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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经济

作者:程 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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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为何打架
  
  在我国,目前究竟一共有多少执法部门,普通公民不得而知。据北京市政府法制办权威发布,去年北京市的65个执法部门首次在首都之窗网站向社会公开各家的“权力清单”,共有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8735项行政执法职权。这也就是说,目前我国至少有65个执法部门。六十多个执法部门,八千多项行政执法职权,别说普通公民眼花缭乱,就是执法部门之间也拉扯不清,因此相互打架,争权夺利现象屡见不鲜。
  少数执法部门自立山头,在其“统治”的“一亩三分地”上说话算话,罚款毫不含糊,哪怕是国家部委物资要从此处过,也需“丢下买路钱”。2005年6月16日,山东省济南长途汽车运输公司3辆运输车,将南水北调中线京石段永定河工程所需防汛物资紧急运往工地。在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天津段时被天津高速一大队交警拦下,以车辆超宽为由进行例行检查。驾驶人员出示了相关准运手续,但交警不予理睬。在与天津市交通局交涉中,交通局人员提出每辆车必须交1.3万元的护送费,否则不予放行。防汛物资押运人员无奈,紧急从天津赶到北京,由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出具了信函。面对国家防总信函,天津市交通局工作人员无动于衷。经讨价还价,每辆车的护送费由最初的1.3万元降为5000元,最后降为3000元,三辆装载防汛物资的车共交了9000元,才在天津市高速交警一大队的警车“强行护送”下驶出了天津。运送国家紧急防汛物资的车辆在天津被扣押了5天,而停车场出具的900元看车费,是没有加盖任何公章的白条;由治理超载超限办公室出具的发票却是一张盖有“天津市正通物流配送有限公司”财务章的“服务行业专用发票”,也未见什么通行证。
  执法经济变相成为一些执法部门的财源时,不可避免会出现利益冲突。于是,“执法领地”便应运而生。在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之后,如影随形的就是利益分配割据化,一些职能部门把执法权和管辖范围当作本部门独享的奶酪,如果其他部门进入自己的“领地”,冲突便随之爆发。2006年7月31日,广东省深圳市城管联动执法大队6名队员,开着一辆执法车到龙华街道清查路边乱摆卖摊点,被龙华街道办城管执法队发现,立即开来数辆执法车,包围了市城管执法大队,市城管执法大队出示了执法证,街道城管人员说是假冒,于是,30多名街道城管人员对6名市城管人员进行殴打,当街把他们裤子扒下来,并押送到当地派出所。市城管执法队闯入了街道城管的“领地”,虽然他们来头大,但是强龙压不过地头蛇,还是丢了丑,吃了亏。
  执法部门作为社会的公器,执行的公共权力应当是公共行政,而一旦这种公共行政离开了为公众服务的公共精神,就无法实现为公共利益服务的目标。当执法行为蜕变成追求部门自身利益工具时,于是在争权夺利中便发生了“战争”。2005年1月28日,江苏省阜宁县建设局绿化管理所两名工作人员身着制服,对在绿化带上卖春联的摊位收取摊位费。这时四个身穿制服的城管人员也来收取摊位费,称此地属他们管辖。双方由此发生争执,继而大打出手。110民警赶到现场才制止了“战争”,双方都有人受伤。2005年2月2日,河南省邓州市工商局的执法人员与市卫生防疫站的执法人员,为了一箱有质量问题嫌疑奶粉的查处权,双方当街厮打,直闹到110出面干涉。
  现在提倡执法人性化,意思就是在执法中尽量避免粗暴的不文明行为。然而,有些执法部门却把人性化变成了人情化,只要交了钱,万事好商量,不但不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甚至帮着经营者违法经营。执法者与被执法对象“签订”合同,你交钱给我,我帮你违法。湖南省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中心在对出租车计价器功能进行一年一度的校正中,少数计量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私,如果驾驶员只交90元的校表费,计价器跳动就慢;如果交360元“维修费”,计价器跳动就快。同样跑两公里,后者比前者计算的路程就多了200米,一天下来就多收入80元左右。这就是“有钱能使鬼推磨”。
  
  执法与经济必須分割
  
  《2005年中国经济普查年鉴》显示,2004年,中国的工商、质监、城管、消防、交通等部门年收费达9367.67亿元,加上检察院和法院所收的356亿元,共计9723.67亿元,也就是税外收费近万亿元。不仅收费规模大,收费机构也越来越多,没有多少政府的机构不收费,有的执法机构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罚款。部门利益膨胀、处罚部门增多,除了增加企业运营成本以外,还限制了个体、微型和中小企业的发展,甚至导致个体工商户和微型及中小企业大量破产。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数据是,2004年企业数为380万,2005年企业数为350万,1年减少了30万。私营企业的平均规模是19人,减少30万企业,就是减少了570万个就业机会。这就是经济高速增长,就业机会却逐年减少的症结所在!
  执法经济就像一颗毒瘤,吸附在我们的法治社会和市场经济建设的肌体上,损害公平正义,制造公共灾祸。事实证明,公共权力一旦被滥用,一旦成为换取经济利益的砝码,必然偏离正确方向,什么公平公正,什么社会利益和公共责任,都将不复存在。执法经济严重败坏了执法队伍的风气,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形象。
  要遏制执法经济的蔓延,首先需要把执法和经济彻底加以切割,即罚款不能和相关执法人员的收益挂钩,这是治本之策。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规定,公安机关须将各项罚款全部上缴财政。只有如此,才能扶正已倾斜了的天平,才能真正落实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才能赢得公民的尊敬和理解,才能创造一个和谐的法治环境。
  在大力倡导依法行政的背景下,执法部门亟需切实更新执法观念,严格依法行政,树立服务型执法新思想。对执法经济说不,就是对执法者大盖帽上的国徽负责,就是对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负责,就是对人民赋予的执法权力的纯洁性负责。
  (责编: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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