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期

鞭策 激励 期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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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武清读者张领说:编辑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汗水,读者收获了法律的精神食粮。
  ●辽宁铁岭读者孔令并说:《蓝盾》堪称法制期刊中的佼佼者。
  ●河南郑州读者陈家琪说:《蓝盾》是一部集趣味性知识性为一体的优秀法制教科书。
  ●吉林集安读者黄春发说:《蓝盾》在手,人生路好走。
  
  尽量避免出错
  山东东营 邹海宁
  
  编辑先生:
  多年来,贵刊深受读者爱戴,受益匪浅。同时,衷心希望贵刊完美无瑕。为此,提出以下两点。
  1.2005年9月贵刊10页18行,“1966年10月18日至28日,毛泽东在这‘西方的一个山洞’里住了十一天。”其实,这段时间毛泽东正在北京接见红卫兵,发动向“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攻击。不可能再在韶山。
  2.同期11页倒数14行,“据考证小村始建于宋朝”。“五代后周时,滹沱河发大水,冲毁了村庄。”然而,五代后周(公元951—960年)是在宋朝之前,后周灭(960年),才建立宋朝(公元960—1279年)。因此,该文在时间上有误。
  
  强化编校工作,消灭错别字
  湖北保康 高纯杰
  
  我是一名退休教师,订阅《蓝盾》多年,经我手传看《蓝盾》的,至少有5个人。我们深感她是“法制精品,百姓挚友”。但有一个不太令人满意的地方,那就是有的时候、有的文章,常有错别字出现。仅就2005年就10期来看,我们就发现有10几处的错别字和丢字现象:
  一、《全国首例血液制品案揭秘》一文中两处:“据胡元交待”,错为“交等”;“违反了《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错为“违法了《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长自编自演绑架案》一文中两处:“2月2日下午前付清”,错为“1月2日”;“拉网式的搜查”,错为“拉网似的搜查”。
  三、《副局长买凶狂砍副局长》一文中:应“赔偿周玉国经济损失1?郾6万元”,错为“1?郾6元”。
  四、《“女军官”招生行骗记》一文中,“……军校的名额”,错为“各额”。
  五、《母亲冰柜藏儿尸四年平冤慰亡灵》一文中两处:“鞠晓民派出所”不是该所原名,应使用原名,或此名之外的代名;“赵萍的泪水也流了整整24小时”,错为“赵萍的泪水也留了整整24小时”。
  六、《智擒列车黄金大盗》一文中:“为确保准确无误”,错为“准备无误”。
  七、《访华的第一个美国经贸代表团》一文中:“中方的答复是”,错为“中方的答得是”。
  另外,文中“迈纳组织了一个由12位大公司老板组成了二十七人的经贸代表团”一句欠通顺,如改为“迈纳组织了一个由12位大公司老板组成的二十七人的经贸代表团”更通顺些。
  八、《为续“香火”铤而走险》一文中4处:“问题的症结”,错为“症节”;“为了摧垮”,错为“为了推垮”;“化名”错为“花名”;“走路裙子一摆一摆的”,丢了个“一”字,误为“走路裙子一摆摆”。
  办刊物出现个别错字,实属难免,但是错别字多了犹如一盘佳肴中落上了苍蝇,降低了刊物的质量。建议贵刊强化编校工作,坚决消灭错别字和病句,使刊物办得好上加好。
  
  叶永烈来信
  《我的红色之旅》一文在《蓝盾》发表之后,承蒙山东读者邹海宁先生来信,指出文中两处讹误,非常感谢:
  一是毛泽东住在滴水洞,应为1966年6月18日至28日,误为1966年10月18日至28日;
  二是西柏坡始建于唐朝,误为宋朝。
  特向邹海宁先生致谢,向广大读者致歉。
  叶永烈
  2005年10月30日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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