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9期

天价金书是书籍吗?

作者:苏 北 苏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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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就有许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此提出批评,并以提案形式向有关部门建言,加快新闻出版立法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国出版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的质问也引起了人们对于金书的思考:花那么多钱来出金书,与现在提倡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不符。简直是一种巨大的资源浪费。我们不能再一边高喊节约,一边肆意挥霍,误导社会。
  其实,天价金书的出版何止是浪费呢?
  金书丧失阅读功能,无法传承人类文明进步。中国书籍的载体先后经历了甲骨、金属、竹木、丝帛、纸张、光盘等阶段,每一次演变都是中华文明的一次巨大进步,其原因就在于新的载体比以前更易传播,大众更有机会接触到文化知识。这种丧失了阅读功能的黄金书是无法在人类文明进步中担负起重任的。
  制作金书陷入暴利行业,违背出版业为大众服务的宗旨。如果出版业离开人民大众的话,它就失去了生存和发展的土壤。由于我国法律法规的缺位,让商家钻了市场不规范的空子,随意定价,牟取暴利。天价金书。根本就不是为了出书,而是为了牟利,它们把“书中自有黄金屋”演绎到了极致,金书是名副其实的金玉其外,利藏其中;金书在本质上与金牛、金马、金元宝没有区别。黄金书的出版并无文化传播上的积极意义,与大众化方向背道而驰,折射了一种畸形的消费心理和不健康的社会风气。
  金书不是文化载体,不能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弘扬民族文化和传播先进文化为名大量制造金书完全是个借口,它对文化研究和传承毫无意义,把黄金和图书连在一起,只能把我们的精神食粮庸俗化。作为书籍材料的黄金纸张,它所记载的文字难道可以传达出截然不同的信息和文化吗!作为知识文化载体的书籍,即便用材是破布烂纸也不会丢失其中的内涵。千万不要亵渎和曲解先进文化,任其发展蔓延下去,就会偏离先进文化的方向。因此,应当取消金书的书号,回归图书的本来面貌。
  金书成为高档礼品,以文化之名行腐败之实。我们注意到,所有金书的广告词中都有作为“外交部选定国礼”、“赠送国外XX”、“某地某人一次买了×本送人”等词汇。我想如果某书真的作为“国礼”送给国际友人,大家都可理解,毕竟是一国之礼,但能不能换种形式,国礼非黄金莫属?同时,“外交部”怎么被出版商和经销商当成“书托”了,新闻发言人为何对此不“发言”呢?金书的负面作用不可小看。近日。天津市多位政协委员大声疾呼,在某些黄金书的广告中已公然声称是“送给政界人士的最佳礼品”,不能不令人警惕黄金书背后潜藏的腐败:这也是腐败的新动向,也可能是变种的商业贿赂。豪华的包装,金书的形式,决定了它的归宿,就是高档礼品,这恐怕才是金书在节日期间热销的一个重要原因。
  (责编:金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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