决心后面还隐藏着某种熟悉的东西?”迪尼埃斯思忖着,“它可以翻译成地球人的话言,可以充当构通我这个地球人与地外星球那个老在回忆往事的智慧生物间的桥梁呢?”
  空旷、死寂、冷漠的宇宙似乎将世世代代永远这样延续下去,遥遥不见终期。但是,不管怎么说,迪尼埃斯知道,这个终极期还是出现了,它就出现在这里,出现在这古老河道上方长期形成的岗峦之中。于是永无止境的黑暗和寒冷的世纪让位于永无止境的等待的世纪:一条发展道路结束了,它的踪迹导向了另一个永不可及的远方,剩下的只是等待,须拿出极大的无穷的忍耐力来等待。
  浑身金星闪烁的生物对迪尼埃斯说:“你讲可以帮助,但是为什么呢?你并不了解对方,你为什么想要帮助它?”
  “它是有生命的,”迪尼埃斯回答说,“它有生命,我也有生命,难道这一点还不够吗?”
  “不明白。”生物说。
  “照我看,理由足够了。”迪尼埃斯肯定地说。
  “你怎么帮助它呢?”
  “我已经提到遗传学的问题,这个问题怎么解释……”
  “我学会了你思维中的术语,你指的是遗传密码问题。”
  “那你同意了吗?禁锢在岩层深处由你看守的……它也会同意吗?”
  “我不是在看守,我只是在等候它。”生物说。
  “你得等很长时间呢!”
  “我天生善于等待。我己等了好久,还可以继续等待下去。”
  迪尼埃斯说:“总有一天风化会把岩石给毁掉,但是你用不着这样长久地等着它。你那一位懂不懂得自己的遗传密码?”
  “懂,”生物说,“它懂的比我多得多。”
  “它完全懂得自己的密码吗?”迪尼埃斯坚持追问道,“直到最微小的联系、全部的组成部分、无法计数的几十亿个密码的精确排列……”
  “它全懂。智慧生物最关心的就是认识自己。”生物肯定地说。
  “那么它同意把资料交给我们,把它的遗传密码都告诉我们吗?”
  “你的建议是粗鲁无礼的,”闪耀着金星的生物感到受了侮辱(它选用的词比“粗鲁无礼”还要重),“这样的资料谁也不会交给别人,这是有失体面、不成体统的事(所用的词和“有失体面”、“不成体统”仍然有些异样)。这实际上就意味着把自己束手交给别人支配,这地地道道是一种毫无意义的投降。”
  “这不叫投降,”迪尼埃斯反驳说,“而是摆脱禁锢的脱身之计。我已讲过,一百年后,到那时我们地球人将能够根据遗传密码仿造任何一种活的生物,能够维妙维肖地复制一个和你那位一模一样的来。”
  “但是它仍将照旧禁锢在那里?”
  “仅仅是两个中的一个。不错,两个同形体中的一个在岩石完全风化以前还得等着。可是那另一个,即第一个的复制品将开始重新生活了。”
  这时,迪尼埃斯闪过了一个想法:“要是岩层深处的生物根本就不想别人去搭救它呢?说不定是它有识把自己埋在岩层底下的呢?说不定他就是想找一个隐身的地方躲起来呢?说不定,如果它想脱身,它也可以轻易地从自己的禁锢地钻出来,就象这个怪影——冒金星的家伙从土堆里钻出来一样?……”
  悬在台阶边缘上闪着星光的家伙打断了他:“不,这次是个例外。我是想出来自由活动一下,我曾一边睡一边等来着,这一觉睡得太久了。”
  “是啊,是太久了,”迪尼埃斯想。当它沉睡的时候,它身上已一点儿、一点儿积起了一层土,土变城了土堆,土堆上又慢慢积满了许多从冻裂了的峭壁上剥落下来的石头。石头旁长起了白桦树丛,它们已平安无事地长到三十来英尺……这么说来,在时间概念上竟有这么大的差异,这样的时间概念对于人类来说简直不可思议。
  “可是,慢着,”迪尼埃斯中断了自己的思路,“你还是明白了什么东西……”他觉察到一种无限的忠诚和无穷的耐心,金星闪耀的生物正是怀着这样的忠诚和耐心穿过深不可测的星空跟随着那另一个生物。不容置疑,他的观察是正确的:这个奇异生物即这位处在洞口台阶上的忠诚的星际警犬,它的智慧仿佛正在向迪尼埃斯的智慧靠近,渐渐地接触到了他的理智,转瞬间两个理智汇合一起了,突然变得互相理解、互相充满了感激的心情。尽管它们之间还有着种种差别,但是须知这样的情况大概数百万年来还是第一次:来自遥远宇宙的警犬遇见了一个能够理解其天职和使命意义的人。
  “可以试一下把那另一个生物刨出来。”迪尼埃斯建议说,“当然我已考虑过这个问题,但担心反而会对它不利。再说,要说服人们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不,”生物回答说,“挖不出来的,这里有许多问题你是不懂得的。你最初那个建议倒还有一定价值。你说,你缺乏足够的遗传学的知识,现在不能采取必要的步骤。可是你向自己同星球的人商议请教过没有?”
  “和一个人谈过,”迪尼埃斯回答说,“只是他不愿听我说,他认为我疯了,所以他终究不是那种应该去找的人,也许,以后我能找到别的人,但现在不行,尽管我很想现在就能效劳,但不会有结果。他们将嘲笑我,而我是受不了嘲笑的。再过一百年,也可能再多一些,我就能……”
  “你活不到一百岁的,”星际警犬打断了他,“你是属于生命短促的种类。想必你们飞快的成长可以说明这一点。这里所有的生命都是短暂的,这就可能在进化过程中生成智慧。当年我落到你们这个星球时,这里还全是些没有思维能力的生物。”
  “你说得很对,”迪尼埃斯答道,“我不能再活一百年,即使从我生下来的那天算起,我也活不了一百年。而且我的大部分年岁已经过去,也可能,这就是我的一生了呢。因为,如果我不能从洞里回去的话,过不了两三天我就会死去。”
  “交谈的朋友,请把手伸过来扶着我。”闪耀着星光的生物建议说。
  迪尼埃斯慢性地把手伸出去。手已穿过星光发亮的地方,但他什么感觉也没有,好象他的手就伸在空中一样。
  “你瞧,我不能帮助你,没有什么办法可以使我们的功能互相配合行动。多遗憾呀,朋友。”生物说。(怪影所说的最后一个词,不完全符合“朋友”这个概念,但它很中听。迪尼埃斯猜想,这个词可能比“朋友”的含义还要亲切。)
  “我也很遗憾,我多希望能活下去。”迪尼埃斯回答说。
  周围一片沉寂,一切都在从容不边地默默沉思。这种情景只有在下雪天才有。寂静中,树林、峭壁和深藏不露的小生物也都在侧耳谛听着。
  迫尼埃斯自问: “看来,这次和地外星球使者的会见也毫无收获?要是我不能奇迹似地队台阶上脱身出去,那么,我就什么事也干不成,就将一事无成……而从另一方面来说,我为什么还要去关心、救那个禁锢在岩层深处的生物呢?当务之急是我自己能不能活下去,而不是什么我的死会不会使禁锢者失去得救的最后希望。”
  于是,他对闪着星光的生物说:“也许,我们还不至于白见面一场吧?现在,当你知道……”
  “我知道不知道,这没有什么意义,”对方回答说,“为了达到目的,我该把掌握的情况转告那些远在地外星球上的生物。但是,即使我能够和它们联系上了,它们也不一定会重视我的报告。我是微不足道的角色,我无权和最高领导层讲话。我唯一的希望寄托在你的同星球人身上。另外你必须活下去,要是我没有理解错的话。因为我知道,你刚才一瞬间在想你是唯一能够理解我的人。在你的同星球人中,没有第二个人那怕想到过我的存在。”
  迪尼埃斯点点头,这是实话。地球上没有第二个人具有他那样的功能,没有人会象他那样巧,脑部撞伤后能具备这样非凡的功能。对于岩层深处的生物来说,他是唯一的希望,而且是微弱的希望。要使希望成为现实,首先得找到一个能够认真听取并相信他讲述的人。光是相信还不够,还必须能把他所相信的东西一直传到很多年以后,传到久远的年代,到那时,遗传学工程师的水平比起现在不知要高明多少倍。
  “如果你能渡过危难活着出去,那末,也许我能够找到办法和技术手段来实现你的设想。但是,你要明白,我想不出任何能使你得救的办法。”来自地外星球的警犬说。
  “说不定会有人在附近经过呢,我大喊大叫,他们准能听见……”迪尼埃斯回答。
  于是,他重又喊叫起来,可是没有回音。暴风雪把喊声吞没了。他自己也清楚地知道,在这种天气里,人们通常那是坐在家里安安稳稳地烤火。
  他终于累了,就靠在石头上歇一会儿。金星闪烁的生物仍然悬在台阶上,不断改变着形状,很象一棵蒙着一层薄雪、枝条微垂的圣诞松树。
  迪尼埃斯强使自己不要入睡,闭一会眼睛就立即张开,不让眼皮合上很久,要不然就会立刻睡去。要是能动动身子,拍拍自己肩膀,暖和暖和就好了,只是两只手象灌了铅似的,一点儿也不想动弹。
  他感到身子在向洞底滑去,就挣扎着想站起来。但意志不听使唤了,而且洞底很舒服。说真的,这样舒服的地方真值得先休息它一会儿,然后再拼足全力攀到上面去。
  令人惊异的事发生了:洞底突然被污泥和水淹没,太阳正在头顶上方升起,身上顿觉暖和起来……
  他吓得跳了起来,可是,却发现自己站在没到脚踝的水里,水面平展展的一直延伸到地平线,脚下踩的已不是石头,而是黑乎乎的泥泞。

  既没有山洞,也没有山洞所在的山岗。只有一望无际镜子般的水面。转过身来,只见离身很近的地方,不过三十尺吧,就是小岛的泥岸。小石岛很脏,石头上布满了令人生厌的绿色水斑。
  迪厄埃斯根据经验知道,以往进入另一个时期时,脚下立足的地方是不会改变的。每次发生时间变换时,他总是站在变化前原来站立的地方。现在,当他站在浅水里,又一次(不知是第几次了)感到惊讶不已,因为有一种奇怪的动力在空中托着他的身体,而且托得非常得法,当他转入另一个时期时,他不用担心会埋到二十英尺深的沙石层里去,或者相反,会没有依托地悬挂在二十英尺的高空。
  但是今天即使蠢汉也会立即明白,由于各种情况令人难以置信地集中到一起,他已经不再关在山洞里了。健全的理智要求他尽快离开这不知不觉中陷落的地方。稍有迟延,恐怕又会突然回到自己的现实中去,又得在山洞里挣扎,乃至于一命呜呼。
  由于两只脚陷在水底泥泞里,他费了好大劲才转过身子,急急向岸边奔去。走完这段路可真不容易,但他还是来到了岸边,沿着又脏又滑的泥岸爬上满地乱石的小岛,终于能坐下喘口气。
  呼吸很困难。迪尼埃斯张大嘴巴贪婪地吸着气,觉得空气中有一种异常的不可名状的味道。他坐在石头上,大口地吸着气,望着在高空和煦阳光照耀下波光粼粼的广阔水面。很远很远的水面上,冒出了拱起的长形褶纹,迪尼埃斯看到,它正向岸边移来,抵达小岛后朝泥泞浅滩这边迅速向上一蹿,几乎冲到迪尼埃斯的脚边,而在远处波光四射的水面上又隆起了新的褶纹。
  迪尼埃斯很清楚,平静的水面比最初的估计更加宽阔了。在他所有的古代漫游中,还是第一次碰到如此辽阔的水面。在此以前,每次他都是在陆地上,而且对地形总是很熟悉,至少有个大概的了解,他知道在山岗后背必定有河水湍流。
  今天一切都显得很生疏。他进入了一个完全不熟悉的地区。不容置疑,他被抛到了比历次更远古的时代,这时期大气中的氧气比后来各个地质年代还要稀薄。看来他此刻正站在一个巨大的内海的岸边。他想:“大概我现在已濒临性命难保的边缘了……”眼下氧气虽然还算够用,但是已很勉强了,因此他的呼吸比平时急促多了。如果他退回的年代比现在还要早百万年,氧气就不够用了,如果再更远一些,那么,游离氧就完全没有了。
  迪尼埃斯细细地察看了一番岸边,发现有许多微小的生物在上面钻来钻去,在岸边污秽的白沫里蠕动,或是在泥地上钻出许多微孔。他垂手轻轻刮了一下坐着的石头,附在石头上的绿色斑点立刻脱落下来,厚厚地粘在他的手掌心里,滑腻腻酌,令人十分厌恶。
  这就是说,在他面前的是最初敢于爬上陆地的生命体。这些还不能称为生物的生命体胆怯地紧靠在岸边,不准备、也不能够脱离亲爱的母体——水,它们从一开始就受到这母体昼夜不息的养育照料。就是那些植物吧,也是紧紧贴近大海身边,即使爬上了礁岩,也仅仅限于岸边浪花能够偶尔飞溅到的地方。
  过了几分钟,迪尼埃斯觉得喘息和缓了些。氧气这么缺乏,如果是在泥泞中吃力地行走,将会寸步难行。但是如果就这么坐在石头上不动,那么仅有的一点生气还能勉强对付。
  这时,太阳穴的血管不再卜卜剧跳了。迪尼埃斯觉得周围静极了,只听得水浪轻轻拍击泥岸的声响,而这种单调的音响与其说是破坏了寂静,不如说更加强了四周静滥的气氛。
  他一生中从来没有碰到过这样真正单调的音响。在其他一切年代,甚至最宁静的日子也有许多声音。而这里,除了大海,再找不到能够发出音响的东西了——没有树林,没有野兽,没有昆虫,没有鸟类,仅有的就是水天相接的大海和天空的太阳。
  几个月来他第一次重又体验到与世隔绝的感觉,一种异地生疏的感觉。谁也没有请他到这儿来,其实,他也没有这个要求,他到这儿来是一种误会,因此周围世界对他来说很陌生,想来,对在体积或者省力方面和岸边群栖的小生物大相径庭的任何生物来说,都会是陌生的。他坐在陌生的阳光下,陌生的大海中,观察着微小的虫子。将来这些小虫子也将发展成为象他迪尼埃斯一样高级的生命体。他观察着它们,试图看出自己和它们之间的亲缘关系,哪怕这种关系非常非常的遥远。然而,他只是白费心机,他看不出他和这些小东西之间有什么相通的地方。
  忽然,在这单调的音响里,闯进了一种机械发动的声音。虽然微弱,却很清晰。发动机声愈来愈响了,声音从水面折回,把小岛都震得动了起来——看样子声音是从天上来的。
  迪尼埃斯跳起身来抬头一看,果然一艘飞船从天外飞来。这不是通常理解的那种飞船,它没有明确的外形,只是一种立体空间的变态,好象许多扁平的光柱(要是有这样一种扁平光柱的话)不规则地互相交叉在一起。飞船的声响震耳欲聋,仿佛把空气都要震裂似的。扁平光柱不停地改变形状或是更换地万,因此飞舱瞬息万变地改变着自己的形态。
  起初飞船降落很快,后来就开始制动,但仍在继续下降,威力强大地、目标明确地直奔小岛而来。
  迪尼埃斯慑于来自天外的强光巨响,不由自主地始缩成一团。周围的一切:大海、泥岸、石块,出于突然的光焰照耀,甚至在明亮的阳光下闪烁起亮光来。因为畏光他眯缝起眼睛。他明白,如果飞船只碰到地面,那就大可不必担心,它将降落到离岸一百或者一百五十尺的地方,而不会落到小岛上。
  在贴近海面的地方,巨大的飞船骤然刹住悬在那儿不动了。从扁平光体底下钻出一个闪光物体。物体落下来溅起一阵水花,但没有沉到水下,而是浮在烂泥滩上了。它的上半截几乎暴露在外。这是一个球,一个亮得使人目眩的球状物。海浪把它打得拍拍直响。迪尼埃斯觉得,即使雷声灌耳也能听到这拍拍的浪击声。
  这时,在荒漠的世界上,在飞船的轰隆声中,在海浪萦绕不去的拍击声里,传出了讲话声,声调低沉、冷漠。不,这显然不是人的说话声。在那嘈杂的情景下,任何人的讲话声都必然是十分细微的。但是这个声音却听得很真切,而且不容置疑,它们的意思是:
  “为此据最高领导的意志和法院之判处,现将你放逐至此蛮荒星球之上,你将留居此处,望你能以足够之时间认真地回顾所犯罪行,特别是有关……(接下去的一连串概念是人们无法理解的,它们好象汇合成一串分辨不清的嗡嗡声,这嗡嗡声或者是嗡嗡声里的某种东西能使血管里的血液凝结起来,并使你心里充满了反感和憎恶,这滋味迪尼埃斯从来没有体验过)实话告诉你,遗憾的是你未被判死刑,我们虽极其厌恶杀生,但是,将你处决更符合我们之目的。而且,处决你仍属过于仁慈。我们之目的是使你今后永远不能再和任何种类、任何种族的生命休发生联系。深望在此,在最为遥远之星际交通线之外,在星图上并无标记之行星上,我们之目的将能实现。我们还要惩戒你,责令你深刻反省,保证即使将来在不可预测之遥远时代,由于某一生物不知底细或出于恶意将你释放,你仍得改邪归正,以求得不管情况如何,再也不重蹈如今之覆辙,重罹今日之厄运。现按照法律,最后特准你陈述自己的想法。”
  讲话声停住了。一会儿响起了另一个讲话声,这新的讲话声表达的句子比迪尼埃斯能够听懂的要复杂。但是它的意思可以简单地用地球上的三个词来概括:
  “你们真正该死!……”
  轰隆声更响了,飞船起飞升向天空。迪尼埃斯注视着飞走的航船直到它在蔚蓝的天际变成一个白点,轰隆声在远方消失为止。然后他挺直了身子,但仍在打颤,浑身软弱无力。他摸着背后的石头,重新坐了下来。
  世界上又只剩下单调的海浪拍岸的声音。海浪撞击离岸一百英尺的闪光球体时,竟连声响也没有,简直和幻觉完全一样。天空里烈日炎炎,阳光象火一样照射在球体表面上。迪尼埃斯感到空气又不够了。
  毫无疑问,左他面前的浅水里,说得确切坠在紧靠小岛的泥滩上躺着的那个球体,就是他一直所称的“禁锢在岩层深处的生物”。埋在石灰岩层下面的那个智慧生物是什么样的呢?所有这些问题的答案就在数亿年前的那个短暂片刻中。然而,他迪尼埃斯又是怎么飞速越过几亿年的时间正巧碰上了这短暂的片刻呢?这不会是偶然的巧合。巧合的可能性极其微小,简直等于零。要是他不由自主地从山洞口忽隐忽现的怪影那里打听到的材料比猜想到的更多,那又怎么样呢?迪尼埃斯记得他们两个的思想互相接触过,是吻合一致的,虽然只是一瞬间的事,但是在这一瞬间,会不会已无意地交流了知识呢?本来这知识储藏在头脑的某一个角落里,现在则引发出来了。或者,会不会是他无意中使心理预报系统发生了作用,而这个心理预报系统的职能便是吓退那些想去解救被贬黜的放逐者呢?
  那么,这与忽隐忽现的怪影没有任何关系?恐怕未必,怎么说呢……要是被贬黜的囚徒——球体的星外居民体现了一种内在的、为审判者所不知的善良本质呢?否则就不能理解这个怪影经过这么长的地质年代还能保持竭诚尽责的感情。但是,这里又不可避免地会提出另一个问题:什么是善?什么是恶?该由谁来评判?
  不过,有影影绰绰的怪影存在,这本身看来并不说明问题。任何一个声名狼藉的人总可以找到一条愿意至死保护他的狗。
  尤其令人惊奇的是;他的脑震荡是怎么回事呀?他怎么能、又为什么能从过去那么多时间内正确无误地正好选中发生这最罕见事件的一刹那?他身上还有哪些无与伦比的惊人的新功能有待于他去发现呢?在获职完整知识的运动中,这些功能会把他引多远?而且这一运动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迪尼埃斯坐在石头上,喘着粗气。顶上是明亮的太阳,前面是风平浪静的沉寂大海,再就是围住球体通向岸边的长形褶纹。脚下泥泞里微小的虫子在钻来钻去。他把手掌在裤子上擦擦,想把粘糊糊的绿斑抹掉。他想:
  “趁球体还没有陷进泥泞以前,我可以走近去看它个仔细……”可是不行,在这样的大气下,要走一百尺的路程太长了。主要的是克不能去冒险,不能走近将来的山洞,要知道他早晚要跳回自己所处的时代的。
  糊涂的念头——瞧我想到哪里去了——逐渐清醒了些,他对自己身处洪荒时代的生疏感觉消失了。这时候,看得很清楚,平坦的泥泞小岛是一个寂寞得令人窒息的世界。一眼望去看不见任何东西,只有天空、大海和泥岸。他想:“好一个从来没有发生、今后也不会发生什么事情的小天地!飞船已经飞走,重大的事件已经收场……”显然,人就是现在仍在发生着许多将来才会认识的事情,不过这些都是悄悄地、渐渐地进行的,绝大部分是在这浅海海底进行的。岸边爬来爬去的小虫和礁石上薄薄的粘着物——在洪荒时代尚无智慧的勇敢的先驱着——看来理应受到相当的尊敬,然而它们不可能吸引什么注意力。
  由于无所学事,迪尼埃斯用鞋尖在泥岸上划来划去,想画出一种花纹来,但是,鞋子上沾满了泥,以至任何花纹也画不出来。

  突然他发现,他的鞋尖不是在泥泞地上画花纹,而是在翻动着沾满雪花、冻得发硬的落叶。
  太阳不见了。周围一片漆黑,只有山坡下的树丛后面亮着微光。疯狂飞旋着的雪花拍打着他的脸颊,迪尼埃斯不由得打了个寒噤。他急忙掩上衣襟,扣好钮扣,心想:这样子马上就会冻僵的。从泥泞岸边的闷热天气一下子转到一阵阵冰冷彻骨的暴风雪中,这个变化大大了。
  山坡下树丛旁的淡黄灯光越来越清楚了,接着传来了含混不清的说话声。那里出了什么事情?他已经辨清大约是在离他一百公尺的峭壁顶上。但是这个时候峭壁顶上不会有什么人的,因此也不可能有什么灯光。
  他朝山坡下跨了一步,又犹豫地站住了。难道他还有时间到悬崖那儿去吗?他得赶快回家去。他那几头满身是雪的牲口此刻一定在门外等得不耐烦了,都想进畜棚去避避风雪了,可等来等去得不到温暖,得不到遮盖的东西。猪还没有喂,鸡也没有喂。人没有权利忘掉那些靠他们保护而生存的动物。
  然而,下面确实有人!是的,他们带了提灯,但是他们几乎到了峭壁的边缘了。如果这些糊涂虫稍不留心,就很容易滑交,从一百英尺的高处跌下去。几乎可以肯定,他们是打貉子的猎人,虽说这样的夜晚还打什么猎!——貉子早就躲到洞穴里去了。不行,不管是谁,应当下去提醒他们。

  当他走到将近一半的时候,有人象是从地上拿起提灯,把它举到头顶上,迪尼埃斯看清了他的脸,就直奔过去。
  “郡长,您在这里干什么呀?”
  话还没有说完,他就觉得他已知道对方会怎么回答了,差不多从远远看见悬崖上火光的一刹那起他就知道了。
  “是谁?”郡长急忙转过身来,问道。他把提灯放低,使灯光照在他想照的方向。“迪尼埃斯?”部长吁出了一口气,“公正的上帝呀!您到哪里去了,亲爱的朋友?”
  “没什么,我想出来散一会儿步。”迪尼埃斯含含糊糊地回答说。他知道,这样的解释不会令人满意。但是,你说,怎么能告诉郡长,说他华莱士·迪尼埃斯刚从古代游历了一趟回来?
  郡长激动地说,“真是见您的鬼!叫我们好找呵!是贝恩·亚当斯引得大家惊慌起来的:他到牧场去找您,您不在家。他知道您经常在树林里溜达。他担心您别出了什么事,就打电话给我,他自己就带了两个儿子急忙找您来了。我们害怕,您别从哪儿跌下来跌坏了。在这样的暴风雪的夜里,要是没有帮助是不可能支持很久的。”
  “贝恩在哪里?”迪尼埃斯问。
  郡长挥手指指山坡下面。迪尼埃斯看到两个小伙子,大概就是亚当斯的儿子。他们正在把一根绳子系在树上,慢慢地放到峭壁下面去。
  “他就吊在这绳子下头:看山洞去了。不知为什么他认为您可能到山洞里去了。”郡长回答说。
  “那有什么,他这样想是有根据的……”
  迪尼埃斯话还没说完,只听得一声可怕的惨叫划过夜空。叫声又尖又长,十分刺耳。
  郡长把提灯往迪尼埃斯手中一塞,急忙奔了下去。
  迪尼埃斯心里骂道:“怕死鬼,卑鄙无耻的坏蛋,把别人困在山洞里等死,自己两手插在裤袋里,若无其事地去打电话给郡长,以此来证明自己的善心。这个十足的彻头彻尾的再坏没有的坏蛋和怕死鬼……”
  惨叫声停住了,转为呻吟。
  郡长拽着绳子,亚当斯的一个儿子相帮着。
  悬崖上露出了亚当斯的脑袋和肩膀。郡长伸过手去,把笨重的贝恩拖到安全的地方。
  贝恩·亚当斯啪的一声倒在地上,嘴里不住地打着哼哼。
  郡长一使劲把他拉了起来。
  “你怎么啦,贝恩?”
  “那里有个人,山洞里有个人……”亚当斯结结巴巴地说。
  “见鬼!是谁?谁能在那里呀?是猫?还是豹?”
  “我没有看清,只知道那里有个东西,它躲在山洞深处。”
  “可是他从哪里冒出来的呢?有人把大树锯掉了,现在洞里谁也进不去。”
  “我啥也不明白。也可能它在大树锯掉以前就蹲在那里了,结果陷在洞里出不来了。”亚当斯哽咽着说。
  他的一个儿子扶着他,郡长松了手。另一个儿子挽着绳圈在收绳子。
  “还有一个问题,”郡长说,“你怎么总是认为迪尼埃斯到山洞去了呢?大树已经锯掉,他不会象你这样攀着绳子下去的,要知道那儿什么绳子也没有。如果他是从绳子上滑下去的话,绳子应该还系在那儿呀。我发誓我一点儿也搞不懂。不知为什么你在山洞里磨蹭这么久,而迪尼埃斯却满不在乎地从林子里跑出来了。我多想你们哪位给我解释解释……”
  这时候,亚当斯勉强拖着步子,跌跌撞撞地向山上走去。终于他看见了迪尼埃斯,他呆若木鸡了。
  “您在这里?从哪儿来的?”他心慌意乱地问道,“我们两条腿都跑酸了……到处找您,您却……”
  郡长掩饰不住内心的不快,打断他说:“贝恩,听我说,你还是回家去吧。这一切太令人可疑了。事情不弄个水落石出,我是不会甘心的。”
  迪尼埃斯伸手指着绕绳圈的小伙子说:“我看,这是我的绳子。”
  亚当斯的小儿子疑惑不解地把绳子还给他,一声也没吭。
  “我们径直穿过林子回去了,这样可近得多。”贝恩说。
  “晚安。”郡长很快说了一声,便和迪尼埃斯两人继续不慌不忙地向山上走去。

  “听我说,迪尼埃斯,”郡长突然领悟道,“您根本没有散步,这么大的暴风雪,如果您真是在林子里散步,您身上的雪应该多得多,而看您的样子,象是刚从家里出来似的。”
  “喔,可能是的,说我刚才散步来着确实不完全符合实际……”
  “那真是见了鬼了,告诉我。您究竟到哪里去了。照我这个人的脾气,决不会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但是这会儿要是有人把我当傻瓜,那是决不能使我高兴的。”
  “郡长,我真是无法解释,很抱歉,但是说真的,是无法解释。”
  “那好吧。可是这绳子是怎么一回事?”
  “这是我的绳子,是今天白天丢失的。”
  “大概也是设法说清楚的吗?”
  “是这样,同样不行。”
  “知道吗,这几年我和贝恩·亚当斯处得不好。我不希望和您也会有不愉快。”
  他们登上山顶,向屋子走去。郡长的小汽车停在门口大路旁。
  “进屋坐坐吗?我马上去弄点东西喝喝。”迪尼埃斯建议说。
  郡长摇摇头。
  “下次来吧,可能很快就会来。您认为那山洞里果真有人吗?还是贝恩被幻觉懵住了?他是我们这里的胆小鬼……”
  “可能那里不会有什么人,”迪尼埃斯回答说,“但是,如果贝恩认定那里有人,我们也不用和他争辩。幻象有时也可能会变成真实的东西,就象你真的亲眼看见他的。郡长,我们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有一些伴随者,除了我们自己,谁也看不见它们。”
  郡长飞快地扫了他一眼。
  “迪尼埃斯,您这是怎么啦?哪有什么伴随者?什么事情在折磨着您?为什么您要躲在这深山密林里过着孤独的生活?您到底是在干什么?……”
  他不等回答就坐进汽车,发动马达开走了。

  迪尼埃斯站在路旁看着汽车尼灯的灯光消失在紧一阵松一阵的暴风雪里。剩下的事情唯有困惑地耸耸肩膀:郡长提了一大堆问题,一个也没有要求回答。也许是有那么一些问题,人们并不想要得到回答。
  良久,迪尼埃斯回转身子踏着雪慢慢地沿着小径向屋子走去。要能马上喝一杯咖啡或吃一点东西该有多好,但首先得忙上一会家务。要挤牛奶,要喂猪。鸡可以等到早晨,反正今天喂已经太迟了。奶牛大概在锁着的畜棚门口冻僵了,也许早就冻僵了,让它们再冻下去那简直是罪过啊。
  他推开门,走进厨房。
  屋里正有个东西坐在桌子上等着他。也许是贴近桌面吊悬着,看起来就象是坐在那里。炉灶里没有火,房间里一片漆黑,只有生物闪耀着金色星光。
  “你看见了?”生物探问道。
  “是的,我都看见了,听到了,但是不知道该怎么是好。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应该由谁来判断?”
  “不是你,也不是我,我只能等待,带着希望等待。”生物说。
  “也许在星球世界里,”迪尼埃斯心想,“会有有判断权的生命吧?如果在倾听星球对话时,不光听听而已,还想法子介入到对话中去,提出一些问题,也许能得到回答?宇宙世界也应该存在某种统一的道德,例如类似银河系天诫的东西。即使没有十诫①,只有二、三诫也好呀……”
  【① 指基督教圣经十诫。】
  “对不起,我现在急着办事,少陪了。我有一些牲畜要去照料它们。但是你不要离开,等一会我们有时间再详细谈谈。”
  他在靠墙的凳子上摸索一阵,找到了提灯,又从搁架上摸到火柴,点燃了提灯。黑洞洞的房间中央微弱的火苗发出了一汪淡水似的光亮。
  “你还和一些需要你照料的异种生活在一起吗?那些不完全和你一样的、对你十分信赖而又不具备你那样的智慧的异种?”生物用探询的口气问。
  “大概可以这么说吧,虽然得承认,迄今为止我还没有听到过从这样的观点来看待这个问题的。”迪尼埃斯回答说。
  “我能不能和你一起去?我刚才有—个想法,就是在许多方面,我和你很相象……”
  “很相象……”迪尼埃斯没有讲完就打住了。
  “也许这不是一个警犬,不是尽职的警犬,而是放牧犬?而岩层深处的那一个也不是主人,只是一只离群的羊,难道说是这样吗?”他问自己。
  他把手伸向生物,无意识地做了一个相互理解的手势,但很快忆起,他什么出触不到的。于是拿起提灯向门口走去。
  “走吧。”他从肩头上对生物匆匆说了一句。
  于是,他们俩一起穿过暴风雪,向畜棚走去,向两头正在耐心等待着的奶牛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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