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7期

“中央记者”现形记

作者:田 燕 余建华 榕 萱 林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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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肩担道义,热血著文章。记者本是正义的代言人,而祝万祥、吴正有等人竟冒充什么“中央记者”,盗用作废刊号非法出版刊物。北京有“总社”,杭州有“特刊部”,丽水有“采编点”,上有“社长”,下有“特刊总编”、“副总编”、“采编主任”,以“曝光”要挟等手段,大肆敛财上百万,在全国实属罕见。
  
  四点要求
  
  2005年7月初,丽水市莲都区某部门来了三个不速之客:一个是自称《中华新青年》杂志“浙江特刊总编”的吴正有,另两个是吴请来协助的中央某报农村版聘用人员卜某和自称是金华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两个“记者”俨然以“中央记者”自居,称要为老百姓“鸣冤”,要对莲都区发生的“丽华村事件”进行曝光,还随身携带了刊有所谓丽华村“农民来信”的三本杂志。
  原来,2005年5月份,莲都区丽华村发生了一起部分村民阻挠村民公寓安置用地测量工作的事件。5月14日,莲都区有关部门在丽华村进行村民公寓安置用地测量。部分村民为达到让政府多划拨土地建农居房的目的,到现场阻挠测量工作,个别村民还对在现场维持秩序的民警实施暴力,致使多名民警受伤。当日,莲都区公安分局把涉嫌妨害公务罪的徐某等3人予以刑事拘留。
  事件发生后,丽华村的部分村民找到自称是《中华新青年》杂志“浙江特刊总编”的吴正有。在向村民收取了数目可观的“差旅费”后(第一笔就收取了5000元),吴正有以“中央记者”的身份采取了行动。
  在尚未查清“吴总编”的真实身份之前,莲都区政府有关领导与其进行了沟通,希望他本着尊重事实的态度,客观公正地进行报道。但“吴总编”却借机对政府部门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称这一期杂志已经排版印刷了6000册,每册15元,如果不发行,政府要以9万元全部买下作为补偿;二是要求当地政府以宣传费的名义,报销差旅费等相关费用1万元,以“北京世纪中青经济文化交流中心”名义开具宣传费发票;三是提出释放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逮捕的3名村民,至少也要放1人;四是其母亲曾在当地当过居委会的干部,要求当地民政部门重新处理其母亲的经济补助问题。
  当这些极其荒谬的要求被当地政府拒绝后,吴正有随即在所谓《中华新青年·浙江特刊》上以农民来信的形式刊登了《农民的呼声》、《以权代法法理何在?依法检察还我人权》两篇内容严重失实的文章,并携带刊物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司法机关施压。
  
  借尸还魂
  
  吴正有完全有悖于记者基本素质的做法,引起了莲都区宣传部门的注意。8月4日,莲都区委宣传部紧急致函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要求严肃查处《中华新青年》杂志记者吴正有在莲都区违纪违规行为,认为“吴正有作为一名记者,歪曲、捏造事实,搞虚假报道,并介入个人纠纷,更敲诈勒索,搞有偿新闻。吴正有的行为已严重损害新闻工作者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
  收函后,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高度重视。
  8月17日,省新闻出版局以浙新出函[2005]98号《关于<中华新青年>问题的函》对“中华新青年”问题进行了答复:“经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证实,从来没有批过‘中华新青年报业集团’,目前,全国不存在以‘中华新青年报业集团’冠名的正式组建的报业集团,因此,‘中华新青年报业集团’纯属伪造;经河北省新闻出版局报纸期刊管理处核实,《中华新青年》所使用的国内统一刊号CN13-1205/F、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7-0885,系原河北省教育厅主管的《乡镇企业研究》的刊号,2003年,《乡镇企业研究》更名为《职业时空》后,原《乡镇企业研究》的刊号也同时作废。因此,《中华新青年》系盗用原《乡镇企业研究》已作废的刊号出版的非法出版物。请你们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8月19日,莲都区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对吴正有敲诈勒索一案立案侦查。隐藏了3年多的非法杂志社浮出了水面。
  8月20日,杭州某茶馆。吴正有和几名前来求助的余杭村民吃饭喝茶。饭局从上午10点一直持续到下午2点,吴正有眉飞色舞地吹嘘了好几个小时:我是《中华新青年》杂志“浙江特刊”总编,这次在刊物上刊登了批评丽水的文章,丽水市委书记和莲都区委书记都来找我,我都不予理睬。
  就在他们旁边,丽水市莲都区公安分局的民警也在“喝茶”。他们一边听着吴正有吹牛,一边等待着抓捕他的时机。
  几分钟后,一副锃亮的手铐亮在“吴总编”的面前。直到此时,他才讪讪地说道:“这次牛皮吹破了!”
  吴正有被抓获归案后,专案组对“浙江特刊”人员进行了查证,发现这是一个非法出版社,北京是“总社”,浙江是“特刊”,丽水是“采编点”。依据初步掌握的材料看,北京总部“社长”祝万祥、浙江特刊“副总编”潘春雷有重大嫌疑,8月21日,又对祝万祥、潘春雷二人涉嫌诈骗立案侦查。
  8月29日,专案组发现祝万祥、潘春雷都在杭州,马上派出第一批民警过去。
  8月31日,何满祥等第二批民警又被派出,发现祝万祥已离开杭州回到北京。于是,中午安排民警到潘春雷门口守候,下午2时潘春雷从家里刚一出门,民警一叫“潘春雷”,他在回头的一瞬间,即被当场抓住。
  潘春雷被抓获后,专案组民警立即赶往北京抓捕“社长”祝万祥。在北京市公安局的配合下,民警在祝万祥的办公室守候了两天,仍不见祝的踪影。
  9月3日,民警发现祝万祥在一家茶馆喝茶,在北京海淀区民警的帮助下,把祝万祥当场抓获。当时,祝万祥还对民警说“我感谢你们,把吴正有除掉。”
  另外,“中华新青年浙江特刊丽水采编点主任”王贤勇也被警方抓获。
  
  原形毕露
  
  9月26日,四名假记者被依法批准逮捕。
  要说《中华新青年》的创办,得从它的“社长”祝万祥说起。40出头的祝万祥,别名“祝乘祥”,男,1964年3月3日出生于杭州市,汉族,大专文化,北京世纪中青经济文化交流中心法定代表人,住在杭州市。2002年8月,祝万祥在香港注册成立中华新青年联合总会有限公司,创办《中华新青年》杂志社。之后,祝万祥未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等部门批准,擅自在北京招聘人员盗用刊号非法出版《中华新青年》杂志,先后以国际标准刊号ISSN1684-7482、ISSN1007-0885,国内统一刊号CN13-1205/F出版发行。2003年3月被发现并予以制止。但祝万祥不思悔改,继续转移地点,伪造记者证、盗用刊号非法出版《中华新青年》,私刻公章,开设“中华新青年网站”,公然进行非法经营。
  2004年年底,祝万祥打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旗号,以《中华新青年》作为主办单位之一在北京创办“新理念、新思路、新发展”的“三新论坛”。
  为了拉赞助,祝万祥向全国各地数十家企业发出了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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