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4期

农业税取消以后

作者:梁  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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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捐了5元钱。据调查。汾河社区所辖的昆山西路的4户低保户都交了捐助费,分别为5元、10元不等。募捐变成了摊派,就连低保户也不放过,足见摊派风之盛。
  摊派死人,完不成任务被罚款。过去钱物一直是摊派的主要标的,而今摊派的外延不断扩展,就连死人也要摊派数字。这听起来像天方夜谭,然而却真实地存在。不仅摊派死人指标,完不成任务还要被罚款。河南省柘城县推行火葬以来,火化率一直很低。为了提高火化率,县里出台了一些意见,如前两年偷偷土葬的,要起尸火化;当年死亡的必须火化;凡偷埋的要起尸火化,并对丧葬主进行处罚。柘城县慈圣镇要求:每个行政村必须完成千分之六的火化指标。若完不成任务,要么受罚,要么村干部辞职。也就是说。每1000人必须死亡6人,而且这6个人死亡后必须火化。因此。很多村干部为完不成火化指标而犯愁。因为有些村死亡率就达不到千分之六。将火化指标进行硬性摊派。显得荒诞不经;而且将已埋葬两年的尸体刨出来重新火化,更有悖于情理和道德。
  摊派办案,雇用民工充当嫌犯。人民公安的天职就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社会秩序,打击违法犯罪,无论何时何地,只要出现罪恶,公安人员都要坚决打击。但是,有些地方年初给公安人员下达办案指标,并将办案指标作为年终考核业绩的标准,造成了基层公安人员有案的办案,没有案的就无缘参加评先争优。为了完成办案指标,有些地方就开始造假。吉林省吉林市公安局船营分局清河派出所就上演了一幕花钱雇用民工充当犯罪嫌疑人的闹剧。2004年初,船营公安分局向清河派出所下达了年度20个治安拘留的指标。但快到年底了,清河派出所才完成7个。派出所所长屈才俊便找来治安员钱大波想办法。两人经商量后。钱大波从劳务市场上先后两次找来13名农民工,让他们充当嫌疑人,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关进拘留所。农民工在号子里蹲三天可得到100元的“工资”。中央早已明令禁止各地公安机关下达办案指标、创收指标,但办案指标仍被一些地方的公安部门作为考核基层派出所的一项重要尺度,这种摊派办案的做法只能增加冤假错案,也是对法律尊严的亵渎。
  摊派招商,欺上瞒下制造繁荣。招商引资是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尤其对一些资金短缺的欠发达地区,更是一剂良药。因此,在一些地方,招商引资被看成是地方政府领导人的政绩,成为年终考核的硬标准。有些地方政府一不作认真的调查研究,二不作科学规划设计,也不问当地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状况。想当然地采取摊派招商的办法,下达不切实际的招商指标,于是便出现了欺上瞒下制造繁荣的假象。河南省商丘市把2004年的招商引资任务定在310亿元,这个数字是2003年的近10倍。任务定下后便分解给了辖区内的处级单位,各单位又上行下效——分解给下属单位。永城市还下发了《关于分解2004年招商引资任务的通知》,给辖区内所有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下达了招商任务,就连文联、工商联、残疾人联合会、侨联、妇联等社会团体也下达了招商引资指标。永城市的下属部门又将任务分解到个人,全市上上下下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招商运动。据调查,这些只不过是表面文章,是在蒙骗上一级。摊派招商在各地都很盛行。在摊派招商的鼓动下,一些淘汰项目、污染项目等垃圾项目纷纷到经济欠发达地区落户,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和土地资源,为地方经济持续发展埋下极大的隐患。
  
  二
  
  经济学家茅于轼认为,“摊派最大的恶果是降低了政府的威信”,“这些搞摊派的党政部门,利用本来是维护社会公正的权力去破坏社会的公正。他们在人民群众的心目中已不再是一支维护正义的力量。”在行政摊派中,受伤最严重的是普通公众。
  滥用公权,下级遭殃。乱摊派首先来自于滥用公权,一些握有权力的部门对下级颐指气使。他们不作调查研究,三天一个命令,五天一个部署,不是摊派钱物,就是分配任务,搞得基层穷于应付。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下发了一个文件,向各乡镇、街道、单位的干部职工“借款”。文件规定的借款总额是3000万元。文件中明确要求,该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和离岗人员中,处级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者每人借2万元;科级干部或具有中级职称者每人借1.5万元;一般干部和初级职称者每人借1万元。借款的用途是公路改建和改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农村税费改革前,遇到项目投资不足时,一些地方政府往往向农民集资;税费改革后,他们不敢掏农民的口袋了,却转过脸来掏干部的工资袋。上级滥用职权,下级遭殃,这样的行政摊派现象在一些地方还很盛行。
  乱发文件,基层遭殃。乱摊派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红头文件开道。长期以来,人们似乎有一种心理惯性,凡红头文件规定的东西,一定会被人们奉若神明,不但普通人存有这种心态,就是一些官员也有这种看法,因而红头文件成了一种至高无上的行政权力。一些地方政府也把红头文件作为向公众进行强行摊派的尚方宝剑。这可苦了基层干部,他们一方面要应付上级的红头文件摊派,另一方面又防止民怨沸腾,真是老鼠钻风箱——两头受气。广东省韶关乐昌市为了完成2006年《韶关日报》征订任务,规定股级以下干部人手一份《韶关日报》,领取财政工资的市直学校、各镇中学、中心小学教师人手一份《韶关日报》。上级布置了,下级不完成要挨板子,完成了又怕公众怨声载道,乡镇和学校领导两头难。白石镇政府便照葫芦画瓢,下发了一个摊派征订《韶关日报》的文件,对报纸征订作了规定。诸如此类的事情,基层干部实在难办,对上不讨好,对下惹众怒,两头难做人。
  违规决策,公众遭殃。一些地方政府领导人头脑发热,随便拍脑袋作决策,为了营造政绩,动辄就是“重点工程”、“亮点工程”、“民心工程”,要花钱了就向公众摊派,人民成了领导人违法决策的最大受害者。河南省扶沟县同时新建、改建6条县城街道,由于资金缺口达6000多万元,开工不久就大面积窝工。于是,扶沟县便决定向全县财政供给人员有偿借资,正处级干部3万元、副处级干部2万元、科级干部1万元、股级干部5000元、一般干部3000元。为了完成任务,一些单位甚至提出:“交不上借资款,卷铺盖走人。”领导人拍脑袋营造政绩,而由普通干部、职工掏钱埋单,这种摊派集资行为明显是违法行政。
  
  三
  
  终结行政摊派行为,需要中央到地方上下联动。
  禁止行政摊派,中央已三令五申,为什么有些地方仍逆风而动?根本原因在于一些地方官员急功近利,好大喜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必须把乱摊派上升到遵纪守法的高度来认识,明知故犯便是违法乱纪。绝不允许讨价还价或阳奉阴违。政府的行为应该是阳光行为,接受广大人民监督。公众支持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的乱摊派行为,理直气壮地进行抵制:基层干部、公众挺起腰杆,抗击乱摊派的不正之风,让乱摊派失去市场。上级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地对下级和地方政府的工作进行监察,发现行政摊派行为立即制止,并严肃处理,绝不能心慈手软,姑息迁就。对乱摊派的部门和干部实行责任追究,直至摘掉主要责任人的乌纱,而不能以集体决策推脱责任。只有实施上下联动,才能有效地禁绝行政摊派,才能促进经济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责编: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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