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1期

为英雄儿子正名母爱泣血

作者:罗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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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公用电话呢!肖志莲越来越感觉到蹊跷。儿子虽然已经死了,可不能就这样死得不明不白啊!她决定去西安看个究竟。肖志莲开始收拾行李。肖志莲也预料到,要在人生地不熟的西安为儿子讨到说法绝非易事,她也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她带上了换洗衣服、棉大衣,甚至睡觉的毯子都带上了,满满两大包。儿子王峰死后,肖志莲的丈夫王贤发承受不了打击,已经几近痴呆,班没法上了,连生活都不能自理。肖志莲这一走,丈夫、女儿的饮食起居又成了问题。临行前,肖志莲又把80岁的老母亲接到家里,让老母亲担当起照顾女儿、丈夫的重任。
  肖志莲第二天就登上了去西安的班车。肖志莲家里原本就不富裕,儿子出事后,家里的经济状况更是每况愈下。十堰开往西安的班车票价是130多元,而从郧县到西安仅为60多元。为了节省钱,肖志莲先花7.3元坐车到郧县,然后从郧县直奔西安。到西安后,站在兴庆路派出所的门外,肖志莲用手机拨通了当初离开西安时派出所留给她的电话号码。刚拨通,她就听见派出所里面电话铃响了起来,可是始终无人接听,看来,电话号码没有错,是派出所的人故意躲着她。
  肖志莲走进派出所后,找到了所里的一名负责人,对方问她有什么事。肖志莲说:“我儿子死了这么久了,他是什么行为,该有结论了吧!”对方回答道:“这起案子够不上大案,只是伤害案中的小案子。当时你的儿子是站在一边,没有只言片语,更没有冲上去和歹徒搏斗,不是见义勇为。”肖志莲又问道:“那我儿子咋死的?”对方回答道:“你儿子‘点儿低’,当时歹徒打倒了警察,其中一个人说那边还有一个,就一起上来把你儿子打死了。”肖志莲继续问道:“当时是在深山老林还是在繁华大街?”答曰:“是大街。”“既然是在大街,街上又有那么多人。为什么歹徒不打别人偏偏打我的儿子?你的说法不负责任,我接受不了!”对方也不耐烦了,说道:“你接受不了,就去告吧!”
  闻听此言,肖志莲的第一反应是:我当初被派出所骗了!我的儿子是救警察把命搭上的,派出所怕我们要他们承担责任,昧着良心骗我把儿子的尸体火化。现在儿子的尸体没有了,我们就是打官司也没有有力证据!
  如果换了别人,说不定就知难而退了。肖志莲偏不。既然派出所不承认,当初被打的民警卢某应该承认吧,他就是最直接的证据。肖志莲决计找到卢某。肖志莲只知道卢某出院后一直在家疗养,至于他住在哪里,却无法知晓。肖志莲在王峰同学的帮助下,在西安找开了。可是,西安太大了,连找了好几天一点头绪都没有。肖志莲无奈,又来到了兴庆路派出所,要求看儿子一案的卷宗。在材料中,她无意中发现了派出所为卢某报三等功的材料,上面正好有卢某的地址。肖志莲想把地址记下来,又担心派出所的人不同意。情急之下,她偷偷用右手拇指的指甲当成笔,把左手手背当成纸,硬是把地址刻在了手上。由于怕出来后看不清,她拼命用力,手背都快被刻出血印子出来!
  到西安的第七天,肖志莲顺利地找到了卢某的家。敲开门,卢某见到肖志莲大吃一惊,问道:“你咋知道我住这儿?”肖志莲只是笑着回答了一句话:“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卢某是找到了,可卢某也有他的难处。他告诉肖志莲,这件事单位不重视,他的老婆没工作,孩子又很小,他没有办法,爱莫能助。卢某并千叮咛万嘱咐,千万不要把俩人见过面的事情透露出去。
  从终点又回到了起点。肖志莲只得一切从头开始。她开始在西安寻找证人。接下来,她白天在西安寻找2003年1月18日目睹王峰被害的市民,并去相关单位申诉。饿了,买两个馍馍充饥;渴了,街边找一个水管,咕咚喝个饱;累了,就把毯子在兴庆路派出所门口一铺,席地而卧,然后用棉大衣把全身盖得严严实实。不知情的人还以为她是一个讨饭的,谁又知道她是为儿子讨公道的可怜母亲呢!
  即便这样,她还是遭人歧视。有一天,肖志莲在派出所门前吃馍馍噎住了,正好派出所里一个清洁工拿着水管在打扫卫生,肖志莲就走上前去,要求喝几口水,对方不耐烦地训斥她:“你天天赖在这里,真讨厌!”
  在随后的时间里,肖志莲找到了许多目睹王峰被害的市民。这些市民虽然有各种顾虑不愿站出来做证,但却给了肖志莲信心和勇气。一次,一位当初亲眼看到王峰为救民警而献身的市民知道肖志莲就是王峰的母亲后,当场掏出100元钱,让肖志莲买点吃的,多保重身体……
  肖志莲坚持几天后,派出所顶不住了,出面和她协商,承诺尽早破案,给王蜂说法,要求她回湖北去。这时肖志莲带的钱也即将用光,无奈之下她答应了。西安和湖北十堰相隔1000多公里,因为身上的钱不够,肖志莲决定走回去。接下来,她硬是凭着一双腿,走了17天,一路乞讨着回了十堰。
  
  三
  
  肖志莲回到十堰后,凶手家属也托王峰生前的同学打来电话说情,要求私了。对方在电话里说道:“人死不能复生,有个名分也是空的。你不要到处找了,我们给你15万元作为赔偿。”肖志莲不答应,对方马上加码,表示愿意赔20万。肖志莲回答:“让我考虑3天!”三天后,对方真的又打来了电话。肖志莲掷地有声:“有钱有什么了不起!别说是20万,就是200万、2000万也不行!我就是要为我儿子讨一个说法。你们等着,迟早要一命还一命!”
  亲朋好友们对肖志莲的做法也有意见。曾有亲戚私下说:“王峰肯定是在西安得罪人了,要不人家怎么会把他朝死里打!”“人已经死了,就是追认为烈士又有什么用?”还有亲戚说,西安是大城市,十堰是小地方,有理也无处说,劝肖志莲明智地放弃。后来听说凶手家里主动要出钱私了,而肖志莲不愿意,亲戚们异口同声指责肖志莲是傻瓜。肖志莲回应道:“自己养的狗,咬不咬人咱知道。我的儿子是啥样的人,我更知道。我的孩子是死了,活不过来了,但我就是要他明明白白地来到人世,就是死,也要死得明明白白!”
  一个多月过去了,西安还是无任何消息。肖志莲打电话过去,依旧和以前一样,电话无人接听。2003年4月,肖志莲又去了西安。警方仍是那几句话,歹徒没有抓获,王峰的行为无法定性。警方还让她有思想准备,说天天在抓歹徒,但歹徒不见得抓得住,也许得一个月,也许一年,甚至十年、二十年都抓不住。
  当肖志莲在西安奔走时,她的冤屈也引起了家乡十堰市的重视。十堰市委曾召开三次常委会专题研究此事,并以市委办的名义向西安发函,引起了西安市委的重视,加大了办案力度。十堰市信访局还协调有关部门,为肖志莲一家三口办理了生活低保。
  肖志莲曾前后7次远赴西安,并数次上北京。那么,兴庆路派出所对王峰之死究竟持何种说法呢?2004年6月11日,西安《三秦都市报》记者与还在休假的民警卢某取得了联系,卢某以未经单位许可拒绝了采访。记者随后又来到了兴庆路派出所,被告知,必须得到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开出介绍信,《三秦都市报》的记者只得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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